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挨到了天亮,洛方和母亲打过招呼,再也无法忍耐,二话不说便来到了之前的溪水边。
之所以跑这么远,一是这里更方便,二是这里更僻静,洛方可不想在验证自己的想法时而引起旁人的注意。
首先,洛方洛方做了一个和昨天一样的动作,挥起拳头狠狠的朝脚下的石头砸去,随着一声闷响,这一次没再有杀猪叫传出,这倒不是说洛方没有感觉,相反,洛方仍然觉到很痛,但是和昨天比起来,却少了那种钻心感,如果将昨天的感觉比作鸡蛋碰石头的话,洛方觉得今天的感觉已经能比作木头碰石头了,谁然仍旧比不过,却好了太多,洛方看了看自己大拳头,除了破了点皮有点红以外,没什么其他的了,不像昨天,直接就肿了。
洛方之所以验证这个,就是想确定一件事,自己和昨天相比是否有了不同,其他的都没有可比性,只有这个有可比性,说服力最强,得到的结果也更接近真相。
接下来,洛方又走到一块牛头般大小的石头旁边。
尝试着将石头搬起来,试了试,几乎没太用力,洛方就将石头搬起来了,要知道,牛头般大小的石头怎么说也有一百多斤,不过结果虽然很让洛方惊喜,但却也在洛方的预料之内,因为昨天背父亲回屋时,洛方就察觉到了异常,现在一验证,洛方发现自己的力量果然变得很大。
为了验证自己的力量到底有多大,洛方在河边逐步尝试搬动更大的石头,最终洛方发现自己的极限能够搬动一块长宽高七八十公分见方的石头,洛方估摸了一下,这块石头应该重有五六百斤左右,真是不估不知道,一估吓一跳,洛方没想到自己的力量竟然变的那么大。
要知道,根据洛方这一世的记忆,在这个世界上,人们的力量虽然普遍比上一世地球人要大,但也大的有限,普通成年人的力量也就在两百二十斤左右,女人还要再弱不少,一百八十斤左后,而没断臂之前的洛父,因常年打猎,身体较比较壮,也就三百斤左右的力气,这在巨石村已经算是数非常靠前的了
而此时的洛方,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个头也就一米五左右,竟然已经有了五六百斤的力量,接近这个世界三个成年人的力量,这怎能不让洛方震惊。
不过震惊之余,洛方却又很高兴,因为就洛方当前所面临的危机,仅凭一个十二岁的孩童之躯若想破局,即使洛方有着上一世的三十多年的经验阅历也是几乎不可能的,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除非洛方学会上一世那些营销大师的洗脑能力,然后只凭一张嘴就能将全村的人洗脑为自己所用,只可惜,洛方虽然自信自己的上一世嘴巴不笨,但是和那些营销大师比起里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仔细想一想,洛方还真有些后悔自己的上一世怎么就没有学一些洗脑术,以这个世界人的智商和所处的环境,很容易就能激发人们的共鸣感,进而成功洗脑,可惜了,自己不会那些洗脑之术。
后悔是没有用的,既然不能靠别人,那就只能靠自己了。
之后,洛方又试验了一下自己的速度、敏捷度、投石的准确度,果然都超出普通人很多,尽管没怎么经过专门的训练,洛方也觉得自己此时的弓箭水平在村里也能名列前茅。
“看来自己的变化并不只是体现在力量上,而是全方位的”,这样一想,洛方就更高兴了,因为自己的实力越强,度过后面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大。
不过高兴之余,洛方也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的实力到底是怎么来的,根据刚刚的验证,昨天的自己并没有今天的实力,一定是在此之前的某件事情才引起了这种异变,思前想后,洛方也只觉得昨天那顿饭的可能性最大,当然也只是有联系可能性而已,而非原因,洛方可不会单纯的认为自己仅仅靠吃就能变强,这样也太Bug了,如果真的如此,洛方现在二话不说,现在就会跑到深山里,将满山的猎物都吃光,那么,当自己出山的时候就已经天下无敌了,可这又怎么可能,先不说现实生活中不会发生这种事,就是小说里这种事也不合理。
“自己的身上一定存在着着未知的秘密,需要自己挖掘”,在心里这么想着,洛方发现天已经不早,到了吃早饭的时间,洛方便没在溪水边逗留,因为逗留已经没有了意义,因为自己现在能验证的都已经验证了,而自己现在还无法确定的,在这里也验证不了,所以洛方决定先回去把早饭吃了,顺便再继续验证一些事。
就在洛方打算回去的时候,突然看到树上有一只肥斑鸠,突然灵机一动,洛方打算牛刀小试。
捡起地上的一块小石子,洛方寻了个方便的角度,二话不说,只见洛方双指夹住小石子,手腕向内弯曲,然后手腕猛然发力,接着便听咻的一声,肥斑鸠就应声落地。
看着自己的战果,洛方还是很满意的。尼玛,这能不满意吗?昨天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战五渣,今天就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高手,搁谁谁不开心。
不过高兴归高兴,想起昨天的事,此时,洛方却不由得有些感慨,如果昨天自己就有今天这般实力,在昨天知道父亲的事情后,自己八成会怒而上头,直接杀到烈火村为父亲讨回公道,也不会挖空心思,想后来的那些办法,果然实力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形势风格,强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进攻,弱的时候我们首先想的是自保。
不过,仔细想来,洛方觉得当前的情况也不错,强也好,弱也罢,只要我们够努力,就能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而前提是不要放弃。
尽管如今有了实力,洛方却不打算立马跑到烈火村为父亲报仇,一方面是因为洛方不知道对方在烈火村是什么情况,只是是否可以独自应对,万一阴沟里翻了船就不美了,洛方可不会因为有了一点实力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的时间不对,对面就在那里不会消失,要报仇随时都可以,没必要急于一时,与其浪费当前时间去报仇,寻求一时的爽快,洛方更愿意用这些时间去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要知道烈火村离这里三个时辰的路程,来回一天差不多要用一天的时间,现在的时间对洛方是何等的宝贵,洛方可不是那些没脑子的莽夫,只知道意气之争,做事不顾后果,专做一些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一束阳光打到洛方的脸上,将洛方从感慨中惊醒,洛方上前将掉在地上的肥斑鸠捡起,放在手中掂了掂,差不多快一斤了,果然很肥,接着洛方便乐呵呵的回去了,如果此时有人看到洛方,一定会认为洛方疯了,是个不孝子,家里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大清早还能这么开心,可是他们哪里知道,因为实力的增长,此时的洛方充满了自信,觉得家里的事已经算不得大事了,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月到中秋分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