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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朱湘(中国·民国)

传略朱湘(1904—1933),现代诗人,字子沅,安徽太湖县人,出生于湖南省沅陵县,当时父亲在湖南沅陵做官。自幼天资聪颖,6岁开始读书,7岁学作文,11岁入小学,13岁就读于南京第四师范附属小学。1919年入南京工业学校预科学习一年,受《新青年》的影响,开始赞同新文化运动。1920年入清华大学,参加清华文学社活动。1922年开始在《小说月报》上发表新诗,并加入文学研究会。此后专心于诗歌创作和翻译。1927年9月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威斯康星州劳伦斯大学、芝加哥大学、俄亥俄大学学习英国文学等课程。那里的民族歧视激发了他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热情;他幻想回国后开“作者书店”,使一班文人可以“更丰富更快乐的创作”。为家庭生活计,他学业未完,便于1929年8月回国,应聘到安庆安徽大学任英国文学系主任。1932年夏天去职,漂泊辗转于北平、上海、长沙等地,以写诗卖文为生。终因生活窘困,愤懑失望,于1933年12月5日晨在上海开往南京的船上投江自杀。据目击者说,他自杀前还朗诵过德国诗人海涅的诗。

朱湘的作品主要有:诗集《夏天》(1925)、《草莽集》(1927)、《石门集》(1934)、《永言集》(1936)等。译作《路曼尼亚民歌一斑》(1924)、《英国近代小说集》(1929)、《番石榴集》(1936)。

“葬我在荷花池内”——朱湘之死1933年12月4日,朱湘由上海乘“吉和轮”赴南京。次日清晨,当船过李白捞月的采石矶时,纵身投江自尽……据说,他在最后的时刻一边饮酒,一边吟诗。随身携带的两本书,一本是海涅的诗集,另一本是他自己的诗作。

几乎无人知道诗人自杀的真正原因。梁实秋猜测是因性格怪僻,闻一多则感叹“谁知道他若继续活着只比死去更痛苦呢?”不管怎样,这个被鲁迅誉为“中国济慈”的诗人,死前早已没有才子的风貌,只剩下流浪汉的潦倒——那张三等舱的船票,是亲戚接济的;那瓶酒,是妻子打工所得。

早在10年前,朱湘还和杨世恩等4名清华学生,因在新文学运动中脱颖而出并称为“清华四子”。作为其中的佼佼者,年仅18岁的朱湘在《晨报》、《小说月报》等知名刊物发表作品若干。看起来,少年诗人的前途该是多么远大。然而,他好像故意跟光明、美好这样的字眼作对似的。在清华专攻文学而肆意跷课,抵制斋务处的早餐点名制度,终于因记三次大过被开除。在美国读书时因有人说了句“中国人像猴子”,又愤而退学,什么学位也没拿到。在安徽大学任教,由于校方将自己主持的“英文文学系”更名为“英文学系”,便发誓再也不教书了。

清华、“海归”、教授……若干耀眼的光环,只因诗人的一时任性而纷纷远去。就连“中国济慈”的雅号,也被诗人鄙夷为诗坛的崇洋之风,再三表示“我只是东方的一只小鸟”,“只想闻泰岳嵩间的白鹤”。

“一个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幸福一下子捣得粉碎?为什么要脱离安适的环境,走上饥饿寒冷而又耻辱的道路?”同时代的女作家苏雪林曾发出这样的疑问。对此,朱湘自己的解释是“向失望宣战”。只是,宣战的结果是输得一塌糊涂。从安徽大学离职后,向来清高的朱湘竟毫无生计,四处流浪。时人回忆,这位曾经穿着笔挺西服、神情傲慢的大学教授,一度住在黑暗狭小的码头饭店里,低声下气地问人借钱。而他一个未满周岁的儿子,因为没有奶吃,哭了7天后活活饿死。自从他辞职后,被世俗诬为“神经病”。此时,夫妻也闹起了离婚。诗人跳江自杀后,他的妻子刘霓君“只好靠缝纫和刺绣来维持生活”。

个性朱湘是一个性格独特、对艺术充满执著的诗人,他在清华六年学生生活并不顺利,曾因记满三次大过而受到勒令退学的处分,1926年复学后又读了一年才毕业。但这并不意味着朱湘的学习成绩不好,他“中英文永远是超等上等,一切客观的道德藩篱如嫖赌烟酒向来没有犯越过,只因喜读文学书籍时常跷课以至只差半年即可游美的时候被学校开除掉了。”他在给清华文学社的顾一樵的信中说,他离校的原因是“向失望宣战。这种失望是多方面的”,但他又对清华园无限留恋:“清华又有许多令我不舍之处。这种两面为难的心情是最难堪的了。反不如清华一点令人留恋的地方也无倒好些。”他之不满意清华在于:“人生是奋斗的,而清华只有钻分数;人生是变换的,而清华只有单调;人生是热辣辣的,而清华只是隔靴搔痒。”严格的校园生活,对一个浪漫主义的诗人来说,不免感到拘囿;但清华的自然人文环境,毕竟给过他熏染和陶冶,使他后来的创作道路走得更为扎实。

尊严朱湘也许并无意去中伤别人,然而,他却时时在意自己的尊严。这强烈的自尊支持了他崇高的爱国节操。1927年朱湘在美留学,只因教授读一篇有把中国人比作猴子内容的文章而愤然离开劳伦斯大学。后来转入芝加哥大学。然而在1929年春,朱湘却又因教授怀疑他借书未还,加之一美女不愿与其同桌而再次愤然离去。他丝毫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他的大不敬。他喻外国为“死牢”,强烈地维护着个人的尊严和祖国的尊严。

1929年9月,朱湘提前三年回国,被荐到安徽大学任英文系主任,月薪三百元。按说,也荣华富贵了,也被重用了,该心满意足了,该安于现状了,然而朱湘却又因校方把“英文文学系”改为“英文学系”而又一次愤然离去。并且大骂,教师出卖智力,小工子出卖力气,妓女出卖肉体,其实都是一回事:出卖自己!这说法尽管专横,但对于当时之现实,并不过分。

趣评朱湘对当时风靡诗坛的新文化巨匠的品评颇有内行人的独到之处。

朱湘评论郭沫若的诗时,赞扬了他浪漫的想象与磅礴的气势,并认为郭诗在“在形式上、音节上,都极其完美”,但又毫不客气的指出郭沫若有时“对于艺术是很忽略的,诚然免不了‘粗’字之讥”。有时候,“一诗集只四行可读”。

朱湘评论胡适的《尝试集》更是仅用“内容粗浅,艺术幼稚”这八个大字将胡诗一概否定。

朱湘论闻一多的诗,则认为闻一多的不足之处在于用韵不讲究,用字方面太文太累太晦太怪。

朱湘评论当时的诗坛情圣徐志摩时则带有浓烈的个人情感。由于徐志摩没有在其主编的诗刊《诗镌》中将朱湘的作品《采莲曲》发在第一篇,朱湘就对徐志摩破口大骂,说“瞧,徐志摩的那副尖嘴,就不像是写诗的人。”朱湘的这句话不免让绝大多数人体味到人身攻击的味道。但是,朱湘在《评徐君志摩的诗》一文中,对徐志摩诗歌的评价还是较为客观的。他认为徐志摩不愧是写爱情诗的天才,至于哲理诗就因欠缺理性精神而差强人意。

评价朱湘死后被鲁迅称之为中国的济慈。罗念生说:“英国的济慈是不死的,中国的济慈也是不死的。”

余伟文认为,朱湘自杀“完全是受社会的逼迫”,“正是现代社会不能尊重文人的表现”。

何家槐认为,混乱的社会“使他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使他不得不用自杀来解决内心的苦闷”。

柳无忌认为,不为写文章,“也许子沅不会这样悲伤的绝命”。

梁实秋认为,“朱先生的脾气似乎太孤高了一点,太怪僻了一点,所以和社会不能调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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