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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蒲松龄的自我疗愈

在蒲氏那儿,另有一种个人创作意义的实现感——不要忘了,他本人便是清贫的教书匠,唯以设帐授学为业的不得志秀才。若幸收小谢、秋容那样的丽鬼弟子,不但美妻成双,而且一辈子的生活问题也不再是个愁了。一下子有了两位是富翁的老丈人,那还为生活愁个什么劲呢?两位美妻也不许他再愁呀!整天面对美女,多养眼啊!心情好,吃嘛嘛香身体也会好的。其实,蒲氏可是个身体一向不怎么好的文化人,而这是长期郁闷造成的。科举这条道歧视般地排斥他,屡屡落榜是他心口难以启齿的疼,而《小谢》不啻是他为自己研制的“创口贴”——在想象中衣食无忧,美妻成双,都爱听他评诗论文。那么,他完全可以让科举见鬼去了!

作家不但以文学疗人、疗社会,也每以文学疗自己——这是关于作家与文学的关系的真相之一。但后一种真相往往被忽略,一向不怎么被研究的。

都道是——苏轼以“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样的诗句疗彼弟思兄的深切苦绪,疗人间骨肉牵挂之幽情。其实,他也是同样思念弟弟的呀,他内心对世态炎凉、义缺谊薄的现状是很失望的呀!所以,他也是在以一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疗自己的忧伤。

如果说蒲松龄背朝寒壁、面对青灯在写《婴宁》时只不过是专执一念地想要创作一篇好小说,那么在构思《娇娜》时便已在尝试疗自己之积郁成疾的心病了。同时,他希望自己的小说亦能是许多与自己同命运的人的“创口贴”。

《娇娜》的故事是这样的——“孔生雪笠,圣裔也。为人蕴藉,工诗。有执友令天台,寄函招之。生往,令适卒。落拓不得归,寓菩陀寺,佣为寺僧抄录。寺西百余步,有单先生第。先生故公子,以讼萧条,眷口寡,移而乡居,宅遂旷焉。一日,大雪崩腾,寂无行旅。偶过其门,一少年出,丰采甚都。见生,趋与为礼,略致慰问,即屈降临。生爱悦之,慨然从入。屋宇都不甚广,处处悉悬锦幕,壁上多古人书画。案头一册,签曰‘瑯嬛琐记’。翻阅一过,皆目所未睹。”

此段传达三个信息——第一,少年气质好,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第二,乃书香人家,且主人尚文艺而崇古;第三,少年所读格调异雅,连工诗的孔生也“目所未睹”。

少年热情好客,孔生乐于陪谈,有共同语言。两个喜读之人,对话不消数语,便知对方腹中知识的成色矣。

少年很同情他的遭遇,劝他设帐收徒。

孔生回答,像我这等落魄者,谁肯做我的学生呢?

少年便说,如果不嫌我质浅唐突,我愿拜您为师啊!

“生喜,不敢当师,请为友。”

进而了解到,少年一家非当地人,更非单氏子弟,只因单府久旷,而自家焚于野火,遂在那里暂借安顿。

当晚,二人谈笑甚欢,都以相识为幸,于是孔生就住下了,且与少年同床。

忽然,人家老父亲来了,“白发皤然,向生殷谢曰:‘先生不弃顽儿,遂肯赐教。小子初学涂鸦,勿以友故,行辈视之也。’已而进锦衣一袭,貂帽、袜、履各一事”。

接着,设拜师宴,甚为重视。

“酒数行,叟兴辞,曳杖而去。餐讫,公子呈课业,类皆古文词,并无时艺。”

此处所言“时艺”,指科考必学内容耳。

问之,笑云:“仆不思进取也。”

这话弦外有音,明写其对“进取”的态度,却隐含对科举的不以为然。

少年又曰:“今夕尽欢,明日便不许矣。”

这话也有分教,证明了家风的严谨。

就是在此一晚,孔生见到了其家之婢香奴,颇怀爱意。

少年是聪明人,于是笑言:“兄旷邈无家,我夙夜代筹久矣。行当为君谋一佳偶。”

孔生便说,但愿容貌如香奴般姣好。

少年说,您要求不高呀,那您的愿望太容易实现了!

这一片段,乃为娇娜的出现作铺垫,诚所谓以雉衬凤之笔法。

“时盛暑溽热,生胸间肿起如桃,一夜如碗,痛楚呻吟。”

“又数日,创剧,益绝食饮。”

少年及父,自是朝夕省视,着急上火的。

在此种情况之下,少年的妹妹娇娜走亲戚回来了,年约十三四,端的是天生丽质,如出水芙蓉、带露桃花,聪颖且稳重。陪归的,还有兄妹俩的姨表姐阿松。

娇娜善外科手术,于是刃落病除。

“公子最慧,过目成咏,二三月后,命笔警绝。”

孔生自见娇娜后,“悬想容辉,苦不自已。自是废卷痴坐,无复聊赖”。

为人师者,单恋上了学生的妹妹。

学生看在眼里,慰解道:“我已经为老师物色到一位佳偶了。”

老师却说:“不必了。”

“面壁吟曰:‘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学生只得明告:“家君仰慕鸿才,常欲附为婚姻。但只一少妹,齿太稚。有姨女阿松,年十八矣,颇不粗陋。”

前边提到《嘉平公子》一篇,讲一丽狐慕其世家子弟之名,主动委身,及发现其胸无点墨鄙而速去,且言:“有媚如此,不如为娼。”这里,“家君仰慕鸿才”一句,再次证明了狐族欲嫁女的原则是很强的:一要人品好,二要才貌双全。不似人类,以攀龙附凤为荣,只要是大家子,人品如何,是否俗到骨子里的俗人,便都不考虑了。

人家妹子确实尚不到谈婚论嫁的年龄,孔生又不便预订,也就只有徒唤奈何了。及见了阿松,竟与娇娜之美不相伯仲,遂亦大悦矣。

于是,成如愿婿也。

情况忽有变故,“单公子解讼归,索宅甚急”。

学生一家必须迁离了。老师也即表姐夫愿从去,而学生劝之返乡。

老师因路途遥远,且无盘资,面有难色。

学生却说:“勿虑,可即送君归。”

由师生关系而近亲了,“太公”以黄金百两相赠。对一般人,其数可至富也。

“公子以左右手与生夫妇相把握,嘱闭目勿视。飘然履空,但觉耳际风鸣,久之曰:‘至矣。’启目,果见故里。始知公子非人。”

阿松确乎贤妻孝媳,“艳色贤名,声闻遐迩”。

后,我们的男主人公也中了进士,服了官政。不久却以迁直指,被罢了官。偕妻同返途中,偶遇学生,还有初恋人儿娇娜——实为单相思之美少女也。此时之娇娜,已嫁作人妇矣。久别重逢,双方自是互动感情。老师虽知学生一族非人,但已亲如一家,且已与学生成为思想知音了,自然那种亲反而尤胜人与人的关系。勿忘,当初学生可是说过“仆不思进取也”一语的。想那做了人家表姐夫的老师,此时回忆起来肯定欲说还久。狐类无功名心,只不过有成仙的追求。中了进士又怎样,做了大官又怎样?倘遇昏君当朝,奸臣霸道,若不趋炎附势,下场好的又有几人呢?这么一想,追求成仙,不是比角逐功名还明智些吗?

于是,老师就在学生也是亲戚家小住下了,为叙别情,为祛闷绪。

忽一日,学生“招一家俱入,罗拜堂上。生大骇,亟问。公子曰:‘余非人类,狐也。今有雷霆之劫。君肯以身赴难,一门可望生全;不然,请抱子而行,无相累。’”。

“以身赴难”四字,重如泰山也,可谓“直教人生死相许”。

“生矢共生死。”——“矢”,同“誓”。

“乃使仗剑于门,嘱曰:‘雷霆轰击,勿动也!’生如所教。”

接下来,所见所闻,所觉所感,恐怖非顶天立地之猛士所能坚持也。

“生目眩耳聋,屹不少动。忽于繁烟黑絮之中,见一鬼物,利喙长爪,自穴攫一人出,随烟直上。瞥睹衣履,念似娇娜。乃急跃离地,以剑击之,随手堕落。忽而崩雷暴裂,生仆,遂毙。”

当然,蒲松龄是不会让男主人公就这么一死了之的,那就成了悲剧故事了。蒲松龄笔下的爱情故事,无一悲剧。最终,真爱总是会有好结局的,善也总是会有善报的。用评论说法,是“给人以希望”;用时下说法,叫“具有正能量”。

不但娇娜获救了,而且狐一族都保住了性命。

勇哉孔雪笠!以一介书生之躯,挥剑斗狰狞之恶神,其泰山石敢当之举,胡不令人钦敬耶?

娇娜救活了他。

但,娇娜自己成了年轻寡妇,其夫吴郎家同日遭劫,一门俱没。

尾声——“同归之计遂决。生入城,勾当数日,遂连夜趣装。既归,以闲园寓公子,恒反关之;生及松娘至,始发扃。生与公子兄妹,棋酒谈宴,若一家然。小宦(其子)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

“异史氏曰: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窃以为,蒲松龄之“良友胜艳妻论”,言不由衷也。“艳妻”已成事实,心中仍恋别美,遂有此议耳。

但,在此篇中,他的出世思想已露端倪矣。他的失意文人梦——家宅不必阔绰,够住就行;生活不必奢侈,丰衣足食可耳。漂亮之妻是必须有的,但这是起码的。若如愿以偿,最好还要多一靓友,并且若是初恋人儿,又有层至近的亲戚关系,随时便能见到,见到能无拘无束地相处,则美满了。不,似乎还缺什么。什么呢?对了——像娇娜的哥哥皇甫公子这样一位能与之进行男人和男人之间的高端思想交流的知音,也是少不得的。过哉,松龄!

如此文人之人生,谁又不想过上一生呢?

但,若非高官富贾,岂不是梦想吗?

然如此美梦,乃古时候一代又一代的科举场上连年落榜的文人们的共同梦想。美梦做过了也就做过了,做多了反而有碍身心健康。但将美梦写成小说给人看,因为体现了文学本身的吸引力,满足了欣赏愿望,于是另当别论,既可浇自己心中块垒,亦慰千万人精神苦情也。

孔雪笠者,全部《聊斋》故事中唯一有几分侠气概的书生人物也。

这是我也比较喜欢的方面。

《聊斋》中有一篇为《聂政》。

讲的是——某王侯称雄一方,“时行民间,窥有好女子,辄夺之”。某生妻,为王所睹,命恶仆闯入家门,女子号泣不服,强掳而去。其夫隐聂政墓后,冀妻经过,得一遥诀。结果被发现了,遭毒打。“忽墓中一丈夫出,手握白刃,气象威猛,厉声曰:‘我聂政也!良家女岂可强占!寄语无道王,若不改行,不日将抉其首!’众大骇,弃车而走。丈夫亦入墓中而没。”

聂政者,古之侠也。《史记》之《侠客列传》中载有其名。

书生而不能为官,不能为官所庇,倘亦非名胄世家子弟,遭恶势力欺凌之时便可悲可怜可叹,亦如芸芸众生也。

与这个文人相比,孔雪笠拯救狐一族时,如聂政也。

但,若他所面对的不是天上恶神,而是人间霸王,肯定再逞能也救不成了,结果只有白搭上自己的命。

恶官歹吏狠仆之凶恶,恶于凶神恶煞。——蒲松龄的笔,见缝插针地总是会暗道此点。

这是他的勇敢,也是他像孔雪笠一样可敬的一点。

《青凤》是蒲松龄自己也喜欢的一篇。

何以见得?

因为他在某一篇故事中,借人间未婚女子之口说“自幼喜读《青凤》”。

蒲松龄偏爱《青凤》哪几方面呢?

此篇虽名为《青凤》,其实对于女狐青凤的形象塑造并无特别值得点评之处。她也不过就是一只被爱的女狐罢了,由被爱后来被救。其幸运乃是,因她自己被爱,唯一的长辈也是监护人的叔父亦获救。同时,她们那一族狐从此有了安全的居所。她们被救的过程,不似孔雪笠救娇娜一族狐狸那么惊心动魄。对于深爱青凤的耿生耿去病,不过愿遂成之事耳。

实际上,比之于青凤,此篇在耿生身上的笔墨反而更多些,若将篇名改为《耿去病》,似乎更顺理成章一些。但也确乎的是,《青凤》比《耿去病》阴柔隽永也。

《聊斋》之爱情故事的写法,大抵是双重视角的结构法,也大抵从男性写起。作者用文字引导读者了解一男性,再由该男子从其视角引导读者看一女性。双重视角也不是多么难能的写法,恰是较普遍写法,与并行的写法及两者交织的写法、始终主观讲述的写法,同为小说之四种基本叙事法,古今中外惯用。

耿生,耿去病,乃大户人家从子即侄子,“狂放不羁”,然而腹中还是有些学问的。若无后一点作为资本,前一点与“二杆子”没区别了。

耿氏,“第宅弘阔。后凌夷,楼舍连互,半旷废之。因生怪异,堂门辄自开掩,家人恒中夜骇哗。耿(去病伯父)患之,移居别墅,留一老翁门焉。由此荒落益甚,或闻笑语歌吹声”。

去病则“嘱翁有所闻见,奔告之”。

某夜,又有情况了——“生欲入觇其异。止之,不听。门户素所习识,竟拔蒿蓬,曲折而入。登楼,殊无少异,穿楼而过,闻人语切切。潜窥之,见巨烛双烧,其明如昼。一叟儒冠南面坐,一媪相对,俱年四十余。东向一少年,可二十许;右一女郎,才及笄耳。洒胾满岸,围坐笑语。

“生突入,笑呼曰:‘有不速之客一人来!’

“群惊奔匿。

“独叟叱问:‘谁何人入闺闼?’

“生曰:‘此我家闺闼,君占之。旨酒自饮,不一邀主人,毋乃太吝?’

“叟审睇曰:‘非主人也。’

“生曰:‘我狂生耿去病,主人之从子耳。’

“叟致敬曰:‘久仰山斗!’乃揖生入,便呼家人易馔。……”

人家那长者是“儒冠叟”,证明人家肚子里也是大有学问的。那么,“久仰山斗”四字,也证明人家除了他的狂放不羁,对他的文名亦早有所闻。否则,单凭主人从子身份,人家不会那么尊敬他、礼遇他的。

古时书生文人没名片,所谓文名,如第二生命也。

那耿去病亦不见外,人家一敬酒,不但擎杯便饮,还说:“咱们两家分明就如一家嘛,一家人还避见个什么劲呢,将您全家都叫来呗。”

于是,人家先将儿子唤出来陪饮了,那雅公子乳名孝儿。

“生素豪,谈论风生(有才学垫底儿嘛),孝儿亦倜傥;倾吐间,雅相爱悦。”

正是,你说得出,我接得上,不至于冷场陷于牛琴之尴尬。一谈得拢,便结了兰义。去病二十一岁,长孝儿两岁,遂以兄弟论。

老狐问:“听说贵祖上编过《涂山外传》,您也知其一二吗?”

生得意地回答:“当然啰。”

老狐说:“我们一族正是涂山苗裔呀,唐以后谱系尤能忆之,五代以上失传了。请垂教。”

去病略述涂山女助禹治水之功,“粉饰多词,妙绪泉涌”。——肚子里有货,口才也好。显然的,吃着人家的,喝着人家的,亦甚通趣,不无取悦之心。

难道他对那“涂山苗裔”之说法深信不疑吗?

才不是。

他早已猜到那是一窝子狐狸精了,但心中明镜儿似的,不置一词,只管说顺水推舟的话而已。

“叟大喜,谓子曰:‘今幸得闻所未闻。公子亦非他人,可请阿母及青凤来共听之,亦令知我祖德也。’”

至此,写出了一位不但狂放不羁,而且襟怀坦荡,直面群狐无拘无惧,谈笑自若,一视同仁,以自己的平等、幽默尽量使狐族各位也轻松愉快的书生。

他的心性,肯定为蒲氏所喜欢无疑,也肯定有他在现实中所无法效仿的方面。蒲松龄的一生,因为心心念念从没真的放弃过对仕途的追求,其实言行谨束,活得挺抽巴也挺拧巴的。

耿去病身上,既有他自己的理想人格的影子,也有与他同病相怜的一大批文人的理想人格的影子。

我们读者阅至此处,也会蛮喜欢耿去病那种潇洒不伪的性格的。“去病”二字,意味深长也。

于是,青凤出现了。

生“审顾之,弱态生娇,秋波流慧,人间无其丽也”。

聊斋先生笔下之美女,写来写去总是那样一些文字,这是其修辞老套的一面。所幸,他写她们性格时,每能做到桃红柳绿,各有风姿,各美其美。

儒叟老狐为什么也要请出侄女呢?

因为她“颇慧,所闻见,辄记不忘,故唤令听之”。

“生瞻顾女郎,停睇不转。女觉之,俯其首。生隐蹑莲钩,女急敛足,亦无愠怒。”

“隐蹑莲钩”这一小动作,显然与前面耿去病的形象有些不合。

但依蒲氏想来,必属小节,而且完全可以理解——窈窕淑女狐,君子亦好逑。“食色性也”,天道允焉,人性容焉。狂放不羁如耿去病者倘见“人间无其丽”之美女而反应不异,那还是他吗?

果然,“生神志飞扬,不能自主,拍案曰:‘得妇若此,南面王不易也!’媪见生渐醉,益狂,与女俱去。生失望,乃辞叟出。而心萦萦,不能忘情于青凤也”。

原来,他是有妇之夫,“归与妻谋,欲携家而居之,冀得一遇。妻不从,生乃自往,读于楼下”。“夜方凭几,一鬼披发入,面黑如漆,张目视生。生笑,染指研墨自涂,灼灼然相与对视。鬼惭而去。次夜更深,灭烛欲寝,闻楼后发扃,辟之閛然。生急起窥觇,则扉半启。俄闻履声细碎,有烛光自房中出。视之,则青凤也。骤见生,骇而却退,遽阖双扉。”

耿去病跪下哀求道:“我不怕鬼不怕邪地搬到这种杂草丛生的地方住,还不是为了再见到你青凤一面吗?趁这会儿周边没人,你就是能让我握一下,我也死而无憾了呀!”

这话不但符合事实,也颇能打动女子之心。

那青凤则在门内说:“这我知道的呀,但我叔父对我管得甚严,不敢与你发生爱情关系呀!”

耿去病说:“我也没敢奢望肌肤之亲啊,仅让我好好欣赏一番你的美还不行吗?”

此时,再不开面儿的女子,也会心软的。何况,她对他也一见钟情,于是坠入爱河了。

她便开了门,将他拉了进去。

“生狂喜,拥而加诸膝。女曰:‘幸有夙分,过此一夕,即相思无益矣。’问:‘何故?’曰:‘阿叔畏君狂,故化厉鬼以相吓,而君不动也。今已卜居他所,一家皆移什物赴新居。而妾留守,明日即发。’言已,欲去,云:‘恐叔归。’生强止之,欲与为欢。”

谁都看得出来,人家青凤并未失去理智,而耿去病却不管不顾了。到了这份儿上,男人个个如此。何况他“病”已重焉,非达目的难“去”之矣。

“方持论间,叟掩入。女羞惧无以自容,俯首倚床,拈带不语。叟怒曰:‘贱婢辱吾门户!不速去,鞭挞且从其后!’女低头急去,叟亦出。尾而听之,呵诟万端,闻青凤嘤嘤啜泣。生心意如割,大声曰:‘罪在小生,与青凤何与?倘宥凤,刀锯铁钺,愿身受之!’”

一恢复了理性,耿去病又是耿去病了,亦复可爱矣。

“良久寂然,乃归寑。”

从此,宅院中再无异事异声了。

他叔叔听了他的经历,很同情他的相思之苦,以便宜的价格将宅院卖给他了。

“生喜,携家口而迁焉。居逾年,甚适,而未尝须臾忘凤也。”

故事至此即将结束,尾声简单圆满,一如姐妹篇那般令人愉快——耿生偶在城郊路上见猛犬逐狐,其一择荒逃去,另一只逃已不及,向生伏首哀救。耿生恻隐,抱起于怀。归宅至榻上,转眼变为青凤。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那逃走的一只,乃青凤贴身丫鬟。青凤推断,其向她叔父、兄长的报告必是——青凤已丧命矣。那么,他们也就会当她不在了,他和她,便可自作主张——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他虽有妻室,她却十分懂事,从不争名分。

又不久,青凤的哥哥深夜出现在耿生的书房,一见即跪,哀求耿生救他父亲。救法已很容易——明日某公子狩猎归时,猎物中必有一褐色老狐,要下即可。

联生与某公子有世交,那是一句话的事。耿生想到自己曾受那老狐呵斥,冷拒之。但也只不过是为了挽回面子,实际上却极为重视,第二天便将青凤她叔也救了。

如此一来,耿去病没费什么周章便成了一门子狐的大恩人。他很豪爽,开通,诚邀一门子狐久住他的别院中。

耿生嫡出子到了该识字的年龄,青凤她哥担任起了蒙学先生的角色。那狐大舅子亦饱学之狐,教的又上心又得法,使学童进步飞快,估计日后出息大了。

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还有比这更幸运的缘分吗?狐有狐招,从此日常生活之入项开销,也全不必他操心过问了。

聊斋先生没提到快乐不快乐的只有一人,便是耿妻。若她快乐着丈夫的快乐,那么便皆大欢喜了;倘偏想不开,也就只有随她独不乐也。耿去病本一狂生,嫁给狂生凡事须早有思想准备,我们也只有但愿她能往开了想了!

《婴宁》《娇娜》《小谢》《青凤》四篇故事之人物联系,或一书生爱上了一狐女;或二鬼女同时爱上了一书生;即使《娇娜》中的孔雪笠虽与两位狐女发生了感情,实际上也只能一为佳妻一为俊友,不能同时为鸾凤关系;似乎这种不能,在聊斋先生那儿是种遗憾,所以才有了《小谢》,使陶生不但得以实现左拥右抱的无憾之爱,而且二鬼女亦相亲相爱,如姐妹共嫁。不过,二鬼女毕竟属于同类,说到底还是一场人鬼恋。

某一书生,是否可能同时与一狐一鬼发展一场生死恋呢?

这在创作上也未免显得太任性了。

但蒲松龄的想象,仿佛偏爱朝任性的方面想入非非,而且创作之“初心”越任性,结果反而越和谐美满,越理想化。这一点或可曰之为蒲氏关于爱情的“任性的理想主义”。

于是,我们作为读者,便又能从《聊斋》中读到《莲香》一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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