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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称兄道弟 (一)

树子笑得前仰后翻,就连狂风都堵不上那张大嘴,每一颗牙齿都现身,直怼破左耳。

平日里,田老头私下只要一有空,就会在空地上教他普语,每次几个,积少成多。说是未雨绸缪,万一以后需要再学来不及了。他也拒绝过,毕竟学习普语的过程十分枯燥无聊。宁愿抓老鼠,他也不愿意学认字,可拗不过经验老者的百般威逼利诱。无论他如何反抗,最后,田老头都以年龄小、学习能力强、记忆好为由,强制他学习。想必,暗夜钢军队伍里的新兵蛋子没少吃苦头。

“我已经认识一百多个字了,我的脑子太小,装不下,所以等我长大后再学吧。”当他认识一百个字的时候,哀求过田老头。

“这辈子,臭小子的脑子也就这点大,恐怕是当不成勇士咯。毕竟,在荒极大陆,一个男人起码得识三千多个字才行。”

他还记得田老头说这话时的表情,恨不得剁碎了这张自以为是的丑脸。“不可能。我的身体每年都会长,越长越长,脑子也会越来越大。”勇士,他当定了。破左耳暗自发誓。

“要是脑袋能换,老子一定给你换个猪脑,教头猪都比你省心。若是一头猪,跟老子这么久,不会活学活用,起码也能装得有模有样。”田老头摸着胸口,“臭小子,你该撒泡尿照照你自己,野林最蠢的瞎子都闻出你是个野人。”还没有等他反驳,经验老者接着继续骂。“老子迟早被你气死。一百个字顶个屁用,也只够在皮革店里逞能。还勇士还野人王!做你的白日梦吧!偌大的皮革店,你倒是找出个堪与勇士一较高下的强者,老子也就认了。可是翻遍整个皮革点,除了老子,哪里还能看见一个有希望的吗?你是不是想一辈子就窝在这,跟着牛扒皮剥皮?”

怒火汇聚在牙槽前,田老头噼里啪啦的一通骂话,他一个字也没有遗漏。

“你不会以为野林的勇士都是草包吧!”还没等他消化,田老头怒目圆睁,鹰眼即现。“你还是当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草包野人吧。如此,就不用辛苦学习,也不用再忍受老子的唠叨,老子也犯不着惹你讨厌,尽干这些吃力不讨好的破事。有这闲工夫,还不如省点时间回味一下老相好,指不定以后还能落个痴情汉的美名。”接着一拍大腿,“就这么决定了。以后我们不再父子相称,改做兄弟如何?从今王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老子稀罕你你也喜欢老子。天下太平,去他娘的白爷爷、子金和匕首,今日有酒今日醉,明天有肉明天吃。人生苦短,何必费力一定要强大,何必一定改变?”

不知为何,田老头的一番话如篝火烤脸,从脖子根一路烧上来。

旋即,他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屏蔽了声音,只见田老头的嘴开开合合。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但他知道经验老者所言有理,起码他骂服了。下一刻,立即蹲身学习一个新字。

不过,“别骗我,要学多少个字才可以完?”他边问边用小树枝在地上比划着,心里提防着上当受骗。

“等你够用的时候。”田老头弯腰俯视着他的字,“臭小子,你这是写字,还是摆蚯蚓。抓几条活蚯蚓摆在一起,都比你写得工整。”随即,飞腿踢他。“重写。”

确实扭曲,他立即抹掉还未写完的字。“到底什么时候?”

“到了时候,你自然知道。”田老头的鹰眼皱成疙瘩,像难看的一粒小羊屎粘在前额。

他还想讨个确定答案,然而,经验老者绝不会给予这样的机会。

“这是谢谢,谢人的谢。写这个字,你要心怀感恩,不是让你用仇恨写。”啪一声响,一巴掌盖在他脑袋上,毫无父子情。“老子真给你气死了,你在挖地还是练字啊,温柔点,果断写。点就是点,横就横,竖就竖,不要犹豫,拖拖拉拉像个老太婆在哆嗦。”

“嫌丑,那你自己写好了。”他翻了个白眼。

谁知田老头蹲身在左侧,抢过他手心里的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工整的“谢”。“臭小子,睁大眼睛瞧瞧,这才是字。你看看你写的玩意,是字吗?蝌蚪都比这长得利索。”

将两个字对比一番,“一样啊。”他瞅了一眼,分辨道,“你那个胖了点,我这个比较瘦。”

“瘦你个头,现在让你写字,不是让你挑女人。”田老头伸手揪住他的耳朵。“瘦女人有什么好,搂在怀里和抱骸骨似的。”

“我就喜欢瘦的。”说完,他又写了一个更瘦细的长字,足长田老头所写的“谢”字三倍。

随即,左边也多了一个胖字。“再瞧瞧,老子这个是谢,你那写的什么玩意啊,全部笔画都堆一起,囤柴火啊。别人想看清楚你写了什么,还得给字脱衣服,再摆放整齐。谁他娘的,有空这么折腾,野人的字又不是女人的身体。”

“等我长大了,脑袋大点再学。”他已经失去耐心。

田老头没有拉他,只是冷哼一声,不屑道:“那你见过白爷爷的脑子和肚子一样大吗?”

白爷爷的肚子一年比一年圆,可脑袋好像放弃长大了。他望着第三只眼睛,“明天再练。”

“今天事今天了。”田老头露出了经验老者特有的冷漠,手握草枝对着他,“你不欠我,欠你自己。”

“明天还你两个字。”他承诺并竖起食指和中指。

田老头将树枝往旁边随手一抛,背对着他说。“老子是你爹,爹的心是石头做的,要不然你找你娘去。”说罢,转身便闭眼,“野人王,你自便啊。如今你是马驹,小公子的心肝宝贝,木屋里的爷,老子只是一个挑水夫,哪里有资格再教你如何做人?”

耳朵如烙铁,抗议立即烧干,破左耳不敢言语什么。只好继续埋头学习普语,直至把谢字写胖了一些。一个个摆放在地,犹如大小不一的石块等着检查。最后,田老头瞥了一眼,才放过他。

如今,他并不想炫耀自己已学会多少个字了。这似乎没什么好骄傲。听说荒极的勇士将军,随便一个人都需要懂得好几千的字,才能在人族里生活的如鱼得水,才能在决斗中智勇双全。

“不会吧,田老头不会真的这么诓你吧!”树子哈哈大笑,“田老头真是坏透了,树爷自小就在皮革店张大,什么没见过。就是没有听过一定要学会普语才能当勇士,才能居他人之上。想不到这老头不仅身穿丑皮,竟还憋着一肚子坏水,你可别信他。在野林,最重要的就是有金子。只要你有了数不清的金子,你就是老大。你一个野人,能认识自己名字已经很了不起了。还好三千个字呢,吹牛真是不用嘴啊,全靠白日做梦啊!你要是当真认得三千个字,博赫努一屁股下的那把椅子就轮到你来坐了。醒醒吧,野人王。”

他刚想为田老头辩解几句,然而树子取笑他的声音却越来越肆无忌惮,破左耳恨不得把肚子的字都倒出来。

兴许是看到他黑如木炭的脸。“你够厉害了。老子认识的字虽然比你多几个,但还不是和你一样伺候小公子。你不用为了这小事难过。在南方野林,你认识多少个字,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没人会瞧不起,因为大家都不会。”树子的笑终于停止了。“瞧瞧树爷爷,好歹也认识两百个,又有何用?小公子一个都不认识,还不是照样当他的小公子。”

“那你以为什么才是了不起的事情?”他想听听树子的答案。田老头无论如何都要强迫他学习普语,严厉起来还用鞭子抽他屁股。甚至恨铁不成钢,骂他活该一辈子当野人,被人连夜抄家,任人宰割。

“废话,当然是金币,拥有很多很多的金币,怎么花都花不完。”树子的双眼放射出熠熠之光,仿佛有一堆金币正从天上倒了下来,在面前堆成小丘。

在小扒皮的房间里,他亲眼目睹过闪闪发光的金币。“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虽然颜色好看,但是比起管家手里的铁皮,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之处,都只是一块了无生气的东西。

稚气的面盘上悬挂着成人的表情。“你涉世未深,怎么知道金币的好处?”树子直摇头,瘪嘴鄙视他的无知。“天下之物,没有金币买不到的。”

“我情愿要一把锋利的剑,一套威风的铠甲。”他想起了暗夜钢军那套漂亮的行装,往马背上一跨,行至所处,花草树木皆惊。否则为什么只有暗夜钢军才能进入长屏巡逻,而城卫军连在长屏外逗留的勇气都没有。最重要是,他觉得田老头说的话比树子的更有道理,只是可惜了田老头的一身行装。如今,估计被阴寒腐蚀,已入土为泥。

“真是无知、可怜的野人哪。你有了金币,还担心买不到一把好剑、一套精致的铠甲?见过蠢货,还没见过你这么不开窍的。好歹你也跟着树爷爷,是我树爷爷唯一的兄弟。你要是继续这样蠢下去,以后可别和别人说你是树爷的兄弟啊,免得丢我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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