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冥冥中命运之神总是要把那些本是擦肩而过的人牵引到我们身边来,于是就有了一切故事的开始。
当一梦看见昨天碰见的那人从对门走出来的时候,她就知道上帝又在和她开玩笑。
显然他也很意外自己的邻居是她,但是脸上却是一番云淡风轻。
“这是我儿子,沈亭枫,这不,昨儿刚回来,今天大家就正巧碰上了,这是你女儿吧?”
“是的啊,也是昨天刚回来的。”
“小丫头长得真水灵,讨喜的很,瞧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定是随你。”
“哈哈,哪里哪里。你家儿子也俊得很。”
“哎,也就这张脸长得好了,可在读书这块可是让我操碎了心。”
“孩子嘛,哪有不让人操心的。”
......
听着这俩大人唠嗑,一旁的一梦和亭枫干瞪眼。
沈亭枫长得确实如自己母亲所说的那样俊得很,白皙的皮肤,如樱桃般红润得嘴唇,尤其是那双看起来迷离的桃花眼,眼波里盛满了情意,那是一种很容易让人沦陷的妖孽美感。他左耳上有一个耳钉在闪着光,常常把耳机带着,更爱滑板,一出门总是在这么一副装扮,万年不变的还有他的一身黑,在一梦的印象中他似乎没有穿过其他颜色的衣服,尤其是白色,以至于一梦猜想他或许就根本就只有黑色的衣服,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像极了一匹在草原上自由驰骋的不羁的野马。
而她则是一朵向阳而生的向日葵,她的脸上总是晴天,她的心仿佛也是晴空万里,好像在她的天空里从没有阴霾,带着那向阳的笑,笑如弯月的双眸总闪烁着熠熠生辉的光。
两人很像却又不同,最终毫无意外地成了冤家。
拌嘴吵闹也成了他们间的家常。
在大人眼里这小打小闹都不算事,平静的生活总需要调味剂来增添生活的乐趣。所以看着他们打闹这俩方的母亲仿佛就像看戏一般,倒也乐呵。
“亭枫,阿姨做了糖醋排骨和可乐鸡翅,你快和你妈妈过来常常,也省得你妈再做饭!”
“好嘞,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快点哦”
......
每次那个叫沈亭枫的讨厌鬼来蹭饭的时候都是一梦最不悦的时候,所以每每她都会故意和他抢食,其实她倒不是真的讨厌他,只是这样的相处模式会更舒服些,和妈妈十几年的二人生活多了些新趣味,一段一成不变的曲调突然来个插韵也还是一段曲。
吃完晚饭一梦就和安然相约去街上的猫咖坐坐,其实两人都是不顾家人的阻挠出来的,因为最近这边街上不太安生,有人反映有暴露狂大叔出没,但少年的心又怎会甘心听从他人的安排。
两人走的那条小巷又恰好比较偏,顿时心里有点慌,就连耳边的风都会增加她们的恐惧感,前面幽暗的近道像是恶魔的爪子在张牙舞爪地扭动,她们走的越来越慢,几乎就要停下往回跑了,这是她们看清从对面走来了熟人,正是杨婧萱,她应该是刚从舞蹈室训练完回家,她们俩看他恍若一道光,心里的恐惧都被驱跑了。
正当她们开口和她打招呼时,一直没注意到的对面拐角跳出来一个人,他像是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带着黑黑的舌帽,穿着过膝的长大衣,双手插在口袋里好像在提着什么,那人看着婧萱嘿嘿地笑着,笑容里充满了猥琐与欲望,站在他身后的两人一时愣住了,只见他突然将紧藏于口袋中手抽
出,敞开大衣,裤子滑落至脚跟。两人这才意识到什么,皆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哈哈哈哈。”
对面传来一阵不屑的笑声,那笑声正是婧萱发出的。
“大叔,你这么着急显露自己?可是你的小兄弟不行啊,那么小......我要是你都不好意思脱裤子!”
猥琐大叔被这不按套路出牌的场面弄得有些尴尬,又怕这巷子里又来人了,就慌乱地提着裤子跑了。
那人走后两人赶紧跑过去。
“天哪,我没想到你这么厉害,遇到这种事都这么淡定,佩服佩服!”一梦一脸崇拜地对她说。
“是啊,我估计大大叔都没料到这一出。”
“哼,他个大变态,这点抗压能力都没有还好意思出来吓唬人,瞧他刚刚被我吓得那副怂样,想想就好笑,哈哈”
“哈哈......”
“哈哈......”
三人边走边笑。
走到光亮的街道上时,笑声停止了,婧萱突然蹲下来,抱膝放声大哭起来,而那两人也终于忍不住,蹲下抱着她哭了起来。
她们终究只是孩子啊,是遇到危险会害怕的孩子,那些看上去强大的样子不过是伪装的外衣。
她们不过是伪大人。
02
在那夜过后,原来只属于她们两个人的友谊变成了三个人的了。起初方旸和余笙还疑惑,不过也没多问,毕竟友谊这种事就是一切皆有可能的。
“嘿!”
孙子晨趁一梦不注意时从身后轻拍了一下她的肩,她们三人一齐转过头来,他这才注意到有熟人。
“咦,猪头,你怎么也在这?”
“猪什么头,我不要面子的?而且你也太不关注我了吧,我就是文科一班的啊!”
婧萱恶狠狠地朝着孙子晨的小腿踢了一脚。
“对对对,我忘了你们是一个班的了,不过你下手还是这么狠,真疼!”
其实她下手不重,但孙子晨还是故意扭曲着脸装出一副很痛的样子。
婧萱听着没说话只是撇撇嘴。
“看来你和一梦她们关系很好了......”
孙子晨看着她们没有接着说下去,而婧萱却已明白他的意思了。
高中三年注定不轻松,而那些人不过是忙里偷闲而已。食堂和小卖部便是最好偷闲的地方了,她们常常五人作伴吃饭,其中的关系也不言而喻。
有时也是六个人,那半路杀出来的人自然就是孙子晨了,一如既往的巧遇,一如既往的找杨婧萱。
而每次六人吃饭时的气氛总也显得有些紧张。
有人阴沉着脸,有人小心翼翼的,有人故作自然,有人假装快乐。
人活着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演戏,不仅要演好自己,还要配合他人演戏。
这点婧萱最有发言权,她又何尝不知孙子晨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她能做的不过是配合他演出罢了。
先动情的人最卑微,因为给了被喜欢人俯视自己的权利,他们之间注定不平等。
而那些被藏起来的感情是让自己看起来体面的外衣,是自己最后的保护色。
婧萱其实从来不像她外表看起来那样的刚强,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不过是只纸老虎罢了。
她喜欢他,从来不是一时情起,更不是见色起意,是因为那个人陪伴了她走过太多时光的人,甚至不亚于她的父母所陪伴她的时光,他见过她穿开裆裤的模样,看过她最窘的样子,她所有的不幸只有他知道,也只能他知道。
他陪她吃过爆辣火锅,陪她逃过课,陪她发现过那些藏在家庭美好外衣下的不堪,甚至陪她泼过爸爸小三。
可他从不知道她对自己的那份情意,而她一直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只有情谊而已。
情谊,情意,差一字去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