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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风罗

清早的霞慕尼,滑雪的人群已经从索道排到行车路上了,雪白的勃朗峰在云朵的包围下显得格外陡峭挺拔。高原上的空气十分新鲜,王之谦似乎在其中闻到了花香还有蜜桃的甜美味道,仔细一想却发现是昨夜残存在口中的酒香,即使刷牙之后也能停留住不散。

他的味蕾拥有侦探般的敏感和记忆。味道的意思对他来说不仅仅是美酒佳肴,更多的是记忆:譬如关于小时候的记忆总有着浓浓花生巧克力威化的香气;想起夕阳,鼻间总有热热干燥草坪的香气;而不开心的记忆就会有一股热热咸咸的眼泪味道鼓胀在胸前。对米妮,王之谦甚至有千万种滋味也有千万种情感用来形容她。她的味道像是佛手柑,甜蜜纯洁,就算许久没有见面,也依然能闻到她的气味。这样虚幻脆弱甚至是想象中的味道,充满着生命力经久不散。因为她,他发现自己超乎常人的味觉拥有福尔摩斯般的侦探能力。每一种她的味道都会被放在记忆库里,从开始最明显的香水的味道,到后来抽烟饮酒之后留下的味道,还有她喜欢去的地方的味道。只要抱住那熟悉的身体,她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都会浮现在眼前。可能因为太爱了,原本只想弄清她的一切,最后却变成了分开的导火索。

“宝贝,你今天喝的是大吉岭红茶。”那是最后一次深深吻她的时候,王之谦说的话。米妮的口中带着茶香,还有一点点水果蛋糕的香气,他带着玩笑的心情推理说:“你去了糕点店喝下午茶了吧。”她的眼神里闪过恐惧,爱意已经淡去的恐惧:“你跟踪我?”也许这是让她最终收拾行囊离开的理由,又或者是她早已心生厌倦。可是她的味道气息从来没有离开,留在王之谦的身体血液毛孔中难以洗去。

离开前的早晨,米妮看着早餐,对王之谦说:“我最近在看一个剧本,很好看,是关于葡萄酒的,若接了会去法国拍戏。”结婚以来不能经常在一起吃饭,她却尽可能做好每顿早餐。

“那很好,一路顺风。”王之谦大口吃着她包的馄饨。

“我要去几个月,来陪我一段时间吧?我怕我会紧张。”

“我不去,”王之谦头也没抬,抱起碗把碗底的樱花虾、蛋饼丝和青菜都划入口中,“没时间,有时间也不去。你不想在那里就早点回来,别搭上我。”

米妮生生把下一句两人去威尼斯的建议给咽回去。那是他们结婚时的承诺,每隔三年就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度一次蜜月,威尼斯是第一站。很显然,他忘了或者不愿想起。

“我不在的几个月,你一个人怎么办?”

“没有你的时候,我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再说,你老公这么帅,还怕没人做饭?”

米妮脸色一变,被戳到痛处。曾几何时,他们是那么不愿意分开,宁愿在法国小镇住上许久也不想工作。可现在他已忘了那些美妙,大概是有了新欢,言语才能如此不屑轻薄,待她再无珍惜可言。一阵心酸失望,眼泪毫无预警地从眼角溢出来。

王之谦着了慌,他哪里知道米妮心里这么多别扭和积怨,只知道她是脾气犯了,“你月经是不是快来了,吃点止疼药吧。”本是关心,说出来却是嫌弃口气,米妮一阵心寒,也没抹眼泪,竟摔门而去了。

“既然管不住他就榨干他,让别人只得一具行尸走肉。”闺蜜看到梨花带雨的米妮,出主意。

米妮欲言又止,吞吞吐吐。他岂是一般女子能够榨干的,就算耗上三个米妮最后昏倒的也必不是他。只是这样的话又怎能跟外人道起。米妮摇了摇头,只拿了轻便行李就消失在王之谦的生活中,踏上她事业的征程从此没有回头。

王之谦还在等待警局的通知,闲来无事就去镇子上走走,心想也许能够找到牛仔帽女孩口中的百年老酒。霞慕尼的镇子并不大,到处是装修精致的餐厅、与滑雪有关的商铺和奢侈品店铺。王之谦随意走进一家酒屋,说想要本地出产的陈放百年的老酒,大家都点头表示知道,可是提到要买,却又摆手开门送客。那种酒如此神秘,所有人都听说过却从来没见过。王之谦有些困惑,昨夜的奇遇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他不小心迈入了神界,偷尝了琼浆玉液。

直到那家酒吧出现在眼前时,他才感觉到真实。圆滚滚的络腮胡老板正在门口拿着杯酒晒太阳,看到他好不吃惊,说:“年轻人,你来了。”

“昨天那瓶酒……”王之谦想到昨晚对他大吼大叫,不免有些后悔。

“没问题,1955年玛歌酒庄,我答应过卖给你就不会卖给别人。”老板拍着胸脯,看着这个年轻人恢复了精神,由衷感到高兴。“你看你现在样子多好,清醒又有精神。戒酒并不难,只是需要有人帮你。我们这里有戒酒协会,他们会帮你的。”

“戒酒?我为什么要戒酒,我又不是酒鬼。”王之谦摸不着头脑,“我只是喜欢酒而已。”

“哦,孩子,别担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了解,没有人会承认自己酒精成瘾,就好像我也不会承认我喜欢男人一样。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但是戒酒协会,能够帮到你。”络腮胡老板完全把他当作了嗜酒者,一副好言相劝的样子。

“我真的不嗜酒。”王之谦想尽办法解释,“我只是偶尔饮酒,平时并不常喝。我叫王之谦,是来自中国的投资商,我连烟都不抽,怎么会让酒精控制我呢?你看这是我的潜水执照,是上个月刚更新过的。还有,我两个月前刚参加过半程马拉松比赛,怎么可能是嗜酒的人呢?你见过有酒瘾的人喝了两杯就清醒地回去睡觉的吗?”络腮胡老板听他讲得有道理,他见过许多有酒瘾的人,即使再有钱再有成就,都无法抵御宇宙给予人类的编码,最终身体意识都被酒精控制而荒废一生。那些人永远都会叫最烈的酒,无所事事待在一个地方直到醉得人事不知。没有成瘾者可以清醒离开酒吧,就像一簇火苗不可能从炸药库中安然离开不引起爆炸。酒吧老板恍然大悟,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嘿嘿”干笑几声,“那个,我是开玩笑呢。你不是那个,我也不是那个。都是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两人相视一笑,化解了紧张气氛。“我叫西蒙尼,这里的老板,喝一杯吗?我请客。”西蒙尼拖来一把椅子,转身把埋在雪堆里的酒倒给他一杯,“这是我的小酒馆,从我爷爷的爷爷那代就开始经营了,虽然破旧但都是历史。”

两个大男人和众多悠闲的游客一样,坐在门口晒着太阳。阿尔卑斯山上的暖阳即使在一月份凛冽的冬天依然和煦,午后的时光,山脚下的温度可以上升到十几摄氏度,众多滑雪者脱掉厚重的滑雪服穿着单衣在古镇中走来走去。

“你来找人吗?”西蒙尼问,“是风罗,昨晚那个女孩吗?”

王之谦摇摇头,“不是的,我是来找东西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了。”他想起在这里丢失的一切——和她在一起的欢乐记忆,还有用来储存它们的房子,心情就一落千丈。“来两杯昨夜那个叫风罗的女孩给我的酒好吗?”他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对西蒙尼说,“我请客。”

西蒙尼怪叫:“那酒?你要的酒我这里不卖!”

王之谦感到奇怪,刚才还聊得好好的,怎么又不卖了呢,“我不是瘾君子,我不是已经解释过了吗?想买那酒,只是觉得喜欢。”他想难道刚才干杯的动作又让人误会成了嗜酒者?

西蒙尼晃晃脑袋,他浓密的胡须和脖子上肥硕的肉跟着一起晃了起来,好像在水中晃动的水母,“那酒是我祖辈留下的。我自己都不舍得喝,一直存放在酒窖里没有动过,直到风罗来到镇上。她的味觉真好,所有的酒只要喝过一遍就完全记住,我这里的酒完全难不倒她。如果说,这酒是为某个人的到来而保留到现在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她。所以我让她每天打扫酒窖,让她发现那酒,再用她两个星期的薪水来换这酒。”

“那真的是保存百年的酒?”

“这些酒从我记事以来,一直在酒窖里就没有被移动过,瓶塞被厚厚的蜡封住,瓶身甚至都覆盖了几指厚的灰尘。我以为她会带走卖个大价钱,没想到她却打开和我一起品尝。刚喝了几口,你就来了。那女孩,真是精彩。她有世界上最敏感的味觉,她尝得出每款酒最细微的差别。我多希望有她那样的味觉,可惜我没有,所以我希望她可以喝到那酒。”

“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酒,的确和我喝过的酒不同。我不太喜欢甜的饮料,毕竟在我的教育中清茶才是最细腻优雅的。”王之谦回忆着那杯小小的酒,“它的特色不仅仅是古老年份那么简单,那酒的味道仿佛是葡萄诉说着历练,浓缩了时间的精华,香甜好像葡萄干桃脯杏干一样。它带着糖度,曾经应该是一瓶甜酒,可是随着时间推移,糖分已经失去原来的甜度,而转化成了醇厚口感,厚重温暖就像是大提琴的独奏曲。但这酒最令我惊奇的是它的美妙清澈,如果说它是饱经风霜的老人,可那双眼睛依然单纯如少女。”

西蒙尼瞠目结舌,“你们中国人味蕾都这么厉害,都这么有想象力吗?”他又怎么可能了解数千年文明古国在饮食文化上积累的功夫。

“当然不,我想他应该是个天才。”风罗站在酒吧门口,爽脆地回答。她刚打扫完酒窖准备回酒田看看,正好听到王之谦这段言语,心里也在惊诧。他只尝过一次这酒,就能把它的特性描述精准,虽然完全是外行的形容,可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被言语组织得很好。现在的他与昨晚的那个伤心男子判若两人,虽然依旧是样貌英俊、神情憔悴、衣着得体,但是今天这个彬彬有礼的人非常友善,完全不似每个酒吧里都有的找人倾诉的伤心男人。

王之谦心里暗自得意,他并非品酒的专业人士。可这些年来也花了不少时间学习酒的知识,尽管不够系统,但早已成为法国波尔多酒庄联盟的座上宾。

“那你能把酒卖给我这个天才了吗?”

“当然不行,你在要求别人把传家宝卖给你呢!”风罗果断替西蒙尼一口拒绝。

“你还不是一样,把别人的传家宝给喝了。”王之谦虽然感谢她让他喝到这么好的酒,却也怪她多事。

“走,我带你去看看一瓶酒到底需要经历些什么。”风罗说不过他,指着远处葡萄田的方向要带他参观。

时值冬季最冷的时节,葡萄叶子已经掉光,只剩下撑开的棕色枝杈,没有一丝绿色,荒芜清冷。风罗拿着一把沉甸甸的修剪刀,走在田间。

“你看,葡萄树会生出很多枝杈,每节枝杈上都会长出新芽,一颗新芽代表一串葡萄。每棵葡萄树上,留下六个枝杈,就代表明年春天,会开六朵花,秋天就会有六串葡萄。其他都要剪去。剪掉的位置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明年树杈和树叶的位置,如果剪得不好,树叶就会覆盖彼此,形成阴影,那么光合作用不完全,葡萄接受养分不足,品质也就不会好。我剪的每一下都有设计过的角度,能让枝丫充分向上生长,叶与叶之间有足够空隙,大约是一只鸟的间隔,让鸟在树叶之间穿梭的距离。所以他们喜欢让我在这里做工,情愿用我一个人在这里工作两个月,也不想用几个人同时工作几天。因为我做的是最好的。来年从这里生长出来的葡萄树模样一定跟别处不同。”

王之谦听她讲着理论,有些走神,想起曾经有人在他初入金融行业时教给他的“金字塔原则”: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就好像葡萄树的主干。围绕中心论点可以有三至七个论据支持,这些论据本身也可以是个论点,被第二级的三至七个论据支持,像是延伸的葡萄枝丫,状如倒置金字塔,所谓的“不重不漏”就是这样的道理。

看着风罗指着她剪过的枝杈侃侃而谈,王之谦觉得自己有些恍惚,她说话的神态好像自己的恩师。他的恩师讲过,作为金字塔的支持论据,都要满足MECE法则(Mutually Exclusive Collectively Exhaustive),就是彼此相互独立不重叠,合在一起不遗漏。王之谦想象着,领悟到原来大自然与他早已有了沟通,早在他从事资本运营时,自然的道理就已经融入其中。他想象着葡萄田在夏天时候的样子,树叶骄傲地挂在枝头,每片都像是一个笑脸,迎着太阳,树叶之间相互围绕形成的空间就是一只只云雀的形状。

“这里一定会是一片美丽的云雀田。”他赞叹道,风罗害羞地笑笑。

风罗给他看她的手,满满的茧子,破裂的伤口,小小的切口。她满不在乎,“虽然工作辛苦,可是想到工作之后能在各个酒窖里面找酒并喝掉它们,就不觉得苦了。”

“可是你做这样的苦工只是为了喝酒?”这样的想法的确有些不可思议。

“我的梦想是成为懂得葡萄酒的厉害人物,能够对产葡萄酒的地方都了如指掌的人。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我就去一个葡萄酒产区工作,用劳力换取对这片土地所出产的葡萄酒的了解。”

王之谦看着她满是创可贴的手,想到昨晚也是这双手拿着小小的水晶杯,里面的金色液体晃来晃去。也许百年前这酒庄的主人是一个美丽优雅的女士,她每天的工作就是穿上缝有鲸骨的巨大绸缎裙子,享受美酒。百年之后,却有这样一个女孩,为了能够喝到它,每天把自己的血流在葡萄园里。王之谦不由得心生敬意。他这才明白为何女孩的衣服显得破破烂烂,原来是每天在田里被葡萄藤划破的。一个在乎每片叶子生长方向的女孩,怎么还能注意到自己的外表?

“你知道你看着这些葡萄树时的表情像什么?特别像《指环王》中的咕噜,口中还念着My precious(我的珍宝)。”王之谦看着这样的女孩,觉得古怪又有距离,可是不得不心生佩服。

“你说到那瓶稻草酒时的样子,不也一样。”风罗不服输地回嘴。

其实王之谦想不起来上一次对什么事情有如此渴望了。当金钱变成账目上的数字,对生活不再有显著影响的时候,他就不知该如何产生这种渴望了。房子被盗的时候,他不在乎;失去米妮的时候,他知道没办法;只有现在,一瓶小小的酒,是他唯一想争取的东西,仿佛能够拥有它成了在这个残酷世界的小小挣扎。他羡慕风罗,那纵然浑身是伤却不管不顾的坚持,那并非对物质或虚荣,而是对着葡萄树,写满渴望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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