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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爱的罗曼史

她竟然写到了琪琪!

吕颖被我骂得哭了三天,却不知道被骂的原因。她做了我十年的经纪人,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剧本的事我是从来都不管的,这次却来来回回让她退回去无数次。我知道坊间传言我和魏东晨不和,这件事无疑又是一个铁证:苗凯为难魏东晨前制片人。

艺人实际上是弱势群体,越红,越弱势,听风就是雨。

徐瑶估计恨透了我,但她没得选,因为只有我和魏东晨可以演她擅长的偶像剧,否则她就要降低演技要求,找“小鲜肉”出演了。她是个聪明人,只看她近年把魏东晨捧得多好,就知道她不会做这种蠢事,她一定会顺从我的要求,再改下去。而再改下去,必然是汪佩佩出马。

十五年了,汪佩佩还是一模一样。

我第一次看到她写的词,那时她还是个小丫头,扎着两根马尾,站在乌烟瘴气的网吧里,小小的个子,陪在金子奇旁边,犀利地盯着琪琪。

金子奇说他是看着她用两分钟填完那首词的。金子奇太大意,那词不但工整优雅,而且暗藏了“金子奇”的名字,最后的“女子善怀,亦各有行”则是出自《诗经》,这不是普通女人的恩爱情仇,而是压不住的鸿鹄之志。

金子奇不知道,我也不想说破。金子奇真心喜欢她,傻子都明白。我从来没见过他留着哪个女孩过了三天还没有上床的,而且他敢带她来见我。

琪琪是有名的美女,我曾取笑金子奇,如果他找不到比琪琪好看的,就不要带出来丢人现眼,他就当真没带谁来和我打招呼。直到那天,他如获至宝地跑来我们租的琴房,给我看了他谱的曲下面汪佩佩的那首词。

我笑他:“拼不过美貌,开始拼才情啦?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可以换,手足不能断,拼不过也没关系。”

金子奇这种大大咧咧的人竟然突然有点急赤白脸,我知道他是动真格的了。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这种学霸型的女孩,肯定是呆傻无趣,所有的情趣大概都已经在这首词里了。

那天在网吧里相见,她皮肤白净,目光澄澈,素颜以对,倔强地说:“你们都长这么高真是很烦。”然后转身就走。我就来不及想起琪琪,也不想想起琪琪那张二十四小时带妆的脸。

我后来试着向她再约几首词,可她理都不理。一整个夏天,销声匿迹。这个城市那么小,可她离我那么远。金子奇偶尔说起她,说起她的安静,在我看来反而是冷静和固执。她从未向金子奇打开过她的心,她只是暂时停留在这里,随时准备着飞走。

这种女孩很麻烦,比琪琪还麻烦。琪琪要的只是身,她每一次发飙都是因为我睡了别的女人。而汪佩佩这种女孩,根本不会看上一个连她的词都看不懂的男人。要跨过了她的这些傲慢,才能讨论身和心的问题。我猜她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果不能身心合一,她就选择离开。后来证明我是对的,多么悲哀的结局。

我不能接受这种悲哀,我要逼她来。可她竟然还写了琪琪,一个本应对她无关紧要的女人。这些伤,要怎么一个一个化开,我真的没了把握。

女人的世界和男人的世界千差万别。我知道她带着伤,但我没想到开篇的伤就是琪琪,我一直以为她是嫉恨琪琪的,万万没想到她是嫉妒琪琪加憎恨我。我一直以为女人和女人在同一个男人的问题上应当水火不容,但汪佩佩显然是个例外,她只对自己心里的爱情理想负责,破坏这种理想的男人和女人都会被她厌恶。这是十五年来我第一次了解她!

我甩开大纲,实在不想再看下去。时至今日,我有了当年想要的一切以及想都不敢想的一切,她却开篇就拿琪琪来甩我一巴掌,算是什么东西?可题目又偏偏是《我要我们在一起》。

这个女人,总是想要最好的,却舍不得付出一点自己的尊严。在娱乐圈,她竟然活了下来。每次看到她的剧本获奖,每次看到她的剧宣传得铺天盖地,每次看到媒体对她的采访,我就知道这些年,她面对着大街小巷无处不在的我的样子,也过得并不如意。

一夜情之后或者真爱分手之后,都不算可怕,差的老死不相往来,相见两生厌;好的惺惺相惜,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我和汪佩佩真是不知道上辈子互欠了多少情债,才落得这辈子互相成为对方心里的一根刺。

我对女人的态度一向简单直接,要么用来睡,要么用来处。偶尔也有睡完了甩不掉的,便半将就地处,比如琪琪;但论到想处处不到的,就只有汪佩佩这个唯一的奇葩。如果是不喜欢,也就没什么废话可说了,偏偏是喜欢着,还偏偏要离开。女人的神经质真是让男人匪夷所思。

我爸写了一辈子小说,阅遍他那个年代的春色。他告诉我,像我们这样的爷们儿还是要找简单听话持家有方的娘们儿。可是我发现那样傻的女人得去坟里挖,现在各种八卦组在网络上铺天盖地,从破译微信密码到搜索开房记录,互帮互助一应俱全。我这种身份本来就没有自由,再想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难度系数直逼专业特工。我总得找一个看着不厌,聊着不烦的。

这十多年,我戏里戏外吻了无数张蛇精脸,看着一模一样的“美瞳、假睫毛、文眉、削脸、打针后嘭嘭脸、接完的芭比一样的头发、无数层底妆”打造出来的“充气娃娃”,我很想念汪佩佩当年那张不施粉黛的脸。

汪佩佩不算漂亮,她倔强得烦人,可我忘不了她。有一种性感是不需要脱光自己或者故作姿态的,只要站在那里,任由成年累月积累的气场散发出来,就是让男人血脉偾张的极致性感。

汪佩佩十八岁那年所散发出的致命的素净魅力,让金子奇陷落,也让我挣扎于此。可惜,那时候我们还是两个傻小子,才会在漂亮听话的女孩堆里流连忘返。不对,流连忘返的是我,金子奇那时候已经是真爱汪佩佩,不然也不会天天长途电话和她聊一个小时。

我有点羡慕金子奇。我没有遇到一个女孩可以让我聊那么久,也可能是我性欲旺盛等不了那么久。我曾经拿这个理由去反驳金子奇,他又在不停地向我说汪佩佩。

我说:“要么你性冷淡,要么她性冷淡,这么久还没上床,打电话能解决实际问题吗?”

他告诉我,他不能,是不舍,汪佩佩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我大笑,这话骗鬼也就算了。她一上来就和金子奇走得那么近,那么自然而然的样子,怎么可能是个省油的灯?

我不知道金子奇在交往了这么多女人之后还犯这种低级错误是怎么回事。我很得意,更加张狂地取笑他。这种情况让我内心有了很大的享受。本质上,我不愿意我得不到的东西让金子奇这种连人家给他的词都看不懂的人得到。

汪佩佩有致命弱点是我最喜欢的情形,这会让我不屑于她对给我填词的不屑。然而我的这种得意并没有持续很久。

冬天的时候,我接了一个酒吧的驻唱工作,留在小城没有回新疆。

汪佩佩从北京回来了,金子奇整个人都发着光一样地高兴。这半年他因为每天要和汪佩佩长途夜聊,连乐队都很少来。现在汪佩佩回了家,不能再夜聊,他就坐在酒吧里听我唱歌或者自己上来唱歌,动静之间都是发着光的企盼。所谓爱情,对男人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对女人。我们都取笑他,唯有汪志高来的时候我们才有所收敛。

看着汪志高和金子奇一起出现,我心里那种暗暗的快乐就会又多几分。这两个和汪佩佩距离最近的男人都不成样子,也可以证明汪佩佩并没有他们所宣称的那么好。

懦弱愚蠢的汪志高还没有发现金子奇的事,一旦发现,他自己的脸挂不住不说,也少不了难为金子奇,一场好戏恐怕就要开始了。

我倒不担心金子奇,他不会在乎汪志高的态度,但汪佩佩却不能不在乎。一个本该规矩的小丫头,难免又会回到规矩里去。我的世界就又可以清静了,金子奇就可以重新回到乐队,重新泡妞,重新没心没肺,这才是应有的生活。

正当我打算给金子奇泼冷水,让他不要傻等汪佩佩的时候,这个妞竟然和汪志高一起来了。她好像什么都不在意。

半年不见,她长开了。没有了两根马尾,而是微卷的头发,略微淡的妆,鹅蛋脸白净得像一轮月亮。即使在这么嘈杂的酒吧,即使只是第二次见面,我还是从人群中一眼看到了她。这种辨识度让我沉郁,竟然不是因为她矮或者她土或者别的什么让我快乐的理由。

一瞬间有点气结,不想唱歌,缓手拨弦弹了一首《爱的罗曼史》。

现在想想,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突然弹那首曲子。这曲子难度并不大,但我一直弹不好。一是因为曲子本身的色彩对比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二是因为情绪起伏颇难掌握,如阵阵涟漪般颤动又复归平静,尺度和境界都玄妙无比。

我自认为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偏偏这性格就压住了这曲子。我从十岁学吉他时就练这曲子,一练竟是十年。十年来,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弹起过。即使如今,我也极少再弹。音乐毕竟是连着心的。

那天夜里,月光正好,她也刚到,我的心和我的音乐从我的性格掌控下双双叛逃,好像真的如同她正在做的那样——一切都不重要。我完全沉醉在音乐里,时间都慢了,大雪都停了,灯光都暗了。

后来的十五年,我再也找不到那夜的感觉。就像我遇到过很多很多女人,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那个人,再也没有了。人们说了一个词,叫“当下”,抓不住,便是一生的物是人非。所谓因缘,大部分取决于“当下”我们的一念。

那个“当下”,我还太年轻。我只知道有些不同,至于哪里不同,又懒得细想了。汪佩佩坐在那儿几乎一动不动地听完整首曲子,我也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仿佛那一刹那,我的眼里只有她。

曲终的时候,汪志高和金子奇才重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们围着汪佩佩说笑,和其他的酒客并没有任何不同。汪佩佩是不同的,她骨子里的倔强让她在这个懒散的小城显得格格不入。

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不会再回来了。世界终究还是属于这些学霸的。琪琪的花枝招展会在这个小城里蒙上灰尘,而汪佩佩的前途不可限量。

我还从来没去过北京,那个可以让她长开了、可以让她变得勇敢约着她哥深夜出来夜会金子奇并盯着我唱歌的地方。有些变化,只有在某些地方遇到某些人,发生过某些事情之后才会有,即所谓的“历练”。

我开始向往北京。

人的念头是一颗种子,种下了,施肥,浇水,给予阳光,就会长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做北漂的种子是汪佩佩种下的,她也许一直都不知道。

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何时何地给何人种下过何样的种子。十五年后再看那年那个酒吧所有人的结局,又怎么敢猜测哪些种子是我种下的?一个汪佩佩的悲剧,已经足够了。

可笑的是,在外人看来,我和汪佩佩已然是那个小城的传奇。传奇里的痛点除了传奇中的亲历者,所有人都是凑热闹的看客。

我中场休息时走进看客们中间,汪佩佩第一个和我说话:“你刚刚弹的曲子叫什么?”

她本可以问金子奇的,这曲子练过吉他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许汪志高都知道。

“《爱的罗曼史》。汪大小姐还有不知道的事啊?金子奇嘴里的你通古知今,只是迟迟不屑于给我写歌词。”我没打算说这么多话,可人有的时候确实会莫名其妙地失控。

她脸红了,她真的会脸红,金子奇没有吹牛。在这样的酒吧里,她竟然因为我的一句话而脸红。我以为我早就看懂了她,比金子奇还懂她,但在这一刻,我发现我什么都不懂。

我转身走开,去叫了几打啤酒。我不知道待在那群人中间,我会再说出些什么话来。还好,琪琪来了,她的存在会提醒我的本来状态,不会把自己丢得太远。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琪琪撸开袖子和金子奇拼酒的样子让我莫名恶心。

琪琪是出了名的能喝酒,之前我还为此颇为得意:漂亮、身材好、能喝酒、听话、百依百顺、死心塌地。她也明白在这个小城里,我再怎么和她闹都不会分开太久。我实在找不到比她更适合的女人。

我是看着她在我身边变得越来越放肆,和当初递给我酒店房卡的低姿态完全不同,她现在敢和我任何一个朋友调笑,并以此作为刺探我的工具。我并不在乎她和谁调笑,一个女人这点小伎俩,想要在男人们中间施展,总让我觉得幼稚得可笑。

我只是会在看得烦了的时候,阻止她继续弱智下去。一年半的感情若说完全不在乎她,那也不可能。看着她打完胎窝在床上像只小猫一样的时候,我也真的想过要对她好,照顾她一辈子,和她生几个孩子,一起天荒地老。可是,她一恢复元气,生活就又像以前一样,厌烦、劈腿、吵架、冷战、上床、和好如初,周而复始。这种生活让我恶心的程度并不低于看她和金子奇拼酒。

金子奇很快败下阵来,琪琪得意地大笑。她厚重的粉底在啤酒的浸泡下,在嘴边裂开了一道走向模糊的口子,而她并不知道。她即使不化妆也并不难看,我已经说过她很多次,她就是不改。

女人照的镜子都是白雪公主她后妈那面魔镜,只会从里面看到每个人想看到的自己,全然不顾整体效果和动态效果。现在,她们不单有了普通魔镜,还有了美颜相机,史上最强版的魔镜。即使在和我拍戏的女明星里面,没有瑕疵的脸也不存在,相处久了也会烦。一旦这些有瑕疵的脸分外在乎这些瑕疵,就会让我更烦。

她们就像一桌又一桌的满汉全席,全然不顾皇上的喜好,自顾自地花枝招展、兴师动众、费尽心思,最后让人连动筷子的欲望都没有。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喜欢常年吃满汉全席这么重口味的东西,偶尔改善一下生活就好。

汪佩佩坐在一旁,不喝酒,只是看着琪琪和金子奇闹,偶尔微笑。汪志高在起哄,他一直想看看琪琪醉酒的样子,纯属看热闹不怕事儿大。金子奇连连摆手,不愿意再跟琪琪单挑。

汪志高马上应和,并没有塑形过的微胖肚子激动地顶得小圆桌一晃一晃,脸上也因为灯光显得油光锃亮。他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没意见,金子奇也没意见。我们都有一些真心话想听,关于汪佩佩。

琪琪更没意见,人来疯加能喝酒,她玩什么都玩得起。我们怕汪佩佩不玩。她从进门开始就没喝酒,也不怎么说话。

学霸的世界,我们都不懂。事实证明,我们确实不懂她,她的行为永远都不在我们的预料范围。这也是我和她十五年来最大的问题——我一直都走不进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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