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到地时,我可真谓两眼放光!
这腹肌!这身材!简直是小说男主的最佳身材!十分符合小说描写的大批优秀身材,是腹肌粉都会立马爱上的啊!
南宫瑾抓住我的手,歪头道:“怎么,又犯花痴了?”
“看得那么入迷,是不是还想摸摸?”
当时的我已经陷入花痴不法自拔!不行,这身材我太爱了!
心里大批的小鹿奔过,默念着:我可以,我可以!
南宫瑾见此,立马黑脸了。好像是在说:“你敢不理我,给我立刻回过神来!”
“好。”
南宫瑾有点呆滞,应是因为我的反应越出了他的预想。
“哦,你想摸啊?”
这时,我终于反应过来了。满脸羞涩地大喊道:“不,不是!听我狡辩!”
“不对,辩解!那是理智说出来的,不是我!”
南宫瑾含笑道:“‘理智’?那‘理智’怎么没帮我说过话呢?”
我艹,他也太不给面子了!一点也不会放过我,只会调戏人!
诶,不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南宫瑾怎么会对别人那么“亲密”?!
哦~我知道了,他一定是转性了!
“那是你不够格!看我,那么有才华,‘理智’才会喜欢我,为我说我啊!”我满脸傲娇的说道,说屁话也不会打草稿。
生怕天不打雷,不把自己劈死。
“那你是承认了?帮你说话,说明你也有那个意思咯!”
我先感知不对,所以他话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已经跑到门边上了,我开门回头大喊道:“我已经为您更好衣了,剩下的您自己做吧!”
然后,便自己扔下话关门跑了。留下南宫瑾一人在浴室里笑了笑,才缓过神来。
*****
时间很快进展到了太子的死期间。
在原著小说里写的是,南宫易杀的太子,只是因为太子也倾心于漫九。
然后南宫瑾知道后,很生气,便开始陷害南宫易,却对漫九很好。
记得当时那里写的是:那是大哥喜欢的女人,不能害。
单单一句话,已经让外界读者认为书中金句之一。让每个读者都挂在嘴边,感叹南宫瑾对太子的情深意重。
当天的南宫瑾很阴沉,像是随时都要爆发的猛兽般,谁都不敢靠近。连送饭的下人,也只是送到门口,不敢靠边站。
我见他已经大半天都跪在太子灵前,也是不忍,让下人把饭菜交到我手上便进去了。
我走到南宫瑾身旁,蹲下把饭菜放到另一边。
他还斩钉截铁地跪在那里。
原著里,他足足是跪了七天,几乎是食不吃寝不睡。
虽说原著南宫易是男主,但是只因为自家哥哥亲近自己老婆就要杀,也太可恶了!
太子也是他哥啊!当没看见也好,警告一番也好啊!
还好就是漫九并不知情太子到底因何而死,否则依着她的性子有可能会去寻死!
对自己那么好的人,被自己的丈夫杀了,对谁来说也都有羞愧感啊!
我唤了一声他的名字,以为他会生气或者会不语不应。
自己本也是想要让他消消气,让他缓一下的。心想被他骂一骂也没关系的,反正又不是皮肉痛。
谁知他竟然一把拉过我,把我抱怀里。嘴里还用哭声念叨着:“他没有了,从小对我最好的大哥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