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6578300000003

第3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1)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第四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第六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第七条 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第八条 教育、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宣传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征兵、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第十条 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第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同类推荐
  • 物权法原理

    物权法原理

    《物权法(第五版)》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物权法(第五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既充分汲取《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又基于新思考对全书章节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其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趋务实,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村委会与村民自治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村委会与村民自治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执行难是在经济体制转型中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理性而客观地认识执行难,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民事执行制度是执行程序正常运行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保障,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可促使执行功能的发挥,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本书共分六章,分别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机关、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再执行凭证制度以及民事执行竞合等进行了探讨研究,为民事立法提供建议,对坚持依法治国、促进改革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可操作性,可供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参考阅读。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土地管理法》等与其相关条例、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本法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
热门推荐
  • 皇后要出嫁

    皇后要出嫁

    大清第一后,却是来自千年之后的一缕冤魂,她的怨,她的恨被地府十载慢慢磨灭。穿越而生,她不是历史上那个寥寥数字记载的顺治帝后,却逃不开入宫为后的命运。重生不是她能够的选择的,那么当二年的皇后命结束的时候,就应该由她来抛开皇家的束缚,选择自己的人生了。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决定你一生的行为

    决定你一生的行为

    成功的路有千条万条,但是有一条却是每一个成功者的必经之路,那就是“付诸行动”。行动胜于一切,没有行动,一切言辞都是空洞的。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永远都不要指望别人来改造我们的命运。改造命运,唯有靠自己积极行动、主动争取。本书将教你从日常行为抓起,做好人生规划,学会灵活转变思路,懂得放松心态、修养性情,为成功早打基础,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等。本书旨在帮你走向成功之路,带你步入幸福人生。
  • 无敌图书馆

    无敌图书馆

    欢迎来到无敌图书馆,检索到您的语言为银河系第三悬臂文明语,文明等级,半级。可使用无敌时间,1秒,冷却时间24小时。本图书馆旨在教化低等级文明,通过无敌,来增强信心。应对即将到来的宇宙毁灭危机。检测到您身中哥布林秘制剧毒,预计还有5分钟就会嗝屁。选项一:进入幻想一级文明世界,《哥布林杀手》。预计可获得异界草药指南,哥布林百科全书。选项二:进入中古一级道术世界,《僵尸先生》。预计可获得,解毒咒。茅山道法大全。请选择……
  • 终源末始实与虚

    终源末始实与虚

    回到第五界为诞生之前,回到真正弱肉强食的时间,回到第二次世界重启之前,最强之神与最强魔王之间的爱恨情仇,逐渐浮现……
  • 极密追踪

    极密追踪

    无限好书尽在阅文。
  • 弑神帝皇尊

    弑神帝皇尊

    这是一部热血的玄幻小说,玄神大陆的一家嫡系子弟,辰鹏,因十岁那年,因突破武者,不料经脉近段,从天才变成废物,被家族嫌弃,被下人嘲笑,嘲讽,甚至被自己最爱的人退婚,在这打击下,辰鹏偶得逆天功法,弑神帝皇诀,从此开始了他的传奇一生,性感的老师,美丽的萝莉,清纯善良的美女,刁蛮可爱的公主,携手拱游,成就弑神帝皇尊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南城顾北安

    南城顾北安

    夏北安一直以为这一切都是上天注定,却不想其实一直是某个腹黑男人的阴谋……某天,夏北安受不了在她面前弱鸡的江南城了,于是毫不犹豫的搬了出去。看着面前挡着她路的危险男人:“我不想和你一起住了。”她坚决的说着。从男人身旁走过:“不,你不能走,求你…”男人的声音里满是颤抖,仿佛她是他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他双眼赤红,紧紧的拉着她:“我…离不开你,所以,别走,好吗?”他小心翼翼的询问着“狠心抛弃”他的女人……(咳咳,预知后事如何,请各位老铁点点收藏,谢谢╰(*?︶`*)╯)
  • 燕始皇

    燕始皇

    【起点第一编辑组签约作品】一个在逃的“强奸犯”被选中参加一个神秘的实验,他被送回两千两百年前的战国时代,成为了燕国太子姬丹,脑中的智慧芯片使他通晓有史以来一切的发明创造。床弩、火统、大炮、铁甲舰……一件件新式兵器登上了舞台,他凭借技术优势击败了强大的秦国,统一华夏,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大燕帝国。他使工业革命提前一千多年在东方发生,他推广杂交水稻,解决了农业对文明发展的束缚,他修铁路……他的雄心壮志不止于东方,船坚炮利的海军助他横扫全球,帝国的疆域西起英吉利海峡,东抵美洲东海岸,无数落后的民族或被征服,或被毁灭。他重用墨家弟子,以墨家思想立国,曾试图还权于民,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他所建立的辉煌功业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那以后,生活在华夏的这个民族被称为燕族,而他,做为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则被后世尊称为:燕始皇。————————万恶的分割线————————这本书的主旨是武器决定胜负,从战国到近代的各种兵器将贯穿其中。当然,主人公也会在战争和权力的较量中遂渐成长。在下乃新人,必然有一些不足之处,但一定会尽力将这个体裁写好,各位仁兄若看得上眼就收藏,推荐。更欢迎批评指证其中的疏露。书中所写大部分的武器及科学发明均有相关资料考证,一小部分乃一丈自己根据想象杜撰,或有不妥,欢迎前来掐架。————————————《黄金镣铐》书号:82231值得一看
  • 亡灵弑神

    亡灵弑神

    埋骨之地即重生之所,魂断之时即灵塑之刻。每死一个人,亡灵界就将多一个子民。杀,是为重生;戮,是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