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阳光明媚。
蒙乌国宁王府里张灯结彩,好不热闹。府里的丫鬟、小厮们更是忙得不亦乐乎。今天是花青郡主出阁的日子,宁王与夫人一早便忙开了,他们夫妻二人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从小便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对这个女儿真是极尽宠爱。时光流转,转眼间这姑娘已是十八芳华,也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但是夫妻俩却始终舍不得。
直到一年前,战功卓著的叱南王欧阳齐班师回朝,宁王便为女儿相中了这欧阳齐,今日便是花青嫁给叱南王的日子。再过一个时辰,花青这个女儿就要坐着花轿离开了,宁王夫人才忽然想起来,忙了一个早上,还没到女儿的房间去看看她呢,以花青的样貌穿起嫁衣来定然好看,宁王夫人在丫鬟的搀扶下边走边想,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笑意。
房门并没有关严,宁王夫人示意丫鬟们退下,自己走进了内室,只见花青已穿好一身刺绣精美的红色嫁衣,盖着盖头,端坐在床上。夫人甚感欣慰,虽说女儿平常是有些任性,可此时却是乖乖的一个小可人儿。宁王夫人也坐在了床边,拉起了女儿的手,不禁有些伤感,女儿出嫁,最高兴的是那个当娘的人,最心疼的也是那个当娘的人。
“花青,你这一嫁过去,娘……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不过,看你这丫头,这么早就盖好红盖头了,定是心中很中意那欧阳齐了。”
“嗯”红盖头里只发出了轻轻的一声回应。
“花青,嫁过去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可不能像在府里时由着自己的性子来,知道吗?”
“嗯”又是一声轻轻的回应。
宁王夫人对这声回应忽然产生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她捏了捏那双手,说:“花青,你怎么不说话呀?你……”
忽然,她一把掀开了红盖头,这盖头下的小可人儿哪里是花青,分明就是花青的贴身丫鬟小玉,王夫人顿时眼前一黑“花青……花青她……”。
出城的官道上,一匹枣红色的马被主人的鞭子打的快要飞起来了,可是它的主人却还是嫌太慢。花青一身男装,快马加鞭,她要在天黑前出城,才能不被爹爹给逮回去。她才不要嫁给那个什么欧阳齐呢,爹爹眼里的翩翩君子,在她看来分明就是一个呆子,整天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谁能知道他是真正经还是假正经呀,这世间的男子大部分还不都是假正经。花青现在恨不得这匹马长出双翅膀来,飞出城去。
这枣红马倒也是匹良驹,马踏飞尘,只半日便载着花青出了城。也不知又跑出去多久,她才感觉到口渴难耐,说来也巧,不偏不倚,不远处刚好就有一个路边的酒肆,一面三角旗上偌大的一个“酒”字迎风招展,在风中翻飞的甚欢,倒也是一副迎客的姿态。
花青没有多想便打马过去,她栓好马,挑了一张还算干净的桌子落座。
“小二,来两碗酒。”她故意做出一副浪荡公子的样子,压粗了嗓子喊了一声,她可不想让人看出她是一个女子,还是一位弱不禁风的世家小姐。现在想想,得亏了十岁那年遇到了无了师傅,无了师傅偷偷传授了她些武艺,这事儿当然是瞒着爹娘的。不过,她天资较浅,所学不精,虽没学到师傅的精髓,可是防身自用却也是够了,可惜,十二岁时,无了师傅一走,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也不知道师傅现在身在何处,如果再相遇,师傅还能认出现在已女大十八变的徒弟吗。
“客官,您的酒好了。”
“好。”她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放在了小二手里,“不必找了。”
“哎呦,财神爷呀,您慢用。”小二捧着银子乐颠颠的走了。
花青急忙端起了碗,喝了一口,一股子辛辣直冲喉咙,这酒,可实在算不了上品,不过,这荒郊野外的,能解个渴也就算了,她端起碗又喝了两口。还好,以前自己偷偷喝过酒,要不然,现在,就算白给自己一碗酒也恐怕是万万喝不下去的,或者一喝便会让人看出是一副女子的样子,偷喝酒这事儿,自然也是瞒着爹娘的。可此时,此地,此镜,想来,以前偷干的那些事儿倒都是真真帮了自己的的。
一碗酒进肚,她感觉身体有些微微的开始发热,整个人也比刚才精神了些,她学着男人的样子用袖子擦嘴,无意间一抬头,却发现好几桌的那些男人们都正在偷偷地看她,心中顿想,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快点离开的好。以花青的样貌,即便是换上男装也是一个俊美少年,更何况她气质本就不俗,此时,她一身白衣坐在人群中,确是分外显眼。她看到那几桌上皆有刀剑,想来必是一些江湖中人,这江湖中人最是沾不得,她正欲起身离开,却忽然发现脚步分外的沉重,似是有千金重物附在脚上,怎么也迈不开步子。难道,难道刚才的酒,酒里有东西,她又跌回了凳子上,此时的两条腿已是完全失去了知觉,就好像已不是自己的腿一般。
她再次抬头时,邻桌几桌的男人们已起身朝她走过来,脸上的笑容猥琐而又肮脏,这些笑脸里有一张脸便是刚才的小二,她第一次发现男人地笑有时是那么恶心,这是一家黑店,自己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她本想说,别过来,却发现喉咙已是发不出半个音,眼看着这些人朝她一步步逼近,自己却半步都移动不了,花青到底还是个女子,一瞬间便急出了眼泪,如果今天真的落入这些人手中,那还不如死了的干净。
此时,众人已将花青不远不近地围在了中间,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嬉皮笑脸的说:“明明是一个美娇娘,偏要化作男子打扮,怎么,小美人,这是离家出走了吗?今天,就让爷好好疼疼你。”说着,那大汉便抱起了花青往酒坊内走去,一股臭气扑鼻而来,花青顿时如五雷轰顶一般,自己本身逃婚出来的,谁想刚逃离了狼窝,却又掉进了虎穴,今天,小女子的这条命算是到头了,只是这样死掉真是比窦娥还冤,她想挣扎,可是偏偏身子半分都动不得。想到这,两行清泪垂目而下,倒衬着这张脸更加隽美,在离酒坊还有三四步时,花青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忽然,什么东西热乎乎的滴在了她身上,她睁开眼,是血,那大汉的颈部有血滴下来滴在自己身上,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已被一股掌风卷起,到了另一个男人的怀里,一身黑袍的男人。只是这次,她是站着的,但整个身体却倚在了这个男人的怀里。她没有抬头去看,她也不敢抬头去看,反正这荒郊野外遇上的男人又有几人是正人君子,索性干脆闭起了眼睛。
黑袍男子看了看怀里的花青,把她扶到了一张凳子上,这张梨花带雨的脸十分娇美,可眼睛却始终是闭着的。
“很好,女人本就不应看男人杀人的。”他左手突然出刀,刚才剩下的那几个人都还没有来得及喊一声皆已倒地,倒在地上的那几个人眼睛都睁地好大,似乎都想看清这刀是从哪里飞来的,只是他们再也没有机会看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