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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徘徊之地

我环视空空的地平线,再也看不到货车和狡诈的车主。“被遗弃了”这几个字最终浮现在脑海。我知道这是在暗示我,绝望山庄已经不再需要我了,手头又没有要紧的事情,于是我有充足的时间去仔细思考未来。

这是一个转折点,毫无疑问,我发现所谓的转折点取决于你如何看待它。有好有坏,有光有影,有苦有甜。杯子是半空的还是半满的呢?不是每个银边都有一朵乌云吗?如此种种。

正如之前所说,我生性是个乐天派,所以一开始就往好的方面想。我可以跟随鼻子畅游了。不会有人动辄踢我肋骨,也无须再跟着一帮荷枪实弹的白痴,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下进行什么狩猎活动了。而且你也看见了,我之前的食宿差得不能再差。因此将这些抛之脑后绝非什么难事。

然而有一个问题横在了我面前。不管我具备多少别的本领,却天生不会独立生存。那也是狗与猫的区别。我早年同赫普泽伯相处的经历并没让我喜欢上猫,这个后面自会细说。把一只猫丢在荒野(我承认,我会抢着去帮忙的),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他就已经吃起画眉肉,恣意占用任何一个他看上眼的鸟巢或兔穴了。换句话说,他会响应野性的呼唤,入乡随俗,成为名副其实的畜生。你知道,猫的天性一向如此。他们十分不可信,而且依我愚见,他们还有一两个令人作呕的习惯,不过这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念及此处,我转而想到狗在一个姑且可称为“文明”的社会中的地位。我敢说你对那种“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之类的陈词滥调相当熟悉吧,多年来它就像项圈一样跟着我们,我敢肯定那是某个慈爱的老绅士发明的,他一定喜欢我们狗的湿鼻子和爱慕的眼神。然而人类在感激涕零之际常常会忘记一点:人与狗的关系,部分是出于实际的考虑。友情着实不假,毕竟,若不是因为友情,我也不会在这里了,但你也不能否认一张温暖的床、丰富的食物和一个舒适之家的重要性。

早在几千年前,我们某个睿智的先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得出结论,人类是最便利的食宿来源。没错,我们是有自己的本领和天赋,但我们能保证一日三餐吗?不能。我们能建造一个舒舒服服、挡风遮雨的窝吗?也不能。(猫也不能,尽管他们狂妄之极。)

所以早在养犬俱乐部和宠物会所出现之前,那个睿智的先祖便决定要成为人类的家养动物。而极易被赞美所打动的人类却将之看成了什么友谊啦、亲情啦、真爱的誓言啦,神话就这样诞生了。从那以后,狗就享有了弹性工时、无忧无虑的食宿,若再幸运一些,稍稍努力一些,还能得到诸多恩宠呢。

总之,理论上如此,尽管那时我几乎什么都没体会到,既没有人柔声呼唤,也没有物质享受,甚至更加糟糕。我孤零零地坐在山坡上,备感焦虑,甚至还异想天开地想要回到那个恶棍身边,也顾不得什么靴子不靴子的了。所幸一辆小汽车的声音转移了我的注意力,于是我沿着小径往山下大路走去,心中涌起无限的希望。

那辆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并没有减速。其他车辆也是如此,尽管我又是点头哈腰,又是蹿起来致意。我试着坐在路中央,但他们也只是鸣笛绕过,司机们显然缺乏同情心。一时间这让我对人性的信心有些动摇了。不过最后,我灵机一动,若是能碰上步行者,没准会交好运。你能跟步行的人讲道理,但对那种以时速五十英里呼啸而过的司机就束手无策了。跟汽车是没法沟通的,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所以我决定寻找步行者。

不过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我的老猎伴把我扔在了一个酷似我听闻过的新西兰的地方,到处是树啊、灌木啊、山啊,鲜有其他。对那些钟爱原始美景的人来说可谓美矣,然而对一个渴望同伴和庇护的孤独旅者来说就不那么令人振奋了。于是,我顶着冷风四处寻找,看看是否有文明社会的痕迹。

时间一分一秒逝去,当我听到一阵微弱而熟悉的车流声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或许对你来说,这并没什么特别,甚至令人厌烦,但于我而言意义重大,这说明附近有人哪。果然不出所料,在下一个山头,我能看见一群古老的石头建筑,再走近一些,还能窥见人类活动的迹象,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说真的,跟蚂蚁并无二致,不过要更喧闹一些。

你要知道,我之前接触过的人类居所仅限于我出生的那座破败院落,所以这次可是大开眼界,上百间房舍,大概上千口人。我确定,我未来的灵魂伴侣就在其间。这种痴想支撑着我在劳顿困苦了一天之后仍能迈动脚步。

那个村庄对我来说可真是巨大无比,道路四通八达,清风徐徐吹过,夹带着陌生而又美妙的香气,人们悠哉地走来走去,心里只想着晚餐吃些什么。有群人在一个角落里停下来拉家常,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一个颇有用处的生存之道:人类手里拿着东西好像就不能讲话。可别问我为什么,当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讨论世界大事时,包裹菜篮全都放到了地上,正方便身高如我者去一探究竟。(我的脑袋大概位于你的膝盖与腰之间,正好可以窥探任何一个无人照看的菜篮子。)

一旦机会来敲门,就不该犹豫,所以我抢了一根露在外头的法式长棍,躲到乡村咖啡屋外面的一张桌子底下。刚吃完最后一点面包屑,我正想着再次突袭那个菜篮,突然一只手伸到了我的面前。它拍拍我的脑袋,走开了,而后拿来了一块方糖。我抬头仰望,只见邻桌一对小情侣对着我笑,还嗲声嗲气说着什么,人类总以为这样很合犬科动物的胃口,真是可笑。我发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不过那音调听着很受用,一只友善的手可比一只穿靴子的脚好多了,所以我尽力去讨好。

哦,看他们的热情劲儿,你还以为他们之前从未见过狗呢。又是柔声软语,又是拍我脑袋,还一个劲往下递方糖,乍一看都是爱的表现。当时我初出茅庐,竟误以为那是盛情邀请,他们离开咖啡屋时,我便尾随其后,心想——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一张柔软的床和一种全新的生活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了。你尽管说我幼稚好了,因为之前接触过的人对我非打即骂,我还不习惯这般友好,所以才会自作多情。

我现在明白了,善行若是只看表面,常常会带来麻烦。当时我还以为,在咖啡屋与这对情侣的相遇会开启一段美好的友谊呢。唉,他们可不那么看,到了车边,当我试图跟他们一道上车时,他们尴尬地推推搡搡,最后毅然决然把我推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差点夹着我的鼻子。这里暗含一个关于陌生人的礼物的哲理,现在我可以超然看待了,然而当时可绝对受挫不小。

脆弱一点的狗没准就绝望了。譬如西班牙猎犬,我可是知道,他们遭遇一丁点挫折就会崩溃,翻转身子,四脚朝天乱踢一气。我可不会,我就是生命力顽强,排除万难,勇往直前。所以我决定通过购物——听说,人类常常如此——让自己开心起来。

走在街上,从一扇敞开的门里飘来的天堂之味让我停下了脚步:新鲜的生肉——猪排、羊腿、自制香肠、牛肚和肝脏、骨髓、牛肉,我顺着鼻子的指引走进去时,里面连个人影也看不见。除了后边屋里传来让人昏昏欲睡的电视声,这里如墓地一般寂静。当我向冲洗一新的木桌上那丰盛的美味走去时,甚至能听到自己的爪子踩在锯末地面上的声音。

当时我想,下口之前,先要挑选一番,可未曾料到,迟疑不决常常会痛失良机。不过我也只能挑那些能用嘴叼走的东西,若是有牛排,就不要羊颈肉。这是所谓的知情选择。事后看来,它可没给我带来一丁点好处。

一对猪蹄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正不知是该选它还是该选一块上好的小牛肉,忽听得肉铺后面一声大吼。屠夫冲了进来,双眼圆睁,怒不可遏,四处找家伙。幸好他手边的第一件武器是笤帚,而不是骨锯或屠刀。而且他也不太善使笤帚,急着过来打我时,撞翻了一排玻璃罐,现在想来,里面应该是鸭腿。就这样,他没打着,我也得以越过满地狼藉,成功逃脱,只匆匆撞了下那对猪蹄。真是万万不该犹豫的,谁犹豫谁就饿肚子。我将此教诲告诉你,购物时务必谨记。

是该调整一下策略了。从屠夫事件来看,乡村小店对狗有一定的偏见。真是匪夷所思,想想小孩引发的大混乱吧,据我所知,还从来没有谁拿着攻击性武器威胁他们呢。然而事实就是如此,群体不同,规则也就不同。接着,我看见有只杂种狗同一个人一起离开面包店时没受到攻击,或许并非所有的狗都会引人追打,只是无人陪伴的狗才会。我沿街来到杂货店,在外面等候,伺机实施B计划。

同许多卓越的想法一样,我这想法也很简单。我会临时同一位顾客结伴而入。一到里面,就分头行动,待那人分散店主精力,我就伺机下手,满载而归。这主意简直万无一失。

杂货店里飘来某种令人心仪的味道,跟肉铺的规模和血淋淋的丰富程度不可同日而语,但也足以激发我的想象力了。我环视街道,翘首以盼,想找一位可能的同伙。

我从未见过这么多人,我想我毕生对人类行为的兴趣也许就始于很久之前的这个傍晚吧。各种身型、各种年龄、各种身高的人们,推推搡搡,全然没有一群狗对彼此的好奇。不用鼻子闻,不转圈,也没有抬腿的礼节,除了偶尔点头拉手之外,少有社交可言。当然,我现在对此习以为常了,但当时感觉真是很奇怪,他们竟然这么缺乏兴趣。一定跟都市的过度拥挤不无关系,也难怪,这的确会使人的感官迟钝。

熙来攘往的人群让我看得如此入迷,以至于当一位妇人用手拍我脑袋时,我惊得跳了起来。抬头一看,原来是个空空的购物篮和一张笑脸。然后,她转身离去,走进那家香气四溢的杂货店。抓住时机,我对自己说,于是像个影子似的尾随其后,竭力装作是一条有人陪伴的办公差的狗。

那可是家名副其实的传统杂货店。现如今那么多杂货店都只备有一些瓶瓶罐罐和用塑料袋包住的神秘东西,但这里可都是真正的食物,大都暴露在空气中。一条条乳酪、超大块香肠、熏火腿,还有一长排即食菜肴。法国人可不会亏待自己,你是知道的,从鸡肉小灌肠到砂锅无所不有,看得我两眼直放光。

我的同伴在蔬菜区停了下来,我对蔬菜可没有半点兴趣,于是顺着狭窄的通道溜走,一直来到店铺后头,半路上抵制住了饼干一时的诱惑。这里才是美味珍馐的展示区,我被自制的意式宽面吸引住了,然而却没有片刻时间可以犹豫。有了之前跟那屠夫的惨痛教训,我再也不会拖拖拉拉了,于是直起后腿,前爪扒住货架,张开嘴正准备去吃那根上好的熏火腿,突然一下世界大乱了。

公平地说,麻烦源于另外一只狗。一个细长的小东西,小不点一个,耷拉着一条可笑的卷曲的尾巴,看起来酷似痛苦不堪的小虫子,他那刺耳的假吠足以把死人吵醒。我开始还以为他把自己卷入火腿切片机了呢,结果那不过是可怜的假吠罢了。尽管我饥肠辘辘,可他拼命咬我脚踝,我不可能再去吃那火腿了。我正试图把他甩开,一个围着围裙的双足巨人阴沉着脸从后面赶来。我依稀记得他还拿着根擀面杖。总之,此地不宜久留。

这大抵就是乡村店主对我的欢迎,我现在也只能说,别相信那些印着当地居民对着镜头傻笑的明信片。那天我遭遇的两位店主甚至会让成吉思汗做噩梦。(据说,他曾经吃过狗肉,你知道,在供给短缺时。我想从那以后我们还是取得了一些进步的。)

我又回到先前的那张咖啡桌下,思忖起来。一次遭到拒绝,两次被人谋害性命,却只换来小小一条面包和一块方糖。那天下午可不算功勋卓著,现在日影渐长,夜幕将近,我还跟天明时一样没解决食宿问题。我相信,明天定会有新惊喜和新机会,只是今晚住在何处又成了问题。是待在桌子底下,还是去广阔的未知世界另寻宿处呢,这是个问题。

咖啡屋的老板给我提供了答案,他手拿笤帚,笤帚仿佛是全体村民的必备武器,大概是为了防止外敌入侵吧。他将日间撒落在桌下的垃圾清扫到大街上——以娱大众,我猜。扫到我这边时,我们四目相对。他举起笤帚准备攻击,我本想来点表示,回应他热情的欢迎,但压根连抬腿的时间都没有。我再次仓皇离开,去乡间寻求和平。

我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村庄,玩味着最近经历的“人性之善”,突然嗅到一股浓浓的味道。味道源自一条窄径的尽头,那里有个被掀翻的大垃圾桶,里面的东西尽数散落在草地上。我抽动着鼻子,走上前去,发现晚餐有着落了,便研究起菜单来。

人类丢弃的东西总是让我惊奇不已。骨头啊、干面包片啊、内脏杂碎啊、完全可以食用的沙丁鱼啊,这些连同更多的美味都像钻石一样镶嵌在空罐子、废纸和塑料袋中间。我拱开一只破鞋子,正要拂去第一道菜上的尘土——是一小块冻鸡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忽听得一声狗叫。实际上,那更像是咆哮,总之就是不大欢迎。我抬起头,只见一只狗从垃圾桶里探出半个身子,双唇紧收,龇牙咧嘴,颈毛竖起,全然一副狗狗菲多守卫家园的架势。

我自觉不缺什么勇气,尤其是当对手明显年老体弱,个头还比我小得多的时候,他显然就是那样的狗。所以我尽量无视他的存在,吃完鸡皮,又接着去吃一些不错的干酪皮。不过,我相信你也发现了,当有个东西在你耳边一个劲地哀鸣,把你烦个半死的时候,你也没法细嚼慢咽。听说有投资银行家出席的晚宴就是如此。你比我更清楚,他们显然是话痨。垃圾桶里的这位朋友就是如此。

不过,除了那点小烦扰,我进展还算顺利,如此饱食一顿,我也能以更为乐观的心态去考虑住宿的问题了。

经过几分钟的探索,一幅清晰的图景出现了。下了乡村主路,两旁每隔几百码便有几条小径,每条小径尽头都有一户人家。每条小径似乎也都有自己的垃圾桶,跟我那个暴脾气的饭友占据的垃圾桶相似。遵循逻辑规律,我推断出这些垃圾桶里也都会有各种可以食用的东西,或许不足以让我心花怒放,但能填饱肚皮,而且还无人看管,便于得手。动用鼻子一闻,果然印证了我的猜测,我想到大脑和鼻子齐心合力为胃服务,感到心满意足。

明日的早饭有了着落,我便转而考虑当晚的住宿问题。这下又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麻烦。我拜访过五六户人家,希望能在哪个门口蜷起来睡几个小时安稳觉,但足迹所到之处,都会遇到连珠炮似的威胁、惊恐的叫喊和一致的反对,这反对并非来自人类,而是我的同类。每户至少有两只家犬,看他们那大惊小怪的架势,好像我正试图偷走他们的传家宝。

幸好他们大都被铁链或者绳索拴住了。这阻止了他们的嗜杀本性,而我也得以绕过他们的领地,对着他们流着口水的嘴巴,抬脚撒泡尿。要知道,这简直就是侮辱,可以同鄙视某人低俗的窗帘品位相媲美了。不得不说,这可把他们逼疯了。其中有只狗——大个头,患有疥癣,还长着龅牙,向我扑来时猛地绊在锁链上。他一定还撕裂了声带,吠叫随即变成了吱吱声。他也显得尤为尴尬,真是活该。

但这一时的乐趣仍然没能让我更加接近睡个好觉的梦想。那可谓是漫长、曲折、受教的一天,我也累得无从再对住处挑挑拣拣了。只要能远离笤帚和狗嘴就好。我最后尝试了一户人家,又引发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号叫和犬吠,于是就在森林边上的灌木丛中凑合了。

提到森林,人们不免对其抱有浪漫幻想,想必你也知道。那静谧的林中空地,遮天蔽日的浓荫,是大自然宁静的去处,一个适宜静思的地方。你真该和我一样,在那里住上几周试试。我对森林的记忆永远是聒噪。鸟儿的尖叫和可怕的清晨序曲,白天有猎人和他们的枪声,晚上有夜行动物无休止的窸窣声、爬行声和猫头鹰的号叫声,整个森林就是我心中的疯人院。你辗转反侧,真希望能睡个安稳觉。

这一切糟糕到我得定期去村庄躲避噪音的地步了。只要谨慎避开屠夫和杂货店里的那个对手,我就可以安然在那地方晃悠。实际上,有一两个不那么野蛮的村民已经开始认得我了,还对我伸出友谊之手。但是跟以往一样,只要我试着将这种关系发展成永恒,那只手便又缩了回去。

接着,就在白天的流浪生活变得愈发无聊时(夜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命运出手干涉了。那是一个里程碑或者转折点,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总之,待我娓娓道来,各位看官自行定夺吧。

我在林中过了一夜,此时正走在去村庄的路上,那晚整个猫头鹰家族仿佛把我的小角落当成了议事所。又或许是到了交配的季节,不过我不太了解猫头鹰和它们的习俗,所以也说不太清楚。不管原因为何,那的确是个异常吵闹的不眠之夜。走在路上,我因为疲劳感觉更糟了,可以说是没精打采,软弱无力,难有往日的活力和生机。

我听到背后有车的声音,连忙跳入沟里,给它让路。然而它却停了下来。

车里走出来一位女士,通过一个小细节我立刻断定我们俩志趣相投。她没有高高在上地审视着我,而是蹲下来,这样我们的脸就差不多位于同一水平线了。这也许对你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一只狗来说可就重要了——同情心,平等交流的愿望,另外,可别忘了,明显很有礼貌。这么说吧,若是有人经常在你头顶四英尺的地方眯着眼对你说话,你也听不进去吧。你会想,真是缺乏起码的礼貌。的确如此,所以你也能理解我为何会对她如此热情了,拼命摇头摆尾,小声欢呼,还友好地把一只爪子搭在她膝上。

我们就这样待了几分钟,在水沟边倾心交谈,然后她似乎下定了决心,于是打开车门。我耷拉下耳朵,心灰意冷,因为之前的经历告诉我,这就意味着要匆匆作别了,汽车会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中,而我这个孤独的浪子还会继续流浪下去。

然而这次并非如此,我被邀请上车。我应声跳上去,尽量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碍眼。当新交的好友鼓励我坐在副驾上时,你可以想象我有多惊讶,更别提心中重新燃起的希望了。

我们各自都有着表达激情和兴奋的方式。人类是欢呼雀跃,彼此拍背;我则更喜欢嚼点什么,并不具攻击性,你知道,只是为了表达对现状的满意而已。所以当我们驶离大路后面的村庄,拐进两片葡萄园中间的小径时,我便嚼起手边的安全带来。

小径尽头的那栋房子跟我过去几周拜访过的其他房舍并无二致,甚至包括熟悉的要命的狗叫声。我从副驾看出去,有两只狗,而且还没拴起来。女主人颇费了一番周折才将我哄下车,把我介绍给欢迎的队伍,不过让我欣慰的是,那两只都是母狗——一只毛发蓬乱的老母狗,依稀有些猎犬的样子,和一只瘸了一条腿的黑色拉布拉多。她们好像并无攻击性,欢迎仪式结束后,便游荡到花园里趴下了。

事已至此,我觉得这不光是一次拜访,或许还有些别的意味吧。女主人摘掉我毛发上的安全带碎片,把我带进屋去时,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嘟囔着另外一位家庭成员什么的。可千万别是只猫,我当时心想,也别是个穿着靴子、拿着枪的杀人狂。真是滑稽,在一生中决定性的时刻,我竟然还会想到这些。

结果却是另外一位“当家的”,没有武装也没穿鞋,这可是良好的开端,他看上去有点迷惑不解。我们互相打了招呼,但我能感觉到他并不完全认同女主人的想法。他们走到一个角落里窃窃私语起来,我趁机打量一下周边的环境。

我不善于评判一个住所,只能说说自己的看法。不过这儿看上去似乎足以满足我的需求了,前后都有花园,荒野也在屋后很远的地方,地上铺有地毯,所到之处都有那两只母狗的味道。很显然,她们并不是露宿在外的。总而言之,于我非常有利。家中已有两只狗了,再来一只又有何妨?

我走到两位“当家的”议事的地方,竖耳倾听。他们好像正在讨论两个议题,女主人坚决站在我这边,“另一半”踌躇不定。三只狗也太多了吧?即便不多,又该如何安顿我呢?那人还不冷不热地提议说应该找到我的前主人,但女主人迅速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以痛苦的语调说着什么虐待啦、营养不良啦、享受不到睡觉权啦。接着她又开始说起我的疥疮、嶙峋的骨头、浑身上下缺乏打理什么的,最后还代我央求,说我需要特别看护。我听在耳中,如同仙乐一般,不禁偎在她腿上,以示我们休戚与共。

最终,她成功了,上帝保佑她——我发现妻子们通常能赢,他们商定让我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哦,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若是我能规规矩矩,对那两只母狗言听计从,对“另一半”察言观色,也就可以在此安身立命了。

我记得,饿了几周的我终于吃上了一顿像样的饭菜,满意地在草地上翻滚,两位“当家的”在门口观看,阳光洒在我的肚皮上,世界完美无缺,一切仿佛就在昨天。多么美妙的一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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