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安石力主变法的同时,一场改革和反改革的斗争正在酝酿着。关于均输、青苗法的推行与论争,揭开了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论争的序幕。自此,两派的交锋就未曾间断。变法派的基本主张,事实上是把大地主、大商人、官僚的部分剥削收入收归朝廷。这当然不能不引起大地主、大商人和官僚们的激烈反抗。
(1)第一回合的交锋
青苗法其实不过是朝廷按当时一般的利率来放高利贷,但由于它部分地夺取了“富人之利”即大地主放高利贷的利益,因而比“夺商贾之利”的均输法遭到保守派官僚更为强烈的反对。九月间,青苗法刚一颁布,宰相富弼即称病辞职,出判亳州。陈升之为相。接着,司马光公开出来反对青苗法。司马光和吕惠卿在神宗面前辩论。司马光说:朝廷散青苗钱,此事不便。今闾里富民借钱给贫民收利息,还能蚕食下户,至于饥寒流离,何况县官靠法令威逼?吕惠卿反驳说:此事富室为之害民,县官为之可利民。青苗钱民愿取者给予,不愿者并不强借。司马光说:非独县官不强借,富民也不是强借。神宗说:陕西行之久矣,民不以为病。司马光回答说臣是陕西人,只见其病,不见其利。权开封府推官苏轼上七千余言的长篇奏疏,激烈反对变法。指责“无故又创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条例,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余辈,分行营干于外,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恐”。又说均输法“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使豪商大贾都怀疑而不敢活动,以为不会不与商贾争利;青苗法“亏官害民”,所谓不许抑配,也是空文;访寻水利是“徒劳”,“烦扰”。“朝廷本无一事,何苦而行此?”翰林学士范镇认为青苗是“唐衰乱之世所为”,并借口近日“天鸣地裂”,建议神宗“观天地之变,罢青苗之举”。右正言(谏官)李常、孙觉也上言“乞明诏有司勿以强民(借青苗钱)”。青苗法陷于官员们的围攻之中。
青苗法颁布时本为自愿请领,但实行中,出现“抑配”、“散埠”的办法,即按户等规定,强迫领借。地主富户因此要比贫户领较多的青苗钱出息。保守派反对青苗法,这是一个主要的口实。熙宁三年(1070)正月,神宗采用王安石的意见,下诏禁止青苗钱抑配,同时也禁止“阻遏愿请者”(阻挠自愿借钱)。这实际上是放弃了强迫富户出息,青苗法只是夺取富户放债剥削的部分利益。
但是,变法派的退让并没有换得保守派官员的支持,反而遭到猛烈进攻。旧相韩琦出判大名府,二月间上疏,罗列青苗法实施办法,全面驳斥。韩琦的指责主要是:①青苗法自一等户以下都规定借钱数目。乡村上三等人户和坊郭有物业人户,乃从来兼并之家,现在让他们多借钱出息,是官放息钱。②贫下户见宫中散钱,无不愿请借。请借甚易,纳还甚难,将来必有行刑督索及强迫户长同保人等均赔之患。③乡村每保须要有物力人(地主)为甲头。虽说不得抑勒,上等之户难免差充甲头,以备代赔。④青苗钱夏秋随税送纳。若连两科灾伤,必然官无本钱接续支给,官本渐有失陷。韩琦的奏疏,明显的是为上等户即地主富户的利益着想,但论到官本失陷却使神宗疑虑动摇。神宗对执政大臣们说:“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青苗)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曾公亮、陈升之等也都附和指责青苗。王安石勃然进前驳辩,最后说:“臣论此事已十数万言,陛下尚不能无疑,天下还有何事可为?”次日,即称病不出,奏请罢职。
(宋朝的读书人讲道学,讲理学,尊孔子,千篇一律。虽然有几个革新的人们,如王安石等等,行过新法,但得不到大家的赞同,失败了。从此大家又唱老调子,和社会没有关系的老调子,一直到宋朝的灭亡。)
王安石请退,司马光上疏,说:“青苗法行之才数月,中外鼎沸,皆以为不便。如不肯变更,十年之后,富室既尽,常平已坏,帑藏(帑音倘tang)又空。请罢制置三司条例司,追还诸路提举勾当常平使者。”在王安石和司马光双方各坚持己见的争论中,神宗一度动摇后,仍不能不倚用王安石,以贯彻他变法的主张。几天后,神宗召见王安石说:“青苗法,朕诚为众论所惑。寒食假中,静思此事,一无所害。极不过少失陷钱物,亦何足恤?”王安石说:“但力行之,不叫小人故意坏法,必无失钱物之理。”神宗转变过来,王安石继续执政,更加坚决地推行新法。在变法派和保守派第一个回合的论争中,王安石胜利。
(2)第二回合交锋
变法派和保守派的争论,不仅在于新法触及地主商入的经济利益方面,而且还在于政治、思想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后一方面的争论更为尖锐,也更为曲折。王安石从科举的途径中进士做官,所学仍以儒家的经学为主。王安石要实行变法,就不能不在事实上背离保守的儒学,汲取管仲商鞅的变法思想。均输法出,侍御史刘述及刘琦、钱亻叔等上疏,指斥“安石操管(仲)商(鞅)权诈之术,规以取媚”。范纯仁上疏,弹劾王安石“欲求近功,忘其旧学,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反对派的这一攻击,反映了王安石这时的思想趋向。
对于保守派从思想、学术上的围攻,王安石从以下两方面做了回答。
一个方面是对儒家经典作出新解,说明变法有据主要是依托《周礼》。王安石请置条例司,即引据《周礼》有泉府之官“榷制兼并”,说“今欲理财,则当修泉府之法”。均输可溯源于《周礼》。青苗收息也是“周公遗法”。后来陆续颁行的市易、免役等新法,也称“出于周官”。保守派以“孔子罕言利,孟轲亦曰何必曰利”的孔孟之道,来反对变法理财。王安石回答说:“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王安石以《周礼》作为变法的论据,抬出比孔孟地位更高的周公来,俗儒难以驳辩了。
保守派在从学术思想上围攻的同时,又从政治上向变法派进攻,最主要的一条是不守“祖宗法度”。宋朝建国初期,太祖、太宗所制定的法令制度,经过真宗以来的70年间,早已向着消极方面演变。所谓“遵守祖宗法度”,不过是因循保守的一个借口。王安石开始执政,就对神宗说:“变风俗,立法度,今之所急。”御史吕诲劾奏王安石“惟务改作,立异于人”,“大奸似忠,大诈似信”,甚至说是“罪不容诛”。刘述等劾奏王安石:“先朝所立制度,自宜世守勿失,乃欲事事更张,废而不用。”范纯仁上疏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
司马光上疏给神宗,指责王安石“不能辅陛下修祖宗之令典,乃更变乱先王之正刑”。王安石继续执政后,司马光又直接写信给王安石本人,严厉指斥:“今介甫(安石字)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
要变法就要遭到保守派的议论和反对,王安石早已从历史经验中,有所体会。司马光写信给王安石,攻击王安石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使“天下怨谤”。王安石写了《答司马谏议书》,逐条批驳司马光加给的四大罪状,并进一步明确指出:“至于怨诽之多,早在事前我就知道会如此。人们习于苟且不是一天了,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于流俗,自媚于众算好。皇帝要想改变这些,我就不管敌手的多少,要出力来抵抗,世俗之众哪能不气势汹汹地毁谤呢?”变革祖宗旧法,置士大夫的反对于不顾,实际上已是王安石长期形成的基本思想。
王安石因势乘便,直接申明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有力地反驳了保守派的攻击。王安石又胜利了。
(3)第三次交锋
自从1070年以来,王安石战胜保守派,变法形成高潮。但保守派的进攻并没有停止。进攻集中在侵犯大地主、大商人利益的免役和市易两法。他们在朝廷上的代表,是枢密使文彦博。和司马光一样,文彦博也以“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为理由,反对变法。1072年,华州山崩。文彦博又攻击市易司不当差官自卖果实,致使华州山崩。王安石反驳说:“华州山崩,不知天意为何。天意不可知。人们所为,也不必合天意。”王安石的这个驳辩,实际上是对“天变不足惧”的进一步发挥。次年正月,文彦博再次攻击市易司遣官监卖果实,“有损国体”,是“堂堂大国,皇皇求利”,“聚敛小臣,希进妄作”。文彦博这些陈词迂论并不能动摇神宗变法。
文彦博以外,参知政事冯京(富弼婿)成为变法派的劲敌。成都准备设立市易司,冯京举出“王小波之乱”因榷买货物而起,来反对市易,引起了神宗的动摇。冯京甚至多次制造谣言,破坏免行钱的实施。退居洛阳4年的司马光这时也上长篇奏疏,列举“朝政阙失”六条:一是青苗钱,使民负债,官无所得;二是免役敛钱,养浮浪之人;三是置市易司,与民争利;四是“侵扰四夷”(指熙河之役),得少失多;五是保甲扰民;六是兴水利劳民费财。司马光的奏疏,几乎涉及到王安石所有的措施,对变法发动了全面的攻击。
连年大旱,受灾地区的农民被迫流亡。保守派以此为借口,纷纷指责变法触动了天怒。王安石反驳说:“水旱是常事,尧、汤所不免。应当更修人事,以应付天灾。”但是王安石的这一“天变不足惧”的论点,却遭到神宗的驳斥,说:“这不是小事,所以这样恐惧,正是为人事未修。”光州司法参军、监安上门(东京城门)郑侠在冯京支持下,绘流民图送呈神宗,并上疏,说:“去年大蝗,秋冬大旱,今春不雨,都是大臣辅佐不以道所致。”他建议将“有司掊克不道之政”(指新法)一切罢去,如果再有10天不雨,他情愿斩首。知青州滕甫上书说:只要陛下下一手诏,宣布“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悉罢”,就会“民气和,天意解”。一时之间,自宫廷至朝野形成了对新法的围攻。
形势变化,变法派内部也开始分裂。3月间,三司使曾布见神宗对王安石有所责问,变法动摇,竟联合市易的倡议人魏继宗反对市易法。曾布甚至对神宗说,他“召问行人,往往涕咽”,陛下“垂意于此,足以致雨”。神宗命曾布与吕惠卿根究(彻底检查)市易务不便事。吕惠卿坚持新法,与曾布议不合,曾布又向神宗攻击吕惠卿。曾布、魏继宗从变法派内部反对变法,王安石更为被动了。
后族也大力攻击新法,神宗动摇,保守派反攻,变法派分裂,王安石陷于空前困难的境地。4月初,中书改定新法。在京免行钱,在贫下行人名下,特减l万贯。免在京市例钱20以下者。在京诸门小贩税钱不满30者,暂免交税。开封府界及诸路受旱灾到五分者,暂停催交欠负官物。又“劝诱积蓄之家赊贷钱谷”,有利息,由官府督交。流民给钱粮兴工役。诸条中,减免小贩税钱,是一个改进,但减免行钱是“依旧支应”,鼓励地主趁灾荒放债收息,这显然是对大地主的退让。与此同时,神宗又下诏受灾诸路编排保甲、方田造簿,都暂时停止。宫廷中后族继续进攻。曹后要神宗罢青苗、助役,令王安石出朝廷。曹后与高后又流涕对神宗指斥新法不便,说“王安石变乱天下”。王安石在围攻中无法继续执政,上章求去。4月中,神宗下诏:王安石出知江宁府,“安心休息”。王安石罢相,变法遭到严重挫折!
(4)第四次交锋
王安石罢相前,向神宗推荐吕惠卿。神宗以韩绛代王安石,以吕惠卿为参知政事。保守派讽刺说,韩绛是“传法沙门”,吕惠卿是“护法善神”,新法仍继续推行。王安石去后,风浪暂平。章忄享、曾孝宽受命继续根究市易司事,查对市易务及曾布奏文。8月间结案,曾布以“不觉察吏人教令行户添饰词理,不应奏而奏”,及“奏事诈不实”罪,免职出知饶州。魏继宗追官停职。都提举市易司吕嘉问也以“不觉察杂买务多纳月息钱”罪免职,出知常州。御史张琥弹劾韩维、孙永查究免行钱事不当。韩维落端明殿学士职,孙永罢知开封府官。郑侠上书攻击,“惠卿朋党奸邪”,“请黜惠卿,用(冯)京为相”。神宗大怒,免郑侠官,编管汀州。吕惠卿进而追究郑侠攻击免行钱事。张琥与知制诰邓润甫受命办案,查出郑侠幕后的支持者冯京和王安国(安石弟,反对变法)等人。熙宁八年(1075)正月,御史中丞邓绾与邓润甫上疏,定郑侠等罪。郑侠编管英州。冯京罢参知政事。王安国免官,放归田里。免行钱案定结,韩绛请求神宗召王安石复相。2月间,神宗派使臣持诏书去江宁府,召王安石回京师,恢复了相位。
免行钱案,变法派终于获胜,但保守派仍据有强大势力。王安石再度入相,朝廷上依然是阴云密布。4月间,神宗因辽朝求割地,向旧臣问对策。久已罢相在外的韩琦,指责置将练兵、编保甲,是“所以致契丹之疑”,青苗、免役、市易是使“邦本困摇,众心离怨”。保守派又攻击说,河北、河东上户保下户借钱谷,下户缺食逃散,上户怕赔偿也一律逃避。对王安石最大的诬陷是赵世居狱。秀州团练使宗室赵世居被告发谋反,宋朝兴起大狱,牵连多人。与王安石相识的术士李士宁曾在十七八年前赠诗给赵世居母。查究此案的知谏查案的御史徐禧上疏,说士宁赠诗,不能定罪;揭露范百禄意在陷害王安石。5月间,神宗命曾孝宽、张琥查究徐、范曲直。原来李士宁所赠诗只是抄录了仁宗赐给大臣的两句挽词。李士宁得免死。
在保守派的围攻中,王安石对神宗慨叹说:“天下事像煮汤,下一把火,又接着泼一勺水,哪还有熟的时候啊?”在王安石复相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变法派仍然处境艰苦,难以继续前进。
(5)第五次交锋
王安石复相之初,4月间,曾对神宗说:“近来京师大姓多停开质库,市易打击兼并的效果,似已可见到。应当再修法制,驱使平理。”神宗说:“均无贫固然好,但此事很难啊!”王安石得不到神宗的支持,市易法无法再向前推进。免役法甚至出现倒退。8月间,因司农寺议,官户所输助役钱,减免一半。9月间又补充规定,官户产钱占全县十分之一‘者’只减役钱一分,但仍是对官僚们的妥协。司农寺又在8月间修订保甲法,诸路主客户五家相近者为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对农民的统治更加严密。开封府界五路,客户被排除,只选主户有二丁者入正保。原来一保有至数十家,距离甚远,也改为按诸路办法编排。这样,大商人的限制不能再进一步,对官僚地主妥协,对农民群众加强镇压,新法逐渐逆转了。
变法派退让,保守派加紧进攻。10月间,天空出现彗星,又成为保守派攻击新法的一个借口。曹后和高后又出来反对,神宗也下诏说,天变不敢不惧,要群臣直言朝政缺失。王安石申辩说:“天文之变无穷,人事之变不止,上下附会,岂能没有偶合,此其所以不足信。”王安石的这个申辩,继承荀子《天论》、柳宗元《天说》的论点,从根本上否定了天变和人事的关系,“不足信”是“不足惧”说的一个发展。神宗诏下,旧相富弼和前御史吕公著、张方牛等相继上疏,说“法既未协,事须必改”,“如救焚溺,势不可缓”。要神宗立即改变新法,说如果不这样做则将有更大的“天变”。王安石向神宗力争,主张对不附新法者治罪,说“不然,法不行”。但王安石的这个积极的主张,却遭到神宗的拒绝。神宗回答说:“听说民间也颇苦新法。”王安石说:“如天寒下雨,还有人埋怨,这岂足恤!”神宗说:“如果连这些埋怨都没有,岂不更好!”王安石的主张无法贯彻,只得称病家居,不出来管事。神宗派宦官去慰问,从早到晚去17次,给假十余日,又迫使王安石再出来执政。但新法依然难得推进。熙宁九年(1076)正月,司农寺奏,畿内去年灾伤,民间已经欠青苗钱者许再借贷一次,神宗不准。中书又奏请常平钱岁给有余时,民间缺钱许以物产抵押借贷,神宗又不准,并下诏今后仓库常留一半,其余才给散支借。青苗法本意在夺取大地主放高利贷的利益,神宗砍去一半,对保守派是个重大的退让。青苗法也逆转了。
吕惠卿罢政前,曾对神宗说:“王安石这次回来,常常称病不管事,与以前大不相同。”一度罢相后,王安石又陷于困难的处境,多少削弱了变法初期一往无前的锐气。保守派势盛,变法派削弱,神宗更加动摇,王安石已无法独力扭转政局了。1076年春天,王安石即上章请求罢相归田,连上四五次,至10月间获准罢相,出判江宁府。此后,再没有回朝。王安石再次罢相,昭示了新法失败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