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实验课是拿兔子做实验。
人到了这种场合,便会产生诸多感情。怜爱的摸摸毛,抱抱兔。不管嘴里说着:好可爱呀!解剖的时候总是要下手的。我什么也没做,心里的可爱尚不及可恨三分。麻木的眼神,手插口袋,像冬天里的棍子。天马行空地想:
下手的时候,割皮,是快些下手还是不断温柔厮磨?
是实验课赶时间重要?还是解剖兔子的生命慎重对待重要?然,嘴上没毛,看病不牢。新司机终究是翻车了。
匆匆忙忙的,刀手割破了静脉,血炯炯涌出。不知谁发出一声惊呼,围着的人唰地离开桌子。操刀的,拉绳的,吃瓜的,人人不知所措。寻来指导员,瞅瞅:要死了,又奔向另一处解剖小组。青年们懵了:就这样了?
就实验来说,生命这东西,你可以划开它的皮,捅破它的肉,但是接下来,甚至可以慢慢地做,慢慢地问,终究不能误动其静脉,或许人还有救,但实验室,这样的动物已是没资格救了,没救的还有所谓的这节重要的实验课。
解剖极其不熟练,刀与肉,血与丝,破的没破的,都染着血,突然冒出几滴,擦不尽。只看看便头疼,眼睛难受。
兔子是麻醉的,是抽搐的,红色的眼睛,让人和它相互憎恶。谁要生下它,谁让它活着,恨它生,恨它死。
终究是医门,庆幸是混子。
……………………
下去我终究是想,同为生命,假如自己是兔子呢?不敢假如。
现实如此,细思极恐。终究是想多了,想多了哈!小时候杀死蚂蚁的时候可是眼都不眨呢?如今上学书念多了,该上手的时候却过不了坎啦?
庆幸自己是个人吧。没有笼子的住宅,自己决定的命运,甚至,当处死一只兔子,也有自己的选择。操刀,拉绳,或者,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