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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黎禾写情书

莫塞尔医生离开了唐子修的病房,一个人在住院部区域的走廊天台吹着晚风,听着风声灌满他的耳朵,看着晚饭吹飞他的衣袖。他靠在天台的栏杆上面,满脸倦容。

这些天,他过得比考试的时期还要累。他累的不是昼夜无休的工作,也不是陌生难容的环境,他累的是心,是那颗躁动又狂妄的心。

有人说作为一个医院,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治病救人,他在尽全力的去做这两件事,可是在治病救人的期间他却快乐不起来了。他治不了唐子修的病,也救不了唐子修死去的年轻的心。

莫塞尔医生很难过,他不知道该如何去改变,在异国他乡,他除了迪生,就再没有可以说话的人了,可是迪生,是他的顶头上司,是不能跟他说这些话的,他所有的不愉快与闷闷不乐,全部都憋在心里,无人诉说。

冬天的寒风肆虐的刮着,到处放肆的撩人,扯乱人的衣裳,弄乱人的头发,给人来了一个下马威。冬天不是白白被叫做冬天的,而是因为有了这些凌乱又纷繁的心事,以及冰凉的心情,才被称作是冬天的。

莫塞尔医生在初冬的夜里,被风吹走了他的思绪。他的思绪漂洋过海,穿越重洋,去到大洋彼岸的那一端。

……

医院的外面寒风肆虐,医院的里面却依旧温暖如春。

项奶奶靠在黎禾的躺椅上,一小口一小口的嘬着黎禾新沏的乌龙茶,面带笑容,很是满足。她的两只腿在椅子下面前后游荡着,来来回回的胡乱踢着,深邃好看的眼睛微微眯起来,从眼缝里迸出精光,睫毛一颤一颤的,随着项奶奶的低头浅笑抬头看人而动,她瞧着坐在桌前伏案写着什么东西的黎禾,心里美滋滋的。

“黎禾,你说,要是你要写到十二点,我是不是还要陪你到十二点啊!”郑仙君道,她晃着腿,不疾不徐,笑眯眯的,仿佛很享受这样的静谧时光,是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安静时光。

黎禾停下笔,回过头,看着郑仙君,一字一句清清楚楚的道:“你说呢,我怎么会写到十二点呢,只要你在这里,我怎么会写到十二点呢。”黎禾看着笔下的字迹,字很清秀好看,只是,这篇幅,未免也太少了吧!

他写不出来。

一切都怪他嘴欠,非要说起情书的事情。

年轻的时候,谁知道他写过情书的事情呢,没有人知道。可偏偏,他就是把这件事情跟郑仙君说了,还说的津津有味,有理有据的,这不得不让郑仙君相信,黎禾是有写情书的才气在的,只是,黎禾给别的女生写过情书,却没有给她写过,这算什么?

不行!郑仙君想也没有想。不带任何思考的,就抓着黎禾道:“今天你是不是也要给我写一封情书,不然,可能会有个人在吃醋,会不高兴,会难过,会伤心,会绝食,会哭会离家出走会……”郑仙君手搭在黎禾的肩膀上,语气越说越弱,她一个那么要强的女人,就是想要黎禾给她写一封情书,来满足她的少女心呢。

黎禾微笑着点点头,咧嘴一笑。他忽然后悔了他为什么要跟郑仙君提起情书的事情,那不过是他小时候捉弄前排女生的小把戏罢了,什么情书啊,从头至尾,他也只有写过一封情书,那封情书,并没有被信中所提到的女生知晓,那封情书,是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情书里的女主人公,是个永远都不会看到这封情书的人。

那封情书,是黎禾在一个酒醉之后的深夜写的,酒醒之后,大脑一片空白,唯有那个女人,在他的眼前耳边出现,他的直觉告诉他,他要抓住她,不让她逃走,于是,他铺开纸张,随手取了一支钢笔就洋洋洒洒的写下了一长篇的情书。

那真的是一封情书,一封对心里梦中那个女人表白的情书,可奈何,情书里的人,不在眼前也不在耳边,她远在天边,永远不可捉摸。今天,是黎禾又一次提笔准备写情书了,他许多年前封笔,近来也没有打算要写些什么,今天,终于当着他当年没有表白到的女人的面,又一次写下这封表白同一个人的情书了。

只是,想要说的太多,他不知从何说起。他们俩之间的感情,又岂是一封情书能够说明说清楚的呢,他们不是一段人生,也不是几段人生,他们是一生。

郑仙君躺倒在摇椅上,看着黎禾伏案的背影,觉得无比的舒畅。

这个男人,终于是归她了啊。很早之前,她就信誓旦旦的举着三根手指向着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发誓,她是一定会让这个令所有人都闻风丧胆的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的,今天,或许说是很早之前,她就做到了吧!

郑仙君微笑着闭上眼睛,眼前满是黎禾对着她微笑的情景,黎禾的眼睛很深邃,一双深凹进去的眼珠子漆黑黑的,像是能穿透人心的豹子,又像是凶狠无比的响尾蛇。那明亮而光溜溜的眼珠子,像极了夜明珠,

或许,在黎禾爱上她之前,她就已经把她心中的敬仰给了黎禾。

黎禾笑着,把手里头的钢笔放下了,他的脑海里,已经全部都是郑仙君的身影了,他还要如何去写呢,他写不出来。

眼里心里脑海里,全部都是那个人,他要怎么写出来呢,苍白的语言不能够表达他的爱意,白纸黑字根本就表达不了他的感情,他写不出来,他不愿意让他高尚的情感被寄托在一张物质的白纸上,谁知道在纸被弄脏了的时候,他的感情是不是也会脏。

任凭窗户外面狂风大作,窗户里面,依旧是清朗朗的一片。干净明亮的屋子里,两个人一躺一坐,男人在写字,女人在睡觉,两个人就那么安静的待着,谁也不说话,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就很美好。

……

项家。

其乐融融。

项熠默坐在桌前,他的对面,没有人。一个可爱的小女人,挽着他的手,依靠在他的身边,是不是抬起头仰望着他,满眼的崇拜之情。

“熠默,等孩子出生了,我们要给她取什么名字啊?”顾寻露咯咯咯地笑了,她一想到以后她会有一个孩子在她的腿边跑来跑去,她就觉得心痒难耐,巴不得早点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好看看这个孩子长得是像她还是像她身边的这位呢。

如果像她,那她就很开心,那说明这个孩子一定会很漂亮了,如果是像她身边的这位,那她就会更开心了,哪个人不希望自己的小孩像项熠默一样的厉害一样的聪明又一样的帅气呢。

项熠默微微侧过脸,望着怀里乐的像个小猫咪的小女人,他伸手,揉乱了顾寻露柔软的头发,然后轻轻盖上了电脑,道:“取什么名字啊,这个我还没有想过呢,因为我还不知道他是个男孩儿还是个女孩儿。”项熠默言语温柔,态度也是好到爆,顾寻露觉得满足极了。

她在项熠默的怀里蹭了蹭,然后扒着项熠默的衣服,悄悄地问,“那你希望是男孩儿呢还是女孩儿呢?”她貌似很在意项熠默对这个的看法,男孩儿女孩为对她来说都差不多,不过她更希望是个男孩儿,她很想努力教会一个男孩儿如何去喜欢去爱一个女孩儿,或许那样,她的孩子都会都很幸福。

“嗯……”项熠默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牵起顾寻露的手,握在掌心里,道,“我希望是个女孩儿。”

“为什么?”顾寻露好像很吃惊,她瞪着大眼睛望着项熠默,她还以为,项熠默会说是男孩儿,因为男孩儿才可以继承项家的家业,才可以承担起项家的这份责任,才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而女孩儿,除了娇气一点,粘人一点,就再没有什么别的好处了。

“傻瓜!”项熠默伸出手指在顾寻露的鼻头轻轻点了一下,“女孩儿就就会向你一样,又漂亮又善良,还会有一个爱她的丈夫,做个幸福的女人,你说,多好!只要她幸福,那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所以,我希望她将来会是个女孩儿,希望是个跟你一样的女孩儿,那样很好。”

顾寻露点点头,陷入了沉思,她不知道项熠默这样的答案是不是有意在试探她的感觉,可是她本能的就已经被项熠默征服了,他的回答无可挑剔,让她非常的满意。他说的是女孩儿,可是女孩儿那么麻烦那么粘人又那么娇气,他丝毫都没有提到,他提到的,全部都是她!

女孩儿生出来长相会像她,性格会像她,生活,也会像她……可是,她并不希望女孩儿像她啊,像她一样的命运多舛艰难坎坷么!不,这不是她想的。

“熠默,那如果是个男孩儿呢,你还会喜欢他么?”顾寻露又问,她想知道项熠默对她的孩子的所有的看法,如果不爱,没有任何的想法,只要是个孩子就接受,那他又会不会不喜欢她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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