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快急哭了,华哥也顾不上我了,儿子却在咯咯笑,夫妻的眼泪就要落下来,而我却只能坐着,一点忙也帮不上。
王小姐哭着喊道,一定是你昨晚睡觉压着儿子的腿了!还不赶紧送他去医院!要是儿子有什么意外,你看我不休了你,让你滚出我的家!
突然觉得自己很晦气,一来到这,便让她儿子的腿断了,我责备着自己,这第一天是腿断了,我还得待半年呢,到时可能王小姐全家都没完整的腿了,更可怕的是,要是有人死了,也要怪到我头上。我越来越怀疑自己的到来是不是一种错误,毕竟我从小到大,都很晦气。
在一片混乱中,哭泣夹杂着儿子的笑声我被塞进了华哥的车里,车子在古色古香的街道上横冲直撞终于到了医院,医生的话让我们三长长嘘了一口气,原来只是儿子的腿并没有断,只是有点麻木而已。我终于不再去想那个可怕的集体断腿的画面,转而和王小姐探讨起接下来半年的工作了。
华哥在前面开车去客栈,我和王小姐还有她儿子坐在后面。
王小姐开始和我说起了话,其实你的工作并不多,一天也就做六个小时的,我们之前说好的啊,第一不要工钱,第二做满半年,第三一个月四天假,你能接受吗?
能!
王小姐又说道,你的工作就是帮客人看房间然后办理入住,你不是说自己喜欢做饭吗?那每天的伙食就你来做吧,可以吗?
可以!
王小姐突然笑了起来,你可真能啊,我怎么没早点认识你呢!要是早点认识,我可得省下一大笔钱啊!
我不好意思笑着说道,我们搞创作的都是要在劳动中找灵感的。
对,说的太对了,我记得有个名言啊,是叫“灵感始于劳动”,***说的!王小姐使劲掐了下儿子的小脸,是掐?还是摸?我也不记得了。
我似乎记得这名言,然后脱口道,王姐,这好像是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
哪个奥?王姐道。
奥斯特洛夫斯基。
俄罗斯人?
苏联人。
哦哦,苏联?就是那个和俄罗斯靠着的国家吗?
我知道王小姐上过大学,她也有一张可以炫耀的文凭,但我不能昧着良心改变历史。我向她解释道,苏联解体后就是俄罗斯。
王小姐似乎懂了,或许她一直以为冷战还没有结束,美苏的核导弹还在井里,但这些在她看来也只能是四个字,管我屁事。儿子又在咯咯笑了,王小姐没有继续追问俄罗斯和苏联的前世今生,而是去哄儿子玩了。我也知趣地看着窗外,乌镇的面貌逐渐显现出来,这是个很小的地方,小到我可以从东边走到西边。
我们开了仅仅五分钟的车便到了目的地,这个名为“旅途”的小客栈坐落在景区外边的慈云路,门牌号是八十九号。客栈很小,但是别致。
我透过车窗便看到客栈里有个姑娘朝我这边张望,想必也是来这边做义工的吧。下了车,我背着大帆布包跟在华哥后面走了进去。一进门,我便看到屋里的布局很是讲究,用粗大麻绳吊着的复古白炽灯从木梁上层次不齐地垂了下来,屋顶也是木质的镂空杉木搭建的,杉木上刻着精细美丽的花纹,甚是好看。
客栈大厅很大,有一张长长的木桌,还有一张蓝色的沙发和六七个木质椅子,墙边有书架和各种画作以及照片,看那风格应该是某个不出名的画家随意涂抹的。多边形状的人物竟然还是大色块的拼接,左脸黑,右脸红,正当我准备仔细查看这人的性别时,那个瘦高的女生朝我走来,她应该就是这边的义工了。
女生比我高多了,长长的头发,脸上还有些许红红的痘痘,我以为她想要和我说话呢,结果她只是站在了门口,看着我而已,这让我有点尴尬,被人俯视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女生站了会,双手交叉放垂在腿前,不停地移动着双脚。
王小姐笑道,她叫老黄,是这个店的义工,湖北人,月底就要走了,那个男生也是月底走,秋水,他是四川的。这是我老公的弟弟,你叫他阿龙就行。“旅途”这个客栈是我老公和阿龙一起开的。
我快速扫了几眼沙发上的人,那个长得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的男生应该就是秋水。我的目光都落在他的头发上了,因为他几乎满头都是苍白的发丝,秋水看上去比我大,低头玩着手机,倒是没有注意我的出现。
我把包放下后,就一直靠着栏杆站着,旁边就是书架,上面写着“以书换宿”四个字,我还纳闷是要多少本书才能换到一晚上,可惜我一直没有问出口,应该是我觉得这问题有点太认真了。以书换宿或许只是个文艺青年的华丽美梦而已,而对于“旅途”来说,这大概能算是个嘘头。
王小姐一来客栈便进去了厨房,然后大喊大叫,这地方我几天没来都脏成这样了吗?你们看看这锅,这还算锅吗?简直一垃圾桶!还有这地上怎么全是菜叶,碗也没洗干净,上面全是油。阿黄你过来,你自己看看,怎么洗的碗啊!
阿黄,就是那个瘦高有痘痘的女生赶紧小步跑去了厨房,这名字听着怪怪的,而且特熟悉,她应该去洗碗了,我很迷惘,少了王小姐在旁边,竟然不知道该干嘛了。我倒是希望王小姐是叫我去洗碗,毕竟可以掩盖点尴尬的气氛,在烂棉被里躺了几年,是时候挥洒汗水,洗涤晦气了。但我正想和王小姐提出洗碗时,一个戴鸭舌帽,穿汗衫的男生慢腾腾地从棉布门帘里走出了,他戴了副黑框圆眼镜,民国那种复古的款式。王小姐朝我说道,这是俊杰,你这几天和他学客栈里的工作。
俊杰领我去了住宿的地方,其实就是个六人间,他操着一口山东话道,这下铺和这两个上铺你随便选,包就放床上好了,洗澡就在这,还有啊,灯坏了,所以上下铺小心点。
我说道,俊杰你山东的?
俊杰嘿嘿一笑,你咋知道的?
我笑道,你这口音太重了,我大四的,你呢?这边应该都是大学生来做义工的吧。
俊杰说道,我大五,延毕了一年,刚刚外面那姑娘和那傻逼是大一的。
傻逼?
俊杰若无其事道,就是秋水啊,那人就是傻逼。
我问道,他怎么会是傻逼?
俊杰说道,因为他一句话不说,而且没有情怀,这边人都没情怀,说真的,我来错地方了,浪费了一个月。现在我除了想走,对这真没什么感觉了。
我很疑惑,这边人都没情怀,那岂不是都是傻逼了吗?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俊杰,他朝我深深地微笑了下,然后答道,你不是傻逼。
我突然对他产生了好感,原因是他没有把我归到傻逼的行列,俊杰很神秘而且有才华,他竟然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吉他,按照他的话说,我以后会是个维修工,因为我学的是电气专业,但我还要背着这把吉他走到有光的地方,然后弹一首许巍的旅行。
到了下午,我终于没有克制住洗碗的欲望,让我欣喜的是,我找到了比洗碗更伟大的事业,那便是清洗整个厨房。作为王小姐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我整个下午似乎用了前半生所有的注意力和汗水去完成。扫地的阿姨经过厨房看到我,用我听不懂的方言说了一句,王小姐给我翻译过来,哪个姑娘跟了这小伙子就幸福了。
我又难以抑制自己想到了城墙上的姑娘,她跟着我那么久,怎么没幸福呢?看来老人的话也不能全信,姑娘最后说自己不幸福,想离开,和她哥哥去外国。哥哥经常亲她,眼神里全是爱,我看的出她哥哥很爱她,姑娘说好做我的媳妇,与我在洱海边筑个房子,看月亮升起来,淋半边有半边无的大雨。但是她说幸福走了,所以要去和哥哥去找幸福,我信了,我也哭了。
我望了眼阿姨,想必她是幸福的吧,笑开花的眼睛看着我。夹杂着姑娘的微笑,还有阿姨的微笑,我终于清洗完了厨房,想当然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第一次被众人鼓掌走出了厨房,我竟然有一刻萌生了去做厨师的想法。昂首挺胸的我一走近栏杆,马上又弯了背,继续以虾的状态靠着。众人也回到了自己的状态,仿佛我没出现似的。这倒是很奇怪,我还想听听众人是如何夸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