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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最愚蠢的一件事 (1)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么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后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么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后只好抱着我走。后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么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后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后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么?”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后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有些事情只记得一鳞半爪,我在说完之后发现不对还会回过头来进行补充,反反复复,绵绵长长,不停地说。但是我不忘照顾他的情绪:“你烦了吗?”

“很有意思,你继续。”他纵容我。

于是我又开始,到后来实在没话可说,我甚至开始谈起夏单远。

“第一次见他,他穿烟草黄裤子,白T恤,骑一辆二八的旧单车,钢圈擦得铮亮。我和卡卡放学回家,老远看见他,她扯着嗓门连名带姓地喊‘夏单远!’他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牙齿雪白耀眼,笑容灿烂得像夏日里最猛烈的太阳。”

之牧哼了一声,我没听清,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回答:“没什么!”

他懊恼的样子让我笑起来,然后我继续:“他的面孔其实并不如他妹妹来得精致漂亮,但是却很阳光。”见他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的心像是常年不见太阳的阴暗湖水,只有绚烂的阳光才能把我折射得波光粼粼。

“我要的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问他。

他回答:“那你就应该相信大家是对的,因为真理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我觉得有些不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能皱眉看着他。

他凝视我:“你该睡啦,明天的事明天再去想。”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温柔得让我心痛。我张开嘴,还想说什么,他已经俯下身子开始亲吻我。

那是我和之牧的第一个吻,他的吻与单远的截然不同。我和单远经常吻得轰轰烈烈,难舍难分,但他的却不是这样。他的吻细细柔柔,却深刻隽远,好像一直要吻进我的心里。我感觉到他轻轻咬着我的嘴唇,然后用湿润的舌头抵开我的牙齿,最后终于牢牢允吸住我的舌尖。

我没想到之牧这么会接吻,我和单远是第一次,两个人都是青涩的小苹果,从没遇到过这样的高手。那种沉静而湿热的感觉像一个梦似的包围着我,我被一种潮水般的迷惘和惊恐热情席卷着,时间、空间、天地万物好像都已不复存在。

“你看,”他推开我,低声说:“静言,其实你一点都不讨厌我,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还没有恢复过来,傻头傻脑地看着他,他拍拍我:“睡吧。”

我乖乖地阖上眼睛,进入梦乡。半夜里不知为什么醒来,朦胧中看到之牧在旁边抽烟,小小的烟头一明一灭,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这个场景有着一种带着魔力的抚慰力量。我安心地再次坠入睡梦中。后来我想,当时如果他要跟我做爱,我是不会拒绝的。那种感觉,甚至不能完全归罪与酒精。

第二天醒来,我马上知道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那么舒服的枕头,那么细致的绒毯,还有如此宽大的床,决不是我房间里应该有的东西。或许宿醉未曾全醒,但我还不至于昏到这种地步,把不属于自己的好东西想成是自己的。

然后我慢慢想起昨夜的一切,包括那个缠绵至极的吻。有许多人醉酒之后忘记所发生的一切,春梦无痕,像是老师写错的粉笔字,擦过就算,学生永远不必记得。偏偏我是个怪人,酒醒后记性好得惊人,说过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深深镂刻在心——-甚至比平日里清醒时还来得清楚。我很懊恼,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自己能够短暂失忆。

我坐直身子,发现自己衣物完好,但胸衣的扣子是解开的。他竟然趁人之危!

我一拍床铺,大吼一声:“刘之牧,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施施然从外间走进来,看我像贞节烈妇一样捂着上衣,不禁笑起来:“昨晚投怀送抱的可是你……你应该庆幸我突然意外地想做一个君子,否则我就要同情你心爱的男朋友了。”

我才不相信他的动机如此高贵,于是反击:“正人君子有解女士胸衣的癖好?”

“你的胸脯是长得不错,但还没有美得让我失去理智。”他慢慢地说:“我对神志不清的女人没兴趣,但是你的胸衣像中世纪的盔甲,我不得不帮助你,免得你晚上尖叫扰到我的睡眠。”

“你大可以去睡其他床!”我恼羞成怒。

他温和地说:“我也想。”

我的脸顿时红了,并没有忘记昨晚是我拖住他不放。

我不再说话,恨恨地扣好胸衣扣子,准备离开。

他在身后问:“吃过早餐再走?要我送你么?”

我一言不发,脚步坚定,他也不勉强,但还是追问:“会缺钱用吗?”

我顿了顿,终于回答:“我自己想办法。”

“静言,让我给你一个忠告,自尊和任性是奢侈品,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拥有。”

“我不需要你的忠告。”我疲惫的把手搭上金属的门柄。

“那我就给你一个建议好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那个提议至今未变,五十年有效。”

“最美的不是静仪吗?”

“如果我要的只是美貌,大可去收集仕女图。”

“可我不是一样东西,我是一个人!”我“砰”一声把门甩上。

下电梯,走出他住的大厦,天开始下雨,一片暗淡的灰色。我四下看了看,放弃坐的士的打算,前路渺渺,还是能省就省的好。我一步一步走回静园,刘之牧并没有像小说或电视里那种有风度的男士追出来坚持要把我送我回家——他任我离开,或许他早已预料到单枪匹马的我走不了多远。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为一些必须做的琐事忙忙碌碌,四处奔走。医院、母亲的单位、火葬场、看守所、律师事物处,有的地方我为了几块几毛和别人拍桌子瞪眼,争得面红耳赤;有的地方又点头哈腰,卑膝得自己都想唾弃自己。整个人变成一把绷紧弦的弓,常常想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有办法再过下去,但又对自己说:忍忍忍,一切都会好起来,面包牛奶总会有的。有时想我比忍者神龟不过少一个硬壳,于是狂笑不已,笑过之后又觉得一片悲凉。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静仪和静聆却像是两尊贵重花瓶,派不上一点用场,所有的烂摊子由我一人收拾。最可怕的还是钱的问题,家里的现金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也早已被冻结,捉襟见肘,我纵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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