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平滩·说唱·2013
我不相信造化弄人,世界上出类拔萃的人,都主动找寻他们想要的环境,要是寻遍不获,他们就创造一个。——萧伯纳(19世纪英国剧作家,曾获诺贝尔文学奖)
“小学弟,有兴趣来说唱社吗?我是初二六班的冯莉,看你挺有潜质的,一起玩吗?我是社长,ok的话,下星期一的下课来找你哦!【呲牙】【呲牙】”
——今天早上的饭堂学姐
余博文看了短信,嘴角微微翘起,把手机放回口袋继续做饭了。
“唔...两个菜也差不多了”。
不一会之后,放在桌面上的是番茄炒蛋和咸蛋黄炒菜,还有一碗白饭。吃着吃着,余博文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
“嗯,有兴趣,想了解一下。不麻烦你了,我下星期一上去你们班找你吧。我叫余博文,在八班。但是我只是听过一些说唱的歌,没有什么经验,希望不要给你们带来什么麻烦,谢谢学姐。
对了,今天早上在饭堂......只是我和朋友在瞎玩,希望你不要介意。【愉快】【愉快】”
余博文按下发送,就放下了手机。在吃完饭的时候,手机还没有新消息,余博文就把碗端进厨房洗了。洗碗的时候,余博文在想:为什么她会知道我的手机号?
在洗刚刚装青菜的盘子时,余博文看着盘子上的咸蛋黄粒出了神,要不是水从洗碗盆里面漫出来,他也不会意识到眼角湿润了,水也漫到了地上......
“她以前最喜欢吃咸蛋黄炒菜了,不知道现在她在哪里。”
洗完碗出来的时候,打开手机,看到了学姐发的消息:
“那好,我下星期一的下课在教室等你,我们这个社团也是刚刚成立的,我们平时都是聚在一起写歌,找找灵感,但是也要看看你的声音适不适合唱歌,下星期再说吧,周末愉快哦!”
“好的,你也周末快乐。”
与此同时,黄以锋在家里,他有三个姐姐,他是家里面最小的,所以从小到大都是被人宠的那一个,一回家,桌子上就准备好了饭菜,一个星期没有回过家的他,吃惯了饭堂的饭菜,看见了满桌子的饭菜,瞬间充满了胃口。吃完饭,丢下饭碗就回房间了。打开QQ,看着余博文的头像,想跟他聊个天,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毕竟他这么沉闷。还是关了QQ,打开了天天酷跑玩了起来。
余博文洗完了碗,走出了阳台,看着外面的灯光,内心的孤独感油然而生。离家最近的,是楼下的菜市场,人们在大街上熙熙攘攘,有的一家三口手牵着手逛街,有的年轻情侣相互拥抱着,有的孩子在大街上跑来跑去,大街上很热闹。爸妈的努力给了他最好的生活,但也牺牲了一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还记得小时候,他们一下班就会回到家,一家人看电视的时光,他记得,是记忆里最温馨的时光。
在客厅看了会电视,一抬表,已经是十点多了。关了灯躺回床上,手机响了:
“喂,玩不玩游戏啊?”居然是黄以锋这个家伙。
“不玩,睡了。”
“老人家,这么早就睡了?你是不是在想今天早上那个美女啊?”
“为什么要想,人家是说唱社的,刚刚还想拉我进社团。”
“???为什么找你不找我啊?就你的三七分头好看吗?”
“无聊,睡了。”
“行行行,晚安老人家。”
2013年9月1日
睡醒觉,天已经亮了,打开手机,现在是六点五十分。QQ有一条新消息,打开来看,是黄以锋那家伙,发送时间是一点多,是一张游戏的截图。余博文没有回,只是放下了手机。走出了房间,余博文没有赖床的习惯,醒了就起床。客厅的桌子上放着老爸的车钥匙。妈妈的车一般都放在家里,一般都坐老爸的车一起上班。
“他们昨晚应该很晚回来了。”
嗯?有脚步声。
“博文,这么早就起床了?”是老爸从二楼走下来说。
“嗯嗯。”
“在学校的这个星期怎么样?钱够不够?”边说,就边从口袋里面拿出一叠钱给了博文。
“嗯,这么早又出去了?”
“对,这几天要出差,妈妈等一下起床就回公司了,今天你自己搞定。”
“知道了。”
余博文刷牙洗脸后,到厨房煎了一只鸡蛋吃,就回房间换好衣服,拿起相机就出去了。骑上自行车就出发了,骑到河边,还记得小时候,爸爸一下班回到家,只要妈妈还没做好饭,爸爸就会开车和自己到河边,跟自己说他小时候的故事:小时候半夜偷偷拿起席子就跑到河边,在这里打地铺睡觉,河风微微地吹在自己身上,是自己这一生最无忧无虑的生活。
余博文按下了快门,把这美好的风景永远留在了胶卷上。
在河边站了很久......十年前的这一天,一家人来到这里,爸爸妈妈,余博文还有余文倩。那时候余博文只有六岁,妹妹余文倩只有三岁。妈妈抓着余文倩的小手,爸爸就和余博文在河边,爸爸说着自己以前的故事,妈妈就和文倩去买气球,文倩只有三岁,很可爱。
突然,系着所有气球的绳子突然松开了,妈妈下意识的松开了文倩的手,去捉住那条系着气球的绳子,松开了文倩的手,再回过头来的时候,文倩已经不见了,妈妈吓得尖叫了起来,博文和爸爸马上跑过去,只看到瘫坐在地上的妈妈,文倩却已经不见了。
这件事一直刻在博文的心里,很多个晚上,做梦都看见了当天的场面,也会梦见文倩,一直在喊哥哥,博文很想见到她,已经十年不见了,不知道文倩现在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