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珏俊秀的面孔贴在沈宛的脸上,口中吐出好闻的松香气味,“娆娆,今天晚上一切都准备好了,今夜是我们的婚礼。今夜,我会用软红十仗,迎娶你。今天,我会着人接你到郊外。”
沈宛面上一红,她曾经说过一句希望大婚一场,明媒正娶入宫的话,如今她的珏郎竟然真的兑现了。沈宛轻轻说,“好的,珏郎,今夜就是我们的婚礼。可是,我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合礼法,若是被皇后娘娘知道了.....”
南宫珏回过身子,修长的手指搭在腿上,眼睛看着沈宛的面孔,“我是一国之君,想娶谁,为什么要在乎一个我根本不喜欢的女子,在我的心中,只有娆娆才是我的妻子。夫人,你可要明鉴,为夫才没有招惹别的女人,我的心中,只有你是我的妻子,别人嘛,充其量算是个妾。”
沈宛微微发囧,“你也知道自己是一国之君,你看看你这样子,那有一点儿一国之君的样子。我可想不出来,这样的珏郎是怎么君临天下,或是征战沙场的。这话以后可不能随便说,我还只是个小小婕好,集宠于一身就是集怨于一身,你也不怕有心之人把你的夫人给杀了。”
“谁敢动我的娆娆一指头,本君绝对让他魂归西天。“南宫珏神色冷冷的,手在脖子上做出了一个“杀“的动作,沈宛扑哧一声笑出来,半推半搡的推着南宫珏。南宫珏做出一副委屈的模样,“娆娆就这么急着把为夫推给别的女人吗?如今你姐姐有了学,你的肚子为什么不争气一点儿,也给为夫生....”
沈宛一个巴掌上去,堵住了南宫珏的嘴,“珏郎这张嘴也太会说了,珏郎也不怕话说多了闪着嘴巴和舌头。”
南宫珏微笑,“看来娆娆是真的急着赶我走,哼,那本君走就走。”
“记得去华霜姐姐那儿,肥水不流外人田,这肥水不流给华霜姐姐,难道还要留给贤妃和丽昭仪。我可不想让她们随随便便得了我的好处。°沈宛勾起唇畔,薄薄樱唇向上挑起,一张美丽的脸更显得风华绝代。
南宫珏离开的脚步顿了顿,回过身子露出一个玩味的笑意。
沈宛也不由得轻笑一声,他们的婚礼?我是他的妻?沈宛越想便觉得双颊绯红,不由得苦笑起来。
傍晚,天色渐黑,晚风有些凉意,沈宛站在宛仪宫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轿步撵。沈宛只觉得身子飘,看见自己已经在一个人怀中,飞在屋檐瓦片上。沈宛一时惊讶,抬眼一看,竟是今天才见过的凤楚涟。
“闭嘴,如果你想要婚礼照常举行的话,就不要说话。“凤楚涟红衣飘飘,沈宛只觉得高空中实是有点恐怖,不由得闭上双眼。这男子的轻功太好了,一度让人觉得这是在天上飞,暗卫洞啊暗卫洞,究竟有多少秘密,是她不知道的。
沈宛只觉得在空中飞了好久,才缓缓落地,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在一个美如仙境的地方,周遭的人已经都没有了,就连送她过来的凤楚涟都消失了。沈宛觉得这男子实在是太神秘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好像天桥底下说书的和戏本子里的鬼怪妖魔。
沈宛睁开眼,细细打星着四周。如今是夏天,周围却都是桃花,桃花潋滟,如水如波,连绵数十里。树梢挂着粉红色的绸子,美丽若仙境。
沈宛远远听见丝竹管弦之声,两个穿着白衣的女子,敛着眸色,一人搀扶着沈宛一只胳膊,左右将沈宛扶进了一个屋中。沈宛看着,一个年岁约莫三十的老嬷嬷站在妆镜前,招呼沈宛快过来,“姑娘啊,老身给多少新娘梳过发髻,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凤冠霞帔,这套霞帔如此辉煌,真是身才味看见的。”
沈宛纤细的手指拂过霞帔,温润的珍珠触摸发出冰凉的感觉,沈宛笑着点点头,“这霞帔确实美丽,多谢嬷嬷的夸赞了,我也确实没见过这样好看的霞帔呢,嬷嬷为我梳头吧。”
沈宛坐在凳子上,任由嬷嬷将脂粉涂抹在她白皙的脸上,一张美若天仙的脸更显得棱角分明,五官精致。沈宛的发型一直是披发,因为她在官中的身份只算是个妾,不能梳为人妻室的盘头。而今嬷嬷将沈宛三千青丝盘起,更显得沈宛成熟了不少。
沈宛素手轻轻挑起一支凤钗,凤钗上的珠翠点点,在斑驳的灯光下发散出点点星光。沈宛眯着眼睛,看着手中的凤钗,不由得笑语盈盈。
嬷嬷轻轻将凤冠戴到沈宛头上,沈宛一个吃痛,轻轻说着,“这凤冠好重,压的我脑仁儿疼。”
“这凤冠是用金子打造的,当然比一般的凤冠沉了些,姑娘的婆家看来是个财大气粗的主儿,给姑娘的凤冠这样贵重。我给人梳了这么多年头,才第一次见这么好看的凤冠。”
沈宛微笑点头,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得淡淡一笑,朱唇薄薄,很是诱惑。
沈宛在嬷嬷的搀扶下走进内室,轻轻披上一件-件红色的衣衫,一阵软风吹过,将沈宛的衣衫吹起。沈宛回头看,一个身着红色婚服的男子迎面走来,沈宛轻轻看,正是南宫珏。
南宫珏轻轻牵起沈宛的手,“娆娆,你做新娘的样子,很是好看。今天,你就要做我的新娘了。
“今天,以天地为证,沈宛与南宫珏喜结连理,永不分离,愿四海生灵都做证。不论苦还是甜,不论好还是坏,都永远在一起,绝不背弃。“沈宛轻轻说着,眼神中很是坚定。
“不错,永不分离。“南宫珏轻轻握起沈宛的手,“娆娆,我带你看看这儿吧,这里可是我费了好多心思才勳的。话说如今是夏天,为了弄来这十里桃花,可是费了我不少心思。”
沈宛脚下一飘,南宫珏的手已经揽上了沈宛的腰,沈宛觉得自己好像飞在空中。南宫珏轻轻说,“凤楚涟的轻功可是比我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