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花珑的守护
跟着丁香出来了没几天的功夫,花珑觉得自己明显的就变黑了许多,那被衣服盖着的和没盖着的地方,色差明显的多了好几个数量级。而两人,也这么转转悠悠的走过了七八个城市,将大部分的店铺摊位都解决了。
丁香的担心是正确的,一年的时间,足以改变许多了。截止到现在,一共还有五个摊位没有找到,其中,路边摊有三个,店铺摊也有了两个。
三个路边摊中,又有两个是不知道挪到哪去了,而另一个,听人说好像是嫌不挣钱不干了。
而那两个店铺摊,则都是在一个城市里。那里近几年大行拆迁之事,弄的很多摊点都找不上号了,多费了丁香两天的功夫才将其他的摊位寻了回来,但也留下了这两个店铺死活寻不到任何信息了,为此,还让丁香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
白天,两人照着笔记本上的信息,与丁香过往的记忆,不断的前往一个又一个的摊位进行赎罪。只有几近中午炽阳灼地的时候,他们才会就近到一个有空调的地方避避暑,吃吃饭。
夜晚,两人要么赶路,要么就留守在新到的城市里,体验灯火阑珊的迷人夜色,享受陌生世界里的别样气氛。渐渐的,两人都开始喜欢上了这种别样的陌生感,初到新城市的陌生感,游若浮萍,飘荡无归的新奇感。
他们有时会迷路,有时会掉向,尤其是突然间拐了好几次弯,或面前突然间出现了一条不顺正方向的路的时候。但他们都不在乎,也不去刻意的寻回方向感,只要身边有着对方的存在,他们两个人,就都不会慌乱。甚至,他们还享受起了这种方向感迷失了的特殊感觉,享受起了和彼此争论前路到底是东是西,以及是南是北的这种纠结感。
算计着时间大约快到了晚上十点,两人就结伴去找一家网吧,开上一台或两台十块钱的通宵机子,在网吧的庇护下,度过接下来的困乏时光。
这条度夜途径还是花珑先提出来的,因为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处在贪迷网络游戏的时候,而只要不是查的特别紧,网吧的老板们也是非常的乐意从他们这些孩子们的身上多捞一点网费的。就算是到了暑假来了查的紧的时候了,但通宵的点基本都已经很晚了,因此,这两个孩子总归还是没在过夜的问题上多受到什么难为。
可以说,基本上所有的网吧,都是指着三十岁及以下的小孩子、大孩子、半大孩子和半大不小的孩子们吃饭呐。
因为三十岁往上的人,一是都不怎么会电脑,也更玩不了电脑游戏;二是他们大多都有了各自的事业,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呢,哪还有心思玩游戏啊;第三则是他们也大都成了家,有了老婆孩子了,自己再玩游戏的话,那不就既带坏了他们的孩子,又让自己睡不到老婆的那张床上去了嘛。
其实,花珑带着丁香来网吧也是无奈之举啊,谁让酒店旅馆啥的都那么贵呢,住个一天两天的还成啊,但他们这一出来可就是半个月啊。虽然花珑家里有钱,但不代表着花珑的零花钱,就经得住这么个折腾法啊。
而且他和丁香的这关系,要说住一个屋的话,这不败坏人家名声吗,让他们俩以后还怎么处理彼此间的关系啊。要说开两个房间,一人一个的话,那不就更贵上加贵了嘛。
这么算下来的话,网吧这虽然吵了点,闹了点,不安全了点,休息起来了也不是那么舒服了点,但胜在实惠,胜在安心,胜在能光明正大的守在她的身边啊。
这次为了陪丁香,花珑也是做足了准备,想方设法的弄了两根电击棒,并又特意买了一条全齿的腰带,然后将电击棒和自己收藏的一根甩棍挂在了上面,藏在了裤子里。
甩棍和电击棒都被他刻意的改造过,可以通过他特制的机关锁相互的连在一起,这样抡起来造成的声势和威势,加上自己从小练过的几招三脚猫的功夫,花珑有信心对付得了一般的地痞流氓们。
所有的这一切,有时候静下心来的花珑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每当他想起丁香的时候,想起她过往的时候,想起那只雀儿的时候,他的心中就总是会升起一阵非常强烈的保护欲。就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针对丁香,都要伤害她似的,而她唯一可以指望的,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
在网吧二楼的包房里,花珑看着睡着了的丁香,关了他的枪战游戏,开起了轻柔的音乐哄睡起了她。包房的门被他从里面反锁了起来,包房的窗户同样也可以看到外面相互依偎在一起的自行车。
这些,都是花珑在途中总结下来的经验,而且还因为他那变速车有点贵的缘故,他在买过来了后还自己鼓捣出了一个无线电报警器,就藏在车座子下的钢管里,这回正好的派上用场了。只要外面的车子被动了,花珑这边的遥控器就会立即报警,同时也可以通过遥控器选择是否也让外面的车子报警,又或者直接开启对讲机模式,给外面的人‘提个醒’。
其实,花珑做的这么一套完全是有些过分担心了,他的甩棍和电击棒在途中完全没用上,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年纪,正好是对‘有心人’来说犯罪成本最高的时候。而且,他们去的都是一些要价非常便宜的小摊子,在这里吃饭的人,基本上也都是一些外来务工的老实人。
再加上他们出门在外的说的还都是普通话,只要自己不明说,谁知道他们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啊。大家谁都不认识谁,这要是本地的,那犯罪成本不就更高了。如果说光丁香一个女孩子的话,或许还真会被有心人盯上,但在她的身边,一直都守在丁香身边的花珑,一看就不像是个什么善茬子,也就更没人对他们下手了。
所以说对他们的‘人’有想法的有心人有限,但对物下手的,那可就是不少了。
网吧里面,本来就有很多的闲散人员,而这些人里面,也更会有很大的几率会做出些什么鸡鸣狗盗的事。
在赎罪开始的第二天里,花珑就发现了一个准备偷他们包的人,被他发现然后给那人提了个醒,就给吓跑了。但偷包这还是小事,因为他们的包里基本上都是些吃的喝的,以及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真正的大头,在外面呢。
花珑的变速车虽然不是那种最好的,但也绝不便宜,懂这个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能卖不少钱。因此,两人总共出来了也就十来天,但那变速车却已经被人惦记了六个晚上了,要不是花珑手里的遥控报警器,他那车早就不知道给谁捣腾到哪去卖了呢。
时间:早上5:40。
叮铃铃玲玲————
花珑的怀里还在睡梦中的丁香,在闹钟的吵扰下醒了过来。
关了闹钟,看了看身旁还在睡着的花珑,丁香揪了揪身上盖着的毯子,又往他的怀里钻了钻,并又拽着毯子给他也盖了盖。
今天,是最后的一座城了,而她们的时间,却还有三天,而且这里的店铺还非常的少,基本上一个上午就能完成了。所以,她不介意在花珑的怀里多温存上一会,毕竟,这样的次数,过一次就少一次啊。
花珑实在是太累了,昨晚上一宿,他那变速车就被人惦记上了三回,折腾的他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得着觉。终于,天渐渐的亮了,他也终于可以算是能安心的休息上一会了,而他这一睡,就一直到了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