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刚微微亮。
淑萍穿戴整齐,戴上耳机,将随身听的夹子别在腰带上,轻轻关好房门,怕吵醒同宿舍的女孩们。
一身白色运动装,旅游鞋,长发束起,扎成马尾辫,欢快的脑后跳动着。
伴随着舒缓的音乐,穿过厂子大门,沿着宽敞的马路,开始了每天的晨跑。
这个习惯是她大学时就养成的,除了雨雪天,几乎雷打不动。
合着舒缓的情歌,轻步慢跑。围着整个厂区外的马路,没几个人影儿。这是每天淑萍最惬意的时刻,思绪飞扬,回到了她的大学时代。
淑萍是个非常独立的女孩,个性倔强,爱认死理。一旦决定了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但骨子里又是个极度浪漫的人,很感性。会为花开花落而黯然神伤,也会为雨打纱窗而柔肠百转。非常喜欢文学,每当读到一篇好文章的时候,会有感而发,奋笔疾书。大学三年,时任校刊责编的淑萍,林林总总的在校刊上发表了七八十篇感悟、散文。
四年前,本来淑萍都被一所师范学校录取了,可当时的淑萍很反感教师这个行业,总感觉毕业、教学、结婚、生子……,一辈子像张白纸一样。为此,不惜复读了一年,重新考入东华工学院。也是个不喜欢的学校,不过,实在不好意思跟父母说继续复读了。
开学伊始,淑萍就加入了校文学社,随着文章的陆续发表,升任为校刊编辑。
由于学的是机械制图专业,班级里没几个女生,相貌出众的淑萍自然成了班级里的焦点,男生们纷纷示好。各种追求手段层出不穷,可淑萍并不喜欢那种直接的追求方式,她喜欢通过时间的推移,能逐渐触动心底的那根弦,可理科男实在玩不转那些风花雪月,因此,没一个人能得到她的青睐。
大学时代,淑萍过得很充实。丰富的校园活动,充足的空闲时间,使她眼界大开。相比能使人脱层皮的高三生活,大学对于她,如同一个新大陆。跳舞、摄影、旅游……她利用空闲时间,丰富着自己的爱好。
同时,文学社的活动更使她如鱼得水。大量可阅读的书籍,众多的投稿需要纠错、编辑、排版,让她忙碌之余,又深深的感到知足、惬意。
文学社有十几个人,各负其责。其中有一个男生引起了淑萍的注意——朴贝,安徽人,才华横溢,大二就当上了校文学社社长。
朴贝出身于书香门第,祖父辈就擅长国画,父亲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书法家。受长辈们的熏陶,他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国画也略有小成。
长期的接触中,朴贝也对淑萍暗生情愫。但也是家庭环境的影响,使得他性格有些内向,不太善于表达。
淑萍同样对他有好感,很欣赏他的才华。两个慢热型的人,都保持着一种心知肚明的暧昧,互相吸引着,却又被一层薄薄的纱隔着。
“朴贝,这篇文章是谁投的?怎么没有署名、班级?”淑萍拿起桌上的几张稿纸,询问着低头故作忙碌,却时不时偷眼瞄她的朴贝。
“啊?!”朴贝抬起头,神色慌乱,如同偷嘴被抓住的孩子,脸有些涨红:“写的什么?你好好看看,我没注意是谁放这的。”
淑萍随手翻看着,渐渐被文章吸引,这是一篇散文:
荷花池畔,烛光亭中,一女孩独自静坐。
黑发如瀑,白衣胜雪。
手托脸颊,秋泓般的目光中,透露着几分睿智。
静静的,静静的,注视着那满塘荷花。
眉目如黛,娇靥似花。
玉手轻抬,指尖缠绕着几丝长发,手指捻动着,沉思着。
落日的余晖,轻撒在她身上,凝脂般的肌肤,映着晚霞。
曳地的长裙,随微风轻摆,人如仙子,风景如画。
如同空谷幽兰,散发着迷人的馨香,令人沉醉,却不敢采撷。
眉头轻蹙,执笔的手在纸上写写划划。
你可是有烦恼?还是想把盛开的荷花搬入你的画中。
是什么吸引了你的目光?久久凝视着荷塘,本欲上前询问,又怕惊醒画中人,使之沾染上烟火气息。
我是那东风乍起吹皱的一江春水,因沉迷于你的容颜,而陷入你的轮回!
止住步伐,恐亵渎入世的仙子,只能远远的,远远的守望,守望着……
黑发如瀑,白衣胜雪。
……
淑萍脸颊微红,知道这是朴贝写给她的,因为昨天在长亭独坐的时候,余光看到朴贝从亭边走过。
将纸轻轻折好,放入随身带的包中。耳边似乎听到朴贝长吁了一口气,低头轻笑,轻声说了句:“谢谢。”
温馨的气氛在室内蔓延,俩人隔桌坐着,享受着这种氛围,都没打破平静。
烈日炙烤着大地,老旧的风扇无力的呻吟着。
朴贝犹豫再三,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轻咳了一声,对正在编辑投稿的淑萍说道:“天太热了,我请你去吃西瓜吧?”
淑萍抬起头,对朴贝的第一次主动相邀颇有些意外,心中暗喜,下意识的回了句:“就咱俩人吗?”
“啊?!不是,不是。”虽然满腹的才华,但情商低的可怜的朴贝语无伦次道:“还有,嗯,那个,王华!别写了,一块去吃西瓜。”
“你……”颇有些错愕的淑萍无言以对了。
“你们去吧,我这马上要交稿了。”早看出俩人之间小暧昧,欲成人之美的王华推脱道。
“没事,没事。吃完再写,活动下脑子。”朴贝上前拖起王华,不忘扭头看向仍端坐着的淑萍。
“你脑子才需要活动……”王华暗中嘀咕,头一次见找灯泡这么积极的。无奈起身,歉意的冲淑萍笑了笑。
淑萍也被朴贝的举动打败了,冲王华摆了摆手:“走吧,社长大人请客,不吃白不吃。”
西瓜摊前,一对对的小情侣们围着小方桌,在遮阳伞下,沉浸在各自的世界中,窃窃私语。
三人走过,选好浸在水里拔凉的西瓜,由老板招呼着,坐在情侣堆里,气氛有些尴尬。
朴贝也知道做的不妥,把一桩好事办砸了。虽然在淑萍脸上没看到有不愉的表情,但也没有了那种二人之间能感受到的融洽。
无关痛痒的闲聊着,三人在尴尬的气氛中,匆忙结束了此次西瓜之旅。
今天是淑萍生日,有些小期待的淑萍早早的来到文学社。
本月的校刊已经发了,因此得空的其它编辑并没来。坐在自己的桌旁,抽过一本杂志,胡乱翻看着。
推门声响,不用回头,淑萍也知道今天能来的只有朴贝。忍住转头的欲望,视线依然放在杂志上。
绕过淑萍的桌子,站在桌前的朴贝用手指扣了扣桌子,将淑萍的目光吸引过来。献宝似的把手中的画轴递给她。
“生日快乐。”
“谢谢。”接过画轴,心中洋溢着一股小甜蜜的淑萍嘴角上翘,慢慢摊开画卷。
一幅《猛虎啸山图》映入眼帘,旁边题着祝黄淑萍生日快乐,落款是朴贝。
“呀!这是你画的?”淑萍倍感意外,深深的被朴贝的才华折服。
整幅画气势恢宏,题字大气磅礴,看出朴贝的良好功底了。
“是啊,琢磨了好几天,不知道该送你点什么。你是属虎的,干脆就画幅画。”看到淑萍喜欢,心事落定的朴贝没有了进门时的紧张。
“画的真好。”被震撼到的淑萍不由发出句感叹。小心翼翼的将画轴卷起,找了个大袋子装了起来。
“这是我收到的最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我会保存好。”
“你喜欢就好。”朴贝脸上洋溢着笑容,比收到礼物还开心。
……
转眼间,三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
受大学生活的洗礼,淑萍出落的越发迷人,褪去了刚到校园时的稚嫩,一股优雅的气质悄然滋生。举手投足间,淡定、从容。
保持了三年的晨跑锻炼,使得她身材姣好。漆黑的长发,如瀑般垂至腰际。
可互生情愫的两个人,情商都低到令人发指。
暧昧了将近三年,关系还停留在刚入文学社的程度。
说不是恋人吧,朝夕相处,每天耳鬓厮磨,一颦一笑都能令对方心动不已。每当假期回家,又朝思暮想,等假期结束,都迫不及待的赶去文学社,只为见上一面;说是恋人吧,三年时间,互不表白,别说接吻了,连手都没牵过。几次出游,要么是三五好友结伴而行,要么是社里组织集体活动,连个二人单独的约会都没有。
拖着行李箱,回身望了眼学校的大门,淑萍黯然神伤,不甘,不舍。心底最柔软处,仿佛被撕下了最痛的部分,留在了学校,留在了文学社,再见了,我的念人。
回过身,毅然走向前方,渐渐的离学校越来越远。
留下的只有站立处,已经快被水泥地面吸干的两滴泪珠……
火车站里,登上回家列车的淑萍再没回过头。她不知道的是,在车站最角落的地方,有双眼睛,从她进车站大门始,直到她的身影消失不见,从没离开过半分,泪水模糊了双眼,脚却不听使唤,始终没离开过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