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在吧里泡得那般沉溺,那般轻薄,那般暧昧
坐在酒吧里,被温情的旋律爱抚;蹦在酒吧里,被粗暴的节奏痛击;闹在酒吧里,在纷乱的舞姿下晕眩……酒在哪里?你几乎是忘了喝……你怎么没有坐在家里的餐桌旁,或花园的蔷薇边,吟着李白的诗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古代的饮酒,往往是一种独自面对大自然的舒畅,也是一种独自面对内心自然的快意。而泡吧,如今则成为现代人的群体活动,但不仅仅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而是一种体验,一种相异于日常生活的体验。甚至可以说,你喝的不是酒,而是喝酒吧的氛围,喝它的装饰,喝那些美目流盼的少女。
“要不,咱们去茶馆坐坐?”这样的提议会使你听上去土得掉渣。“我们七点在××路口的大排档见吧!”有一次,我就这样把一个外地来的美眉作家给吓跑了。酒吧成了一种身份,一种优越感,一种城市人必须拥有的“家”以外的异类空间。
说到身份和优越感,那些在夜幕下的酒吧里吞云吐雾的,或许也就是白天在五星级酒店咖啡厅里西装革履的老总们。但酒吧不是属于CEO们的,那些合同,那些订单,那些人模狗样的履历表,在酒吧里统统见鬼去吧。角色的转换和变幻是必要的。你可以是白领,但你的领带必须系歪;如果你是教授,就和你年轻的女弟子一起蹦迪吧。酒吧属于长发披肩的艺术家(他可能刚从威尼斯双年展回国),属于狐步翩翩的美女作家(她可能刚从新书发布会上签售归来)。多年之后,我突然发现我的一大批朋友竟然都是在同一晚因为陪那个当时如日中天的美女作家去三里屯的藏酷而结识(或重新接上头)的。有一天,在三里屯南街,一个朋友非要把我拖入一个其貌不扬的酒吧,说是姜文、张元们经常出入的,似乎我们进了这里,也就离戛纳奖不远了。
当然,没有姜文,更没有戛纳。酒吧提供的是幻象,幻觉,幻梦。白天没有的,在夜里获得。现实里见不着的,在酒吧里可以遇到。喝果汁提不起来的胆,喝酒以后可以晕乎乎地、忘乎所以地大起来。所以就有了寻觅情人的众多不安眼神,所以也有了那些主题酒吧:像北京动物园附近的海帆(称得上航海博物馆),艺术设计学院里的瞧吧(足足一个漫画博览会),工体西门的弗拉门戈(本来也就是拉丁舞沙龙),蜂鸟酒吧(虽说听不出有越野车俱乐部的含义)……它唯独不是你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那个空间,但也惟其如此,你才会乐意用昂贵的花费来购买你平日无法进入的那个奇境,哪怕它暗得黑灯瞎火,哪怕它吵得耳聋目眩……
“醉翁之意不在酒”?当然。酒吧不是酒馆(去那里划拳干二锅头吧)、酒肆(武松的干活!)或酒坊(期望豆蔻少女替你斟上一杯女儿红吗?)。酒吧不是让你去喝的,而是让你去泡的。那么,别泡妞了,去泡吧吧。泡吧要的正是“泡妞”的那般沉溺,那般轻薄,那般暧昧。在酒吧里,你不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你的梦幻也不需要实现,因为在这里,梦幻就是现实。
但问题是,酒吧里的颓废主义,你永远不能带回现实,因为到了天亮,你又将回到那个确定的、没有期待的、一切都业已安排妥当的秩序化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