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快二十年,没有睡得这么沉了……
金色的阳光穿过了窗外的梧桐树叶,零零碎碎,撒在了自己身上。微风拂过,蓝色的窗帘轻轻划过了自己的手背,宛如情人的亲吻。
耳边响起了郎朗晨读声,还有桌子移动的杂音。沈辰慢慢清醒了过来,只觉得头痛欲裂。他从趴着的桌子上坐了起来,揉着自己红肿的眼眶,用低沉的声音道:“Peter, give me some wine(皮特,给我拿杯葡萄酒)。”
耳边没有响起瑞典汉子熟悉的声音。恰恰相反,周围的晨读声一下子停止了,沈辰感觉无数双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有好奇、有震惊、有窃笑、有幸灾乐祸……
“Peter,what are you fucking doing?give me……(皮特,死到哪里去了?给我拿……)”
沈辰正要爆粗口,当他睁开眼睛,一下子愣住了。
这里不是自己的母校,临江二中的高一(3)班教室么?那一张张熟悉的,年轻、稚气的面孔,前后的黑板和讲台,还有那土到掉渣的蓝白校服。
沈辰低头一看,自己也穿着一身校服。课桌上,还摊着一本圈圈画画的《作文素材》。
自己这是……
他下意识地伸手进裤子口袋,想掏根烟出来冷静一下,可是摸索了半天,却掏出来一张皱巴巴的十面额人民币。
周围同学响起了一阵哄笑。背后有一个女生用圆珠笔戳了戳自己,轻声道:“沈辰,你睡糊涂了!”
讲台上,穿着花大衫的“王大妈”将手中的本子重重一拍,皮笑肉不笑,看着台下的沈辰:“姓沈的,看不出你这么热爱英语呢,做梦都能蹦出两句来。那怎么上个月英语考试还没有突破两位数?”
又是一阵哄笑。
沈辰坐在座位上,只觉得太阳穴跳得厉害,脑子里成了一团浆糊。
王大妈脸色随即阴沉了下来:“下课来我办公室一趟!”
……
早读结束之后,沈辰离开了座位,跟着王大妈去了三楼B区的办公室。一进去,里面还有几个零星女学生,正围在另一个年轻老师的桌前叽叽喳喳。瞥见沈辰进来了,心照不宣笑了一下。
王大妈将靠窗桌前的办公椅拉了出来,一屁股坐了下去。沈辰从旁边推了一个小椅子过来,也想坐下。王大妈一愣:“给我站着,哪里有你坐的份?”
“呦,这不是阿辰么。月考成绩下来了,恭喜你,又是班级垫底,全班都做出来的23题就你一个人还在错。你和叶思思,郭阳,萧柯,都快成我们年纪四大金刚了。”隔桌的“地中海”抬起头,将一张布满了猩红大叉的卷子丢在沈辰脚上,“我就是搞不懂了。上星期还看见你妈一大把年纪了,在寒风凛凛的路口卖红薯,冻得手上都是疮。你爸你妈含辛茹苦供你来上学,他们图的是什么?不想读就趁早滚蛋,别在学校浪费时间!”
接下来,半个办公室的老师都凑了过来,对沈辰在他们课上的种种“恶行”笔伐口诛。
沈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往事像是潮水一般,不断在心口涌上来。
他出生在东方C国的沿海城市,临江。父母都是下岗工人,住在80年代的老式小区,靠着摆小摊过日子。小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从小到大,沈辰性格孤僻,身边没有几个朋友。学校里功课差得一塌糊涂。课堂上不是睡觉,就是翻墙去网吧打团。
这样浑浑噩噩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高三的一次早读,骑着三轮车的老爹在曲阳路口被人撞了。肇事车辆逃逸。等自己从学校赶到临江人民医院时,只见了重症室里的老爹最后一面。
老爹临死前,用微弱的声音说希望自己好好读书。
接下来的半年里沈辰拼命读书,可惜奇迹并没有发生,最终只考了一个私立大专。更大的打击是为了这个家操劳过度的老妈也很快去世了。心灰意冷的沈辰在大专只念了半年,受他小时候一个哥们儿邀请,去广东帮人看酒吧。
在广东那段时间,那大概是自己最衣食无忧的时光了吧。沈辰仗着几分拳脚,在圈子里很快打出了名堂。来酒吧的三教九流人物,见了他都要客客气气喊一声沈哥。可惜好景不长,因为在场子和黑人斗殴,沈辰惹出了事情,不得不从东北偷渡到韩国,打了三年不见天日的黑工。后来又去了越南、RB、俄罗斯、中亚,颠沛流离,为了吃口饭,几乎什么苦头都尝过。见过人间百态,品过世上冷暖。
而这段日子磨炼了他的心性,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拼劲。后来在北美掘到第一桶金,在华人世界声名鹊起,生意越做越大,靠的就是这份血气。
如今重新回到起点,回到这17岁的年华。沈辰第一件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好好看一眼父母。告诉他们,自己错了,自己是一个混蛋。这些年,他一直很想他们……
……
晚自修之后,沈辰在教学楼后停车棚的一堆电瓶车和自行车中,找到了记忆中那辆灰蒙蒙的凤凰牌自行车,脚蹬子一踩,铁链子一转,二十年了,回家了。
经过学校路口熟悉的菜市场,商业街,绕过了老年公园,驶出了小胡同,自己记忆中魂牵梦绕的幸福小区就在眼前了。四个金光闪闪的铁字被焊在了大理石上。沈辰这个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大风大浪的铁汉,瞬间红了眼睛。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怀着何种的心情,慢慢将车推进了5号居民楼。
楼梯口下蹲着一个五十多岁的汉子,头发斑白,穿着一件油腻腻的白衬衫,正愁眉苦脸抽着一根快烧到手指根的哈德门。
“叶叔?这么晚了,怎么不回家,呆在这里吹凉风?”
沈辰有点惊讶。这个叫做叶有德的中年人是他对门家的邻家,女儿叶思思也是临江二中的,和自己同一个年级。沈辰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前世父母双亡之后,叶叔怕自己想不开,经常来自己家嘘寒问暖。自己经济最困难的那段时间,连一顿晚饭都吃不起,饿到半夜疼醒过来,跑到楼下的公用水龙头喝自来水填肚。叶叔见到了,索性让他住进自己家,一日三餐管饱。
叶叔弹了弹手中的烟灰,抬头看了沈辰一眼,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几分:“是小辰啊……等我女儿叶思思回家呢。今天他们班主任又发来短信,没有去上学。唉,大概又去哪里疯玩了。”
沈辰皱起了眉头。记忆中的那个邻家小姑娘长着一张瓜子脸,一双丹凤眼,仗着长得好看,从来不去学校读书,成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瞎混,哥哥姐姐乱认,酒吧夜场KTV样样都玩。让对门一对老实巴交的父母不知道多少次操碎了心。
“不知道在哪个夜场蹦迪呢。”沈辰从老叶的口袋抽了一根哈德门,给自己点上了,“叶叔,你放心吧。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这就去把她拎回来。保证把她管得服服帖帖,以后不会再让你担心了。”
叶有德吃惊地看着沈辰:“小辰,你怎么学会抽烟了?姿势比我这个老烟鬼还熟练……”
沈辰咬着这根烟,径直走出了5号居民楼。整个临江的夜场就这几家,找到叶思思用不了多少时间。
他骑着单车,径直骑到了最近的大摇摆夜店,隔着落地窗,无数个年轻男女在灯光闪烁中疯狂扭动,宛若癫狂。
沈辰下了单车之后,给它锁了一把铁将军,深深吸了一口烟,走了过去。隔着落地窗,他已经在人群中锁定了叶思思的背影,心想这都些什么沙雕玩意,在最好的年纪花着父母的钱,浪费着大把时光,就干这些蠢事。
他却忘了,以前的自己比叶思思好不到哪里去。
一个穿着白衬衫黑西装的小哥拦在了沈辰面前:“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的门票价男生100元,女生免费……”
“我进去找人。一会儿就出来。”沈辰吞云吐雾,硬生生地将几角钱一根的哈德门抽出了雪茄的味道。他没有理会那个小哥,直接绕过他走了进去。
望着沈辰的背影,小哥愣了半天:现在的学生都这么猛?穿着校服来蹦迪?
进了夜店之后,沈辰并没有直接向着舞池中的叶思思走去。这种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他见多了,一个头比一个铁,直接把叶思思揪出来,只会激发她的逆反心态,让老叶家父女关系变得更糟。沈辰干的是一锤子买卖,他要一劳永逸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