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银子小妞留下
“迷药?”安晞远第一次听说打猎还用迷药的:“我还以为你是用暗器把它打伤了呢。”
“用暗器多麻烦,一会烤的时候还得把暗器拔出来,还是用迷药方便。”
苏兜兜可是最怕麻烦的,当初毒王师父教她用暗器打猎,她当即就罗列了用暗器的诸多缺点,直说得毒王师父立刻调转回头,用了三天三夜研究出一种专用于迷昏动物的迷药药丸。这种迷药药丸,在弹出时施以合适的力道,会变成粉末,瞬间将动物迷晕,而这种迷药,对人体并无伤害,就算人不小心吃到肚子里,也不会有事。
安晞远一心想学高深的武学,听到苏兜兜说她是用了迷药,只当是猎人都会用的伎俩,并未在意。
俩人正寻着水源,忽见前方隐约有灯光出现,开心地对望了一眼,随即加快了脚步,朝灯光处奔去。
微弱的灯光来源于一排三间的土屋,土屋四周是残破的土墙,土墙很矮,也许从前不一定是矮的,不过现在真的很矮——最高处才能到兜兜的腰线。
院门是竹子编的,只是那些竹条已经散乱不堪,所以院门,也算不上是门,只是徒有个样子罢了。
正对门口的那间堂屋里点着一盏油灯,灯光很暗,可能主人是为了省油,用了根特别细的灯芯。
屋里坐着一个老妪,佝偻着腰,拿着一根针,在微弱的灯光下吃力地补着衣服。
“打扰了。”安晞远在门口处停了下来,朝门内喊了一声。
老妪缓缓抬起了头,诧异地侧过脸往门口看去,在看到是两个年轻人之后,立刻明白了他们来的目的,和蔼地朝他们挥了挥手:“进来吧。”
“哦。”
安晞远和苏兜兜对那个老妪友好地笑了笑,正要开口请求留宿一晚,老妪就自顾自地说开了。
“天都晚了,你们是来借宿的吧。”
“嗯。我们走了一天的路,总算遇到了您这一户人家。”安晞远问道:“不知道您这儿方便不?”
“方便。”老妪搬了两个凳子让他们坐了:“家里就老太婆我一个人,屋子都空着呢,只要你们不嫌弃这儿太简陋。”
“哪里哪里,您愿意让我们借宿一晚,我们就已经很感激了。”
安晞远和老妪说着话,苏兜兜的眼睛则在一旁骨碌碌转着。
屋子里比屋外稍微好一些,却也是极为破败的,墙面上可能曾经刷过石灰,不过大部分都已经掉了,露出了黄色的土坯。土坯里夹着稻草,有些已经从土中张牙舞爪地伸了出来。堂屋靠墙处放着一张灰黑色的四脚方桌,其中的一个桌腿上绑着绳子,用以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桌子。老妪给他们搬的两个板凳算是四肢健全的,她自己坐的那把椅子上则缠满了布条。
老妪的脸上满是皱纹,眼皮已经完全耷拉了下来,枯瘦的手指上青筋满布,腰佝偻的厉害,一看就是个受苦的人。
在苏兜兜打量老妪的同时,老妪也在打量着她和安晞远。
“你们不是兄妹。”老妪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来回转了几圈,很肯定地说道。
“您怎么知道?”安晞远很好奇地看着老妪。
这几日他们在镇上的时候,别人也说他和兜兜不是兄妹。他们当然不是兄妹,可是为什么人们都能看出来呢?“你穿的是上好的锦缎,而这个小姑娘,穿的是最普通的粗布。她要是你妹妹的话,你们不可能差距这么大。所以说,小伙子你一定是出生在富贵人家,这个小姑娘……”老妪又仔细看了看苏兜兜,道:“应该也不是你家的丫环。”
安晞远看了看身上已经旧掉的缎袍,笑了笑。他离家快一个月了,随身只带了三套衣服,当了一套,只剩下两套换洗的。他从小没做过事情,连吃饭都是丫环仆妇们伺候着的,根本就不会洗衣服,所以身上的衣服被他使劲揉了几次之后,穿着身上皱皱巴巴的,颜色也变得黯淡。
没想到他都已经够落魄了,那身衣服还是让人家轻而易举地就看出来他是富家子弟。也难怪他买东西的时候,价格比苏兜兜买的要贵上许多,以至于没到一个月,他带的银子就全花光了。
“这小姑娘这么漂亮,连老太婆我看了都喜欢。”老妪笑眯眯地从桌上拿过两个有点残破的小碗,倒了两杯水递给他们:“是不是你爹娘不同意你娶她,所以你们私奔了?”
安晞远口渴的厉害,正喝了一大口水,才咽了一半,猛然听到老妪说出这句话来,一口水呛进了鼻腔,立刻憋的脸红脖子粗。他狼狈地掏出块手帕,将脸上的水给擦干净了,说道:“我们不是私奔的。”
“哦?那是带着媳妇回娘家还是去婆家?”
乡下老妪,一年难得见几次生人,难免就八卦了点。只是安晞远出生豪门,听到这些话,实在是觉得尴尬。
“不是这样的,我和她,只是路上搭个伴。”
话虽这样说,他心里却是甜甜的。像他这般年纪娶妻生子的也不在少数,他之前一直没遇到喜欢的姑娘,加上一心想着要拜师学艺,感情上还是个空白。自从遇到苏兜兜之后,他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脑子里除了去慕容山庄拜师之外,头一次有了成亲的想法。
等他学有所成,让身边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之后,一定要禀明爹娘,娶兜兜为妻。
主意已定,他的心神渐渐趋于平稳,因呛水而导致的呼吸不畅也很快地调整过来。
苏兜兜听了他们的对话,神色倒是依然轻松如常,没什么不自在。她对男女之情本来就不是很了解,加上安晞远已经解释过了,她也就不觉得有什么。
老妪听完安晞远的解释,似是有点不信,不过看他们二人都是一副坦坦荡荡的样子,又不得不信。她摇摇头,略有惋惜地说道:“我看你们,倒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看看这小伙子,长的多俊啊,我老太婆活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俊的小伙子!”
安晞远低下头,腼腆地笑了一笑。而苏兜兜竟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前几天在小镇上偶遇的那个白衣男子,在她心里,那个恍若谪仙的男子,才是最英俊的呢!
她的肚子‘咕咕’地叫了几声,成功地将老妪的注意力给转移了过来。
“你们还没吃晚饭吧?”老妪站了起来,说道:“我去给你们煮点野菜。唉,这两年收成本来还算好的,可是附近山上来了山贼,种的庄稼,养的牲口,都被抢的差不多了……”
安晞远也忙得站了起来,说道:“不用麻烦了,我们猎了一只山雉,烤烤就好了。”
“山雉?”老妪朝门外看了看,只见门口的地上放着只彩色羽毛的大鸟:“原来是山鸡啊。”
山雉自然就是山鸡,不过一个是文雅的说法,一个是通俗的名字罢了。
在山野人家说‘山雉’一词,的确是不大合时宜的。安晞远的脸红了红,有些埋怨自己的矫情,倒是那老妪,并没有在意他的说法,拿过一盏油灯,领他到了院子里的水井旁。
天已经完全黑了,夜晚的山里起了一层浓雾,若不是有那盏发着微弱灯光的油灯,连路都不好辨认了。
安晞远拎着那只山鸡,在水井旁愣住了。
他不会杀鸡,此时那只山鸡已经从昏迷中醒来,瞪着两颗黑眼珠子,很不友善地看着他。他看着鸡,鸡也看着他,就这样,持续对视了好几分钟。
苏兜兜也从房间里跟了出来,她还在长身体呢,一饿起来就遍身难受,眼见着安晞远拎着鸡就是不杀,她急了。
“喂,快点动手啊,我饿死啦!”
安晞远为难地转过头说道:“我没杀过鸡。”
“不早说。”苏兜兜一把从他的手上将山鸡夺了过来,撩开裙摆,从小腿处拔出一把锋利的小匕首,手脚麻利地将那只山鸡的咽喉隔开,将血放入老妪拿过的碗里。
只一会功夫,她就将山鸡拔毛开膛破肚了,场面实在是有些血腥,安晞远离的远远地看着,有些害怕,又着实佩服她的杀鸡技术。
老妪在旁边看的津津有味,俩人还不时地讨论着如何杀鸡会更快更好,苏兜兜头头是道地热情向老妪说明着她的杀鸡心得,老妪则一直点着头,显然是学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方法。
将山鸡洗剥干净,老妪搬来了一些柴草,三个人围坐在院子中间开始烤鸡。
“唉,要不是那群山贼,原先我这日子也还算过的去。逢年过节好的不敢说,但是炖几只鸡总是可以的。”老妪叹道。
“这里的山贼很猖獗吗?”安晞远搬过了个小凳子坐在一边,看着苏兜兜在那忙活,也插不上手,只能和老妪说说话。
“唉,那些山贼厉害着呢。从前这里太平的很,三年多前来了两个逃犯,听说身上好像是背了几条人命。他们先是抢些单门独户的人家,后来到处拉人入伙,半年的工夫,就多了好几十号人。从这里往北再走五里的半山腰上,原先是个村子,里面住的都是些正经人家,平日里靠打猎和采山里的山货为生。结果他们一来,把那些人家杀的杀,赶的赶……造孽啊,年轻点的闺女媳妇,都被他们强霸了去,那些男人们,不愿意跟他们当山贼的,大部分都被他们杀了,只有几个侥幸逃了出来,却再也不敢在这里生活了。”
听到这些山贼的恶行,安晞远不禁义愤填膺:“那朝廷呢?朝廷不管吗?”
老妪深深叹了一口气,摇头道:“这村子里总共也才三十来户人家,朝廷又怎么会管。以前这里是官道,前几年有个大官途径此地时说这里山高路陡,又没什么风景可看,就绕过了这里,重新修了条道。现在这条道已经没什么人会走了,对了,你们两个怎么走了这条路了?”
苏兜兜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山贼的事情,还不太能理解,没有多说话,只是默默听着。
倒是安晞远,对选择走了旧官道的事情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早上择路的时候,是他坚持要走这一条道的。
“我们看这条路是往正北方向的,所以就选择了这条路。”
“这话倒是没错,这条官道比那条新的要近上一天的路程……只是你们不能从这走啊,虽说现在没什么人走这条路了,但山脚下面一般都有两个山贼守着路口,你们两个是过不去的。”老妪劝说道:“你们还是回头,走那条新官道吧。”
安晞远没有多想,就摇头拒绝了。
一是他认为好马不吃回头草,他不愿走回头路。二是他听说只有两个山贼守路,并不觉得害怕,他已经学了十来年的武功了,自认为对付两个小毛贼是绰绰有余的。
他的宝剑,此时正静静地躺在他的包裹里。他从未和别人真正的打斗过,一想到明天可以用自己的武功去除暴安良,全身的热血立刻都沸腾了起来,眼前仿佛出现了百姓们称颂他的场面: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没关系,我们能过去的!”他的眼睛在火光的映衬下闪闪发亮。
老妪看着他年少轻狂的样子,虽为他所散发出来的强烈的自信所打动,却仍是不放心:“小伙子,那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你们还是绕路吧。”
“真的没关系,我从小就练武,对付几个小毛贼,还是绰绰有余的。”他说的极为肯定,以前在家中的时候,他就常常和武师们对打,可以一人对付好几个壮汉。
老妪见劝他不动,便转向苏兜兜说道:“小姑娘,你劝劝他吧,你们还是回头走新官道的好。”
苏兜兜拿起小刀,往山鸡上戳了一下,确认了里面已经烤熟,就将山鸡分成了好几份,先递给了老妪一块肉,又递给安晞远一块,这才给自己也切了些,边吃边说道:“没关系的吧,明天去走走看哦。”
她不知道山贼是什么样子,听老妪把他们说的跟凶神恶煞似的,心想难道人比老虎狮子还可怕吗?她在山里野惯了,胆子可大着呢,所以山贼越可怕,她倒越想去看看。
老妪说服不了他们,只有摇摇头,叹了口气,吃着苏兜兜递来的山鸡,倒是津津有味。
她的儿子媳妇因为附近闹山贼,远远地躲到异乡去了,她要照顾生病卧床不起的老伴,所以没有搬去和儿子同住。一个月前老伴撒手人寰,她将老伴葬了,收拾了东西,准备七七过后就去投奔儿子的,在离开之前,刚好遇到了来投宿的安晞远和苏兜兜,否则他俩这一夜,肯定是寻不到人家,说不定就露宿野外了。
第二天一早,安晞远和苏兜兜就告别了老妪,朝正北方走去。
为了以防万一,安晞远特意将包裹中的宝剑取出来挂在了身上,他瘦高的个子配上一把精致的宝剑,看上去颇为神气。
果然如老妪所说,走了约五里路的时候,他们发现前方的官道被一道高高的木门拦住了,门口站着两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提着一把砍刀,懒散地靠在门上,绝大部分的时候脸是朝着门内的。
也难怪他们不怎么注意门外,自从他们占了这座村庄之后,就极少有路人会从这里经过了,所以大部分时间,他们这些巡逻的都在犯困发懒中。之所以看着门内,是担心他们的老大会出现,若是被看到他们散漫的样子,难免要挨顿罚。
安晞远从前练武时就算和武师对打,也是点到为止,并未真正与人相斗过。他平时连鸡都不敢杀,这回却可能要和两个活人打个你死我活的,不由地有些忐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