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父亲与他的兄弟几个加上我哥,我一起喝酒吃饭。
饭毕,兄长伶仃大醉,母亲伺之。
半夜,吾母去往娘家。
带了食物零嘴。
二日,吾见之,甚喜。
食之。
特剥果肉与母食之,母转赠兄长。
吾疑惑不解,问之,其答曰:吾不喜食,与儿食之。
吾回房,思索良久,心甚伤。
心中悲泣不已。
吾外祖母喜吾,予吾零嘴。
吾母爱儿,心不忍食,转赠兄长。
然,吾不如吾兄长。
吾母赠之,后到吾房,看着吾桌子上的另一个果子,曰:亦食之?如不然,转赠他人矣。
吾闻此声,心中大哭,面色平静,曰:不可。
吾母又曰:汝不能食,何不转赠,今家中无果,反之,亦不索也。
面色感伤。
好不动人。
吾强忍心中悲泣,曰:此为外祖母予吾,赠与不赠,吾知。
吾母不悦,转而离开。
逗儿孙。
吾在房内一人独坐良久,半睁泪眼,惨道:吾终不如兄矣,吾待吾真心几人,吾待真心几人,然,得又几人。
思及此处,心中酸涩不已,自嘲道:众人将吾视为利刃,用之灭其敌,敌灭,太平,又惧之,逐费计毁之。
令人作呕。
世人中,亲友中,真心待吾几何,无,皆有利用之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