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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一次见司马山。XX学校东门对面三条街。小酒吧。

“三杯白兰地,”阿佳坐在司马山的身旁,扭着脖子看着身后的侍应生,“加冰块。”

司马山拿出烟盒递给我一支烟,我接过夹在耳朵上。他的手细长,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手,皮包着骨头,仿佛没有肉。他抽出一支叼着嘴里,拿出一盒火柴,在衣服上划着了,没想到这个时代还有这样的火柴。

“他是我最优秀的学生,”阿佳说,“叫沈一。”

最优秀的学生,我何德何能,我暗暗发笑。司马山冲我和蔼一笑,“能够让张黎老师请喝酒的学生,当然是最优秀的了。”

“你学的是什么专业?”司马山吞云吐雾着,只是象征性的闲聊,因为这气氛确实太过沉闷了,我们就像坐在冬季风雪中的三只候鸟,彼此找不到话题。

“文学,”我说,“只学了点皮毛。”

“哇!文学,”司马山装出一副崇拜的样子,“我对文学也有点粗浅的研究。你最喜欢哪个作家?”

他是个很有天赋的演员,看着我的眼神就像一个久别重逢的朋友。“钱德勒。”我说。

“钱德勒——”司马山重复着像在极力的回忆,“硬汉派作家——钱德勒?”

“没错,”我说,我很诧异,他对文学的研究也不是随便说说的,确实有点真才实学。“他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作家。”

阿佳点燃一支烟,吞云吐雾起来。此时三杯白兰地上桌了。

司马山抿了一口,“我更喜欢硬汉派的鼻祖哈米特,他的《马耳他鹰》是个历史性的跨越。不过,”他顿了顿,“比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还是稍逊了一筹。”

我心里暗笑,他喜欢的是哈米特,却说《马耳他鹰》不如《漫长的告别》。我拿起耳朵上的烟点燃,一口一口地品尝白兰地。他像是看出来我的心思,“开拓者永远是最值得崇敬的,没有《马耳他鹰》或许也就没有《漫长的告别》了。”

“这倒是事实,”我说,“哈米特的地位确实是不容忽视的。”

“你这个学生,”司马山将烟蒂轻轻放到烟灰缸里,“果然很优秀。”

阿佳笑了笑,端起酒杯,“你俩倒是很聊得来呀。”她一口喝掉了半杯白兰地。

司马山对这个话题仍意犹未尽,他搓了搓手看着我,“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海明威,”他舔了舔嘴唇,“他最广为认知的一部小说是《老人与海》,不过我认为最能代表他文风的是《永别了,武器》。”

“哦?”遇到志同道合的人,我顿时来了些许兴趣,“怎么说?”

“他是出了名的语言简洁,能用两个字表达的绝不用三个字,而且他拒绝使用一切空洞的形容词。比如‘漂亮’一词,很多作家都会用它来形容女子,但其实这是一个很空洞很朦胧的形容词。海明威拒绝这一切。若非有惊世骇俗的才华,否则摒弃了这些个形容词是做不到大师级别的。”司马山说完,抿了一口白兰地。

我一面抽着烟,一面静静地听着,一言未发。

我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抽着纸烟,喝着白兰地,聊着文学,看起来还带点感伤的男人就是暗夜之主。可他确确实实就是暗夜之主,时时刻刻准备对祭祀场下手的穷凶极恶之徒。

***

第二次见司马山。还是同一个地方的同一张酒桌上,只是少了阿佳。

我坐在木长凳上喝着一杯啤酒,我知道啤酒不好喝,可我只是一个囊中羞涩的学生,喝不起白兰地也喝不起威士忌。兜里永远揣着两包烟,一包是廉价的,一包是昂贵的——对于我来说。独自一人的时候拿出廉价的,有“朋友”的时候拿出昂贵的,要说我没有点虚荣心,那绝对是假的。

当我喝到第五杯啤酒的时候,有人拍了拍我肩膀,我回头的瞬间一张熟悉的脸映入我眼帘。——司马山,他带着一种亲和的笑容站在我身后,看得出他是孤身一人。

“沈一同学,”他走到我跟前,“能坐这里吗?”

“当然。”我说。这不是我的桌子,任何人要坐我都不会拒绝。他总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客气得要命。

他注视着我的酒杯,“啤酒,”我说,“你要来一杯吗?”

“好啊。”

我要了一杯啤酒给他,拿出“昂贵”的烟盒,抽出一支给他,自己点燃一支。

看得出他的胡须已经好几天没刮了,像被割掉的麦草根,粗壮而硬挺,他的头发很乱,黝黑的脸颊看不出洗没洗过,不过应该没洗。整个人看起来很颓废。

他用一种非常亲和的眼睛看着我,“上次和你聊天很开心,”他说,“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不知道他说的“感觉”是什么,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他对我没有敌意,一点点都没有,他就像那种被豢养的毒蛇,我知道是无害的,至少此时此刻。

他喝他的,我喝我的。我俩没有碰杯,自顾自喝着。

突然他从衣兜里拿一个铜制的盒子,里面夹着五根雪茄,其中一根只剩半截了。他抽出一根完整的雪茄递给我,“来根,很过瘾的。”我接过来拿在手里,他抽出边上的那半截雪茄,再拿出火柴盒抽出一根火柴在衣袖上划了一下点燃了雪茄。

我点燃雪茄,这劲果然很足,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真想不到,”我看着他眼前的火柴,“还有这种火柴。”

“你喜欢,”他拿起火柴,“送给你。”

“我还是喜欢打火机,”我拒绝了,“便宜又方便。”

他苦笑,笑容很坚硬。我想我伤害了他,在之前聊到文学的时候他可能在我身上看到了某些东西,他对我有某种幻想——朋友,甚至是知己。我能感觉得出来,而我此时的确是伤害了他。

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静止的身躯猛地动了一下,一眨眼间从大衣里掏出一本书来,准确的说是一部小说。对于这部小说我再熟悉不过了,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

“我重温了一遍,”他说着,嘴唇微微颤抖,像一个羞涩的小伙子第一次告白心仪的女孩儿,“很不错,真的很不错。”

我想,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决定对他虔心的聊一次,因为我没法儿拒绝。

“当然,”我说,“任何人都无法拒绝它的魅力。”

接下来的聊天很生硬,我喝了二十杯啤酒,花光了兜里的最后一毛钱。我俩在街道的十字路口道别,他摇摇晃晃地上了出租车,手里紧紧握着那本书。夜晚的风很大,我瞬间酒醒了三分,坐在路灯下,掏出廉价的烟,吞云吐雾起来。我知道我必须要走了,不管去哪里,但必须要走了,因为对面穿着制服的俩个警察正盯着我,他们很乐意拿我这种醉汉消遣。我必须要走了。

我的脑子里总出现司马山的影子——半截的雪茄,老式的火柴,颓废的身影,紧紧握在手里的书本。假使他不是暗夜之主,或者我不是侉屹族人,那会怎么样呢?我喜欢他多过于那些街道上来来往往穿行的人,他们从电影院里走出来,又走进奢华的服装店。头发修着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而手中的垃圾也会一丝不苟的扔到垃圾桶里。他们是如此的善良,中规中矩,可我对天他们一点儿也喜欢不起来。

***

第三次见司马山。阿佳的公寓里。

我进屋的时候司马山坐在茶几边的沙发上抽着烟,他的跟前有半瓶白兰地和半杯白兰地酒。此时他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看得出那不见了的半瓶白兰地是他喝掉的。而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屁股边的沙发上,那把《漫长的告别》正安静的平躺着,仿佛像他的一位朋友坐在那里。

迎接我的是阿佳,她引我坐在司马山的对面。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却是在这里第一次碰见司马山。

他一如往日和蔼可亲,给我倒了一杯白兰地,他甚至都没有问我要不要喝,直接倒了一杯,推到我跟前。

“谢谢。”我说。

他没有说话。抽出一支烟递给我,我接过来点燃,我很想再说一句“谢谢”,可是我忍住了,因为在司马山面前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总有一种犯错了的感觉。

“上次我喝了五十杯了吧?”司马山说,“醉得一塌糊涂。”

“三十四杯,”我说,“不多不少整整三十四杯。”

一阵沉默。

“说实在,”他说,“啤酒确实难喝。世界上最好的酒是烧刀子,我有位朋友每每喝酒的时候总不免对它唠叨几句。”

“你最喜欢的酒是?”他问。

“我对酒没什么了解,”我说,“只要不是啤酒都还可以。”

阿佳从厨房里端着一盘水果走出来放到茶几上,然后擦了擦手坐在我身旁,司马山给他倒了一杯白兰地。阿佳仰起头一饮而尽。

“你什么时候收养了一只猫,”司马山喝了一口杯中的酒,“那只黑色的,在卧室里,刚才还冲我怒吼呢!”

“家里老鼠多,”阿佳说,“有只猫总是好的。”

“我不是责怪你,”司马山顿了顿,“只是这只猫很奇怪。”

“哦?”阿佳轻笑,“怎么奇怪了。”

“只是感觉,”他说,“它看我的眼神,像是一个人在看着我。”

“猫就是猫,人就是人,怎么能说‘像是’呢!”阿佳显得有些激动。

“好了,我不是要跟你吵,只要你喜欢,你收养一头狮子我都没有意见。”

这不是我的战争,我抽出一支烟,慢慢地抽起来。阳光从玻璃窗上透进来,我发现,太阳已经垂吊在了西山头,一天很快要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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