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了一夜,清晨六点后,墨宝宝倒在一处草丛里,醒了过来,看看四周,天尚亮,远处一条马路,近处是一片竹林。
“这是哪?”
脑袋昏昏沉沉,刚要站起,浑身无力且双腿酸痛,他想,一定是昨夜拉斗车跑了太远,把腿给累坏了。
“好困。”
可是为什么还想睡呢,按手指算数,自己睡了八个时辰。按理说不困才对,现在像没睡一样。不管他的。脑袋忽然闪过一些记忆,那是属于大魔王的记忆。原来是大魔王的灵魂一到晚上十二点过后便解除封印,自由支配这具身体。
“去特么的。”他大叫一声,蹦起来。
“大魔王,你晚上别乱跑行么。”忽然发现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具身体两个人用,想想都恐怖,想摆脱大魔王,他开始乱跑,边跑边嚷,“求求你了,别醒来好不好。”跑了一会,发现没用,不跑了。
想想接下来要去哪里?徐丁三太过于歹毒,给他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认为外面险恶,魔山才安全。对,回魔山,却不知道路怎么走。他走上一条马路,顺着马路走,终于找到了一处府邸。他敲敲门,管家打开门,伸出个龟似的头。
“谁?”
“我想问一下,魔山怎么走?”笑嘻嘻的样子。
一听到魔山,管家把头缩进门里,砰一声关上门。墨宝宝无奈坐在门口,想着还是问下一家吧,正要走时,门咿呀开了,走出来一个胖子哟。
“在下曹千寿,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曹千寿拱手作揖。
“墨宝宝。我想要去魔山,你知道怎么走么?”
曹千寿想,这个胖子和我体型倒是很像,莫不是我失散多年的的弟弟。
“此去豺狼野豹颇多,墨兄我可护送你走一趟。”虽然看出眼前这人年纪不过二十有余,却还是称他为兄,乃是尊敬的意思,显得自己礼貌多多,总还是好的,曹千寿在江湖上行走多年,为何能立于不败之地,是有原因的。他这些年明白了一些东西,总结了些做人的道理:人不敬我,是我无才;我不敬人,是我无德;人不容我,是我无能;我不容人,是我无量;人不助我,是我无为;我不助人,是我无善。凡事不以他人之心待人,多一份付出,少一份计较;凡事不以他人之举对人,多一份雅量,少一份狭隘;凡事不以他人之过报人,多一份平和,少一份纠结!曹千寿活得潇洒自由。
“谢谢曹兄,有劳了。”墨宝宝也装出一副称兄道弟的模样,第一次装,却很是习惯。
“来人,备十辆马车,身强力壮的人随我走一趟。”吩咐后,家仆动作利索,已经备好了。墨宝宝和曹千寿坐上一辆车。
“敢问墨兄是去魔山有什么事情么?”
“听说魔山风景甚好,我想一睹为快。”墨宝宝扯了个不着边际的慌,总不能说自己住在魔山吧,没拿大魔王的名号出来吓人,他担心这人和大魔王有不共戴天之仇,自己现在手无缚鸡之力,肯定是打不过的,因此撒谎比较安全一些。
“哦,哈哈哈。”曹千寿莞尔一笑,“墨兄,家住何处,令尊令堂是否安好?”
本来想说没爹没娘,太过于直接,墨宝宝想了一会儿说:“家父家母早些年离世,我亦云游四方多年,四海为家。”
“墨兄真乃神人也,不知今后可否带上我,咱俩一起游遍这天下的锦绣河山,踏遍这神州大地。”曹千寿一直守着家业,忽的明白了,无事一身轻,要这家大业大有何用,,以前却不曾想,现在终于是明白了,自己还可以再轻些的,原来都是这些钱财加重了负担。心道,现在要去哪就去哪,像墨兄一样,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这种想法,只有暴富过的人才能想,而穷人只能是,世界那么大,钱包那么小,哪也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