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想象着:
如果他和他的骷髅兵们直冲冲的闯进法场,那么救下爱德能有多大的把握。不先考虑自己有没有那样的勇气,就看国家军队的数量就远远领先于他们,何况军队中还有一个铠这样的能人,打败我们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不可以直冲冲的就进去救人,要用计谋,要利用地形。爱德被示众于街市上,那里的巷道众多,可以利用来快速的辙退。街市不同于宫殿一样高垒居深,滴水不漏。所以我们要在街市上制造混乱,让每个人都坐不住,再趁乱把爱德拯救出来。令外,如果弗兰肯还在城内,那么在这乱哄哄的场面中他一定会再出手去救爱德。以他的能力,带走国王还是件容易的事。
作为父亲,在面对儿子将要被刺杀的计划面前,出手帮助本就是应该做的事情,可惜在不知不觉间却陷入阴谋之中。虽然从包围中逃出来,可是剑圣铠留下的剑伤也不容易恢复,伤口很深很深。尽管他是一个被精灵银矿所克制的吸血鬼,但身上的伤还不足于要他的命。顺利逃出皇宫后,他在一条街上行走,踉踉跄跄的用一只手捂着伤口,另一只手扶靠墙壁行走在无人的街道上。没有选择逃走,因为他还没有顺利救出儿子,作为父亲要尽力保护孩子的安全,这也是他的责任。白天将要来临,他化身为瘦小的老鼠藏于下水道,藏在诗洪大街。
犯的衣服。
诗洪大街至古以来就臭名远扬;战争年代的抛尸场,尸体如洪水一般占领这里,停止战争后,这里便是食尸者的餐厅,后来当人们解决了这群食尸者后,国王在焦土上建起房屋给穷人家与流浪汉居住,直到发展到今天,终于还给普通的住户。
这条街存在房子约是在两年前,这段时间人民都得感谢爱德大公用知识和力量去拯救国家内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们。现在弗兰肯利用这条街作为自己的藏身之处,化作黑烟从排水的铁架子中出来,黑烟化成了人,是有手有脚穿着衣服的一个正正常常的人,人类的肉眼凡胎看不到身体里的真实面貌,从而得以大摇大摆的走在大街上。以往走在夜晚的街上,虽然灯火通明,却是静悄悄的;而在这条大街上,能看到虽是在晚上却有很多的人在行走,他能和人们走的很亲近。在这里没有王国的士兵,没有人会去伤害他,最好的是还没有恶魔,不会有人来打扰。
因为没有人见过他,所以人们不会去怀疑他的身份或者怀疑他将要做的事。只要他维持着自己本来的面目——那还是个人的面貌,用力量让自己的伤痕不外露,就没有人会知道他是一个恶魔或者会怀疑他是弗兰肯,可以一如常人一样行走在街上。但这样的他还是很压郁,力量消耗得很快,迟早会支撑不下去,如果在某一天自己在众人的目光下现出原形,人们还会平平淡淡的看待他吗?不会的,人们会想尽一切手段弄死他。除了生命的威胁外,还有最为重要的是他对于街上活活生生的食物(人体内鲜红的热血)饥渴难耐。多么渴望能一次举起血杯!
街上没有多少个有灯火的地方,只要往黑暗的角落里一站,没有多少个人能看到。他细心观察每一个路过的人,男人会搭走站在街上的女人,消灭在黑暗处,像老鼠无声无息般的躲藏起来。他已经有很多年没和人交往,也许那些站在角落里的人会更像吸血鬼。他摸了摸口袋,里面没有一文钱,倒有许多纸霄,那是妻子画像上的痕迹,不久前才刚把它交给了儿子,让儿子能看看他母亲的样子,没想到儿子就被骑士抓了起来,目前他最想知道的是清楚儿子的下落,国家到底要怎么去处罚。
走在街上但无所事事的,他无聊的施展了一下属于自己的能力,捉住地上的一只老鼠对它催眠,老鼠开始欣然跳起舞来,惹得勾搭着双手的男女都围上来参观,他们纷纷喝彩,赞叹老鼠的动作,询问它到底还能干些什么?他第一次惹人注目,生活在别人眼里,没想到蕴藏的这种能力,还能有这番作为。当从他的眼睛里看到面前的人们,化为一堆堆的血肉时,渐渐地有意识性的离开了人群,因为自己实在是太可怕,为什么要去伤害正在赞颂他的人。弗兰肯消失后,只有留下那只老鼠还在俏皮的跳舞。
他一个人在大街小巷里行走,只转了一个弯,前面突然出现一个正在吸取灵魂的怪物。整理一下身上的旧衣服后,就上前阻止那人。他觉得自己身为恶魔并拥有如此巨大的能力,足以管理一些小恶魔,于是没有作太多的思考便上前来阻止。
“住手!!!”
那人捉住一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中年男人,握着男人的头,四周出现尸体散发的幽光,一具灵魂似乎从男子的头脑中被抽出来。吸魂者身上佩带一把铁剑,身上的铁甲如烧过的一样黑,面目全非,样子恐怖致极。吸魂者是吸血鬼攸修斯的仆人,不死之人卡尔。
卡尔把那人的灵魂收进戒子里,才转过身子。弗兰肯一见他的面目,全身被煞白。他的头颅如被火炎烤过一样,面目里全是焦皮,可眼睛仍旧明亮。“你也是吸血鬼?”卡尔下意识的跳墙而走,弗兰肯没有追上去。
第二天,爱德被行刑的消息从默德皇宫里往外传播,而且人就被放在市中心街上的行刑台上,这在人群中引起不小的轰动。弗兰肯没有去看,他还不知道这件事,况且市中心的消息没有那么快传到这条偏远的小街上。在白天,他总是躲在地下水渠里睡觉,吸血鬼无法在光亮下休息,如果连灵魂都不安生,那么这躯体就不能存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