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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雅村言

《列子·汤问》:“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这则“高山流水”的典故,用来形容知音之赏识和知音之难遇。

中国文人最大的毛病,从来不是“嘤其鸣兮”地“求其友声”。凡写了一点作品,凡有了一点声望的作家诗人,你按也按不住他要“诲人不倦”,要“指点众生”,要“挥斥方道”,而“好为人师”。

这班进入大师状态的文人,嘴巴之大,嗓门之粗,脾气之坏,毛病之多,遂构成当代文学的一道风景线。反观前贤,能不感慨良多吗?

大师太忙

——屁股粘不住座椅,忙得顾不过来做学问的大师,怕是中国文学日趋式微的主因。

大师,是极尊崇的称呼,最早见《史记·儒林列传》:“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

由此起始,中国的大师开始多了起来,什么国学大师、文学大师、美术大师、烹调大师、气功大师、干炒牛河大师,五花八门,形形色色,把这顶桂冠东送西送,已经贬值到与街上卖的臭豆腐也快差不多了。书无一本像样的,文无一篇称道的,也做出令人作呕的大师状,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实在是近二十年文坛怪现象之一。前人对于滥称大师,也是十分反感的,清人陈康祺在《郎潜纪闻》里说到大清朝时的情况,言词中就颇有些不敬:“二百余年来,讲堂茂草,弦诵阗如,词章俭陋之夫,挟科举速化之术,俨然坐皋比,称大师矣!”

看来,大师情结,可谓古今通病矣!

民国初年,胡适在《国学季刊》发刊宣言里说:“近年来,古学的大师渐渐死完了,新起的学者,还不曾有什么大成绩发现出来。”由此可见,在胡适眼里,学者和大师不能画等号,没有“大成绩”,而只有中成绩、小成绩,学者也不能称大师。所以,现在文坛上那些自封的大师,人封的大师,多少有些“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沐猴而冠的意思。证明了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里说过的一句名言:“发亮的东西,未必都是金子”,真是一针见血之语。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大师的“大”,是非同小可的,而这个“师”字,则分量尤其重。

我记得旧时家家户户供奉香火的神龛上,就有写着“天地君亲师”字样的牌位。这“师”,就包含上至孔老夫子这等至圣先师,中至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各类学问的大师,下至为你启蒙、教你识字的老师。凡师,本来就应该包含扶持、提携、培养、熏陶后来人的意思在内。近读《宋史》,为欧阳修和苏东坡同道相助、奖掖后进的精神所感动,于是体会到,中国文学的进展,正是全赖这样的大师的播种耕耘,才得以造成文坛的辉煌局面,因此,要说到“大师”二字,只有从这个意义上说,才是名副其实的。

《宋史》载欧阳修“奖引后进,如恐不用,赏识之下,率为闻人。曾巩、王安石、苏洵、洵子苏轼,布衣屏处,未为人知,修即游其声誉,谓必显于世”。苏东坡也如此,“一时文人如黄庭坚、晁补之、秦观、张耒、陈师道,举世未之识,轼待之如朋俦,未尝以师资自予也”。

像这样的大师,庶几乎不辜负这一个“师”字。孔夫子所以成为百代素王,就因为他拥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形成了一门儒学。什么样的“师”,带出什么样的“生”,然后,一群什么样的“生”,又对中国文化作出什么样的贡献,应以此标准衡量是否够资格称为大师。

欧、苏所在的赵宋王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个实际上只拥有半壁江山的弱势政权,但在文化和文学的成就上,丝毫不逊色于前朝的盛唐气象。人们耳熟能详的唐宋八大家,所谓“韩柳欧苏”等,这两朝是平分秋色的。而在宋仁宗、英宗、神宗三朝,文坛一下子出现群星璀璨、蔚为壮观的局面,绝非阮籍登广武所叹“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其名”的只会搞一些形式主义的、只不过是过眼烟云的假繁荣,而是一个真正辉煌的、在历史上留得下来的文学高峰期。

十一世纪中期,欧阳修算得上是位顶尖的领衔人物了,“为文天才自然,丰约中度,其言简而明,信而通,引物连类,折之于至理,以服人心,超然独骛,众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师尊之”。接他棒的苏东坡,小他29岁,则是十一世纪后期的文坛主将。宋人葛立方在《韵语阳秋》里赞叹道:“东坡喜奖与后进,有一言之善,则极口褒赏,使其有闻于世而后已。故受其奖拂者,亦踊跃自勉,乐于修进,而终为令器。若东坡者,其有功于斯文哉,其有功于斯文哉!”反复论说其有功于斯文,看来真是发自肺腑之言了。

在宋南渡前的文坛,先是欧阳修与他周围的作家,后是苏东坡与他同道的文友,构成了两个极佳的文学方阵。但在文学途程起点阶段,若无欧阳修这样的“师”,苏轼这样的“生”也许未必如此顺利在文坛立足。所以,按旧时风习,“师”之对于“生”,位置能够排在“天、地、君、亲”以后,虽然很具封建色彩,但也表示师生知识的传承关系负荷着人类进化的重任,正是有师有生,代代相传,才构成世界文化的历史长河。

当时欧阳修“举进士,试南宫第一,擢甲科,调西京推官”,早已文声卓著,名震遐迩,可苏东坡还在四川老家待着。虽然他二十岁的时候,由眉山至成都,当地名流“一见待以国士”,但对偌大中国来说,盆地终究有其局限性,尽管苏轼才气不可一世,但不为世知。大概四川作家,除了名师赏荐之外,其成长过程似乎有个隐隐的规律在,那就是必须出夔门,方成大器。

记得八十年代,克芹还健在时,每年来北京开会,偶尔到舍下小坐,总是伴士光、贤亮等一起光临,谈及这个话题,举出不少例证。其中一,即苏轼,一出蜀则雄伯天下,以致四海之内的士子,开口不谈苏而觉气索。其中二,即司马相如,当他在西京时何其了得,长门一怨而天下知,后妃们都给他送红包,求其词赋,文采之飞扬,神情之得意,可想而知。一旦回到成都那条街上,与卓文君合开一家小铺子,整日坐在烫酒的炭炉旁,欣赏太太的美丽,从此也就了了而已。出蜀效应,自古至今,皆如此而然,或许不无道理。然而,克芹憾甚,天不假以永年,还未等他出蜀,便撒手西去了。

苏洵意识到,也许并非完全自觉地,只有走出盆地,方能显现天下,不去和中原文化主流契合,寻找到认识并重视自己才华的大师,至死也是坐井观天罢了。于是,至和、嘉祐年间,苏洵领着他的两个儿子一苏轼、苏辙,离开家乡四川眉山,乘舟东下,过三峡,出夔门,到北宋的京师汴梁应试。三苏的名声,立刻被当时任翰林学士的欧阳修注意到了。“上其所著书二十二篇,既出,士大夫争传之,一时学者竞效苏氏为文章。”由于这样一位举足轻重的大人物的推荐,而且上达天听,连宋仁宗都认为朝廷得人。于是,这三位川籍作家,在首都制造了一次“轰动效应”。开封城里,立刻掀起了一阵“三苏”旋风。一时间,文人为文,都模仿他们的风格。

“楚蜀得曾苏,超然皆绝足,父子兄弟间,光辉自联属。”这是欧阳修“与为诗友,自以为不及”的梅尧臣,所写的《送曾子固苏轼》诗。三苏二曾,一代新人的崛起,使得这位老诗人兴奋不已。然而,正是由于欧阳修大力提携、推荐、游说、鼓吹,苏洵与其两子轼、辙,才得以大展抱负,否则,也不是没有可能“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历史上那种“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的怀才不遇的事例,不也屡屡发生过嘛!所以,发现真正有才华的人,并使其充分发挥能量,也就是所谓的慧眼识人,这才是大师的“师”应该尽到的责任。所以,大师的伟大,除了伟大在自身的文学成就上,还伟大在知人、识人、发现人、培养人,堪为人师这一点。

公元十一世纪中,欧阳修是位公推的义坛领袖,那时候没有什么选举之类,也用不着拉票,也无须搞种种小动作。古代作家,至少那些真正的大师辈的作家,更讲究靠作品说话,而不把功夫用在文学以外。而时下那些奔名逐利于文坛者,组织吹捧呀,花钱买好呀,央人鼓掌呀,自吹自擂呀,忙得马不停蹄,累到吐血的程度,结果如何呢?不过是《伊索寓言》所嘲讽的那只狐狸,尽管披了一张狮子的皮,也并不等于就是森林之王。即使把自己作品的每一个字,都镀上14K金,该狗屎还是狗屎。

欧阳修“天下翕然师尊之”的被崇敬,是因为他“始从尹洙游,为古文,议论当世事,迭相师友,与梅尧臣游,为歌诗相倡和,以文章名冠天下”。最后一句,若译成现代语言,即欧阳修以其使人敬服的创作实力和人格魅力征服了大家,才被尊为大师,凭真货色、真本事、真学问、真文章,才在文坛上产生一呼百应的凝聚力。

欧阳修作为大师的第一成绩:纠偏当时文学积弊,创造一代新的文风。《宋史》认为他的功绩可与唐代韩愈提倡古文运动相比拟,“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欧阳修义振起之”。作为大师的第二成绩:是他发现了一大批如苏东坡这样的文学精英,使他们脱颖而出,造就了宋代文学的辉煌。从文学史的角度看,那是更应该大书特书一笔,予以充分肯定的。

欧阳修也不是无原则地支持一切,欧阳修始终坚持自己的文学主张和他一以贯之的做人风格。“知嘉佑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毕事,向之嚣溥者伺修…,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看来,发生在公元1057年的这次开封城里的小小学潮,不过是考生们起哄而已,倒没有任何政治背景,只是对欧阳修改革文风的一次抗议。他们落榜了,走上街头,拦住了他的马,包围着他吵吵闹闹,连警察也没有办法制止。这位老先生并不因此而迁就,而改变初衷。该支持者绝不惜力,不该支持者哪怕闹事也绝不苟同。

梅尧臣诗里提到的曾子固,即曾巩,也是受到欧阳修关注过的。《宋史》说曾巩“生而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辄诵,年十二,试作《六论》,援笔而成,辞甚伟。甫冠,名闻四方。欧阳修见其文,奇之”。

王安石也是通过他,得以受到欧阳修的教益。《宋史》的《曾巩传》和《王安石传》里都记载有这段:“少与王安石游,安石声誉未振,巩导之于欧阳修,及安石得志,遂与之异。”“安石少好读书……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

大师,其学术成就,其文化贡献,其思想深度,其智慧之光,总是能够像电光雷鸣一样,产生巨大影响,在历史的一页上留下浓墨铸成的铭记,永不磨灭,这才是胡适所说的“大成绩”。作章句儒,做老雕虫,拾人牙慧,鸡零狗碎,是算不得大师的。至于等而下之者,皇帝的新衣,纸上的冰山,厚似城墙的脸皮,吹牛皮不上税,与大师二字更相差十万八千里了。

公元1057年,已经初露头角的苏东坡方21岁,他的弟弟小他3岁,比之现在那些后生代的作家,还要年轻些。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古代文人早慧者多,而近代作家则偏向于晚熟。且不说外国的普希金、莱蒙托夫,都在长胡子以前,就写出了传诵一时的名篇,仅以中国的李贺为例,孩提时就写出《高轩过》一诗,令韩愈吃惊。李长吉死时才不到三十,还不到退出共青团的年龄。可他在唐代诗坛的重要位置,已经牢固地奠定,为公认的大家。可时下许多同样年纪的后生代作家,尚在暗中摸索,不得要领。好一点的,充其量,也只处于小试牛刀的发轫期,连圈子里的人,也未必知名。

大概如今时兴大器晚成,不到五十岁,或略超半百,尚冠以青年作家头衔者,不算稀奇。过了而立之年,还称之为新生代或后生代作家者,也属正常。依此类推,苏东坡就该是儿童团作家,李贺只能算幼儿园作家。我想,造成这样现象,有许多因素。但缺乏像欧阳修这样奖掖后进、发现新人的大师级人物,恐怕是相当重要的原因。韩愈就了不起,他听说李贺那小孩子有特异才华,亲自登门。后来,李贺考试,因避父讳,取消报考机会,韩愈专门写了文章说明讳无必要,做他的思想工作。正是有了这些大师的关怀,李贺的禀赋才得以发挥出来,成为诗中鬼才吧!

所以,韩愈说,不怕没有千里马,而怕没有伯乐,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当然,有可能在一定的时期内,硬是没有伯乐出现,或出现了他也不干伯乐的事,尽去沽名钓誉,尽去风花雪月,尽去捞一官半职,那也只能无可奈何,就靠千里马自己去驰骋了。但千万别碰上一位非伯乐,却装作伯乐的家伙,“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才,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那就该倒大霉了。

但真正的伯乐,如欧阳修者,在读到苏轼的文章以后,给梅圣俞的信中,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取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一头地也”。一个在文坛扛鼎的大人物,会为一个年轻作家的出现,高兴到甘愿为他让路,具备这种大公无私精神的,还能找出第二人吗?宋人朱弁,在他的笔记《曲洧见闻》里提到:“东坡之文,落笔辄为人所传诵,每一篇到,欧阳公为终日喜。前辈类若此。一日,与其子棐论文,及坡公,叹曰:‘汝记吾言,三十年后世上人更不道着我也。’”从这里,我们更看到他那宽大的胸怀,深情的期勉,以及对于年轻人成功的喜悦。

若是能得这样大师的惠泽,岂不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大师的预见没有错,朱弁接着写道:“崇宁大观间,海外诗盛行,后生不复言欧公者。是时,朝廷虽尝禁止(苏轼文字),赏钱增至八百万,禁愈严而传愈多,往往以多相夸。士大夫不能读坡诗,便自觉气索。”

苏东坡在北宋文坛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后,虽然一次坐牢,两次吃官司,三次遭流放,多次调动,最后被充军到海南岛,但他一生之中,始终与提携过他的前辈欧阳修一样。接棒的苏轼,也是以扶持年轻人为己任的,身体力行,尽最大力量去发现、支持、援助、提携文坛新人。在《宋史》中,这样的例子,简直俯拾即是。

《黄庭坚传》:“熙宁初,举四京学官,策文为优。教授北京国子监,留守文彦博才之,留再任。苏轼尝见其诗文,以为超轶绝尘,独立万物之表,世久无此作,由是声名始震。”

《晁补之传》:“十七岁从父官至杭州,粹钱塘山川风物之丽,著《七述》以谒州通判苏轼。轼先欲有所赋,读之叹曰:‘吾可以阁笔矣!’又称其文博辩隽伟,绝人远甚,必显于世,由是知名。”“其弟晁咏才,少有异材,晁补之以其诗文献轼,轼曰:‘有才如此,独不令我一识面邪?’”

《秦观传》:“见苏轼于徐,为赋黄楼,轼以为有屈、宋才。又介其诗于王安石,安石亦谓清新似鲍、谢。及死,轼闻之叹曰:‘少游不幸死道路,哀哉,世岂复有斯人乎!’”

最令人感动的,是在邵博的《闻见后录》里所说的一则故事了。“鲁直以晁载之《闵吾庐赋》问东坡,何如?东坡报云:‘晁君骚辞,细看甚奇丽,信其家多异材耶!然有少意,欲鲁直以渐箴之。凡人为文,宜务使平和,至足之余,溢为奇怪,盖出于不得已耳。晁君喜奇似太早,然不可直云尔。非为之讳也,恐伤其迈往之气,当为朋友讲磨之语可耳。’予谓此文章妙诀,学者不可不知,故表出之。”

大师的胸怀,大师的关爱,尽在其中。从这一席话中,千年以后的读书写作的人,也能体会到大师的体贴和温馨。联想到时下那些加引号的“大师”,凡谀己者皆荣宠之,凡异己者皆粪土之,踏破门槛者为高足,不去磕头者为叛逆,无所谓是非,也不辨真伪,只以个人好恶而定爱憎。而真正的大师,永远是旗帜鲜明地支持应该支持的文坛新秀。也许他并不喜欢他,如欧阳修之对王安石,后来两个人甚至成为政敌,但不因此改变他对王安石文学才华的看法。

因为大师有足够的自信。

其实作家的自信,是和他的创作状态紧密相关的。任何一个作家,都有其创作的始创期、鼎盛期、衰微期三个阶段。一旦到了写不出,即使写出也写不好的那一天,便不大愿意看到别人好过自己,更不愿意看到小字辈超越自己,这种类似妇女更年期的折腾现象,也是许多作家难以逃脱的病态。所以,你千万不要去向作家本人打听“您是属于三者中的哪一期”?因为所有作家都相信自己处于良好的状态之中。即使连一个屁也放不出来了,这作家招牌也不会放下的。历史上,只有一位作家甘于承认自己不灵,那就是南朝的江淹,至今也不能不佩服他的老实坦白,所以,有“江郎才尽”这成语。除此以外,我们没听过有张郎李郎王郎赵郎才尽这一说,都认为自己的才华如不尽长江,滚滚而来。

实际并非如此,作家与世间万物一样,有其新陈代谢的规律,会衰老的。这种老化现象与年龄并无一定的关系,有些高寿的作家,照样才华洋溢,笔力雄健;有些年纪尚轻的作家,也可能中气不足,未老先衰。问题就在于想写和能写,写得出与写得好,并非依主观意志而定。欧阳修的避路精神,我们为之大声喝彩的同时,也看到了他的自信。唯其自信,他才敢于避路,让出一头地。而有些前辈,唯其不自信,才对年轻人横挑鼻子竖挑眼。欧阳修虽然说,三十年后,我就没戏了,但实际上他到今天还是有戏。与时下文坛上那些以为自己将要不朽,或已经自觉不朽的作家人还未死、作品已亡的状态一比,便知道大师不是随随便便像萝卜白菜一样论堆卖的东西。

现在,还有这样乐于助人,特别是助新生代一把的大师吗?当然有,这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文人的人梯精神、团队意识,自会薪火相传、香火不绝的。但在正如太史公所言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特别强调物质的社会里,此风纵存,大概也为数不多了。而像欧、苏如此摩顶放踵,不遗余力为文坛新人推波助澜的大师,几乎看不大到了。

物质时代,不大容易产生精神上的大师,但类似大师,或近乎大师,或被人捧作大师,或有可能成为预备大师、候补大师的人物,还是能够套用前苏联电影《列宁在一九一八》里那句脍炙人口的“面包会有的”的台词,可以自豪地说一句:“大师会有的。”这也是我们的一种幸运了。

不过,在物质时代的大师,也有难以免俗的物质欲望,或忙于建造纪念自己的楼堂馆殿,或忙于保留自己有可能成为文物的故居,或忙于成立研究自己著作的学会,或忙于口授、对讲、自撰自己的回忆录等塑造流芳百世形象的工作。大师太忙,他们无暇顾及后来者,由着文坛这班小八腊子自生自长,也就是可以谅解的了。所以,像欧苏那种大师风范,一时间竟也真成了空谷遗音呢!

“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着甚于忙?”古代的大师似乎比今天的大师要想得开,所以,他们不怎么忙,因而有时间为文学发展培养新人,做一些事情。至于身后,欧阳修顶多也就是和梅尧臣约定,我死了以后你给我写墓志铭而已,苏东坡甚至连这一点也没有想到,他死后的纪传,只好由其弟苏辙编撰了。即使没有研究会,没有回忆录,他们也依然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大师。

想想也真是感到遗憾,由于欧阳修处于朝廷政治斗争的旋涡中,苏东坡处于流放坐牢的颠沛生涯里,这两位大师竟没工夫,也没有想到,应该向城建部门去办理一下故居的保留权,永远不予拆迁,以供后人瞻仰。所以,至今在四川眉山没有苏轼的故居,在江西永丰也找不到欧阳修什么祖屋之类。这当然令对这些真正大师的崇敬者,多少有点惋惜。眉山的一处公园里,尚有一座东坡先生的塑像,永丰那里的六一居士的遗址,早就荡然无存。转而一想,没有故居留存下来,影响他们的伟大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环滁皆山也”的醉翁亭,“毕竟西湖六月中”的苏堤,不比一处两处故居,更具有文学价值吗?

写到这里,不禁生出一种杞人忧天的思虑:要是把所有活着的大师或准大师或其实也不是什么大师的故居,都保留下来的话,活人还有立足之地吗?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为秦代的嬴政,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批量化地集中屠杀文人的皇帝。

秦始皇如此大规模、大范围地收拾文人,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子孙万代地坐稳皇帝的位子,哪晓得,事与愿违,秦到二世即亡,亡秦者不是读书人,而是不读书的刘邦和项羽。

刘项原来不读书

——无论暴政多么持久,高压统治多么严酷,思想是无法禁绝的,中国文化,是不会断根的。

后代人议论起秦始皇来,第一个话题,就是他的暴政,他的焚书坑儒,多半想不到他作为千古一帝的辉煌业绩。其实,焚书,是始皇帝三十三年的事;坑儒,是始皇帝三十五年的事。将四百六十名儒生坑于咸阳,是嬴政下令干的,因为他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气急败坏,便对知识分子大开杀戒。但焚书,却是李斯给他出的主意,若要分清罪责,至少在焚书这件事上,秦始皇够不上主谋。

1933年,鲁迅先生于《申报·自由谈》上,写过一篇《华德焚书异同论》。因为当时,德国的希特勒上台执政,实行法西斯文化专制政策,纳粹分子焚烧书籍,禁止所谓“非德意志”(即不符合纳粹思想)的书籍出版和流通,弄得柏林、莱比锡等城市乌烟瘴气,一塌糊涂。至今在柏林的洪堡大学的校园里,还有一块焚书碑,记叙着这件事。当时,一些报章把希特勒与秦始皇相提并论,鲁迅先生觉得这样比法,“实在冤枉得很”,他认为,秦始皇“吃亏在于二世就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

这场焚书的无妄之灾,先是几位博士闹腾,后是李斯出谋划策,秦始皇才画圈的。

秦代的博士,都是大儒,不同于现在的博士,只是某一专业达到一定水准的学位标志。如今的博士多如牛毛,那时的博士全国才几十位,所以地位非常之高,政府时他们相当礼遇的。始皇帝过生日,特地在咸阳宫置酒,专请博士们赴他的寿宴。显然,嬴政很愿意听这些有学问的博士,唱一曲《Happy Birth-day to You》,然后吹蜡烛,切蛋糕。

这就是中国特色了,在历史上,所有朝代的皇帝,打心底里不待见知识分子,他们宁肯要愚民,因为愚民好统治,知识分子有头脑,好思考,就比较难管理。但有时候,像蛋糕上必须有几粒红樱桃点缀那样,少了装点门面的知识分子还不成,这就是秦始皇一定要请博士们来喝寿酒的隐衷。这本应该是个愉快的集会,想不到却酿成焚书的悲剧。一怪那个山东老学究淳于越,二怪那个投机分子李斯。

历代文字狱,皇帝固然是罪魁祸首,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倘若没有想借帝王之手屠灭同类、出坏主意打小报告的小人,这台戏根本就唱不起来的。李斯在秦国,是外来户,一些人(自然也包括这些博士),一直想把他轰走,他很恼火,耿耿于怀,所以,憋着劲要收拾他们,何况,他是地道的小人。这样说,也许有些过分,但从他最后与赵高沆瀣一气来看,至少,他说不上是君子。

其实,吃完甜点,果盘也端来了,博士们就该一抹嘴,抬腿走人了。但知识分子中的文化人,如作家,如诗人,在灵魂里都会有不那么肯安生的习性,由此就产生出一种强烈的表现欲。我原先以为“人来疯”是儿童多动症的表现,长大以后,就不治而愈的。后来,我渐渐品出来,有的人,这种“人来疯”的毛病,到了年纪一把,胡子一把,说话撒气漏风,走路跟头把式的时候,也会像儿童一样,到了人多的场合就按捺不住要表演,使大家注意他。否则,将老人家旁落于镜头之外,焦距没有对准他,他会五计六受,十分痛苦的。

这就是文化人与生俱来的弱点了,从这些秦代的博士起,一直到清代康雍乾嘉文字狱的当事人,常有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没事挑事的嗜好,生怕人家把他当哑巴卖了。譬如:说些帝王不中听的话啦,做些领袖皱眉头的事啦,与领导唱一唱对台戏啦,故意不买上峰的账拿一把啦,等等,等等,自以为得意。结果呢,往往是请得了神,送不了神,鸡蛋碰到石头上,惹恼了官家,弄不好,就有可能付出头颅为代价。真到了那时,又磕头如捣蒜地求饶,上陈情表,写悔过书,深刻检查,认真忏悔,让人不禁为之叹息,阁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那是公元前213年,咸阳宫外,小轿车停了一串,共有七十位博士来给陛下贺寿。博士跽在下面,赢政坐在上面,主持团拜会的仆射周青臣,自然要讲一通颂扬的话。“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日月所照,莫不宾服。”这也是人情之常,顺水推舟,谁过生日,愿意人家没头没脑浇一盆洗脚水呢?博士淳于越在这场合跳出来,指责人家拍马屁,实在是既没有眼力,也没有什么道理。如按贾谊《过秦论》里描绘的“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以鞭笞天下”的祖龙神威,周青臣的赞颂,虽有谀词之嫌,但说的也是实话。

现在很难了解淳于越一定要发这次难,所为何来了。是学问太多了的呆气,还是四六不懂的迂腐?是跪得腿疼,心火上升,还是蛋糕块小,嫌分得不公平?依我忖度,很可能是文化人的耐不住寂寞、受不了冷遇的天性所致,文人出风头的欲望,有时候是控制不住的。他这样做,而且用故意唱反调的办法,完全是希望引起始皇帝的注意。他跽着趋前一步,发了一通“事不师古,而能长久哉”的今不如昔的感慨,然后话锋一转:“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也。”这意思,谁都听得出来,他才是顶呱呱的诤臣。

我很佩服秦始皇的雅量,对这位山东老夫子的指责,并未火冒三丈,而是“下其议”,让大家讨论,够风度。坏就坏在李斯身上,他提出了焚书的主意。所以,严格来说,焚书这个发明权,应该属于李斯,而不是秦始皇。

不过,李斯立论的基点,师今而不师古,是绝对正确的。他的名言“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很具辩证法,很符合时代发展的逻辑。生活不会停滞不前,它要发展,它要向前,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前人的阴影里。无论那是一个多么伟大,多么辉煌,在历史上留过多么了不起英名的大人物。过去的,也就过去了。若是后来者,仍旧抱着棺材板板不放,说相同的话,做不变的事,走一模一样的路,连放屁也是一式的气味,那就只能是一代没出息的侏儒而已,而侏儒是绝成不了气候的。

但他出的焚书这一招,实在够糟、够恶、够讨厌,谬种流传,遗患无穷,不但希特勒学得很是地道,一直到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红卫兵小将,也一个个无师自通地成为他的衣钵传人。那些连笔都握不好的手,在华夏大地上点燃起的焚书之火,不知将多少书籍付之一炬啊!秦始皇焚书,多少还有些选择,医学的书,农耕的书,是不烧的;而革命小将们的焚书,凡线装书,凡直行排印的书,凡文言文的书,凡外国人写的书,凡能归之于封、资、修的书,一塌括子都往火里扔。这种焚书,那才叫干净彻底。如果嬴政借尸还魂的话,对小将的这份革命洁癖,也会钦佩得无以复加,而自惭不如的。

秦代的书,是竹简,不大好烧,但烧起来,火光烛天,肯定更壮观些,但灰分较大,残留下的灰烬,也肯定会堆积成山的。据说,在陕西省的渭南境里,一条叫做“湭水”的河岸边,至今还有暴露灰层的秦焚书从堆的遗迹。在唐代,一位叫章碣的诗人,可能到此一游,写了一首《焚书坑》的七言绝句:“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首诗的后两句脍炙人口,人们常常引用来说明,无论暴政多么持久,高压统治多么严酷,但思想是无法禁绝的,中国文化的生命力,是不会断根的。秦始皇把书烧了,接下来的汉代,却是继诸子百家的春秋战国后,中国出现的又一次文化高潮期。

嬴政以后的皇帝,好像悟过来了,焚书无用,焚了还可以再出版,出版了还要再焚,多费事啊!不如坑儒,把你脑袋摘了,就什么也干不成了。所以,干脆,治标不如治本,收拾知识分子为上上策,重则杀头,轻则充军,让你写不成书,朕还用得着焚吗?这世上不就有一个司马迁,敢在受了腐刑以后,还有毅力去写《史记》的。绝大多数的文人,都会为了上保头颅,下保卵子,俯首帖耳地做顺民的。

中国皇帝好焚书者,此后还有过好几位,但都不具有秦始皇那种统一思想,传之万世的雄图大略,多为陷于困境中的歇斯底里大发作,纯属玉石俱焚的自弃自毁的行为。如梁简文帝萧纲,在侯景兵围建康期间,曾经“募人出烧东宫,东宫台殿遂尽。所聚百橱图籍,一皆灰烬”。他的弟弟,梁元帝萧绎在江陵被围,城破之日,下令焚烧古今图书十四万卷,其中包括从建康为避兵灾而转移到江陵的八万卷书,梁武帝收藏的内府书画数万卷,统统忖之一燔。昭明太子的这两位弟弟,真可谓一对难兄难弟。

后来,萧绎被北魏俘虏了,有人很奇怪地问他,你干吗要烧书,你不是手不释卷、爱书如命吗?他的回答是:“读书万卷,犹有今日,故焚之。”王夫之在《读通鉴论》里谈到这件事时,不禁叹息:“未有不恶其不悔不仁而归咎于读书者,曰书何负于帝哉?此非知读书者之言也。”

皇帝焚书,固然可恶,十分可恶,但应该看到,在中国焚书史上,他们焚的书,只是冰山可见的一角,而不可见的水面下的那九分之七,全是非皇帝者焚的,这些人对于中国文化所造下的罪孽,那才是罄竹难书呢!

就以渭南县焚书坑所能看到的残留物来说,何其可怜巴巴!对照近年来发现的兵马俑遗址的焚烧规模,再联想史书所载“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两相比较,秦始皇焚书,真是小儿科得很,而不读书的刘邦先生,特别是西楚霸王项羽先生,放起火来,那才是大手笔。项羽西屠咸阳,连咸阳宫、阿房宫、六国离宫、秦陵都烧得片瓦不存,什么竹简都不会留下来的。

秦始皇焚书时被例外允许保留的医学、农耕书籍,从此荡然无存,连片纸只字都找不到了,这不是项羽干的好事,还有谁?所以,是秦始皇烧书厉害,还是西楚霸王和他的江东子弟,还有那些趁火打劫的老百姓烧书厉害,也就不言自明了。

如果上吉尼斯纪录大全,秦始皇是第一位官方焚书者,那么,第一位民间焚书者的桂冠,给项羽戴上,是当之无愧的。

项羽那么勇敢地放火,因为他实际上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粗人。虽然他作过“虞兮虞兮奈若何”的诗,与现在一些附庸风雅的先生胡诌两句打油诗的水平,相差无几。正因为他没文化,不读书,所以比谁都恨书,就如同“文革”期间,只有初中和高小水平而且老不及格的红卫兵小将,由于恨书,恨老师,焚起书来,一点也不会手软。

别看项羽是楚贵族,但满脑袋装的全是小农意识,在咸阳捞了一票以后,就要衣锦荣归,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拥着虞姬回江东去了。在中国,凡具有小农意识的阶级或阶层,都对知识,对知识分子,存有一股狭隘的排斥的警惧心理,若说爱屋及乌的话,自然也就恨人及物,这是他能够连眼皮不眨一下地大焚其书的内心动机。这就可以理解红卫兵,他们像疯了似的一定要踩上千万只脚,让老师、教授、学者、专家、走资派等一切有文化的人永世不得翻身,恐怕也是这种拒绝文化的偏执心理在作怪而已。

由此可知,不读书的人,造反可能是把好手,革命也许坚决,做一个冲锋陷阵的痞子,可能是块好料,但指望他们尊重知识,爱护文化,珍惜图书,摆脱愚昧,无异于与虎谋皮。“文革”期间不会让读书人去焚书,因为他的手必定会抖,即使在胁迫下手不敢抖,良知也会战栗不已的。所以,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大破四旧的“文革”狂飙中,大量发动红卫兵和工人造反派,让他们一马当先,成为焚书的积极分子,道理就在这里。越无知,越愚昧,越没有头脑,越容易迷信,越喜欢个人崇拜,越便于驱使。我记得,在那个颠倒的岁月里,一群小将在小县城的百货商店门口贴出一纸勒令,不许他们出售一种名叫“太妃糖”的糖。可笑的是,大家对这种无知不敢笑,更可笑的是,商店居然将一块块糖纸剥掉再卖。

现在重提旧事,仿佛天方夜谭。所以,项羽进咸阳后,带着他的江东子弟,杀人放火,大家觉得正常;而萧何到了关中,第一件事是派出人马,四处搜集秦国的文书档案,反倒令人感到蹊跷。谬误成为真理,书籍投进熊熊的火中,也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了。

史称,项王“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他只要金钱和女人,这也是中国五千年来造反起义、亡命奋斗的不读书的领袖们所追求的目标。达到了物质上的大满足和性欲上的大满足,项王哪还会顾及其他?在他的心目中,中华民族的文明精华,恐怕连擦屁股的手纸都不顶。所以,一部《二十四史》表明,像刘项这班不读书的英雄,才是焚书的真正主力。

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我想不是给秦始皇平反,只是觉得将他与希特勒比,不合适。要当真地算一算账,皇帝焚的书,远不如无知老百姓焚的书多。《大学衍义补》这部古籍里,就提出秦火和汉火的区别:“书籍自经秦火之后,固已无复先王盛时之旧,汉兴,多方求之,至哀帝时,刘歆总群书著《七略》,大凡三万三千九十卷,古书渐渐出也。不幸遭王莽之乱,焚烧无遗。盖秦火之烧,有意而烧,其祸由于君也。汉火之烧,无意而烧,其祸由于民也。”

从此,君之焚书,远不如民之焚书,继王莽之乱后,董卓之乱,八王之乱,侯景之乱,安史之乱,黄巢之乱,一乱接着一乱,无论哪一乱,都是不计其数的书籍付之一炬的悲剧时代。

如果我们沿着焚书的历史线索推寻下来,就该数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文革”动乱了。我不知道在将来修史者的笔下,这十年浩劫,会记载在第二十几史中,但肯定会标明为“乱”,这是无法翻案的。因为即使在《二十四史》中,也难找出一场类似的能够波及全中国范围的乱。我那时劳改于偏远省份的一个极闭塞的山城里,老百姓连火车都未见过。一日,忽然从省城串联来的红卫兵,加上本地的忙不迭戴上红袖箍的响应者,把大堆的书,加上从县剧团抄出来的戏装、头面、盔甲、唱本,浇上煤油烧掉,那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以这样一个小地方的焚书规模看,小将们那些年里,该焚掉多少书啊!这数字,恐怕神仙也统计不出来的。

所以,我想,谁要有兴趣写一部《中国焚书史》的话,真希望这书的最后一章,就在“十年动乱”这一节打住。由秦始皇开始的第一把火,到红卫兵的最后一把火,从此结束中国焚书的历史,倒不失为一种饶有兴味的组合。不过,电脑科技的飞速发展,已经可以将整个大英图书馆的全部藏书,存储在一张巴掌大的光盘上,那么秦始皇,或者刘、项,或者革命小将又杀将回来,还能焚得成书吗?

估计,这一回,这些焚书者,大概是不会有什么戏了。

老了,就要见好就收,就要适可而止,就要鞠躬谢幕,从运动场中回到看台,当一名观众。人的一生,其实是一个加减法的过程:年轻时期,不断地追求,不停地获得,是加法;进入老年以后,便是减法了,一直减到两手空空,如同刚出生空着手来到这个世界那样,再离开这个世界。

至此老天拔地、老眼昏花、老态龙钟、老朽无能之际,你老人家还不厌其烦地求,还不厌其多地得,那就很不令人尊敬了。

这就是《论语·季氏》里的一句话:“君子有三戒……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细细品味,很有道理。

街上流行人来疯

——现如今,一些老爷们儿,老娘们儿,还是有头有脸的,也人来疯不已,真是拿他们没办法。

颠倒,是常会发生的事情,不足为奇。

昨天的真理,今天的谬误,往日的毒草,如今的香花,这种经过一段时间沉淀以后,所作出的重新判断,我们称之为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但这也不容易,事后说起来总是轻巧的,可过程本身,却绝不轻松。有时候,明明白白知道那是错的,可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你得认为那是“对”的,这当然很糟糕,但我们大家差不多都领教过。当其时也,也许你的良知使你不甘随大流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但你决不会、也不敢逆错误潮流而动,铮铮而言,掷地有声,说那是鹿,而不是马。拍案而起的勇敢者不是没有,但为数一定很少。于是,沉默的大多数唯有等待一途,人们会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哪怕要等好多好多年,哪怕已经盖棺论定。板上钉钉,总会有这么一天,该颠倒的,终究要颠倒过来的。

这大概就是人类的长处了,也是与动物的区别所在。否则,人类失去了这份自我完善的能力,这世界也许早就沉沦,也无进化可言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颠倒,都应该颠倒过来。那些不该颠倒的颠倒,譬如,就人而言,人鬼颠倒,人妖颠倒,就事而言,是非颠倒,黑白颠倒,如果也颠倒过来的话,就要弄得老百姓莫知所从了。近年来,鲁迅先生忽然被狗血喷头,周作人忽然被香火供奉,就是文坛上的一份最大的颠倒。最初,实行者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迩来,则明火执仗,为周作人鸣冤叫屈,至于粪土鲁迅,则成一股甚嚣尘上的风气。

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对周氏兄弟一个大大缩水一文不名、一个金身重塑供奉庙堂的现象,都会匪夷所思的。一个贬值掉价,一个行情飙升,斗士被辱骂,汉奸最光荣,这世界究竟怎么啦?也真是令人嗟叹世情之诡薄,人心之险恶。对于最起码的公正或公道的认知,度量衡竟能失准到这样差劲的程度,也不知道这个社会吃错了什么药!

有一篇《且看骂鲁迅的狂人》的文章,给我一点启发。此文刊于1999年1月29日《羊城晚报》的《书趣》版:“1998年11月20日南京某报登出头条新闻,其中就有几位所谓‘天才’的狂人,对鲁迅口出狂言,大放厥词。这个说:‘鲁迅是块老石头……他的反动性也不证自明。对于今天的写作而言鲁迅也确无教育意义。’那个说:‘我们根本不看老一辈的作品,他们到我们这里已经死亡。’”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用郁达夫《怀鲁迅》的一句话,来回敬那些发表高见的勇士,实在是意味深长的。“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如果将郁达夫的这番话,反其意而用之,那就是:一个出汉奸、出许多汉奸的民族,说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大约是不会错的。而出了汉奸,还要加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假如是这样的话),依此类推,说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也不算为过。

此文作者闵先生的文章中还写道:“有人说:‘鲁迅小说绝对比不上郁达夫,他的杂文谁都可以写……’更有人说:‘鲁迅在文学上的成就与他的地位不相称。他的大多数作品一般作家都能达到。以鲁迅来衡量文学,标准太低,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发展。在我们这个圈子里,鲁迅早已是个过去的话题。’”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十年“文革”期间,郭沫若先生一时兴起,写的一部享“誉”华夏、风行神州的《李白与杜甫》了。当时,他之所以要把诗仙与诗圣拉到一块儿来比,不遗余力地推崇李白,百般誉扬;想尽办法地埋汰杜甫,奚落备至。说白了,那是专为一位特定读者而写的,具有强烈的政治目的。但如今把郁达夫的小说评为A+,而将鲁迅的小说评为B一的勇士,该不至于抱有郭老的宏图大志,有投桃报李之盼吧?

所以,我想,这样的比法,恐怕更接近于上海弄堂里的顽童,并排站着,比赛谁尿得更高更远的游戏心理,和小孩子人来疯的表演欲吧?那么,这些“骂鲁迅的狂人”,愤世嫉俗的同时,某种程度上还保存一份童真未泯的率直和可爱呢!

把郁达夫和鲁迅拉在一起比小说的长短,就如同要将福克纳和普鲁斯特定出上下,把茨威格和川端康成分出高低一样,是徒劳无功的。大师与大师之间,是没有可比度的,因为每一位大师,都是历史上的唯一,也就是黑格尔说的“这一个”。如果硬是要比,那就是明初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里所说的“庸人孺子,见画必看,妄加雌黄品藻,本不识物,乱订真伪,令人气短”了。

我的写作间,约五个平方米大小,很奢侈地拥有一扇朝西的窗子,可以感受下午三四点钟的阳光,这对我垂暮的年龄来说,倒也十分吻合。窗对面为另栋楼高耸的山墙,两楼间为一不通行的夹道,每当放学以后,就会有一些小朋友来这里玩耍。玩累了就坐下来叽叽喳喳,时常听他们夸耀自己的家长:“我妈是处长!”“我爸是局长!”“我哥是团长!”“我姐是空中小姐!”到底谁高谁低,小孩子们经常争得不可开交。偶尔,我也推开窗,参加他们的讨论。说实在的,局长和处长,或许能比,而解放军的一位团级干部与一位飞洛杉矶的空姐,我也说不上来谁大谁小。

想起窗外孩子气的争论,倒也觉得“骂鲁迅的狂人”,顶多是意气用事罢了,年轻人的叛逆行为,或许应该加以理解;而那些变着法儿想为汉奸正名者,才真正令人齿冷,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不该颠倒的颠倒,恕我说句不敬的话,就怕有为鬼作伥之嫌了。

但愿,这也是一种属于人来疯的表演行为。

人来疯,是病,又不是病,你说它是病,就是病,你说它不是病,也就不是病,因为人来疯死不了人。但人来疯现在愈来愈成人化,一些老爷们儿,老娘们儿,还是有头有脸的,也人来疯,而且有瘾。

其实,那是儿童成长期间才有的心理失控现象。

一位医生朋友对我讲,人来疯,属于医学上定名为“儿童多动综合征(MBD)”的一种症状。多动症,通常发生在三岁到六七岁的儿童身上,主要表现为病儿活动过多,不能休止,甚至不择时间、场合,跳蹦乱闹,总处于躁动不宁、心神激奋的状态之中。100%的病儿,注意力很难集中15分钟以上,情绪起伏不定,行为鲜能自律。因此,所作所为,事前既不加思考,更不顾后果,具有很大的冲动性。由于不能自控,加之精神亢奋,所以,在群体中往往不能依秩序活动。

“需要治疗吗?”我请教医生。

“如果仅仅是人来疯的话,倒也用不着,长大以后,不药而愈,这种现象就自行消失了。”

我们称之为人来疯的孩子,当家里来了客人以后,环境有所改变时,表现出情不自禁的、超过一般活跃程度、近乎张狂的兴奋状态。譬如,跑来做个鬼脸啊,在门外发出怪声啊,乱跳乱蹦故意撞倒什么啊,跟头把式做出各式可笑动作啊,这种神经质的表演,其实,目的只有一个,是要引起来客对他的注意,使屋子里的人意识到他的存在。

而成年人的人来疯现象,则是社会公共关系日趋表面化、竞争化、商品化的结果,尤其对一些表现欲强的人士,即或上了年纪,七老八十,到了人多的场合,有时,也很人来疯的:捏捏小姑娘的脸蛋啦,说些语惊四座的疯话啦,在饭桌上点着牌子要酒啦,告别时死死拉住小姐的手不放啦……也是很想引起在场人士对他注意的。

这也是古已有之的。最近,读《且介亭杂文》(对不起,恐怕要让先进们讪笑了,还在看这些“早已是个过去的话题”的鲁迅作品),其中有一篇记他买了一部禁书《小学大全》的文章,讲了一个清代人来疯的故事,挺有意思。

故事的主人公叫尹嘉铨,是位道学先生,讲《朱子集注》,极负盛名;官做得也不小,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或司法部的长官,熬到这个位置上,也就可以了。人就是这样:没有钱的时候,物质欲望特别强烈;有了钱以后,权力欲望就会上升;而在官瘾、钱瘾都满足以后,求名的欲望就会浓厚得可怕。

没名者求名若渴,有名者求名更热,名小者求得大名,名大者与人比名,名不怕多,就怕不名,名上加名,最好是举世闻名。按说,一个人当上了皇帝,譬如杨广,应该是得到了名欲的最大满足吧?不,他对大臣杨素说,我的骈体文、四六句,也是满朝第一,当仁不让的。由此看来,名是一个无底洞,永远也填不满的。

小孩子人来疯,希望大人注意他,恐怕是初级阶段的求名。成年人的人来疯,或颠三倒四,装疯卖傻;或出出洋相,唱唱反调;或怪叫两声,仰天大吼;或故作谬论,出语惊人,都是为了求名,自己炒作自己,而企图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是一点也不必大惊小怪的,至少在文坛,大家早就司空见惯的了。

尹嘉铨已经离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做一名体面的乡绅了。论理,就享他老太爷的清福吧!不,他不大甘于寂寞,因为“名”这个东西,如同海洛因,染上了就没救,一生一世也摆脱不了,乃至死了以后,墓志铭怎么写,都是要斟酌再三的。所以,尹老先生想出来向乾隆为他父亲请谥,就是名欲才弄得不安分起来的。时下,我们看到,作品是放在头条,还是放在二条,是得正式奖,还是提名奖;评级为一级二级,还是一级半,或二点五级;在悼词里,是“坚强的”,还是“坚定的”,是“久经考验的”,还是“忠诚的”,一个个都会寸土必争、寸步不让地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的。看来,这是“名”之酷爱者的古今同好了。

鲁迅先生写道:“乾隆四十六年,他已经致仕回家了,但真所谓‘及其老也,戒之在得’罢,虽然欲得的乃是‘名’,也还是一样的招了大祸。”

“戒之在得”,说来容易,做到却难。近年来,文坛上有那么几个人,说写得不那么太坏,可以,但绝说不上写得很好。能力有大小,才华有高低,这本也无碍,谁也没规定凡写,必传世,必不朽,方算。但这些人常常“功夫在诗外”,非要在书斋外面奔走竞逐,非要跑到脚后跟不落地,谋一个什么头衔。好像有了这顶桂冠,那作品立刻像镀了层金似的,就能洛阳纸贵了。其实,作家水准如何,学养怎样,能吃几碗干饭,是个什么量级,一天看不清楚,两天弄不明白,天长日久,总也能八九不离十地了解。

即使封为作家之王,作家之帝,又如何,能改变他们原来说不定是草包的实质吗?墙上芦苇,山间竹笋,毛泽东早就嘲笑过的,但笑者自笑,捞者照捞,他们偏要顶这顶桂冠,赢这份虚名。有时也不禁替他们设想,他们深夜扪心,会不生出“所为何来”的感叹吗?但这等人,永远感觉良好,或者永远感觉麻木,用热水烫烫那肿胀的脚后跟,第二天继续追名逐利,绝不嫌累的。

由此也可资证尹嘉铨为名所诱,为名所驱,竟敢做出令乾隆爷都大为光火的事,也就不奇怪了。

公元1781年4月,乾隆西巡五台山回跸保定,在籍休致的这位前大理寺卿,按捺不住他的人来疯了。当然,这样的接驾盛典,他这个侍候过乾隆的大臣,怎么能缺席呢?他像热锅上的蚂蚁,向北眺望,设想会不会从大路上飞来一匹快马,传圣旨,召老臣尹嘉铨入觐。他后来才明白,保定府、直隶省的现任官员,才不愿意他老人家出现而分去一份圣眷皇恩呢!这也是所有冀图固宠的臣下希望皇帝的眼睛只看到自己一个人的自私心理。这位道学先生,站在路口,左望不来,右望不到,真是心急如焚啊!

人来疯,是一种容易成瘾的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作家也上了报纸的娱乐新闻版,在报屁股上,男女文人与歌星、影星挤在一起,频频出镜,常常亮相,成为大众传媒的主角,就是因为瘾在驱动着。有的作家,天下何人不识君,已经相当知名了,还嫌不足,还要与党羽们,三日一新闻、五日一消息地炒作。因为,人来疯成瘾之后,最怕偃旗息鼓,最怕鸦雀无声。如果说,作家怕传媒冷淡,那么乾隆爷到了离博野几十公里的保定,竟不召见尹嘉铨,他为之痛苦欲绝,再正常不过了。

博野在蠡县、安国之间,离保定府,要是开桑塔纳,也就几十分钟的路程,照老先生退下来的三品官享受二品的离休待遇,肯定地方政府会给这位京官配官轿或马车的。要不,他自己去一趟,尽一分老臣护驾之心,人家不会用乱棍将他打将出来;要不,他就现实主义,死心塌地在家待着,只当没有发生这回事,也就安然无事了。4月份,雨前毛尖也该上市了,泡杯新茶,与夫人、小妾调调情,也是怪不错的养生之道。

可他做不到,瘾烧得他坐立不安。

那就去吧,步行到保定,早发也就夕至了呀!但道学先生,自然难免有知识分子那种又自尊,又自卑,既想吃,又怕烫,进一步,退两步,前怕狼,后怕虎的两面性。去吧,怕人家把他这过气的官僚不放在眼里,主席台,上不去,贵宾席,没位置,只能跪得远远的,用望远镜才能看到圣上。不去吧,这就意味着他真成了在野之人,林下之民,拉架的黄瓜,基本上是无名之辈了,这绝对是他受不了的。

名,是原动力;人来疯,是外在形态。

名,不得,人来疯,不成,尹嘉铨那把老骨头,一夜在炕上折饼。

医生说,多动症者具有很大的冲动性,通常事前不加思考,至于后果根本想也不想的。

尹嘉铨终于灵机一动,想出了为他老爹尹会一添光加彩的主意,一是请谥,二是从祀,皇上恩准下来,孝子当上了,风头也出尽了,想到这里,他高兴得直搓手。天色露曙,他让下人赶紧为大少爷备马,火速前去保定府,向乾隆皇帝呈上这份两全其美的奏折。谁知好梦破灭,招致杀身之祸,押赴刑场,也就是如今的宣外菜市口,才后悔这一回的人来疯,玩得太过分了。

成年人的人来疯,就不能像小孩子那样没头脑了,得看场合,看地点,看对象。有一次文学聚会,一位前辈对一位穿着无袖衫的女作家,做出关切的样子:“这屋里空调开得太大,你不感到凉吗?”一面伸出老手,抚摸那只半老徐娘的丰腴臂膀,一面做出很心疼的样子:“哦,都冻得冰凉冰凉的了!”这显然不够庄重的举止,也只有他这种倚老卖老的人来疯做得出。不过,要是这一只胳臂,长在乾隆皇帝的哪位宠妃或者公主身上,这位前辈若也是18世纪的一位文人,敢这样放肆吗?借给他老人家胆子,也不会冒失行事的。

“天子呼来不上船”,是李白的人来疯。“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是冯延巳的人来疯。这两位敢于跟皇帝逗逗闷子,都是有先决条件的,是吃准了皇帝在那一刻心情不坏,胃口很好,血压正常,精神不错。问题在于尹嘉铨退居乡闾,已是闲云野鹤,肯定信息闭塞,孤陋寡闻。他不可能安装一个锅,接收卫星电视,了解北京紫禁城的政治动向。而学问太大太多的人,也有其弊病,就是容易囿于己见,自成一尊,视他说为异端,拒绝接受外界新鲜事物,陷入自我封闭的心狱之中,就会非常自以为是了。

所以,他不知道,即使知道,也不会当回事,乾隆在第五次南巡前,已经处理了已故江苏东台举人徐述夔的诗狱。这是一件很大的案子,涉及了许多人,还有很重要的高层人士。若他在北京还有公馆,能看到邸报,也会有人给他通风报信,但他忙于讨小老婆,竟疏忽了。

凡文字狱,都是先有小人举报,然后才有皇帝震怒,下令严办,然后才有杀一儆百,人头落地,这次也不例外。在徐述夔的《一柱楼诗》集中,发现了“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等犯禁诗句,皇帝以其影射讥刺,于是,将徐述夔及其子怀祖,从棺材里拖出来戮尸,将其孙食田论斩砍头;失察的江苏布政使陶易、列名校对之徐首发等俱押往斩监候,用现代的话说,也就是死缓罪吧。

最关键的一笔,也是尹嘉铨无论如何不能掉以轻心的,是对礼部尚书、江南大才子沈德潜的处理。算起来,这位已故的尚书,是声望不让其父尹会一的朝廷同僚。尹会一是道学家,沈德潜是诗人兼诗评家。尹会一在金銮殿,跪得离乾隆很远。沈德潜则不同,文而优则仕,是乾隆十分赏识、亲自擢拔的首席御用文人,经常蒙召到内廷与很爱写诗的皇帝,谈论诸如唐诗宋词、李白杜甫之类话题,很神气一时的。

此公生前曾为这部诗集的作者写了篇传记,估计,也是情不可却,请名人作序作传,也是一种风气。估计,沈大学士,倚老卖老,人来疯了一回:纵使我过格一点,官家又能奈我何?但什么“明朝”、“大明天子”、“壶(胡)儿”,都是触动异族主子痛处的敏感话题,乾隆可就不念旧交了。于是乾隆勃然大怒,下令将御赐沈德潜的碑推倒,磨毁碑文,并将他的牌位撤出乡贤祠,死了也不能拉倒,一定要将他搞臭。尹嘉铨如果不是名欲缠心,人来疯瘾发,应该从三年前发生的这次文字狱吸取教训。乾隆对于这些高级知识分子以为自己是李白,是冯延巳,经常性地人来疯,妄自尊大,不安分,是相当反感的。要是再弄一帮学子,簇拥着自己,俨然一代文宗,以名儒自居,就更不可恕了。

鲁迅分析道:“清朝虽然尊崇朱子,但止于‘尊崇’,却不许‘学样’,因为一学样,就要讲学,于是而有学说,于是而有门徒,于是而有门户,于是而有门户之争,这就足以为‘太平盛世’之累。”要是尹老夫子明白这一点,就在家老实待着,不该派儿子到保定去给自己找不太平。没办法,人来疯拱得他无法安生,于是,他让儿子快马加鞭去保定,自己在家里坐等佳音。他不会不知道上一朝宋濂的教训,这第一步棋,就走了臭招。他要亲自去叩求,也许下场不致这样惨。

宋濂,曾是朱元璋很倚重的文学顾问,但年事已高,难免应对上有些差池,于是,恩宠日衰。他试着提出要求,能否回家养老,以为朱皇帝会挽留他,谁知皇帝大笔一批,就同意了,甚至连返聘或任个什么协会的闲职,也不安排。宋濂很失落,于是在离开朝廷的那天,当着众大臣,在金銮殿上耍人来疯,说他实在好想念好想念陛下的,能不能准许他每年上朝叩见龙颜一次,朱元璋也笑着答应了,这自然也是好风光的事情。

第一年,他去拜谒了;第二年,他又去拜谒了;第三年,他明白朱元璋不会再有什么恩典给他,便撒了个谎,说有足疾,不良于行,把儿子派去代他拜谒。他哪知朱元璋是中国所有皇帝中,不是最小人,也是相当小人的一个,立刻打发手下的特务去暗访,特务回来报告,说宋老夫子不但健步如飞,连跳迪斯科都不成问题。于是,一纸命令,宋濂被发配,后来,死在充军途中。伴君如伴虎,跟皇帝办事,是要格外小心谨慎的。尹嘉铨不但不以史为鉴,而且根本不当回事,好像乾隆是他老同学,到了保定,他打发儿子去看看一样。大概,从古至今,凡儒必腐,学问大了,人情世故就差,加之文化人一得意,就膨胀,给梯子,就上脸,尹嘉铨把自己看成香饽饽,以为皇上多么买他的账呢!

乾隆看到他儿子替他送上来的奏本,为父请谥,当即恼了。这时肯定有潜台词的:“你是什么东西,竟不自己来,派你儿子来,如此将朕都不放在眼里,简直混账至极!”遂提起朱笔,批上:“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话说得这样严厉,要是平头百姓,吓也吓死了。但儿童多动症(MBD)的症状之一,患者常常是不依秩序行事的。尹嘉铨接着又送上一本,请求皇上恩准他父亲从祀文庙。鲁迅说:“这一回可真出了大岔子。”乾隆火冒三丈:“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

在封建社会里,九五之尊说他不可恕,他的脑袋还保得住吗?

大学士三宝奉命主审这件案子,此人手法与几百年后的红卫兵批斗走资派采取的策略,大致相同,先从生活问题、男女关系入手。弄一串破鞋挂在尹嘉铨脖子上,逼他自己骂自己大破鞋,西门庆,同性恋,鸡奸犯。所谓批倒批臭,只要在臭字上大做文章,将其批臭之后,不倒也歪了。

三宝对这位道学先生使用的最具杀伤力的攻击手段,就是纠劾他道德败坏强娶烈女为妾一事。跪在堂下的尹嘉铨,一边掌自己的嘴,一边说自己寡廉鲜耻,欺世盗名,假道学,伪君子。三堂审讯以后,定为“相应请旨将尹嘉铨照大逆律凌迟处死”。何谓“凌迟”?就是行刑的刽子手,要对人犯一刀一刀剐三千次后令其死绝,那可是中国最残忍的刑法。

从康、雍、乾三朝,满族统治者,迭兴文字大狱,血也流得够多的了,杀鸡给猴子看,恐吓作用也已起到了,除个别如尹嘉铨者,文人大多数把尾巴夹得很紧。乾隆便不让他受凌迟之罪,改为绞立决,恩准他一次痛快地死去。他为他的这次人来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写到这里,真为今天的人来疯们庆幸,要是早托生几个世纪,在有皇帝的日子里,怕就得不到这份快活和自在了。

所以,也就难怪,街上流行人来疯。

在中国,老太太哭,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

中国有无数的老年女性,莎士比亚早说过:“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上了年纪以后,尤为弱者中的弱者。那么,时不时地泪水伴着苦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悲从中来,也就不大被人当回事了。

但如果这位老太太非等闲之辈,或是九五之尊,如武则天;或虽不是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却也是母仪天下、不可一世之人,如慈禧太后。她们当庭哭将起来,可就非同小可了。

老太太哭了

——八国联军和义和团里外一夹攻,大清帝国的丧钟也就敲响了。

在中国历史上,拥有极高权力而且产生极大政治影响的女性,数来数去,大概也就只有这两个半人,一个为武则天,一个为慈禧,还有半个,也许该轮着江青了。武则天寄居在尼姑庵时,可能伤过心;江青关在秦城监狱时,也许掉过泪;但在金銮殿上大放悲声,也就只有宫里人称之为老佛爷的西太后了。

我不记得在颐和园看到的慈禧太后像,是不是一幅油画。像中的女主人公,作为统治者,确是威严有加;作为女人,魅力有点不足;作为祖母,那就太嫌冷酷。大概女性到了一把年纪以后,就不宜到大众浴池去了,该鼓出来的部位,都大大缩水,不该鼓出来的地方,却大大发达,说实在的,很不雅观。而且最可怕的,那嘴角、眼角、眉梢、眼袋、下巴、腮帮子,甚至皱纹,受地心吸引力作用,一律向下看齐,那样子就更像狼外婆了。

慈禧太后1900年8月11日(庚子年七月十七)的这一次哭,与她当兰贵人时,因得不到咸丰全部的爱而珠泪暗垂,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到了这把年纪的哭,实在是不祥之兆,堪称亡国之音,大清王朝的丧钟从此敲响了。

她绝没有想到直隶总督裕禄,和他吹捧的义和团神兵神将,竟也是血肉之躯,并不是刀枪不入的金刚不坏之身。大沽失守,北仓再败,北洋重镇的天津,如此不堪一击,眨眼之间,八国联军已经打到她鼻子底下了。她在鸾仪殿的御前会议上,不得不向廷臣们发问:“怎么办?怎么办?你们到底也吭个声呀!一个个干瞪着眼,不想办法救治,撇下我们娘儿俩不管吗?”光绪在一旁一言不发,而跪在地上的众大臣,除了磕头如捣蒜外,连大气也不敢出。

其实,她还有一句潜台词:“你们不是都说义和团行吗?”这位老人家忘了,满清官员在她面前,永远自称奴才。凡奴才,只有按主子吩咐的办,哪有主子问奴才怎么办的道理?他们习惯了只有一个字可说,那就是:“喳!”如果要你说话,你也只能顺着主子的意思说话,这就是某些官员永远去不掉的劣根性。上边有耳朵需要听,下边才有巧言令色、信口雌黄、天花乱坠、乌烟瘴气的嘴来讲。义和团得意时,这些官员比谁都嚷嚷得凶——

御史徐道昆奏过:洪钧老祖已命五龙守大沽,洋鬼子的兵船,将不战自沉。

御史陈嘉言奏过:他得到了关云长关老爷的亲笔帛书,言夷当自灭,老佛爷足当高枕无忧。

编修萧荣爵奏过:夷狄无君无父两千多年,这是天老爷假手义民将他们消灭的大好事。

尚书启秀上书过:使臣不除,必为大患。五台山高僧普济,有神兵十万,请召之会歼逆夷。

曾廉、王龙文建议过:用决水灌城之法,引玉泉山水灌使馆,必尽淹毙之。

御史彭述奏过:臣目睹义和拳咒炮不燃,其术至神,夷兵不足挂齿,何足畏哉!

整个朝廷,文武百官,全是诸如此类的一派胡话、鬼话,还正经八百地上奏折、递条陈,而且瞪眼撒谎脸不红,面不变色心不跳,你不能不佩服这些要员的无知,无耻,无聊,无可救药。现在,主子一哭,奴才们知道干系重大,都没屁好放了。就连说过“使馆破,夷人无噍类矣,天下自此当太平”的刚毅也噤声了。那个一向倚老卖老、木乃伊式的大学士徐桐,曾经上书发表令人笑掉大牙的见解。他说,洋人走路笔挺,是由于他们膝盖不能弯曲的缘故,此后若与洋人交火,只需发给兵勇们每人一根竹竿,将其拨倒在地,无法站立起来,彼等必束手就擒矣!这会儿也把嘴夹紧了。

11日的寅初卯刻,北京的夏天亮得早,军机处就把李秉衡兵败自杀的消息和危在旦夕的状况,送到寝宫里面来了。太监们不知该不该惊动老佛爷,正犹豫间,老年人睡觉轻,她还是听到动静,让传了进来,还未等小太监念完奏折,老太太就傻了。

起初,那位来自四川的总督赌咒发誓,拍着胸脯,向她保证,要痛歼来犯洋人,立一番不世之功,着实让老太太开心了一阵。据后被处死的山西巡抚毓贤说:“义和团魁首有二,其一鉴帅,其一我也。”所以,李秉衡赶到北京保驾,也在情理之中。他以为自己是统率军队和义和团两支武装力量的最佳人选,“众皆寄厚望于鉴帅矣”!老太太也这么看的。朝觐出来,李秉衡小胡子一撅一撅,很得意于受命于危难之际,口口声声要力挽狂澜,不枉老佛爷对他的栽培。

于是,他的出征便像大出殡一样的热闹好看:“请义和拳三千人以从,新拜其大师兄,各持引魂幡、混天大旗、雷火扇、阴阳瓶、九连环、如意钩、火牌、飞剑而行。”这场面,根本就是唱京剧,哪是打仗?鲁迅先生翻译的《思想·山水·人物》,其作者日本人鹤见佑辅认为: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好演员,这话端的有理。在台上的人,好演戏,在台下的人,好看戏,永远有一份好兴致。

这支队伍开赴到通县张家湾,还未来得及安营扎寨,那八国联军已经从天津、河西务、落垡、杨村,一路打来。站脚不稳的鉴帅,被迫匆匆应战,谁知手下的兵将,原非他管,此时哪受节度,立刻溃不成军。义和团本是农民,进城后刚捞到一点油水,也舍不得马上就义,丢下大刀片子,纷纷作鸟兽散。李鉴帅知道战也死,降也死,不战不降回去仍是死,老太太岂能饶了夸下海口的他。于是,吞金自尽。

这一下,老太太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从手间滑走了。她明白,除逃生外,再也别指望有人救她了。

这一天,京城外是八国联军沿东直门到东便门的全线强攻,炮声如雷;京城内是义和团和甘军、虎神营围着东交民巷使馆区轮番冲锋,杀声震天,紫禁城也能听到爆豆似的枪声。刚毅看到俄国的哥萨克马队,跑来报告,说大事不好。慈禧还不相信,以为是董福祥的回勇。俄国骑兵突破建国门后,向东交民巷挺进,离皇宫也就咫尺之遥。她像热锅上的蚂蚁,火速召见荣禄八次,召见端王五次,可见其仓皇失措到何等程度。而皇亲国戚,辅弼元老,军机要员,内阁臣僚,在此兵临城下之际,一个个舌头都打了结,谁也莫筹一策。所以,老太太一时情急,才号啕大哭起来。

坐在她身旁的光绪,自然心里明白,她是为所倚重的顽固派集团而哭,是为指望的义和团而哭。前者不中用,后者不顶用,才让老太太伤心落泪的。我想,此刻的光绪,半点也不会同情老太太,他恨她,说不定还有一点幸灾乐祸。所以,他保持着难堪的沉默。如果一定要他说,他有胆子的话,也许会讲:这一切,都是皇额娘您自己种下的苦果。但这位有名无实的皇帝,如果看过《红楼梦》这部小说,应该明白探春曾经感叹过的话:“‘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清王朝一代更胜一代的腐败,才造成这种气数将尽的局面啊!

他当然不敢说,但他心里明镜似的,所以,1898年,他发誓要变法维新。

但现在,神仙也没办法了。大厦将倾,根基先就败圮;疮痈溃破,体内业已糜烂;王朝垮台,政权灭亡,都是国家机器出了毛病。从古至今,那些摘掉王冠,滚下龙椅,走上断头台,仓皇辞庙垂泪对宫娥的统治者,最致命的败因,莫过于“上腐下贪”四字。时下,一些负责同志,一些有识之士,不是在振聋发聩地提醒人们,要是不从现在起荡涤大小干部中的贪污腐败现象,将会有亡党亡国之险吗?我以为,这绝不是什么危言耸听。

吸取历史教训,不管有多少外在的、客观的、冠冕堂皇的解释,明朝亡于贪污腐败,是事实,清朝亡于贪污腐败,也是事实。1949年以前的国民党政权,又何尝不如此?由于贪污腐败而全线崩溃,被逐出大陆,更是许多年过半百者看到的事实。官员贪污和政权腐败,是一对双胞胎,有腐败的政权,必有贪污的官员,有贪污的官员,政权也就不能不腐败。翻开二十四史,清官是数得过来的,换言之,贪官则是不计其数。当然,贪污不是中国土地上的特产,但这种贪污文化,在中国俨然也成了传统。

远的不说了,我们看一看明代严世蕃籍没时,那一份财产目录,会吓一跳。他贪污了“黄金三万余两,白银二百余万两,其他珍宝、服玩所值,又数百万”,“仅纯金器皿一项,就有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一万一千余两,玉器共八百五十七件,耳环耳坠共二百六十七双,布缎绫罗纱绒共一万四千三百余段,扇柄二万七千三百余把,南昌和分宜的第宅房店两处共三千三百间”,真是富可埒国。前些日子在电视里所见到的北京市前市委书记那几块金表、几件首饰、几支派克笔的赃物,和严世蕃一比,简直太小儿科了。所以,坊间就有“抄了严嵩,肥了嘉靖”的民谚。估计当时,除海瑞外,明代官员的贪污,像吃馅儿饼一样容易。就连名相张居正,那政声按说算是好的了,可他死后,万历对他所拥有的如许多不胜数的家财,也瞠目结舌。

满清政府的垮台,若按老太太的妇人之见,肯定是外有列强,内有乱党,才弄得国将不国的。其实,她的这架国家机器,早就该贴封条了。从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到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我们看到满清政府,从这位老太太起,到王公大臣,到文武百官,到保甲衙役,可以说无官不贪。慈禧逃八国联军,躲在西安,一天到晚牵挂着她临走时埋在宫里的钱财宝物。一个最高统治者,如此贪得无厌,那么,“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就不是夸饰之词了。如果一个相当于地市级的干部,能捞这么一大票民脂民膏离任,这个政权不完蛋,更待何时?

从这些现象得出一条定律,凡是贪污现象的高发之日,也必定是这个政权的衰微之时。你贪我也贪,不贪白不贪,政权越接近垮台,官员们也越放开手贪。西太后垂帘听政的几十年,正是满清王朝的末季,所以,大规模的、大面积的、从上而下的贪污,引发一连串的内乱外患。贪污横行,腐败成风,势必造成政治上的坏人当道,庸才充斥;败类上台,豺狼居路;无能之辈,身居要津;傻瓜笨蛋,夤缘擢升,一片暗无天日的状态。本世纪初,整个中国落入一个比赛谁智商更低的游戏之中,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这就是1900年北京城里全部精彩表演的实质。

如果说比赛谁智商更低,最先出局的输家,就是被老太太涮了的义和团。先是被她视为“反叛”,格杀勿论,令各省巡抚下力痛剿,结果一排排走向死亡;跟着又被她捧作“义民”,赏银十万,便卖了命地扑向洋枪洋炮,还是一排排走向死亡;最后又被她定为“乱党”,严惩不贷,凡抓获者无不枭首示众,到了这场游戏的结尾,仍旧是一排排走向死亡。在历史的绞肉机中,倒霉的,永远是平头百姓。

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多次揭竿而起的农民革命,义和团大概算是最后一次,但也是最没劲的一次。与当朝比,既不像太平天国那样巍然成势,也不像捻军、白莲教那样波澜壮阔。与他朝也不能比,瓦岗寨兄弟,还能留下几位豪杰的英名,至今响当当挂在后人的嘴边;梁山泊好汉,建立了一块自己的根据地,也曾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快活过几天。义和团连个招安的过程也没有,来不及地跪倒在老佛爷脚下,为昨天还势不两立的统治者,甘效犬马之劳,情愿肝脑涂地,拼了身家性命,卖了无数力气,最后还是以“拳匪”二字,被押赴刑场,你说傻也不傻?因此,从1898年6月的光绪下诏“明定国是”,到9月的慈禧发动“戊戌政变”,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这场改革与反改革的较量的延续期中,义和团扮演了一个最滑稽,甚至最无聊,而且还是最不幸的角色。

记得我刚到解放不久的北京时,东单还是一片空地,是一个很闹猛的摊贩集市。可以买到美国兵的大头皮鞋,和现在较值钱那时却很便宜的铜镜、秦半两、拓片之类。稍往南走,沿东交民巷,还留有庚子战乱中筑起的带枪眼的厚墙,逶迤约数百米长。就在这墙下,不知有多少义和团员倒下,在那个炎热的三伏天里,他们的尸体腐烂发臭,而他们为之护驾的老佛爷,却派人向使馆里送冰镇西瓜,不知横尸哈德门的义和团员,地下有知,会作何想?

这就是中国人为自己的愚昧所付出的代价!在以前或以后的历史上,受统治者的“感召”而傻不唧唧地去冲去杀去“革命”,最后又被统治者一脚踢开的,仅仅是义和团众弟兄吗?

虽然毛主席说过,农民革命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为一定要到小姐牙床上滚一滚的痞子叫过好,但历史也证明,不是所有痞子式的农民造反行动,都符合历史进步的潮流。这支农民造反队伍从开始,就大搞鬼神迷信,沉渣泛起,以“降神召众,号令皆神语,传习时令伏地焚符诵咒,令坚合上下齿,从鼻呼吸,俄而口吐白沫,呼曰神降矣,则跃起操刃而舞,力竭乃止。其神则唐僧、悟空、八戒、沙僧、黄飞虎、黄三太,其所依据则杂取《西游记》、《封神演义》诸小说”。而其头领人物,如张德成、曹福田之流,都被“裕禄表荐诸朝,赏头品顶戴花翎”,“出则骑马,戴大墨晶眼镜,口衔洋烟卷,长衣系红带,缎靴,背负快枪,腰挟小洋枪,手持一秫秸”,洋相百出。后来,义和团全盛时,便与统治阶层完全合流了。6月10日,义和团进入内城,于是,“坛场遍城内外,王公贵人争崇奉之,渐出入宫禁,莫敢究诘”。

因此,当义和团从把造反的目标针对腐败无能的满清政权,转变成为统治者的看家犬、马前卒,就谈不上什么革命了。他们以施虐异教徒为己任,以镇压革新派为目标,消灭一切文明进步的事物使愚昧泛滥,否定所有求变改革的思潮而迷信猖獗,这种与统治阶层沆瀣一气的行为,还能对历史发展起到什么作用呢?

有一个被史家忽略的小镜头,最典型地反映农民极易奴化变质的天性。6月29日,义和团员在大师兄带领下,簇拥着一心想当皇父的狂想症者端王载漪,大呼大叫地跑到宫里去要杀洋鬼子徒弟,也就是已被幽禁起来的光绪。这是连慈禧都不敢或不想做的事,这种一厢情愿、过度忠诚的行径,弄得老太太也接受不了。

“老佛爷正吃早茶,闻外面喧嚣之声,群呼杀洋鬼子徒弟,急走出立阶上,诸王公及拳民聚于阶下。老佛爷大怒,斥端王曰:‘你自己觉得是皇帝吗?敢于这样胡闹!你要知道,只有我一人有废立的权柄。我现在虽立汝子为大阿哥,顷刻就可以废之。’端王乃大惧,叩头不已,太后命罚俸一年,以示薄惩。”接着,老太太大发雷霆,“其义和团之首领,胆敢在宫中叫嚣,立即斩首,命荣禄之兵在外宫门驻扎者行刑”。

一声就地正法、严惩不贷,这班农民兄弟大眼瞪小眼,傻了。他们以为自己是钦定的打人棍子,一心想讨好西太后,结果差点把脑袋玩掉,这时,他们才看出来,老太太压根不把他们的效忠放在眼里。其实,他们哪里知道,老太太从来也没改变过对这班“刁民”或“贱民”的鄙视。“有一日,大阿哥同太监数人在颐和园空地穿拳民衣服,练习拳术,为太后所见,立即传谕,命大阿哥入房责之,并责大学士徐桐不用心教导,以致扮成这难看的样子。”(以上据《景善日记》)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她心底里对于义和团的厌恶和反感。

可是,横行京城、不可一世的翻身农民,自我感觉却异常良好,并不知谢幕的时刻已经不远。6月13日以后,“城中焚劫,火光蔽天,日夜不息。车夫小工弃业从之,近邑无赖纷趋都下,数十万人横行都市,夙所不快,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杀人刀矛并下,肢体分裂,被害之家,婴儿未匝月,亦毙之,惨无人理。京官纷纷挈眷逃,道梗则走匿僻乡,往往遇劫,屡濒于险,或遇坛而拜,求保护,则亦脱险也。太后召见其大师兄,慰劳有加。士大夫之谄谀干进者,争以拳匪为奇货”。现在,老太太赏银十万两,赏米两万石,有吃有花,还可胡作非为,团民们能不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吗?

其实,说到底,老太太不过是在无可奈何之中利用义和团而已。

这种利用,绝对是出自女人的心计。她要报复,因为洋人不赞成她废黜光绪,不支持她立大阿哥,不交出躲进使馆的维新分子。7月11日,到了大哭号啕、无以为计的地步,“太后仍希望拳民之法术可救北京,故仍猛攻使馆”。女人一旦染指权力,她的嫉妒、记恨和强烈的报复欲望,决定了她肯定会为泄心头之愤而不惜制造灾难的。绝对会把前五百年、后五百年所有的鸡毛蒜皮,大小事情,都一件一件地清算了结而罔顾大局。吕后,就是一个例子,她曾经把她嫉恨的戚夫人,“断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这报复是何等的歹恶,那是老公刘邦死后,她获得无上权力才干得出来的事。同样,君不见旗手得势之季,那睚眦必报的刻毒,她将30年代在上海、40年代在延安、50年代在北京所有使她不快活过的人,几乎全打进了十八层地狱,这都曾经是大家历历在目的事情。

另外一个要利用义和团的因素是,由于老太太废黜光绪,停止新政,面对全国上下的求新思变的潮流,以她为首的顽固派集团,需要同样愚昧落后的群众为基础,在精神上求得同声共气的奥援。于是,以愚昧落后的形式,以拒绝文明的姿态,以弄神装鬼、巫术迷信的手段,以反对列强压迫从而拒绝一切西方文化的仇恨心理,打着扶清灭洋旗帜的义和团农民兄弟,便正中下怀地成了她手中的一张牌,既可供驱使当攻打使馆屠杀洋人的工具,也可用来镇压求新思变的不同声音。

会义和团起,以灭洋为帜,载漪大喜,乃言诸太后,力言义民起,国家之福,遂命刑部尚书赵舒翘、大学士刚毅导之入京师,至者万余人。义和拳谓铁路、电线皆洋人所借以祸中国,遂焚铁路、毁电线,凡家藏洋书、洋图皆号“二毛子”,捕得必杀之。城中为坛场殆遍,大寺观皆设大坛,其神曰洪钧老祖、梨山老母。谓神来皆以夜,每薄暮,什百成群,呼啸周衢,令居民皆烧香,无敢违者。香烟蔽城,结为黑雾,入夜则通城惨惨,无敢违者。神降时,距跃类巫觋,自谓能祝枪炮不燃,又能入空中指画则火起,刀槊不能伤。出则命市人向东南拜,都人崇拜极虔,有非笑者,由戮辱及之。仆隶厮圉,皆入义和团,主人不敢慢,或更借其保护。稍有识者,皆结舌自全,无有敢讼言其谬者矣。(以上据《庚子国变记》)

以前,我读有关庚子年拳乱的史料,因出自官方或半官方,多采半信半疑态度,不大以为然的。鲁迅先生说过,胜利者给失败者作史,往往会多说坏话。但经过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后,见识过尤其领教过群众运动的厉害之后,我知道那种无序的、盲动的、失控的、非理性的大潮涌来的时候,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浑水摸鱼之流,趁火打劫之辈,便会层出不穷,便会有许多令人发指的恶行产生。于是,我觉得,20世纪初的义和团运动,与60年代的红卫兵运动,这两支“革命”队伍,对于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对于文明和文化的仇恨,对于异己分子和异教徒的残酷迫害,宗教裁判所式的黑暗审判和政府化了的私刑制度,过甚的迷信造成的阴暗鬼祟文化,巫师作法式的陷于狂热的图腾崇拜,有相似或相近之处。因此,这些记载,有夸张之词,无失实之处,应该是比较可信的。

读过庚子年义和团的这些史料,我们知道,中国封建社会中最后一次的政治改革之举,也就是变法维新运动,被西太后发动了一次政变,彻底扑灭了。她本以为复辟成功,祸乱消弭,从此,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但她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她所依赖的这一群不中用的贪官污吏和这一支不顶用的乌合之众,折腾出了更严重、更可怕的灾难。八国联军坚船利炮,所向披靡,清军无力抵挡,到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的时候,老太太真是人到伤心处,不得不流泪了。

11日,李秉衡死;12日,联军侵占通州;13日夜至14日凌晨,俄国骑兵攻建国门得手,日本兵夺了朝阳门,英国的廓尔喀兵则从广渠门进逼海岱门;15日清早,她只好脱下她的太后龙服,穿上汉民青布褂裤,成了一个真正的老太太,从神武门出来,与无数逃难避灾的老百姓混在一起,经德胜门离开京城;16日,紫禁城失陷。

她虽然哭了一场,有些失态,但她却是一个能把时代进步的车轮扳回来并使其倒转的强者,这是事实。然而,任何历史的倒退,会给国家、人民,甚至她自己,带来什么福祉吗?无论什么样的复辟,总是不得人心的。假设如某些人所愿,又回到他们所企盼的票证时代,回到每年一把花生米的那种贫困的社会主义,我想,他们那张淡得出水的嘴,也会骂自己混账的。因此,老太太和衣睡在居庸关乡下人家的硬炕上,一夜未眠,恐怕也有一丝后悔,还不如让光绪搞他的新政呢!

据说,光绪随西太后逃到怀来,当时目击者“曾闻皇帝言曰:‘所以使余等至此者,皆拳匪所赐。’”。他自被黜以来,很少表态,他得出的这个结论,倒使后人懂得:中国人对于具有暴力性质的革命,倒是乖乖服帖者多,而手段温和的改良或改革,所遇到的阻力,却常常是强烈和巨大的。改革之难,有时真是难于上青天,每走一步,并不比革命者于刀枪剑戟中杀出一条血路更轻松。

因为改革者面临的不仅是维系既得利益的政治反对派,还有人数多得多的愚昧落后的民众,他们由于眼前一时的利害关系,在没有尝到改革的好处时,甚至在领受到甜头后,也会在感情上容易与无知守旧的官僚集团结成神圣同盟。而贪官污吏,则是这个同盟中绝对的中坚分子,他们失去的将最多,所以,冀图扼杀改革的欲望比谁都强烈。这就是老太太之所以哭,哭他们不成事,光绪之所以恨,恨他们把大清王朝推上了绝路的原因。

写到这里,不禁想起孔夫子的话:“温故而知新”,在改革开放二十年之际,回顾一下这段老太太哭鼻子的历史,不也颇有一点启发吗?

《千字文》里“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八字,值得上了年纪的人深思。这看似很不经意的时序描写揭示的却是真理:对农耕社会来讲,季节的变换,农事的忙闲,是自然界不能改变的运行规律;而且,这更是人的整个生命周期不可逆转的自然过程。

春天播种,夏天耕耘,秋天收获,冬天珍藏,什么季节做什么事情,是有一定之规的。所以,冬天里一定做春天的事,老年人一定做年轻人的营生,“老夫聊发少年狂”,“聊发”一下两下,当无不可,但不加节制,不知收敛,不识时务,不晓进退,没完没了地发,连滚带爬地发,就该贻笑大方了。

不娶少妇”

——由童话《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的一段箴言引发,浮想联翩,兼及其他。

“不娶少妇”这句话,出自一位外国大作家的口中,是对那些一心想讨个年轻太太的老年男士,所给的发自肺腑的忠告。

直截了当,明确无误,很有点当头棒喝的意思。

说这话的江奈生·斯威夫特先生(1667—1745),是大家都知道的童话故事《格列佛游记》的作者。《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称誉他为“英国最杰出的讽刺作家和古往今来屈指可数的讽刺大师之一”。一个作家在他死后二百多年,还能得到这样的评价,可以说是真正的不朽了。现在文坛上那些自以为或被捧为传世的作品,二百年后能否被人记住,恐怕是大有疑问的。新时期文学至今不足二十年,许多大红大紫过的作品,除了符号意义外,至于写了些什么,大家差不多都忘得精光了。

由于斯威夫特写作的讽刺风格,加之英国人天性中的幽默感,他这份看似语重心长、肯定而又恳切的经验之谈,是不是带有某种反讽意义在内,令人不禁怀疑。这位17世纪到18世纪的居住在都柏林的神职人员,把“不娶少妇”列入他老年自勉十七条的首条位置,言简意赅,开宗明义:人进老年,千万别娶二三十岁的女人当太太。大概他是总结了相当多的老夫少妻的例子,认识到太年轻的太太对于太年老的丈夫那种害多益少的作用,才特别强调的。

但斯威夫特如是说,是不是有点偏颇,究竟有多大的实践意义,我是不大相信的。我认识的一位年届花甲的男士,前不久与发妻离婚,然后在物色新夫人的新闻发布中声称,做他的未婚妻,条件之一,年龄务必要在25岁至30岁之间,上必封顶,下可商量。这种在斯威夫特看来,大概算得上是有赴汤蹈火的勇气,宁陷于水深火热而义无反顾的热忱,看到这勇气,这热忱,恐怕老先生也会动摇他订下的这个信条的。

斯威夫特活到了78岁,他是否有娶过少妇的痛苦体验,便不得而知了。

由于中国的翻译家们比较热衷于候鸟迁徙活动,喜欢一窝蜂地往一个地方飞。热门书,好几个人抢着翻,冷门书,谁也不屑一顾。因此,像17、18世纪的斯威夫特,自然属于老掉牙的货色,在翻译家眼中自然要坐冷板凳了。现在要想找到有关这位作家的传记、书信、除《格列佛游记》外的作品等中文译本,就比较困难。所以,他本人的婚姻状况,无从知悉,只好付之阙如了。

但我们知道他很长时期当过退休的大臣和外交家邓波儿爵士的私人秘书,还做过爱尔兰大法官伯克利伯爵二世的私人牧师,也许他的职业使得他终日与这些年迈的上司相处,和上司所交往的大概也是些年迈的老人,天长日久,耳濡目染,也就熟悉人上了岁数以后的颠三倒四的状况和倒行逆施的行为,自然也了解老年男士那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性冲动和猛饮三鞭酒也不济事的悲哀。可能目击那些老先生因性欲旺盛的少妇而弄得丢盔弃甲、惨不忍睹的样子,才使他把“不娶少妇”放在自我警戒的头一条吧?

人是要衰老的,正如一年四季的转换,生命进入冰封万里的冬天,例属正常。秋风萧瑟,寒冬已至,就不宜总做春光乍泄时候的美梦了。少妇对于高龄男士来讲,是否克化得动,看来斯威夫特先生是持异议的。这种考虑有些类似法国的卢梭先生论述自由时的看法,他认为:自由是一剂峻泻的诸如巴豆霜一类的药物,对于肠胃不好的民族,未必合用。青春焕发的少妇,也许能催发老男人的一些性激素的残渣余沥,但不一定是一剂良药。综观中国封建社会中先后三百多个皇帝,长寿者极少的一个重要原因,与身边这类少妇太多不无关系。于是,又觉得斯威夫特的观点,也许在理。

可以不服老,或者不承认老,也可以做美容,把脸皮熨平,甚至改填履历表,使自己晚出生两年。但新陈代谢是宇宙间生存发展的规则,衰老是谁也不能逃避的现实。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金钱、权力、名望、关系网等精神和物质手段,达到预期的改变。得不到的可以稳拿到手,爬不上的可以满身朱紫,吃不着的可以酒池肉林,赢不了的可以和个满贯,当然也包括娶一个妙龄少妇,重新焕发青春。但有一条却是钱也好,权也好,都无能为力的事情,那就是无论怎样把头发染得黢黑黢黑也遮挡不住老。

其实,老有何怕?怕就怕在老而糊涂,老而张狂,老而失态,老而不识时务,贻人笑柄耳!小猫爱跳跳蹦蹦,时不时地闯个祸,老猫就爱在沙发上打瞌睡,发出匀称的呼噜声,大家视这为正常现象。倘若老猫也跳上蹿下,撞倒瓶瓶罐罐,疯疯癫癫,作出种种丑态,那就该让人觉得这只老猫,不知哪根神经出毛病了。

若干年前,在罗马的一次世界杯足球赛上,前球王贝利对在场上踢球的巴西国脚,不停地发表指责的、不满的甚至很挑剔的看法,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他自以为曾经是巴西足球上一代辉煌的代表人物,有这样说三道四的权利。这就是他失去感觉的结果,他忘了一条最重要的真理,过去了,就永远过去了,你曾经是球王,不错,但那已经是历史。“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要没有这一点看得穿、想得开的胸襟,还在那儿倚老卖老,便不为后人尊敬了。

著名球星罗马里奥批评道,贝利“精神上有问题,任何生活在过去的人,都会进入博物馆”,“贝利现在对我们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如今人们踢球的方式同他过去完全不一样了。贝利已成为过去”。于是,那些绝对是他晚辈、晚晚辈的球员朝坐在主席台上的他,发出了吼声:“你要么闭嘴,你要么回家!”

新陈代谢的规律是永恒的,也是严峻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包括文学,也是这样一个道理,不能例外。海明威在《非洲的青山》里,就一点也不客气地论说三十年代的美国作家,说他们男的老了以后,就成了婆婆妈妈唠叨不休的碎嘴子,女的变成圣女贞德,看什么都不顺眼,都是离经叛道。海明威的言语虽然尖刻,但却是那些刻薄后进、雌黄新秀、看不上新生代的老年作家的通病。任何人头顶上都不可能有万世辉煌的光圈,要敢于承认才力不逮,要给年轻人腾出位置,要退出舞台甘于寂寞。绝不能因为风光不再,总耷拉着一张脸,像鲁迅先生笔下的九斤老太,呼天抢地地大喊一代不如一代,那就难免像贝利一样要挨嘘了。

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里,写到了在一个叫“拉格奈格”国度里,有一种叫“斯特鲁布鲁格”的人,在他的笔下,这些人是无论如何也死不掉的,也就是老而不死的人。这类人无论对于自己,对于他人,都是一种可怕的负担,恐怕是嘘也不能解决问题的了。

他写道:“他们活到80岁的时候(在这个国家活到这么个岁数就算到了极点了),不但具备一般老年人所有的缺点和荒唐行为,并且还有许多别的缺点,因为他们对于自己永远不死感到恐怖。他们不但性情顽固、暴躁、贪婪、沮丧、虚荣、多嘴,而且丝毫不讲友谊和情爱,即使有,顶多也只能对儿孙还有些感情。嫉妒和妄想是他们的主要情欲。但是引起他们嫉妒的事情主要是年轻人的不道德行为和老年人的死亡。他们嫉妒年轻人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寻欢取乐的可能。同时当他们看到送葬的行列时,他们又感到惋惜,抱怨只有别人才能得到休息,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能希望得到。他们除了在青年和中年时期得到的一些经验和知识以外,就什么也记不得,而这一点点东西也是很不完全的,关于任何事实的真相或者细节,我们最好还是相信传统的说法,而不要相信他们的记忆。在他们中间最幸福的人倒是那些年老昏聩、记忆全失的人。因为他们不像别人那样有许许多多的恶习,所以他们还比较能接受人的怜悯和帮助。”

“他们活到90岁,头发、牙齿全部脱落,这时他们已经不能辨味,有什么就吃什么、喝什么,胃口不好,吃什么也不香。他们时常患病却经久不愈,病情不会加重也不见好转。他们谈话时连一般事物的名称、人们的姓名都忘掉了,即使是至亲好友的姓名,他们也记不起来。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再也不能读书自娱,他们已经不能看完一个句子,看了后面忘了前面。这种缺陷使他们失去了唯一还可能有的乐趣。”

“他们是我平生所见最令人痛心的人,而女人比男人更来得可怕,她们除了具有极衰老的老人普遍存在的缺陷以外,还有一些格外令人可怕的地方,那可怕的程度和她们的年龄成正比。”

最后,斯威夫特叹息:“读者们不难相信,自从我亲耳听到、亲眼看到这种人以后,我的长生不老的欲望为之大减。”

所以,在没到四十岁的时候,斯威夫特就如是说:“当我老时,愿望如下……”一共十七条,表达了他对将来步入老年后的基本生存原则。除第一条需商榷外,其他诸条,即使在二百多年后的今天,也还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不娶少妇。

第二,不混在年轻人队伍里头,除非他们专诚邀约。

第三,不乖戾、郁闷或猜疑。

第四,不鄙薄当代的作风、情趣、时尚、人物、斗争等。

第五,不爱小孩,并且尽量避之则吉。

第六,不向相同的人复述相同的事。

第七,不贪。

第八,不忘正派、整洁,因为怕落入鄙脏。

第九,不严厉对付年轻人,但接受他们青春的愚昧和缺点。

第十,不听无赖之徒饶舌,也不受他们的影响。

第十一,不随便施教,也不随便麻烦别人,除非对方切求自己。

第十二,盼望有些好朋友在我破坏或疏忽上述意愿的时候通知我,并且指出缺失的所在,使我按此改正。

第十三,不多言,也不多讲自己。

第十四,不夸耀年轻时的英姿、力量或如何受女性欢迎等。

第十五,不听谄言,也不要设想自己会蒙年轻女子的青睐。

第十六,不肯定事情,也不固执。

第十七,不自负有本事能行列守则,唯恐一条也把不住。

以上这十七条老年自勉之词,出自梁锡华先生的文章《一点子史(原文如此)威夫特》,原刊香港《大公报》1996年10月9日。因为这张报纸未必都能看到,所以抄录下来,以飨同好。我记得同时也看到此文的w先生和z女士,在电话里交谈时,都极赞其棒。尤其一条一条边读边议下来,忍不住发出会意的笑声。这就应了《红楼梦》里的薛姨妈的一句名言:“笑话不在好歹,只要对景就发笑。”因第一条“不娶少妇”,由于乐此不疲、跃跃欲试的老年男士太多,似欠群众基础外,其他各款,不也是我辈年纪一把之人需要特别提醒的地方嘛!

于是相约,要切记切戒的,到了豁牙拌齿、说话漏气、眼神欠佳、迎风掉泪的年纪,就不要捏住小女子的玉手或玉臂不放,从脸看到胸,从头品到脚,而真是应该“尽量避之则吉”,自我珍重。既然是过气之人,桑榆晚景,明日黄花,风光不再,大可不必穿牛仔裤,着露脐装,剃小平头,贴假胸毛,混在年轻人队伍里头,与年纪小一大截子的新生代或后生代搅在一起,像羊群里的骆驼那样碍眼碍事。即使学有一点所成,受人稍许尊敬,也无须对年轻人耳提面命,声严色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和追求,你不是钦定的标准样板,后人无必要都得以你为范本。即使有些老先生,到了自成一派、门徒甚多、自树一帜、追随者众的地步,也用不着对不合己意的人,水火不容,非己者诛;尤其要谨防围绕在身边的无赖之徒和篾片小人们的煽动和挑唆。有人冒犯一下你,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你也不是皇上。人老了,应该懂得尊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让到为礼,适可而止。大可不必逢会必到,逢酒必喝,逢主席台必坐,逢麦克风必讲。土埋半截,余日可数,更不宜追逐浮名虚荣,争排座次前后,在乎掌声多寡,计较出镜长短,为得到什么而兴高采烈,为没得到什么而嗟叹哀怨。既不要“老夫聊发少年狂”,让观众大跌眼镜,也不要当老爷子自以为是,惹人烦厌。所以,第十二条所言,有一两个敢向你说真话的朋友,当你背后有人对你啐唾沫的时候,提醒你检点一下自己的言行,恐怕是最重要的了。

斯威夫特的这些托己而劝谕他人的睿智箴言,对上了年纪的人来说,真是越琢磨越有道理啊!

尽管对第一条,令人有所狐疑。但如果联系起前些日子一位老作家的不幸去世,倒也从某种程度上证实他的话是对的。看来,二百多年前的斯威夫特先生,将此谆谆告诫放在首位,说明他是很有远见的大作家。无论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实行还是不实行,他的这种见解,对后人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绝非无的放矢。

作家的伟大,就在他总是有话让你说这一点上。

或许,这就是永恒吧!

人,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老起来的,这过程比较缓慢,因而不是那么显眼,像秋天的黄叶随风飘舞,令人有蓦然回首的惆怅。古人言,“不觉老之将至”,确实是人到老年的真实状态的描写。虽然,你的儿女一天天长大,你的熟人一个个逝去,都在提醒光阴荏苒,日月如梭,时光一去不复返。但大多数人,还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步人桑榆晚景。我也是很晚才意识到自己是年近古稀的人了,早几年,还认为那是遥远的事情呢!坐公交车,别人站起来让座,初初颇有点不习惯呢,但似乎只不过是一眨眼工夫,居然马上就要跨进七十的门槛了。

封建社会里的中国人,平均寿命较低,人活七旬者少,所以称之曰“古稀”。就以同姓的文人为例,唐代诗人中著名的三李,李白稍长,活了61岁;李商隐短些,活了45岁;李贺则近乎夭折,只活了26岁。南唐两位写词的帝王,后主李煜活了41岁,就被赵匡胤毒杀。如果不是这种意外死亡,他寿命也不会长,因为中主李璟,也只是活了45岁。比之古人,我们就幸福得多。“人活七十古来稀”,在现如今,已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但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不可逆转的事实。而且还应该承认,宇宙万物,谁也难逃新陈代谢的规律,老是一种正常现象,不要不服老。

有一次,朋友们聚在一起,梁晓声叙说他的感慨,他还不到半百年纪,坐在车上,有人为他让座,使他受宠之余,也颇惊愕自己竟被人视作老者,不胜欷歔。最具刺激性的一幕,是他某天上班走到路上,碰到一对母女,还有点面熟。那妈妈对小女孩说,看你调皮的样子,也不怕老爷爷见笑。他还以为指的不是他,可四周一看,只有他自己。于是,很悲哀,也很惶惑,不禁怀疑地问我们,我真的老到这种程度了吗?

接下来,彼此也互问:人,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如果说,发白为老,我被打右派时,真如伍子胥过昭关那样,很短时间内头皆霜雪。其实,那时,我才二十几岁。如果说,牙掉为老,张贤亮因龋齿屡屡为患,伤透脑筋,遂斩草除根,全部消灭。没牙佬可谓老矣,但他虽六十出头而风流依旧,心总不老,也真是令我钦佩。

上了年纪的朋友们聚在一起,常常觉得自己吃得下,走得动,身子骨硬朗,还不到廉颇“一饭三遗矢”的不堪地步,总不大甘心自己的老。人说发白为老,我可以染;人说牙掉为老,我可以镶;人说老从腿起,步履蹒跚曰老,我一息尚存,锻炼不止;人说常跑医院,百病丛生曰老,我并未卧床,离死尚远,怎么算老呢?所以,颇不服气,常要较劲。其实,这样强撑的话,本身说明在生理老之前,心理的老,早就开始了。

后来,大家一致认为,人之老,应该是先从心上老起来的。我记得,年轻时读《堂·吉诃德》,我笑得昏天黑地,前仰后合。但如今我偶翻书架,拿起这部名著,想再找回早年的那种欢乐,竟不可得,顶多,莞尔一笑而已。所以,随着年龄的增长,笑声渐渐少了,绝不要以为这是严肃和成熟的表现,很可能是心灵老化的结果。若是总在不厌其烦地重复同一话题,而且总以为是第一次对人家讲述,听的人也不好意思不听你老人家津津有味地讲,那就意味着真的老了。感觉迟钝,是心理衰老的早期表现。我也生怕沦落到这一步,每对朋友讲什么之前,都要问一声对方,你是不是听我说过?其实,这句问话本身,正说明自己老了,唯其老,记忆才不灵光,若绝对有把握,灵光依旧,会用得着忐忑吗?

小孩子盼过年,盼长大,因为未来对他来讲,是一张可以无限透支的支票。老年人怕过年,是由于离终点站不远的缘故,过一年,少一年。这种心理障碍,就是老态的表现。所以,女人到了一把年纪,就要往脸上多打粉底霜,遮住皱纹。若谁不识相地向她打听年华几许,她会很不开心的。男士也同样,若碰上机关领导班子调整,在这样一个敏感时期里,当着组织部派来的干部,千万别问某人多大年纪,那是很犯忌的。所以,发现某位同志,原来属马,忽然成了属羊的,或者属大龙、小龙的,千万不要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影响人家的仕途。打探年龄,固然属于触犯隐私,但怕老、畏老,不肯老、不想老,正是心理上已经老了的表现。

洋人很少好奇地询问别人的年龄,尤其对女士,这种礼貌行为,值得我们学习。因此,“您老高寿”,少说为佳,“小姐芳龄”,免开尊口,便是起码的修养了。但不问不闻,年龄就会停滞在那里吗?当然不会,即使做整容手术,即使再修改档案,该老照样老,那是毫无办法的事。其实,当我们对一切一切都感到习惯、泰然、无所谓,不再具有浓厚的新鲜感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心灵已经在老化之中。若是总在重复同一话题,车轱辘话来回翻,而且总以为是第一次讲述,那么,这种感觉的迟钝,记忆的失灵,那可就意味着百分之百的衰老了。

所以,人过花甲,应该追求一种成熟的美。进入古稀之年,更应该体现出一种智慧的美。但实际上,要做到这种程度,又是谈何容易。所以,最难得者:60岁时清醒,70岁时更清醒,80岁时彻底清醒,这就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了。但通常情况下,即或不是老年性痴呆症,60岁时开始糊涂,70岁时更加糊涂,80岁时完全糊涂,也是大有人在的。

因此,朋友们约定,老了以后,互相提醒,一定要做到以下几个不要:

不要怕被人遗忘;

不要怕受到冷落;

不要不识时务地抛头露面,还要插手管事;

不要怕失去讲话机会,产生令人厌恶的指导癖;

不要怕后来人否定自己,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是必然的真理;

不要当九斤老太,就自己空前绝后,谁也看不进眼里,做出失态举止;

更不要躲在自己的阁楼里,用嫉恨的目光,诅咒一切后来人,这便不被人尊敬了。

说实在的,回到文学这个话题上,也是同样道理。作家的清醒或许更为重要,文学是一代一代承接下来的事业,“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除极少数的大师外,谁也不可能永远风光。从文学史上来看,作家诗人,长寿者众,但还能坚持写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并不多。学到老,写到老,有这种可能。但写到老,还写得好,那是十分稀有的现象。我们知道,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斯坦贝克,最后江郎才尽,写出来的作品,竟到了令人不忍卒读的程度。

所以,美人迟暮,作家也不例外,都会有在创作上老态龙钟这一天的。

我们也看到并领教过,个别作家,一旦到了写不出什么作品的时候,便像妇女进入更年期,失去生育能力,就开始不安生地折腾了。折腾自己不算,还要折腾别人。这种折腾,便表现在文学的嫉妒上。诸如嫉妒来日方长的年轻人,诸如指责年轻人的变革尝试,诸如反感文学上出现的一切新鲜事物……

老不是罪过,老而不达,则让晚辈讨厌了。

在荒原上,毛色苍黄的老狼,总是离群而居,孑然独行。而在热带雨林中的大象,最后的结局,是不知所终。所以,俄罗斯的文学大师托尔斯泰,已经是风烛残年,还要在一个风雪夜里独自出走。也许,他希望自己像丛林中的大象一样,打算悄无声息地从这个世界消失吧。我一直是如此忖度的。

在我们的前面,有过前人;在我们的后面,还会有后人。我们做过了我们应做和能做的事,我们走过了我们应走的和能走的路,老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坦然面对,相信未来,应该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我一直觉得日本大作家川端康成在他作品《临终的眼》里说的话,是值得牢牢记取的。他说:“我以为艺术家不是在一代人就可以造就出来的。先祖的血脉经过几代人继承下来,才能绽开一朵花。”

当想到这朵花里,有自己曾经尽过的一份心力,老又何足畏哉?

打开报纸,赫然看到一条标题:《四个人中就有一老者》。

这是新华社北京2000年2月8日的晚报专电:“中国人民大学人口所副教授穆光宗研究后提出,预计到21世纪中叶,我国老年人口有可能达到四亿左右,届时平均每四个中国人当中就有一个老人。穆光宗说,从8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口平均以每年3.2%的速度增长,现在至少有10个省市进入老年型人口的行列。目前我国老年人口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占亚洲老年人口的1/2。”

由于没有什么大张旗鼓的宣传,上个世纪末的最后一年,也就是1999年,曾经是联合国决定的“国际老人年”,好像并未引起人们十分的关注。而我们这个拥有三亿至四亿老人的国家,在攸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问题,如如何解决由于人口老化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如何给予老人足够的关怀照顾等方面,恐怕任重而道远,更需要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这是全体公民应全力以赴的事情。

前几年,我曾经写过一篇短篇小说《纺车》,讲述了一个干部家庭中儿女们不赞成老父亲再结连理的故事。老年人再婚,是一个并不为其他年龄段人士特别理解的事,然而在这个人口群落里,这样的事确实相当普遍。几乎每个人的周围,都存在一些失偶的老年朋友。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庆祝金婚的纪念,在报纸上读到自首偕老的故事,但不美满,诸如离异、丧偶、分居、出走,在现实生活中却似乎更多一些。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文化人,妻子故去多年了,这位孤独的老年男士,一次偶然的心动使他意识到哪怕明天就是终点的短促行程中,有位信得过的一路同行的伴侣,也比形单影只独自上路要好得多。可他料想不到人生真是有许多无奈,本以为是件平常事,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倒错。过去,他和他死去的老伴,总干涉儿女的婚事。现在,当这位老干部突破世俗观念、等级差距、文化异同、社会舆论,决定要与在他家做了多年的保姆去登记时,立刻引爆了一场激烈的家庭冲突,儿女们反过来扮演他过去的角色,子教三娘,当一名封建色彩很浓的家长,进行阻挠。

这篇小说的取材,是有所本的。其实,在真实生活中的这一家人,无论儿子儿媳,也无论女儿女婿,都不反对老爷子再婚。他们知道自己都忙于淘金,急着发财,不可能像一首流行歌曲唱的那样常回家看看,抽不出时间陪陪孤独的老人,谈谈心,聊聊天。他们也为自己只能有物质上的充分供应,而无任何精神上的丝毫慰藉,感到歉疚。虽然他们也曾经张罗过给老爹找个对象,但总不成功。

在这种情况下,老人走出这一步,年轻人的反对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其实,儿女们无一不新潮、不先锋,甚至在思想上属于很另类的一拨,然而,面对这样一位曾经当过他们保姆的继母,却满脑瓜子封建思想,无法接受她。

生活中的这位老同志,终于屈服于儿女和社会的压力,偃旗息鼓,竟承认自己一时失态。但我在小说的写作过程中,却决定给主人公一点勇敢,老年人也是应该享受生活的,老年人尤其应该得到人们对他的选择的尊重。因而,他理直气壮地把儿女搬出来的、借以警示他资历和身份的革命纺车(他妻子当年在解放区大生产时的遗物)送给剧团当道具,自己登上火车,去寻找理应属于他的晚年欢乐。

小说到这里结束了,但实际上这位老同志被人不以为然的生活,不过刚刚开始。虽然这是虚构的故事,但作品中主人公的困境却是这位勇敢者的必然遭遇。生活中的原型之所以退却,肯定也是看到这一点。

因为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足,医疗保健事业的完善,药物研究,疫病控制,环境卫生,体育锻炼等各个方面,较之以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样,不但人类的生命过程得到延长,而且生命质量也大大提高。过去,六十多岁,老态龙钟,人过七十,即为古稀;现在,耄耋之年,健步如飞,八九十岁,意气风发。因此,现在的老,和以前的老,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占总人口四分之一的人群,在他们离开工作岗位以后,到他们离开这个世界为止,将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群人中的大多数,能吃能喝,能跑能颠,脑筋好用,手脚好使,又有经历,又有见识;懂得了人生三昧,体会了世态人情,做事不再毛躁,行为合乎规范,在某种意义上,信赖并支持这些老人,创造一切条件,使他们的桑榆之年生活得更幸福,是全社会都要加以关注的事情。

所以,对孤独的老年朋友来说,离婚者,另觅新好;丧偶者,再披婚纱;久鳏之夫,重结连理;永弃之妇,走出空房,是人生道路上顺理成章的必然结果。尽管夕阳西下,来日无多,但满天彩霞,晚景的绚丽不让日中,有什么理由不使自己活着的每一天,都拥有节日般的快乐呢?如果再益之以儿女的理解,亲朋的支持,左邻右舍的温馨环境,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这样,必能营造出其乐融融的祥和局面。

无论如何,这部分人,占中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不能不承认他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许是国际老人年的缘故,我国做了不少有益老人的事情,统称之为晚霞工程,看来老年人的婚姻问题,也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项目呢!

不久之前,那时家住浙江海盐的一位30年代成名的老作家章克标先生,还健在,这位百岁老翁,突然做出惊世之举,登报征婚,一时间传为佳闻。据说应征者颇多,各个年龄段的女性都有,甚至有摩登艳妇,妙龄女郎,天真少女,时髦小姐。章老先生看来接受了斯威夫特“不娶少妇”的忠告,好像在第一轮筛选中,就将可以当他女儿、孙女的候选对象淘汰出局了。

后来,轰动一时的章氏征婚,对大众来说,没有出现什么惊喜场面,但对老人来说,也算有了圆满的结果。当年这条大新闻,着实让报纸热闹了一番,抢了演艺界的风头。本来这些娱乐版上谁跟谁拍拖、谁跟谁分手的新闻,一向是明星们所垄断的,现在,作家也敢领一领风气之先了。而且章老先生并不是唯一的破例者,在他之前之后的这些年里,作家走出围城又返回围城,也曾经是人们口头上沸沸扬扬的话题。

虽然个别作家娶了少妇以后,结局不是很好,但大多数新的组合,却还是很美满的。虽然,男士努力不敢老,女士尽量不年轻,弥合年龄差距,稍为要操点心,但总的看来,迟开的玫瑰,别样的芬芳,欢悦的老境,美丽的黄昏,说明了英国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的“不娶少妇”的劝诫,也未必绝对正确。

最近,国内出版了一本很有趣味的书,书名为《知识分子》,从负面写了几位大名鼎鼎的人物,其中包括厄内斯特·海明威。作者保罗·约翰逊,也是一位英国作家,他笔下透露出来的这些名人背后的阴影,读来倒是饶有兴味。

海明威一生结过四次婚,其中三位的年龄都大大小于他。1959年,已届花甲之年的他,因不堪疾病缠磨最后开枪自杀的前两年,还倾心一位19岁的比利时一家新闻社的特约记者瓦莱莉·丹比一史密斯,并动过娶她的念头。他的第四位太太玛丽·韦尔什,只有接受丈夫的安排,忍受这位更年轻的姑娘成为海明威月薪250美元的亲密助手,出现在家庭生活之中。虽然“令人讨厌、丑恶和痛苦”,但玛丽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也要赖着不走。这种“三个早餐盘子,三件晾在绳子上的湿浴衣,三辆自行车”的状况,在他与第二个太太——那位富家女哈德莉共同生活期间,就曾经发生过。

所以,那位自以为雄风不减当年的海明威,居然信口开河地“告诉查尔斯(巴克)·兰汉姆将军,经过一段时间的冷落,安抚玛丽是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前一天晚上已经对她灌溉达4次’。海明威死后,兰汉姆向玛丽求证这个问题,她叹息着说:‘那要是真的该多好!’”

写到这里,不禁感触良多,对于老年男士而言,英国大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的箴言“不娶少妇”,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年龄相差悬殊的婚姻,值得三思而后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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