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下楼头,红红的余晖透过湛蓝色的天幕,照在教学楼冰冷的、略带锈迹的墙壁上。在下午最后一节课前的空隙里,李如心回头,看洪木在她身后站着,她低着头,对他说:
“你觉得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呢?应该总能找到非常不错的女生,不会像我一样,个小不高,小小的眼睛。”
她声音很小,小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仿佛都不能惊动教室里活泼的尘埃。她感觉在自己面前站着的他,像是一幕铁板,无情站立,让人勇气尽失。
洪木只听到了后面的几个词语,像“个头”、“小眼睛”这几个词,想要仔细听,李如心的言语就像锁上的一扇窗户一样,安然寂静,密不透风。终究他不能领略李如心话里面的意思。不知她是在说他自己,还是另有他人。在他印象里,李如心从未主动向他说过话,这一次他受宠若惊,像是错过了稍纵即逝的神迹,或者在星星闪烁时忘记许下愿望一般,为自己的散漫追悔莫及。
“你说什么?能再说一遍吗?说人话。”洪木乐呵呵地对她说。
他希望能通过这种夸张、幽默的方式缓解一下氛围,希望她能说下去,最终,她没有说话,转过身去,略低着头,略长一些的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
一整个晚上,她都没有说过什么话。
一本语文课本打开放在桌上,上面是《西厢记》选段的一篇选读课文。
后面的练习题从下午7点,到晚自习结束,一句问答她都没有填上。
早上的两节课以后,学校都会留出20分钟的时间,作为学生休息的时间。班级里有几个在校园里混的风生水起的的男生,他们通常是校园暴力的主要执行者,找一些好欺负的学生拿来逗趣。在这所私立学校,这些男生能在学生会里顶起半边天,他们主要是在学生会里维持秩序,看看上课的时候有没有人迟到。他们不止管理者学生,也管理者老师的考勤,这让学校里的老师抱怨不叠,痛苦不堪。
这天就在这休息的空档,班级里的几个男生,和其他班里的几个男生一起围在一个人中间。他们高声说着话,开着玩笑,发出阵阵笑声。
“这不是洪木吗?”坐在中间的那个男生向洪木说。
洪木没有戴眼镜的习惯,一般在2米以外,他看人就很模糊了,他凭声音能猜出,这是他熟悉的声音。
“噢~,噢,”他说。“你怎么在这里?孙大龙是吧。”
洪木突然间记起名字了。
“你认识他?”和洪木同一个班级的苑飞对孙大龙说,从他的口气里,感觉洪木能和孙大龙这样的人物认识,让他多少有些惊讶,好像能认识孙大龙是一件特别荣幸的事情。
“当然认识,我们3年前中学的时候就在一个班级,还一起上过3年的小学,不仅熟悉,还是非常熟悉,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叫做青梅竹马。”孙大龙对苑飞说,大家哄堂大笑,说这个用词非常准确。
“上中学的那年,洪哥可是写过《辟邪剑谱》的高手,我现在还会背几句:长剑一挥去,大叫三声好;手拿绣花针,一针一针插向X。”他自己乐得前仰后合,别的小伙伴也乐得像是炸开了锅一般。
孙大龙向洪木开完玩笑,说:
“你还帮我写过情书,对不对?那时我的初恋,第一封情书就是他帮我写的。”
他的收回了玩笑的话语,开始变得稍微亲切了些。孙大龙的这番话也向周围的伙伴们透漏出一个信号,就是他和洪木不仅认识,关系也是非常不错的。这句话也像在告诉他的伙伴们,这个显得软弱,说话声音不大,话也不多的同学,是他的多年前的一个朋友。
“洪木,难道你就愿意这样平凡地渡过自己的一生,不想和大龙一起,在尚和中学叱咤风云吗?”苑飞问洪木。
“别这样说,洪木是学习的学生,跟你可不一样。”孙大龙接话说。
洪木向他一笑,没有向前去继续和他说话,点点头,给他一个眼神,告诉他让他忙自己的事情吧。
孙大龙会意,继续和他的伙伴们说起话来。
和他们说完话,洪木发现李如心已经坐在了他的前面。他不知道李如心有没有听到那些并不节制的玩笑话,这些话在男生那里说起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在女生听来,却觉得丑陋不堪,满面通红。洪木现在最不想提的就是“情书”那两个字,这两个字像蟒蛇的肠胃,宇宙的黑洞,无法隐形的鬼魅一般,让他唯恐避之不及,不愿提起,更怕让李如心听到。
李如心应该是听到了,他只是不知道她作何感想。
等到孙大龙走后,苑飞在上课前的间隙过来,弯着腰,向洪木说:
“没想到你和孙大龙这么熟悉,你怎么不早说呢?以后我有喜欢的女生,还得请你高抬贵手,帮我写一封情书。”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要再提了。”洪木见他双手向自己抱拳,他也双手抱拳,完成这个夸张的回礼。
李如心都能听得到,她不知道自己身后的这个人到底有多少故事,写过多少情书,爱过多少人。她没有听他说起过,只从别人的转述和她所看到的,她就知道,这个叫洪木的男孩,这个追求自己的人,是一个感情泛滥,用情不专的人。爱恋中最宝贵的,也是她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忠诚,在他的眼里,总是一文不值,反而一种可以无关紧要、随意抛弃的东西。
李如心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注意洪木的一言一行,这个平时总是喜欢和她搭讪的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她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她感到疑惑和惶恐,这个她并不喜欢的人,无论从哪些方面来说都算不上优秀。他的那些酸文醋词,从来都不像冷艳艳这样低调的好学生一样,每一次都能得到一个很好的分数。她也读过他的一些随笔,里面总是充满了一种自以为是、故作高深的悲观论调。他的写作,老师评分不认可,就连她自己也不喜欢,而他总是觉得自己是个风流才子。那又有什么用呢?在性格上,他说不上有多开朗,他爱跟着别人起哄,有时还会和别人一起,嘲笑某个同学,显得幸灾乐祸。他还有些喜怒无常,今天是高高兴兴的模样,明天就显得有些郁郁寡欢,那蒙娜丽莎一般的微笑,笑起来感觉充满嘲讽、待人虚伪,反正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人啊,居然在自己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
她觉得自己不能接受这样的一个人。
在宿舍里,她把冷艳艳叫到宿舍楼下,想要和她说一些事情。她们蹲坐在宿舍前面的石阶上,李如心说:
“我想问你一些事情,希望你不要和旁人说起。”
“洪木的事情?”冷艳艳以一种揣摩阅读理解一般的敏感的理解力问她,语气里带着质问和对洪木的不屑。
“嗯。”李如心说。她把眼光离开,看着脚下的沙子地面。她知道冷艳艳最不喜欢谈论起和洪木相关的话题,可是她是真想知道冷艳艳的一些看法。她停顿了下来,没有说话,不管冷艳艳回答与否,哪怕冷艳艳转身而去,她都尊重冷艳艳的做法。她是鼓起勇气,硬拖着自己来向冷艳艳说这些话的,她不会再强求冷艳艳再去做什么事情,她感觉自己像个干瘪的,随风摇摆的风筝,已经没有了多余的勇气。
冬天的风,吹起了秋天里留下的最后一片落叶,叶子略过红砖砌起的围墙,略过围墙顶端,略过在昏暗的灯光下如五彩钻石一般闪耀的玻璃渣子,被寒冬的风撕碎,继续吹向远方。
“并不是我向你身上推脱,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喜欢过我,在那封信之前,他没有和我说过话,在那封情书后,他也没有和我说过话,我现在越来越感觉,那封情书就是他不怀好意的写给我的,为的就是让我出丑,下不来台。他自己感觉无所谓,在我看来,却是一件十分煞风景的事。在这个学校里,我有许多事情都想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比如这个年底的知识竞赛和将要发放的奖学金,我有许多事情要做,根本不想去搭理他。如果那封信不是他故意找茬,那么就是他闲得有多无聊,想要体验一下怎样做一个风流才子。你看看他,整天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吗,一下课就和你搭讪,真觉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冷艳艳使出一个年轻女孩特有的恶毒劲儿说着。看着李如心,自己的这个朋友从刚入学时的快乐劲儿,到现在时常沉默不语、郁郁寡欢,她感到有些心疼,有些可惜,她希望自己的这番话能让她清醒,她所沉溺其中的这个男子,并不是情人眼里所幻想的那么好,情人眼里的彼此,往往都会套上一件朦胧的、华美的外衣,让人看不到本来的模样。冷艳艳通过她那与生俱来的感知能力,总能权衡出一件事怎样做才能对自己有利。
她见李如心微微低下头,自从那封情书的事件之后,她一直有些话想要对李如心说。当时她隐隐感觉自己的想法是对的,随着时间的沉淀,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她都看不上洪木这个人,她想,不管李如心爱不爱听,她要把这些话都说给她,以后李如心自己想要怎样抉择是她自己的事情了。
“你看看他自己的学习成绩成了什么样子啊,当时还能列入班级前十,现在都快成老师抛弃的人了,每天还和没有事的人一样,满不在乎、没心没肺。但凡多用些时间学习,成绩也不至于差成这样。他还说自己看过很多遍心理学方面的书,可是真的懂吗?从你现在的状态来看,我知道你是有些对他心动,我知道劝你不太好,不过我希望你还是能认真的考虑一下,他并不是一个值得你依靠的的人,现在的他一见钟情、山盟海誓,第二天又不知道会不会看上别的女孩。多考虑些学习的事情,现在你年龄还小,今后有的是时间来考虑爱情。”
冷艳艳拉住她的手,感觉她柔软的小手冰凉,她两只手抱住她的手,为她哈着气,为了使她暖和一些。
每一句话像是一颗颗子弹一样,一下一下地打在了李如心的心里,她分不清冷艳艳说得是对还是错,长久以来,冷艳艳都是她值得信任的一个朋友,同时她也能确信,别人都已经知道洪木喜欢着她,无论她是怎样用幽默的方式化解被人提起这件事的尴尬。当冷艳艳说起洪木的那些缺点,她想要阻止冷艳艳说出来,却不能说出一句话,她像是被黑夜捂住了嘴巴。眼泪在她的眼睛里打转,她强忍住,好不让这些没有骨气的眼泪喷簿而出,可是当冷艳艳说完这些话,她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远处昏暗的路灯,在泪花里拉长,变形,最终模糊成了一片。她挣脱开冷艳艳温暖的双手,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拭了下眼泪。
冬天的风,像是一个蹩脚的小提琴手,奏出的声响没有旋律、沙哑低沉。
冷艳艳又给她递过去一张纸巾,把她用过的一张攥在了自己的手里。她抱着李如心的双肩,安慰着她,和她并着脚坐在矮矮的台阶上。
十分钟后,当宿舍的阿姨向着外面喊起要关门的时候,冷艳艳拍拍她的双肩,说:
“好啦,一会儿宿舍要锁门了,我们现在快走吧。”
冷艳艳拉起她的手,她感觉是被冷艳艳拖拽着,才能跟上她轻快的步子,回到了宿舍。
当第二天,李如心来到这个教室,坐在座位上,她第一次这样强烈地意识到,背后的这位叫洪木的男生,闯进了她的世界,显得那样突兀、陌生。她想象着自己高中之前快乐的日子,那时自己没有被别人追求,心里没有装着一个人,那个时候的她,每天是那么开心快乐,不用提防着一个人,担心他做什么、说什么。她告诉自己要下定决心,和洪木断绝一切联系,不再和他说话,不再和他有任何瓜葛。
当洪木还是和原来一样满不在乎地同她说话、搭讪、讲起冷笑话的时候,她不再像以前一样转身,她多次告诫自己一句话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做,等到他觉得无趣地时候,自然就不再和自己说话了。她看着一道方程式,一道数学题,觉得这些自己曾经认为高不可攀的、陌生的东西,比起她平日对爱情的所思所想,显得那样亲切、容易接近。她把自己沉浸在一个寡言少语、悄无声息的世界里,不再和男生说话,甚至也不对性情温和的启隆说话。平日里,她和女生们在一起像一群欢快的喜鹊,现在,她除了在宿舍的时候和女生说起话来,平时她也很少在教室里和女生聊天。和洪木那种两天欢乐,三天忧郁的性格不同,当她沾染上一种情绪,往往很难散去。当冷艳艳对她说了那些话之后,作为一个迷失在棋局中的人,她乐于接受一些旁观者善意的劝告,可是,她还是感觉到一些不能抑制的伤心。那些淡淡的忧郁,如同冬天里南风再起的天气,浑混不清、阴郁潮湿,停留在她的心间。
余蓓蓓、冷艳艳等一些和她要好的同学,看到她这样萎靡不振低落的情绪,平时更愿意多陪她一会儿,和她讨论一下教科书上的问题,当然,这些所讨论的问题,无论哪一天都仅局限在女生中间而已。她日复一日地努力记单词,让这些字母占据自己的所思所想,也许时间长了,自己就能变得坚强。背后那些男生们的翻腾的喧嚣,在她这里,宛如遇到了一面宫墙,统统被挡在了外面,保护着一颗柔软、善感的心。
洪木也能觉察到李如心这种情绪上的变化,他只是觉得这只是李如心对自己之前冷漠的一些延续,渐渐地他发现,李如心已经沉陷在了这种郁郁寡欢的心境里面,这让他多多少少有些讶异。刚开始他还有些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可以说些开心的话给她听,让她快乐一些,可是时间长了,他才渐渐发现这样做往往事与愿违,这些话她连理都不理,听都不愿意听。
他从之前几天的自我胜利中醒来,认识到自己先前的所作所为没有一丝进展,那些宛如恋爱终点的臆想的胜利,到头来只是战场上折戟败北的凄凉。他对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抱有一丝惭愧,感到有一丝心痛,一个在自己面前多么快乐的人。突然变得那么不快乐,他感觉自己在和李如心博弈期间获得的那些的喜悦开始变得一文不值,而自己,像是失去了最宝贵的一件东西。
正如李如心所料想的那样,时间长了他也就不再纠缠她了,两个人之间的话语开始越来越少,宛如高空中的空气,稀薄而疏远。
当他回到宿舍,三五个同学正口酣耳热地热闹的谈论着一个话题,当他们看到洪木走来,晓龙拉住洪木说:
“洪哥,你对李如心做了什么,让她这几天这么不高兴?每天都像是有什么心事似的。”
听到晓龙这样说,他还是有些惊异,看来李如心的萎靡状态,不只他知道,别人也都看在眼里。
“这个,什么事情都没有啦,这些事我怎么知道,我们好久没说过话了。”洪木这样说。
“真的没有关系吗?前两天你和她说话,话说得水深火热,现在突然间不说话了,你一定对她说过了什么?”晓龙继续刨根问底。
“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洪木继续解释说。“前几天借了她一次圆珠笔,让她帮我买了些东西,大体事情也就是这样,别的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
“还说没有什么,这不就是吗?你看男生中除了你和洛天亮,谁和李如心说过话呢?百花深得手,你才是她喜怒哀乐的总导演。你看咱们班里的那些女生,表面上不说话,对于一些事儿,她们敏感着呢。来,你们如果同意我说的话,以后都叫他洪导。”晓龙说。
宿舍里的男生有的放下手中的盆子,有的从上铺的床板上探过身来,齐声恭恭敬敬地、恶作剧般的叫了一声:“洪导!”
大宝这时走过来,面向洪木说:“大家别闹,洪导,你作为一个文人,我想问你一个严肃地事情,你觉得怎样才能判断有没有爱上一个人?”
“爱上一个人,当你和她在一起,有一个眼神交汇的瞬间,你会感觉到很舒服,很快乐,也很亲切,闪光的喜悦,一种漂浮在云端的感觉。”洪木说着,大宝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神情。
“你和李如心是有这种感觉吗?”大宝问。
洪木故作深沉地说:“对于我,一个懂得心理学的人来说,必须懂得每个人在不同境遇下的情绪波动,并用这种学习到的知识来指导别人的人生,如果每个情绪我都经历一场,也就辜负了深情,亵渎了爱情,浪费了我满腹经纶。”
洪木一番话说得大家直摇头,大家做起的鬼脸如同夸张的笑话,在潮湿的宿舍里嬉笑着。
“明天我过生日,班里的女生也去,大家都不能说不去啊。”洛天亮穿着一个紧身的短袖,裸露着浑圆的膀子走过来说。
“也就是明天,腊月初八,大家不去可真是不给我面子啊。这样,每个人兑些钱,女生就3个人,我,沈冬晴,冷艳艳和李如心,女生就不让她们兑钱了,大家有不同意的吗,举举手?”洛天亮说道。
大家都没有说反对的话,也没有人附和,洛天亮说:
“那好,大家就这样说定了啊。”说着他拿着洗完脚的盆走出去,倒水去了。
洪木低声对大家说:“你们都想要去吗,我可不想去?”
晓龙说道:“洪哥,去吧,去吧。”
洪木支吾着,点点头。
这时洛天亮回到宿舍后,他把自己浑圆粗壮的身体扔在了锈迹斑斑的铁管床上,床板咕咚一声,溅起一阵尘土,盘旋在大声说话的人旁边。他双腿夹住被子,厚厚的被子被他卷起,如同一条肥胖的、冬眠的蚕蛹。
洪木并不喜欢洛天亮的这种性格。洛天亮这种强势刚烈、自信中带有自私、说一不二的行为方式,在他看来,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吃得开,混得好,吃不得亏。可是这种性格却少了种内涵,丢失了一种有趣的部分,说到底还是一种自私的做法。这就像最终评价一个人,是看他在一生中积累了多少权力和财富,还是能把他可贵的思想,行为的楷模留给时间一样。在洪木看来,前者是无关紧要的。
他最不愿意去的原因是,他不想再见到李如心,尤其是在洛天亮的饭局里见到她。自从这几天,李如心总是对他报以沉默消极的态度,他在她的面前,总感觉自己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面对着一个严厉的大人一般低着头。洪木时常躲着她走,每每赧颜以对。
漂亮的女孩总是有很多人追求。爱恋中的男女总是如此:他们在一首民谣里说起一个女孩的美丽,满怀深情,极尽歌颂,当被这个女孩拒绝的时候,伤心欲绝,满含热泪。在爱情中,漂亮的女孩也许注定要伤害某个人的心,这不免受伤的男子还是在情歌里一遍遍说起“我爱你”三个字。在他那么多因为思念而虚度的时光里,根本没有公平可言。
在洛天亮轻描淡写地提到李如心的名字的时候,他第一次感觉到强烈的嫉妒心,他觉得在无情易逝的时间里,自己在逐渐失去什么。
冬天来了,蝴蝶早已拍着它轻盈的翅膀,离开一座花园。最终没有离开的,只有那些怕冷的动物,为了一口粮食,独立在寒风中,面对着的满目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