我和白英在芘德圣找了家客栈歇脚,放了行李,吃罢饭后,路上有人发了一张斗畜台的传单,上边好像写着今日斗畜的名单。
虽说吃了那语言药后,与人沟通不成问题。但也仅限于“听”而已,至于“识”就算了,这异世的文字,我一个也看不懂,赤果果的成文盲了。
话说回来,白英看了那张传单之后,整张面瘫脸都黑了。原本我们是回客栈的,结果她一声不吭的往回走。
我看她那张扑克脸阴的就像如丧考妣,于是跟着脚步追上去,问她要去哪里?
“斗畜台!”白英面无表情的说。
斗畜台,就是畜牲们对打的地方。老实说,对这些格斗比赛,我感情兴趣的很,我最喜欢看相扑比赛和拳击比赛。而且,难得来一趟异世,当然要多见识一下世面,亲身感受一下异世风情。在见过那黄金贵族的蠢脸,及路上所看到的一些奴隶后,我心内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两年后我能顺利回到中国,那么,我在异世的这些所见所闻,我一定要写成一本探险小说。
好了,废话不多说,回到正题来。这斗畜台建在芘德圣的市中心,呈环形设计,中间是圆形的大畜台,畜牲们就是在这上边生死决斗。观众席一共是五层,第一层是皇族和贵族的位置,第二层的位置则是平民中的有钱人才消费得起的位置。以此类推,第三层的平民比第四层的平民有钱,第四层的平民比第五层的平民有钱,这个国家的阶级分层非常的明显。
白英大概挺有钱的,因为我们坐的位置在第二层,可以近距离的看到畜牲们脸。
斗畜的游戏规则是这样的,畜牲分为黑白两个阵营,畜牲们一旦上了斗畜台就要打到对方断气为止,一场斗畜才算结束。
场内响起了出场的号角声,黑白阵营都分别派出了各自的畜牲。黑阵营的畜牲是一个身高八尺,浑身长满肌肉的壮汉。相比之下,白阵营派出的畜牲简直是惨不忍睹。那男人身高约165公分,别说肌肉了,简直瘦的皮包骨。不过,他皮肤白嫩红润,想必是刚被贬为畜牲的。
壮汉和瘦弱男人的生死格斗,这胜负不用看也已经知晓了,这瘦弱男人必死无疑。
斗畜台上的裁判吹哨示意决斗开始,瘦弱男人拔腿就逃窜。然而太慢了,只见壮汉腾空暴起,一个回旋踢把瘦弱男人扫横在地。别看壮汉生得人高马大好像很笨拙的样子,身子倒是灵活的很。壮汉把瘦弱男人打倒在地之后,沉重的身子一下坐在瘦弱男人身上以此控制他的行动,一边抡起拳头准备将瘦弱男人的脸砸烂。
就在这时,只听“乒乓——”一声,斗畜台上的壮汉倒下了。随着枪声落下,顷刻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向我们这个方向聚来。没错,那声噪音正是从我身旁发出的,白英开枪打了那个壮汉。
这一刻,我真不知该怎么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总之我们惹祸上身了。
“听着,我会假装让他们抓住,然后潜入内部去救人。至于你,我会装做和你什么关系都不是,我们互不相识,他们也就不会抓你。你离开这里之后,按照我给你的地址去找俢助。”白英小声的对我交代。
“救人?你之前是怎么劝我不要多事的,这会儿你吃饱撑着没事干开什么枪啊!”我真不理解白英这颗不按理出牌的定时炸弹,之前劝我不要产生正义感的可是她,这会儿她倒好,充当什么英雄啊。
“那个瘦弱的男人是失踪人员之一,所以我才救他。”白英说。
“这……怎么回事啊?”
这男人身材虽矮小,年纪看起来却与我相符,若真要追溯到十八年前,这男人那时候应该是个孩子。我想起白英跟我说过两次,她与我父亲是朋友。于是我猜测,异世的时间与我们世界的时间是不相应的,在这异世待一天可能等于我们世界的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或者更长时间。
我正胡思乱想着,白英眉头紧锁,催促着我,“愣着干嘛,快去找俢助。”
我本想问她,找完那个俢助之后呢?但看她自身难保,也不想烦她,在那些穿盔甲的士兵气势汹汹的过来拿人之前,我自个儿先溜了。老实说,我并不担心白英的安危,她不是那种柔弱的小女人,她看起来精明又强悍,我想她总有法子让自己逃出来。
离开斗畜台,我没有回酒店找那张记录了地址的白纸,因为地址我早已记在脑海里。
——芘德圣,兰德里区,同德路7号
这个地址非常好找,兰德里区是芘德圣最繁华的地带,离斗畜台很近,随便问个人都知道该怎么走。
同德路7号是一家由红砖垒成三层小楼,瓦砾屋顶上有三根冒烟的烟囱。一楼是酒馆,门外挂着一个牌匾,上边歪歪斜斜的用中文写着“买醉”两个字,想必我来的地方没错。
我走了进去,店里灯光昏暗,正播放着贝多芬暴风雨系列的钢琴曲。能在这异世听到贝多芬,真是顿感亲切,我猜这俢助大概也是失踪人员之一。
进了酒馆才发现,生意特别冷清,客人没有暂且不提,居然连一位侍者都没有。
“请问,有人在吗?”我开口喊道。
“在,在,先生,要点什么吗?”这声音是从吧台下传来的。
我闻声望过去,只见一个男人从把台下站了起来,我猜他刚才是蹲在地上整理些什么东西,要不就是鞋带松了。他身材高大,大约有188公分,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戴着一副无框的厚实眼镜,想必度数不浅。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明明是个四眼仔,那双眼却十分锐利,似是要把我看穿了似的。
“肖博士?!”四眼仔惊讶的叫起来。
我被他吓了一跳,肖博士叫得是我吗?还博士呢,我连研究生都没有读,于是赶紧开口解释,“我本科生而已,不是什么博士。我叫肖岩,是白英让我来找你的。”
“肖岩?你是肖建元肖博士的儿子?”四眼仔一脸惊异。
“是。”我回道,嘴角微微抽了抽,刚才真是闹了个大乌龙,原来他口中的肖博士是我父亲,看来我和我父亲长得很像,让他给我错认了。
“你和肖博士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长得太像了。不过,你的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啊!穿越之前,我们在西藏的阿里待过一段时间,那时候肖博士天天跟大伙提起你,听得我们耳朵都长茧子了,同行的人个个都知道肖博士的儿子叫肖岩。”四眼仔侃侃而言。
虽然对父亲没什么印象,甚至非常陌生,但听四眼仔这么讲,心里不禁涌上一丝暖意。
“你就是俢助?”我问他。
“正是。”四眼仔说着,瞄了我一眼,问:“要喝什么?我请客。”
我在吧台上坐下,“我不喝酒,给我杯水吧。”
四眼仔转身给我倒了杯水,“这点和你父亲不同,你父亲很能喝,说千杯不醉一点都不夸张。”
我对他笑了笑,不知道怎么搭腔,我对父亲一无所知,理解的甚至比四眼仔还少。
四眼仔见我没说话,他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小啜了口,拿出一张斗畜台的斗畜名单摊在吧台上,指着第一场斗畜名单上三个我看不懂的字问我:“白英是去救这家伙了吧?”
“大概是,我说这人好端端的为什么会上斗畜台?”我问他。
“是他活该,自找罪受。”四眼仔点了根烟,接着,不缓不慢地说起来,“这人我们管他叫阿福,在我们的世界他是一个富二代,好吃好喝好把妹。听到这,你可别误会。他这样的人可不是什么考古学者,当时他入我们这支队伍,完全就是个意外。一个月前,我去邻镇置货,在路上遇见了他。他在哈尼亚惹了情债遭人追杀,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据我所知,哈尼亚是个小人国,我个人是没去过。不过,托他的福,让我知道了我的助手黄明海还活着,正在哈尼亚从商。”
“抱歉,好像有点离题了。”四眼仔吸了口烟,接着说,“我把阿福带来了芘德圣,说到这里我得跟你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这支队伍的摄影师,和白英是高中同学。当时这支队伍正好需要摄影师,于是白英邀请我入伍。抱歉,我好像又离题了。这个阿福肚子里除了大量的荷尔蒙压根没点墨水,书没读几本,完全不知道奴隶制国家的利害。他以为他还是富二代呢,在我这里白吃白喝白住,我还要贴钱给他泡妞。不过这没什么,大家都是来自中国的老乡,互相帮助是我们国家的美德。
因为大家年龄相符,我想着这阿福不过就是好色好玩了点,也不会桶出什么篓子,就任由他了。结果,还真给我出事了。这家伙居然去招惹人家贵族的女儿。说来也好笑,这贵族的女儿也不知道是不是瞎了眼,还真跟他好上了。这阿福本性难改,一边跟贵族女儿好,一边又去招惹另外一个贵族的女儿。这不,自作孽不可活,胃口太大,被人家贵族贬成畜牲逼上斗畜台去了。”
这四眼仔讲话顶幽默了,一边讲一边加上肢体动作。多亏他绘声绘色的这么一番话,我对事情的大概有了根本的了解。让我感兴趣的有四件事,第一,他们这支队伍发生了什么事?第二,我父亲在哪里?第三,白英将我带来这异世,目的何在?第四,这些失踪的人员如今在哪?
不同于白英高深莫测,沉默寡言,这四眼仔的头脑比较纯粹,也比较好说话。
“你们这支队伍十八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我问他。
“咳咳——”四眼仔被烟呛到了,咳嗽了几声,眼神复杂的看着我,“什么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也就是我七岁的时候,我父亲在那次考古事件中失踪,我在考古书刊里一篇文章里知道,那次考古事件失踪的人数包括我父亲,一共是十人。”
他眼睛瞪大的看着我,突然一脸大彻大悟的样子,像是顿悟了什么。他伸手把烟蒂拧灭了,拿起吧台上的威士忌,仰首一饮而下,放下杯子,嘴里嘟囔着,“原来是这样,我真迟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