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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火山女孩

夏日清晨,阳光洒满大地,努力照亮每一个角落,世间万物从睡梦中醒来,开始新一天的生活,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祥和。

稻溪镇希原村,凌家住宅的一个房间里,一位少年侧卧在床上,他着一条短裤,只在腹部盖了一张被单,露出外面的胸膛隐约可见肋骨,双臂的肌肉也不是很发达。

枕头早已不知所踪,他的脸跟竹席亲密接触着,被竹席烙上了一条条规整的条痕,他的嘴角微微扬起,带着些干涸而发白的口水印。

窗外的树上,小鸟们正在开晨会,叽叽喳喳的叫声穿透力十足,不断刺激着少年敏感的耳膜,他艰难地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闹钟,离设定的时候还有俩小时。

“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啦?”

他埋怨着,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起来赶鸟,揉着惺忪的睡眼,带着起床气慢悠悠地走到窗前,他想吼一嗓子,却想到爸妈和姐姐还没起床,就忍住了。

换之的是“砰!”的一声,窗被狠狠关上,鸟儿们吓了一跳,便一哄而散。

房间里总算恢复了安静,他舒了一口气,心想,既然这么早醒,时间肯定不能浪费,当然是用来……………………睡回笼觉啦!

捡起地上的枕头,躺回床上,额头蒙了一层薄薄的汗珠,自从关窗之后,房间没有一丝的空气流动,唯独闷热在不断袭来。

他直直躺着,伸手去够头顶的风扇开关,本来坐起来就能轻松碰到,他却只是把手伸得更长,直到快把手弄脱臼,他才握住了开关。

拇指用力地推动推钮,床顶风扇的叶片开始吱呀吱呀地旋转,享受着微弱的凉意,仰望头顶起伏的蚊帐,闭上双眼,他再次进入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懒虫,起床啦!都快上高中了还赖床,今天你还要出门的,赶紧起来刷牙洗脸!”

母亲的声音震耳欲聋,他只觉耳膜嗡嗡的,不得不捂住了耳朵,他不耐烦地对门外喊道∶“知道了知道了!我马上我马上!”

少年的名字叫凌玄皓,九七年生人,是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准高中生。

前些天,他收到了市重点的录取通知书,当时,下班回家的父亲拿过他手中的文件一看,龙颜大悦,竟把一百斤重的儿子抱了起来。

凌玄皓的平时成绩为中下水平,在中考前填志愿的时候,他在第一志愿上填了市重点的普通批,他决定搏一搏,说不定单车能变摩托,再不济,第二三志愿还有区里镇上的两所高中来保底。

为了增加胜算,考前的一个月,他没日没夜地复习,没想到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因成绩刚好踩线而被录取。

父亲决定给予儿子奖励,他拍拍儿子的肩膀说:“你有什么想要的,只要合理且在我经济能力内,一定帮你实现。”

“那我要一部智能手机。”凌玄皓说出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然而父亲马上打破了他的幻想:“我只能给你买按键手机,糯鸡呀不也挺好用的吗?”

“现在都进入触屏时代了,谁还用按键机呀?”

“你学习又没你姐好,我怕你上了高中就堕落,这样吧,只要你考上本科,我一定给你买。”

“行吧,那我还能要其他的东西吗?”

“可以,今天爸高兴。”

“那我要……”凌玄皓环顾客厅,最后把视线停留在墙上,那里是一份挂历,挂历的八月份配图是一线城市的高楼大厦,他有了思路,便脱口而出:“带我去城里看看吧!”

“你确定吗?”父亲觉得儿子的这个想法太朴素了,于是让他再考虑一下。

他想了一会儿,坚定地点点头:“嗯,就这个吧,今年都2012年了,我竟然还没去过城里,就让我提前见一下世面吧。”

“行,那我看一下哪一天的天气适合。”

从小到大,凌玄皓一直在北风区的稻溪镇上学,父母忙于工作,加上他也比较宅,所以自记事以来,他的活动范围只局限于这个镇子。

东极市是座美丽的城市,但是这座城市对他而言,除了稻溪镇之外,其他地方几乎都是陌生的所在。

起床洗漱后,和家人一起享受早餐,父亲却迟迟没有动碗筷,他看着老婆孩子们,若有所思。

凌玄静手中的海鲜粥已见底,便起身再添一碗,回到座位,父亲正笑眯眯地注视着她,她十分不解,父亲清了清嗓子说:“静静啊,今天爸要带你弟弟去市区玩,一起去吧!”

“这个嘛……”凌玄静放下手中的碗,“我是想一起去的,但是今天要回医学院参加志愿者活动,还是叫老妈和你们去吧。”

“你妈今天要值班,走不开。”

一旁的母亲点点头,表示认同丈夫的话,凌玄静想了想:“明天再去的话,不就都有空了?”

父亲无奈地靠在椅背上:“昨晚看了天气预报,星期日可能下雨。”

凌玄静摊摊手:“那就没办法了,只能你们两人去了,我。”

餐后没多久,父子两人已经坐在了前往市中心的公交车上。

东极市拥有较为发达的轨道交通,但是在北风区和维关区等郊区,地铁尚处规划或建设中,因此,目前从郊区到市区最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便是公交车。

七八点钟的阳光下,公交车行驶在崭新的沥青公路上,两边先是看不到边际的稻田,接着是绵延起伏的绿色丘陵,最后,公交车驶出山口的那一刻,一片钢筋水泥构成的森林骤然出现在乘客眼前。

公交车靠了很多个公交站,等了很多次红绿灯,凌玄皓时不时就被刹车的惯性晃一下,那感觉实在难受,他问父亲:“爸,我们不是有车吗?为什么不开车?”

父亲摸摸他的头:“傻孩子,周末的景点肯定人多,今天我们来的目的是观光,不能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找停车位和堵车上。”

在市区里穿行很久,公交车才到了他们的目的站。

下车后,凌玄皓抬头望去,旁边是一座被一圈摩天大厦包围的超现代大型建筑,建筑的形状如大鹏展翅,十分壮观。

虽然他知道这是每个东极人都认识的地标建筑,但是他毕竟还是第一次亲眼所见,三维世界里的这座庞然大物竟有一种宣传画里所没有的震撼与大气。

父亲站得很笔直,神采奕奕,像一个年轻小伙子,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台黑色的单反照相机,准备路上合影留念。

他看到儿子一脸惊叹地仰望着四周,他笑着伸手将儿子揽到身边,说道:“走吧,我们先去博物馆瞧瞧。”

阳光逐渐炽热,烘烤着地表的一切,城市中心的广场上行人稀少,只有建筑的右侧,东极市博物馆的门口,准备入馆参观的人们正在安检前大排长龙。

进入博物馆,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大厅里一副巨大的虎鲸骨架,为了不让自己出糗,凌玄皓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乐开了花。

他们接着参观了一个又一个的展厅,他仔细观察了各种逼真的动物标本和历史文物,脸上充满着对未知的渴望,让跟在旁边的父亲忍俊不禁。

逛完博物馆,已是中午,父亲带着他离开城市中心,去了附近的一个餐厅吃午餐。

唤作“功夫大王”的餐厅里,暖色调的灯光照射下来,经过墙上镜子的反射,明亮了整个空间。

套餐上来了,凌玄皓大吃一口碗里的宫保鸡丁,觉得虽然辣了点,但是还算美味。

大快朵颐间,伴随着一股淡淡的不知名花香,一阵轻盈的脚步声进入了他的耳朵。

他下意识地抬头,经过的人是一位年龄跟他相仿的女孩,女孩的面容姣好,像天使般甜美,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如倾泻下来的墨水,身着一条缀着些红色草莓的白色连衣裙,让她更加可爱清纯。

凌玄皓在脑海里检索着更多可以形容她的语句,却发现,对于颜值出众的她来说,就算用尽词藻,都难以准确描述她的容颜,他不知道是自己的语言功底不够深厚,还是因为女孩美得不像凡人。

他摇摇头,心想她再美也是一个路人甲,漂亮又不能当饭吃,眼前的宫保鸡丁套餐虽然朴实无华,至少还能填饱肚子。

父亲发现儿子盯着一个女孩看,他托着腮说:“我儿子的魂被勾走咯。”

“爸!”凌玄皓红着脸说,“你想啥呢?我只是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而已。”

“我才意识到,我儿子已经是个大男孩了,你在学校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呀。”

“没有,绝对没有,我才十四岁,想那些干嘛。”

“不小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再过三年又四个月,你就是个成年人了。”

“……”

父亲意味深长地说:“如果你遇到喜欢的女孩,我是不会拆散鸳鸯的,但是不要过于沉迷于儿女情长,有前途才有钱养老婆。”

“爸,你想太多了。”

没用多少时间,凌玄皓第一个吃完饭,他靠在椅背上,手摸着满足的肚子,眼睛环顾四周,观察餐厅内行行色色的人。

他发现,自己的左边,隔着一步宽的小过道,就是草莓女孩的位置,她的桌对面是一位高个子的少年,少年的脸上贴着创可贴,额头戴着绣有英文字母的吸汗头带,身上穿着嘻哈风的衣服,或许他正打算去练街舞。

女孩吃得有点急,噎住了,街舞少年劝她喝点汤,然后起身朝柜台取了两瓶玻璃瓶装的饮料,一瓶是可乐,一瓶是豆奶,女孩想要可乐,少年不给,把豆奶给了她。

少年握着滴水的冰可乐,注视她的眼睛:“医生说了,不能喝含兴奋物质的饮料!”

女孩叉着腰气呼呼地说:“不给我喝你还买来诱惑我,你买两瓶豆奶不就得了。”

“我也想喝可乐呀,这天气实在有点热。”

女孩抓着裙子,身体抖得厉害,胸口剧烈起伏着,她表情略微狰狞地指着可乐:“快拿给我!让我喝一点会死吗?”

少年没有接话,直接仰头“吨吨吨……”一口喝光了可乐。

“不要!”女孩抢过玻璃瓶,看到瓶子空空如也,就重重地放回桌上,声音吓了凌玄皓一跳,他的心跳也跟着加速了起来。

女孩整齐的皓齿紧咬嘴唇,颤抖的双手用力按着桌面,桌上的番茄蛋花汤在碗里摇晃,有溢出来的风险。

女孩发脾气的样子简直跟火山爆发一般的可怕,在凌玄皓眼里,女孩连衣裙上的一颗颗草莓随着她身体的颤抖而幻化成了一座座喷发着的小火山,他心里对她的代称也变成了火山女孩。

“对不起,小妹,是我考虑不周,你消消气,难得出来玩,开心一点嘛。”少年低下头,观察女孩被头发挡住的脸,结果被她一掌推开,那一掌的力气不小,使得少年皱紧眉头捂着被推到的位置。

女孩的手颤巍巍地拉开了旁边的可爱书包,凌玄皓生怕她拿出什么危险武器,却发现白皙的小手拿出了三盒药。

少年见状,赶紧为她接了一杯温开水,女孩把每种药各按出一粒,再将药放进嘴里,接着拿起杯子喝一口,将药片吞下。

沉默了片刻,女孩冷静了不少,她抬起头,拨开凌乱的发丝,用细细柔柔的声音对少年说:“对不起,我又发脾气了,我这种疯婆子活该没朋友。”

少年夹了一块红烧肉给女孩:“你并没有错,错的人是我,你不会没有朋友的,因为我就是你的朋友,先吃饭吧,等一下菜都凉了,你身体弱,不能饿着。”

女孩乌云散尽,露出了俏皮的笑,她将右手五指举到面前,旋转半圈后突然捏成拳,发出了“咯咯”的声音。

“我一直都能一打几,你确定我身体弱?”

“好吧,你最强了,但是人是铁饭是钢,强者也要吃饭的吧?”

“行,我吃,粒粒皆辛苦,不能浪费粮食。”

女孩终于肯安分吃饭,少年摇摇头,也跟着扒拉起来,但是他只吃了几口就停住了,可能是刚才喝了一整瓶可乐的缘故,现在肚子有点胀。

少年朝过道打了一个嗝,发现邻桌的同龄男生正注视着自己这边,他目露凶光地盯了回去,那人发觉有杀气,尴尬一笑,马上把头转了回去。

女孩也发现了有人盯着自己,脸瞬间就红了,她腼腆地对少年说:“我脸上有什么吗?”

少年认真地观察了她的脸,然后一本正经地说:“你的脸上有很多泡泡,因为你可爱得冒泡。”

“哈哈,你这是在哪学的冷笑话呀。”

凌玄皓被人发现后赶紧转回了头,父亲敲了一下他的脑袋,警告道:“一直盯着漂亮的小女生看,你要是被打我可不帮你。”

他自知理亏,只能也对父亲尴尬一笑来缓和氛围。

离开餐厅后,父亲说接下来帆船广场和望归山公园,那是这座城市的地标之二,值得一往。

父亲指着旁边的路牌说:“我们坐地铁一号线去。”

地铁站的入口在前方不远处,两人刚走了一半距离,皆已汗流浃背,旁边有很多店铺,凌玄皓指了指啃得鸡的冰激凌窗口,父亲会心一笑,比了个OK的手势。

父亲买了两个水果冰激凌,两人坐在店内靠近空调的位置,空调的冷加上冰激凌的冰,那是一种透心凉的感觉。

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吃罢冰激凌,两人依依不舍地离开啃得鸡,短暂的炎热后,他们坐电梯下了地铁站。

前往车站大厅的通道一侧,开着各种商店,但是凌玄皓对这些没有多大兴趣,直直地跟着父亲前进。

通道的尽头,是一个娃娃机店,离车站大厅只有一步之遥,凌玄皓无意间扫了一眼娃娃机店,看见火山女孩和街舞少年站在一台机器猫娃娃机前。

女孩动作粗暴地操作着摇杆,呲牙咧嘴,时不时还跺着脚,少年则面带笑容地站在一旁,手上提着一串各式各样的娃娃。

一会儿的功夫竟收获这么多,凌玄皓心想:“看来是高手!”

进入车站大厅,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身为本地人,竟然还没坐过地铁,他觉得自己是个假的东极人。

父亲操作了一遍买票,他笨手笨脚地模仿,将一张十块钱的钞票塞入进币口,选择出发站和目的站后,点确认,机器掉下一张绿色的塑料币,并退还了零钱。

他玩弄着绿色的塑料币说:“车票长这样子还是第一次见。”

父亲将儿子轻轻地往金属探测门推去:“我们先下去坐地铁,等上了车你再仔细研究吧。”

过了安检,在闸机前,凌玄皓想找个孔把车票扔进去,父亲指了指感应区,他恍然大悟,把车票往上面一碰,“滴——!”地一声闸门开了,他收好车票走了过去。

站台上,他看着屏蔽门上方的地铁路线,听到列车开走的声音越来越小,不禁对错过最近一班车而感到可惜。

突然,又一阵淡淡的花香飘进他的鼻子。

通过屏蔽门玻璃的反射,火山女孩和街舞少年出现在父亲的后面,排队并没有很整齐,所以他可以没有阻挡地看到他们。

过了几分钟,车轮碾压铁轨的声音越来越大,一辆平头的白色列车在屏蔽墙里驶过,在每个车门对准屏蔽门后停稳。车门和屏蔽门同时开启,车厢里并没有多少人下来,所以站台上的人得以迅速地上了车。

因为人比较少,父子三人很快就找到了座位,凌玄皓第一次坐地铁,他打量着列车的内部,构造和装饰都挺现代化,美中不足的是,在寒冷的空调加持下,冰凉的金属椅子给人皮肤一种强烈的刺激。

他没有发现火山女孩和街舞少年的行踪,心想他们应该是去别的地方坐了,结果往右边一看,女孩和少年跟自己坐在同张椅子上,中间只隔着一个正在闭目养神的大妈。

列车行驶中,内部的环境让凌玄皓连连打起哈欠,他靠在椅背上,眯上了眼睛。

……

迷迷糊糊间,他被一只有力的手一把拉起。

“别睡啦!皓子,到站啦!”是父亲的声音。

凌玄皓揉了揉眼睛,车内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这么多人,他跟着父亲挤过人群下了车,站台上也是人头攒动,而女孩和少年早已不见身影。

父子俩站在回地面的电梯上,耳边播放着安全乘梯的提示语,随着海拔的提升,气温开始升高,到了地面时,一股无形的热浪汹涌而来,人们就像被传送进烤炉的鸭子。

离开地铁口太阳烘烤的空地,前方的人行道一侧是高大茂密的行道树,茂密的树冠遮天蔽日,树荫下阴凉怡人。整齐的行道树队列在前方不远处暂时中断,一个宽阔的路口往里而去,进出的车辆和行人络绎不绝。

等走到那里,才发现是广场的入口,入口上横跨着一个城楼式建筑,上面书写四个行楷大字——“帆船广场”,城楼有三个城门,中间大门行车,外侧两小门行人。

从城门进入广场,随处可见树木、花草、池塘、溪水、小桥、小径,凌玄皓感到疑惑,这不是公园吗?怎么叫广场了,直到他进了广场内部才恍然大悟。

广场的面积巨大,周围进行了良好的绿化,广场三面被园林包围,另外一面是大海,靠近大海的地方有一个观海台,观海台台基高筑,上层建筑气势恢宏。

观海台朝向陆地部分可作为舞台歌舞,朝向海洋部分可供游客观景,观海台后是一个码头,码头平时给民众放风筝玩乐,开渔时可作为祭海大典靠船的场所。

宣传栏上写着:“古代和近代,帆船广场是水师的驻军基地,无数的战士在这里出发,抛头颅洒热血,对抗倭寇和西方列强,捍卫了我国海疆的完整。”

站在威武的观海台上,看着现代与历史和谐相处,看着大海无边无际,看着船只来来往往,了解了这份繁华的来之不易,无人不为其感到骄傲。

游览完帆船广场,下一个目的地是望归山森林公园。

望归山在帆船广场的北边,古时渔船满载归来,或者水师战舰凯旋之时,老百姓们登上此山,就可以看到安全归来的船只从更远的水平线上出现,故曰望归山,近代,人们在山顶修筑灯塔,为夜晚航行的船只指引方向。

虽然看着很近,但是坐了五个地铁站才到达望归山公园的正门,公园的旁边,是一座天后宫,高大的妈祖像远处可见,慈祥的妈祖手持如意,望向大海,寄托了人们希望航行平安的愿景。

穿过书写着“望归山森林公园”的牌坊,前行数十步,赫然出现两种登山选择,一种是三千级的登山阶梯,一种是收费的登山缆车,虽然还有上山公路,但那是公园维护和人员急救用的。

父亲选择爬山,而凌玄皓选择坐缆车,两人经过剪刀石头布,登山阶梯上,多了两个累成狗的人。

登山阶梯每五十级一个小休息平台,每五百级一个大休息平台。父子俩爬到一千级就累得不行,一千级是大休息平台,有很多游客在此休息。

凌玄皓气喘吁吁地说:“早知道坐缆车好了。”

父亲不以为然:“我这个老头子都没事,你一个小伙子就这么快就累了?”

“你不也在喘着粗气吗?”

“我至少没喊累,”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伙子,你还年轻,坚持才是胜利!”

凌玄皓想说些什么,却在人群中,发现了半个下午未曾蒙面的火山女孩和街舞少年,可能因为穿裙子不方便登山,女孩已经换成了T恤和超短裤,头发也绑成了马尾,虽然衣着打扮改变了,但是那出众的颜值还是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爸,你看,又见到他们了,难道这是缘分?”

“啧啧啧,有缘也没用,人家都名花有主了。”

说话间,女孩和少年已经往山上走去,同时,父亲也叫他俩休息够了就继续登山,于是,火山女孩两人和父子两人一前一后,着实尴尬。

前方女孩的马尾随着步伐左右摇摆,让凌玄皓联想到了催眠师手中摇晃的怀表,他觉得再看下去,自己恐怕会被催眠,就低着头往山上走。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双腿沉重酸痛,站都站不稳,于是就近抱住了一棵树的树干,他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无数豆大的汗珠滴在石头阶梯上化开,简直像下了场小雨。

回过神来,他发现父亲竟不在身边,回头一看,父亲正在下面二十多级阶梯旁的椅子上坐着。他想喊他却喊不出声,失水过多导致喉咙无法大分贝发声,山脚买的电解质饮料也早已喝光,他吃力地往下面的父亲那里走。

“同……同学,等等!”一个如山泉般悦耳的声音喊住了他。

他回头,上方几步的距离站着那个火山女孩,他累得说不出话,只能歪头表示疑问。

女孩的汗珠挂在发梢,如一帘透明的珍珠,她的身体微微颤抖,一只手在可爱背包里翻找着,然后掏出一个物件,轻轻地扔向凌玄皓:“嘿,接着!”

“什么?”他下意识后退几步去接女孩扔过来的东西,结果踩了个寂寞,疲惫的身躯往后倒去。

那瞬间,一阵微风吹过,他看见几片枯黄的树叶缓缓飘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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