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眠不休逃亡了八天七夜,终于压榨尽了他的最后一丝体力。
衣裳早已经被血污泥垢染得不见原来的颜色,只依稀看得出有一点道袍的样子,但更多的像是一块破布披在身上。躺在官道上的男子身体也不会比破布好到哪里去,伤口几乎遍布他身上每一处地方。
一个护卫打扮的凶煞男人小心翼翼的翻看阻碍车队前进的奇怪东西,掂量着会不会是山大王拦路劫财的把戏。
很快那男人就飞快地跑回去,一边跑还一边大喊,有死人!
等到谢起幽幽醒转的时候,一个老妈子模样的老妪大叫着离开,很快小小的里又坐满了人。他们讲着奇怪的话语,不是人界通用的正统雅言,谢起脑袋就像一团浆糊,听了好久才记起那是伏龙幽洲一片人族王朝的官话。尴尬的是,谢起勉强能听懂一些,说却不会,因为是和开山院山下凡人交流的时候偶尔学会了一点,连基本掌握这门语言都算不上。
见这路边捡回来的奇怪男人伤势还严重的很,能醒过来都是奇迹,似乎连声带都损坏了,无法交流,他们也就各自散了,只留下一个刚刚守在奇怪男人身边的老妈子继续照顾他。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谢起昏迷的时间比醒着的时间还长,除了一个老妈子整天候着他,絮絮叨叨的,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还有一个老中医每天过来查看伤势,每次来都要感慨一番,这小伙子的命真不是一般的硬,这么重的伤都不死。到了谢起可以勉强坐起身子来的时候,这里的主人终于来拜访。
这位身体有点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叫做余福,很有福气的一个名字,正是余家的家主。余家本来是风都的一家大商家,据说这次举家前来西南边疆是为了祭拜拥土而眠的书圣。谢起听得云里雾里,但终究还是大概捋出一个框架来。
这片土地上的人族王朝经过千百年的变换,现在是朱氏的大风王朝君临天下,占据神州大地,定都风都。而余家的商行在风都十几家大商行占有一席之地,比不得大红大紫的达官贵人,但在大风王朝重农不抑商的背景下还算富贵。当年余家商行有一场大难,托了书圣的福才过了一劫,因此在书圣祭日举家前往祭拜。
听到这些,谢起心里咯噔了一下。虽然之前有一点心理准备,但真正知道已经到了山下人族王朝地界的时候还是心里哀叹了一声。开山院一直严禁来这片地区历练,具体原因各大长老仙师都是言语不详,只说涉及气运大道。谢起相信仙师没有必要欺骗门下弟子,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理由,也没有兴趣去一探究竟。可是现在身体的伤势没有灵丹妙药也没有仙师出手治疗,一时半会儿是好不了了,那现在除了跟着余家,还有什么办法?
在一个万里无云的晴朗日子里,谢起在被称为陈婆的老妈子搀扶下终于走出了临时当做病房的马车。众人正在午炊,青烟袅袅,阳光明媚,别有一番风味。谢起因为许久不见阳光,脸色残留着病态的苍白,见到这样的景色,心情开朗,脸色才好了几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陈婆和谢起越来越熟,她照顾这个在深山老林里遭遇野兽袭击的可怜家伙时,总是会想起她那个死去的儿子。若是没有早夭,现在也该是这样的大小伙子。
“再走几天,就到了卧龙城,离风都就剩下半千里地,也不用担心山贼流寇的袭击,那时候没有这么舟车劳顿,对你的病也好些。”陈婆总是这么絮絮叨叨的,谢起也学会了一点大风王朝官话,偶尔也会笑眯眯的应和两声。
老中医王解也走了过来,恭喜了一声,祝贺谢起身体又康复了一点。谢起连忙用蹩脚的官话应谢,感谢王老多日来的照顾。王老皱眉说:“看来这嗓子还没有好得彻底,还需要饮些清喉汤。”谢起苦笑应是,具体原因什么他最清楚,那是因为自己语言不通,喉咙几天前就好了,那清喉汤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小姐,那就是叫谢起的家伙啦。”丫鬟绿莲拉着她的主子来偷偷看在马车里躺了一个多月的神秘家伙,听照顾他的陈婆说那是位俊朗的小伙子。但是见到谢起本人时两个小姑娘撅起了嘴,因为这瘦弱的病秧子怎么看都比不上风都里那些风流倜傥的年轻俊僚。
丫鬟绿莲见小姐兴致不高,将谢起的来历向她一一道来。
他本来是西南边外一处道观的小道士,后来道观破败,他一人远走,误入野兽山林,是经过厮杀才逃出来的。
道家出世是众所周知的,荒山野岭有道观不足为奇,加上身上破烂的道袍和浑身野兽撕裂的伤痕让人不得不信,谢起的来历就很好的被掩盖过去了。
至少谢起是这么觉得的,几乎是天衣无缝,加上自己假装喉咙受伤含糊其辞的说法,简直不要太完美。
小姐余麝香故意板着脸说:“那又怎么样,是你说他长相俊朗我才跟你过来的,现在你怎么说?”
绿莲噗嗤一笑,说:“小姐你想啊,那些深山老林里最多神秘高手了,万一这个谢起也是一个武功高手怎么办,从小就被老前辈调教,最近才被老前辈赶出来红尘历练,磨砺武学……”
余麝香被绿莲的奇妙想象力逗笑了,教训似的说:“你啊,就是被那些小说家给祸害了,整天跟着瞎想。”
“哼,小姐,你可是比我看得更入迷啊,你还说曹公心太狠,不让玉灵儿活下去,到死都不让她和主人公再相见,把眼睛都哭红了。”
“小丫头,还教训起我来了。”余麝香作势要打,绿莲抱头求饶,那娇憨模样让余麝香让不住笑了起来,笑靥如花。
恰逢花开,正值晚春时节,山花燃尽最后的热情装硕繁华。谢起伸手一引,漫山遍野的斑斓蝴蝶半数起飞,汇聚在谢起身旁。感受身体气机流转带来的针扎般疼痛,谢起苦笑起来,从春盛到晚春,何时能归?
陈婆哪里见过这仙人下凡般的场景,无数蝴蝶翩翩起舞,汇聚成一道七彩洪流,如梦如幻,惊讶得喘不过气来。
有人拍掌而来,惊散了这繁华锦簇。定眼一看,正是余福,旁边一男子面目凶煞,右手按在刀柄上,粗糙的拇指轻轻摩擦虎头雕纹。
余福面露尴尬,说:“我见万蝶齐飞起舞,一时间情不自禁,不曾想惊扰了天人,扫了先生雅兴,罪过罪过。”
“雕虫小技,难登大雅之堂,让余家主见笑了。”谢起拱手作揖。
余福笑着拉起谢起道:“先生自谦了,若这也算雕虫小技,那这天下的修士都要难以自处。家仆正好做好了晚饭,先生一起用膳,庆祝先生大伤初愈。”
谢起不好推辞,便随着余福来到一座临时帐篷。
帐篷占地极广,不像是临时帐篷,反而像一座行宫,里头餐桌摆设一印俱全,金盘银箸林罗布,玉树飞屏相遮应,家仆婢女如布织,大鼎亨食铜钟鸣。如此规格的用餐仪式,谢起只在古墓里见过,现在活生生的展示在面前,让谢起咋舌。
大风王朝商人的地位可见一斑。
众人一一就坐,余福为谢起介绍道,坐在他右手边的两位是他的两位夫人,罗氏和张氏;坐在他左手位的是他的两位儿子,长子余思秋和三郎余思华。那名面目凶煞的男子,也就是发现谢起的那名护卫,名为冯伟杰,此时正坐在余福旁边。正巧的是,余麝香面若桃花,羞涩地坐在谢起上手位。至于陈婆、老中医王解,自是没资格上这桌子的。
随着一名丫鬟敲响铜钟,琳琅满目的菜肴装在精致的盘子上,由丫鬟传了上来。早就听闻山下王朝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如今算是见识了。这哪里像在野外,更像是在精心准备的酒楼里。
丫鬟再次敲响铜钟,余福一挥手,示意大家可以用餐了。谢起在开山院里过的是苦行僧般的生活,说是饥餐野果,渴饮山泉也不为过,是好久没有吃过这等美食了,差点把舌头都吞了下去。偏偏谢起还要装做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细嚼慢咽,好是辛苦。原因无他,余麝香正时不时偷瞄谢起一眼。恢复正常的谢起还是没有这个脸皮在美女的窥视下狼吞虎咽,席卷餐桌,终究是脸皮功夫修炼得不到家。
酒足饭饱之后,下人撤了碗筷,众人自然而然地交谈了起来,新鲜面孔又神秘至极的谢起就成了大家关注的对象。
余福隐晦的再次打探起来谢起的来历,谢起知道这一关怎么也逃不掉的,但也早有准备,就答道:“我和师傅下山来,不曾想中途遇到了妖怪,和师傅走散了,自己也受了重伤。”
他的脸上七分悲伤,三分唏嘘,说的话不知几分真实,几分虚假,令观者心痛,闻者伤心。关键是他回想起那个美丽的红衣女人,恐怖的威压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哪怕已经过去了许久,仍不断地压迫他的神经,令人窒息,令人癫狂。
话题也慢慢将重心从谢起身上移开,从风土人情到江湖轶事。冯老以前是江湖人士,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余福老成持重,又是一家之主,对待问题往往一针见血,常有独到的见解;余思华喜文,余思秋喜武,余思华的梦想是居庙堂之高,解万民之苦;余思秋的梦想是像冯叔叔一样,饮马江湖,快意恩仇。每每讨论到朝廷之事时,余思华最为兴奋,说回到风都,就要准备秋考,去考取功名。
由此看来,余福名字确实没有取错,福气好得很,有一文一武,且真心喜欢的两个儿子,余家的传承无忧。
谈着谈着,自然谈到了这次祭拜之行上。三年前圣人拥土而眠,举国哀悼,三年后为书圣添土,无数敬仰书圣的、受过圣人恩惠的、跟随过圣人的人再次动身,自发地集结到圣人墓前。
余福感慨道:“这些年带领余家,虽然说是钱挣了不少,但是与那些大富大贵的人家相比,还是有很大的距离。”
余家带领家仆护卫五百多人,已经是浩浩荡荡,车马如流。但这还不算什么,齐王出行,领兵三千,隔着几座山头都能感觉到整齐划一的脚步带来的震动,威武的军阵能吓破普通人的胆子,听说还顺手拔了几座山贼寨子。燕王没有兵权,但仪仗也毫不落后,两千多人的队伍铺展开来,首尾间隔十几里地,华盖如飞,红毯似河。还有那神州士林,几千的士子背负行囊,结伴而来,有皓首的大儒,有满腹经纶的青衫少年。至于那多如繁星的世家、宗门,王侯,自然不一一赘述。
要说这墓前添土之人,本应是书圣的大弟子陈应,但陈应去年随先师而去,这项重任论身份该是落在当今太子身上。但太子无陛下令不得出城,因而不得到来,添土人的归属就成了问题。
风人尚武,书圣生前也曾说过:君子当佩三尺长剑。于是,众人便商议,由景仰书圣、愿为书圣添土的年轻人,在碑前比试,最终胜者可以为圣人添土。
于是,持续了三天三夜的碑前大比就此拉开序幕。
余思秋有个江湖梦,对此谈性大发:“这次大比可是令人大开眼界,不知道多少年轻俊杰在此大放光彩。光是上台的门槛,就是上三流的高手。”余思秋一脸的向往。
“大比中涌现出了许多新鲜的年轻面孔,当中最引入注目的,当属圣女坛圣女官思思,龙虎门张升,还有...”
“哥哥他又来了。”余麝香小声的在谢起耳边说道,皱了皱可爱的鼻子。
“但要说那最后的添土之人,却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是一个无门无派,从未露脸的少年,名叫莫有恒,一手错金刀使得是出神入化,最后对决程世子,一刀斩断了世子的长枪,以初升旭阳般的姿态一举夺魁,为圣人添土。”
“呀!这莫有恒这么厉害,说不定以后人物榜上年轻一辈会有他的一席之地呢。”
一直端坐在座位上的余麝香又再开口,声音软软糯糯,让人想到巷子里叫卖的棉花糖,纯白无瑕,丝丝缕缕的香甜。
空气中仿佛因为佳人的动作掺入了淡淡幽香,随着鼻子一开一合的耸动,幽香好似化作了一双玉手,撩拨心弦。
这时谢起不禁回想起另两个人,一个是素素,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平时总爱蹭在自己身上,留下充斥鼻翼不愿散去的处子幽香。另一人则是可怜的顾颦儿,她也是和余麝香一般自带体香之人。如果说余麝香体香如幽兰,丝丝缕缕却又不绝;那么顾颦儿体香则似狐媚,浓烈而又芬芳,香味扑鼻而来又若即若离,就像慵懒的猫儿在心里伸了个懒腰,痒痒的。
一如她那动人的躯体,洁白如羊脂,滑腻似蜜蜡,一想到曾让这般美人在跨下承欢,那等滋味,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下一幅画面风格大变。铺天盖地的天火,漫天飞舞的飞絮,还有近在眼前的红衣美人。世界好像变得只剩下红黑白三色,唯一生动的只有那如一汪春水的眼眸。
“逃。”
红衣美人吻上了额间,轻轻吐出一个字。
接下来,世界天旋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