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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黑牛

拒狼城是一座边陲小城,常驻人口不过万,却在天元王朝的军事布防体系中有着不小的地位,除了军事,边防贸易也是拒狼城地位拔高的重要原因。

可惜对于居住在这里的百姓而言,这里的特点除了战争和混乱,就是资源的缺乏荒凉,他们难以看见繁华与安定,只是在苦寒之地捱日子的可怜人罢了。

这里的百姓,一开始都是驻防兵卒的妻子儿女,随着兵卒的战死和退伍,一代代繁衍下来,加之边陲商贸和当地的特产交易,这里也就逐渐成了一座有了生气的城市。

苍莽而古老的城市,已经在白兰山脉边缘屹立了数百年,一次次的城破人亡,又一次次的重建,让这座城市像是位百战老兵,沙场搏杀的悲壮后,满身的创伤诉说着铁血和顽强。

清晨的薄雾沁入人的皮肉,让人冻的直哆嗦,朦朦胧胧的雾色中,一个高大的青年男子肩上扛着一根粗大的铁棍,身姿矫健的大步而来。

青年虎背而熊腰,倒三角的上身充满力量感,加之接近一米九的身材和凶煞的气势,让人不自觉就离之三米外了。

青年路过一家煎饼店,咽了咽口水却没有进去,他知道身上没钱,没钱却买东西会挨打的,尽管他一拳头能打死人,但打死了人,结果很不好。

煎饼摊的老板看了他一眼,大伙都知道这是个蠢呆的,心智还不如个小孩儿,故而毫不畏惧的笑道:

“大黑牛,走这么快,是不是赶着回去犁地?哈哈,你要是学两声狗叫,我就送你个烧饼吃。”

他一旁的客人也跟着道:“你要是在地上爬两圈,我手里这两个烧饼也归你了。”

外号大黑牛的青年没有理会,他知道这些人不怀好意。

他身上若有财物吃食,外人会想办法糊弄了去,若没有,也会在精神上掠夺点什么或者找点乐子。

自己虽然蠢笨,可吃的亏太多了,现在也不是毫无防备。

天蒙蒙亮,街市就有了人气,不少商贩可不会漏过兵士们换防的卖货好时间。

走了接近刻钟,青年已经快到家了。

一个好生养的女子走了出来,皮肤不算白但十分有生命力,身高一米六五上下,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

女子笑着迎了上来,用布给他擦了擦露水,又整了整衣衫,道:“给你烧了桶热水,自己好好擦擦吧,可别要我给你洗,教过你好些次了,得自己洗了啊。”

高大壮实的青年傻呵呵的笑,胡乱冲干净了就出来吃早饭。

饭桌上,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九岁的半大男孩。男人坐在首席,小木桶做饭碗猛吃着,女人给他和孩子夹着菜,一边唠唠叨叨的叮嘱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而他们两个则不住的点头。

男人女人和孩子,这看起来就很像个家了。

事实上,这也确实是个家。

青年很喜欢这个家。

在这个家他有吃有喝,有女人关心伺候,她也不欺负他蠢笨,而这些是他在周围都是粗鄙之人所难以获得的。

那些人不欺负他算计他,就算烧高香了。

家里是个温暖的港湾,所以他一有时间就回家,更喜欢在发军饷的时候回来,因为倩娘会笑的很开心,更会做很多很多好吃的犒劳他。

有好饭吃,有好觉睡,有好女人碰,这是他一年前从来不敢想的。

从有记忆开始,他流浪了十几年,荒郊野岭游荡过,失手打死人在监牢住过,矿场呆过,浪荡在这边陲,反而过上了他过去从没有的好日子。

女人对这个家也算满意,大黑牛救过孩子他爹的命,更有袍泽之情,孩子他亲生父亲在战死之际,托妻献子给了眼前这个男人。

没有这个男人,她和孩子根本不可能立足,说不得早就被连人带骨头给吞了。这样的世道,能活着就很不容易了。

对于大黑牛,除了他的痴傻和愚笨,心智只有六七岁外,她没什么不满意的了,甚至于这个缺点在她眼里也是优点。

身材孔武有力,让她有安全感。当兵也能养活一家三口,承担了男人的责任。不打不骂女人还听话,这一点更是让其他妇人羡慕的很。

能吃饱喝足,能健康活着,能不受人欺负,能有衣有住,能养活孩子长大,这样的日子已经是难以想象的了,她很是知足。

在这个家里,唯一不满的,大概只有一直排斥大黑牛的少年壮实了。

这个大黑牛又呆又傻,却代替了他父亲的位置,享受他母亲的照顾和温柔,这让他很是不满。

在周壮实看来,这个继父很是不好,远没有亲爹在的时候让他快活。

他不会教导自己什么,在外不仅让自己没自信,更被一次次的嘲讽。

他想要的只有自己的亲爹,而不是这么一个狗屁后爹。

“我吃完了。”大黑牛用袖子抹了抹嘴。他没说自己吃饱了,因为他这辈子没吃饱过,没吃足过。

倩娘道:“那你先睡一觉吧,下午和我一起卖草席草鞋草帽去。”她一个女人,模样还这般不错,一个人出去说不得就会遇到麻烦。

她白天多半是要做织草席之类的活计的,大黑牛三五天才有一次白天轮休,可要抓紧机会摆摊赚些铜钱。

要是生个病遇见点意外什么的,没点储蓄怕是朝夕之间就要家破人亡了,上次的意外就是个教训。身上没钱,她就很没安全感。

大黑牛傻呵呵的点点头。

一觉起来就是晌午,吃好了的他哪怕睡的少些,精力也会迅速恢复。

小壮实在母亲旁边学着制鞋,累了就会起来打两套拳,看起来倒是虎虎生威,可惜没力没势就是个花架子。

大黑牛没事干的时候不爱动弹,他的肚子时常微微的咕隆响,这个填不饱的肚子,他也懒得理会,因为没那么多的粮食去填。

躺在席子上,肚子上压着根铁棍,他一边发呆一边看天上的云彩和蓝天。

他简单的脑子,装不了多少东西,逻辑也简单,但却一直思考几个人生大问题。

“我是谁?我从哪里了?我要做什么?”

少年时他曾经和疯子一样逮着路人就问,问了几千几万遍,却依旧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他虽然傻,可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个非常厉害非常有来路的人。

可现在,他居然什么都记不得了。

这让他这简单的大脑也极度的愤怒和不满。

只是这种简单的生活他都习惯了,那种幻觉也越来越淡,他再也不问自己是谁的傻问题了。他已经够傻的了,不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傻了。

他就是大黑牛,一个守城的士卒,一个有女人的男人,家在这里。

下午,他们三个一起上街市卖草席,街市上谈不上人潮拥挤,可也算有些人流量。

草席、草鞋、草帽之类的放在地上,年少的周壮实吆喝着,声音又响又清,倩娘则露着笑脸和人谈买卖。

至于大黑牛,他就是个门神,席地而坐也看起来像个小黑铁塔。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作用。

他不知道该怎么商谈,百以内的算术都一团浆糊,真让他做买卖,不出半个小时,就能被人算计的一文不剩还要欠债。

人来人往,人人都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以后要做什么。

只有他,所有的东西都是别人告诉他的,而不是心里的答案。

这很不好,他很不喜欢。

街市上一个彪形大汉腰间垂着把屠刀,肩上扛着半片猪肉,咚的一声扔在案板上,手起刀落切条售卖。

这个时间点,也不知道郑屠夫卖的什么肉。

大黑牛瞥了郑大富一眼,他很不喜欢这人,上次自己买肉,三斤肉缺了半斤不说,肉还是隔夜的。

这让他回去后,被倩娘抱怨了半晌,倩娘来理论,还被这屠夫拉拉扯扯占了不少便宜。

大黑牛见郑大富挺着脑袋瞟倩娘,举起沙包大的拳头,又指了指郑大福那矮塌塌的鼻子。

他的鼻子本来很挺,结果被大黑牛一拳给结果了。

大黑牛的举动让郑屠夫很是恼火,险些火冒三丈,自己力大势壮,在街上也是条汉子,上次居然在这斯身上栽了跟头。

郑屠夫拍了拍钱袋子,冷哼一声,上次冲突自己的鼻子虽然塌了,可这个傻大个也赔偿了许多银钱才了事。

见对方这动作,大黑牛吃了一瘪,家里没钱,他赚的军饷除了一家的口粮,实际上没多少剩余。上次的赔偿,可让倩娘心疼死了,她是个爱财的,因为这件事让他当了整整半个月的和尚。

哪怕他有万夫不当之勇,也吃不消这种事。这样的教训,他一直记得死死地。

“郑屠夫,今日这肉有些不新鲜呐。”巡街的捕头威风凛凛,涂有根拿刀鞘拍了拍猪肉。

郑屠夫忙是给笑脸,偷偷塞了百十文钱出去,这本就是死猪肉,如果不是病死的猪,哪里会在这下午挂卖。

涂捕头掂量一二孝敬,点了点头,道:“倒是懂事。”

“您可是仁义双全之人,我那是打心底敬仰。今晚可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繁花楼逛逛?”郑屠夫开口。

“不去了,家里母老虎看的严实。”涂捕头瞥了一眼街市上的倩娘,喉咙滚动,小声道:“那个女子想来是好滋味,比楼里的低贱货色好不知道多少倍,你没尝过?”

得不到的好颜色,那才叫人心动。

郑大富叹气:“上次试了试,不是挨了一拳头吗?那个傻大个虽然傻,可拳头是真硬。您涂大哥也帮忙了,照样没如意啊。”

“再硬,能硬的过王法?”涂有根冷笑,“等有机会,你便看我手段,你在明我在暗,就让他家破人亡,那女人还能不从?”

上次的事,让他们荷包鼓了鼓,现在钱早就花光了,哪里能忘记这么一只能薅羊毛的笨羊呢。

更何况,他的上头和军营的头头争权夺利着呢,制造机会抓一抓那群大头兵的把柄也正合上意。

街市上人来人往,谁能想到这光天化日之下,会有如此鬼蜮的人心。

大黑牛发着呆,看着人来人往,也看见一个商贩新落座,摆着一个个小小的木雕。

他眼神很好,二三十米外的木雕,他连突出的木刺都能看见。

一个个木雕神态各异,这很引起他的注意,感兴趣的东西很能消磨人的时光。

忽然,他的注意力全都落在一个木雕上,整个人的精神都灌注了进去。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关注那个木雕,也不知道那个木雕刻的是谁,但他知道那对自己很重要。

端坐的大黑牛站了起来,直愣愣的走了出去,奔向木雕摊,一把拿起那个让他心神全部关注的木雕。

“我要了。”

他的眼神亮的可怕,却对外界全无感应。

无论是摊主讨债的喝声,还是倩娘和他说话,让他把木雕还给人家后的无奈,以及气呼呼给钱的生气。

摊主觉着一个河里飘出来的木雕,能讹一百文钱,那是占了大便宜。倩娘同样觉得,一个不能吃喝不能用的木雕,根本就不值得她这一个下午售卖草席的收入。

可大黑牛今天执拗的过分,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和训斥孩子一样喝骂自己的男人,尽管他很笨。

世人可以不讲良心,她不能。大黑牛对这个家的付出,远不是一个木雕能比的。

此时大黑牛,目光紧紧盯着木雕上的那个男人,识海中亮起了无尽的光芒。

前世的记忆,一瞬间澎湃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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