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族的入侵比想像中来处更快,不死族比龙骜意料地还要强大。很快,大规模的战争爆发了,我们的主角龙骜先生上了几次战场,但都无功而返。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缓缓落下帷幕,龙骜居留在一个名为灵隐村的地方,他在思考一些问题,寻找到传说中的终极答案。
这个冬天的雪比往常更冷,龙骜在小屋里打着坐。难为信天翁快递公司了,这么厚的雪还能准确找到他的家门。冬眠时期的灵隐村是不对外开放的,但信天翁快递公司跟灵隐村有高级信任协议。说起来,在信天翁快递公司之前也有特别多的物流公司想争取到灵隐村的信任,可是他们都通不过三关九试的考验。信天翁快递公司才成立就主动找到族长表示愿意接受考验,将近一年时间,他们都尽心尽力想法设法完成考验,最后还是失败了,但几位长老都被打动了,一上来就签署了高级契约。
龙骜总觉得不妥,万一不死族人冒充快递公司趁人族冬眠大肆入侵怎么办?
说到不死族,龙骜马上想到了一个人。他在不死族有一位朋友,这本来是不能记录下来的东西,但龙骜想,这样的日记应该是无足轻重无人在意的。不死族的朋友叫木小透,它是很幽默的一个人。之所以用它是因为龙骜不知道它是男是女,肉身已朽,实在难以辨别。它喜欢坐在黄泉树下打坐思考为什么要打战,白骨森森之下深邃逼人。龙骜是在战场上遇见它的,它的战斗力和龙骜不相上下,两个人单打独斗了很久,打累的时候它突然问龙骜喝不喝酒。龙骜应该说不喝的,但他喝了。真不应该喝,想想看吧,它只是一具骷髅而已。溅了龙骜一身。
年轻的时候并不懂得死亡如何可怕,在战场上与不死族拼杀的时候亦是如此,只觉得能在战场上死去是一件光荣的事情。一个个法术打在那些骷髅或是走尸身上,它们爆得四分五裂却依然可以向前移动。然后龙骜就遇到了木小透 ,它是如此的与众不同,虽然内身已死却远比龙骜更加像个活人。从那以后龙骜就逐步退出了战场,开始避开死亡,龙骜得想明白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活着。只是不知道它还好吗,或许早已经被人封印起来了吧。
龙骜是个容易脑袋一热的人,从来不顾后果,所以他在战场上可以所向披靡,可以撑起天启大陆西南战场的一片天空。龙骜总觉得自己像是一本小说里的主角,勇敢,无脑,传递着信心与勇气。但木小透告诉他,生活不是这样的,我们要学会害怕,要学会接受失望与胆怯,越长大越懂得自己不需要什么。
有时候龙骜会觉得自己是人族的罪人,是他一手将人族带入战争。原本与世无争,不死族进攻跟我们的关系并不大,但我想要当英雄,想要洒热血,所以龙骜带着他的小队上了战场,然后牵连到了整个族群。事到如今,龙骜的小队几乎都已阵亡,而龙骜这个曾经的队长却逃避了战争,内心有愧。
真正让龙骜困惑的是,到底是什么人在操控着不死族入侵天启大陆?龙骜不能理解,不死族可以不吃不喝根本无需抢夺资源,它们更不可能有称霸大陆的野心,那么它们发动战争的理由是什么?龙骜得知道真相。
这几年,不死族好像不怎么愿意发动战争了,只有小规模的冲突,天启群外文呢大陆好像要进入和平状态,只是谁能肯定呢,不都说平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龙骜的力量如此薄弱,再也不能上战场挥斥方遒。龙骜想,如果战争再来,他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后勤兵,保证每一次补给都准确无误地送到。
李寻欢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天,却把最凄美的爱情给了自己。龙骜想不出人类为什么这么喜欢折磨,不能痛快去恨也就罢了,什么时候连爱情也变得畏畏缩缩。他喜欢爬上高山,喜欢找个顺眼的对象来相爱,一夜情了,各奔了东西,无牵无挂。他年相遇,相视一笑,都在想,这就是我少年时遇到的最好的人。
战争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来,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失去,美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苍老,但龙骜知道有些事就应该到此为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