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舒薇仔细检查过后发现,那些足迹都是路人经过时留下的,只有一对36码的圆头皮鞋来回走了两遍,而且步伐很大。
余长曦也注意到了,她说出了她的发现,那双36码的鞋子主人身高有一米七五以上,身材瘦削,体重不超过一百一十斤,在多处都留下了他的脚印,以此推断,那个人应该就是张永生口中提到的那个黑衣人。
但也有一点不同之处,张永生特意说过那个黑衣人是个矮胖男人,而36码鞋的主人却是个小脚的高个子。
张永生极有可能已经认出了那个人,但他为什么要包庇?
几个人交换意见后得出结论:凶手就住在这附近,死者跟凶手认识,因为他对村子里的环境很熟,而且每次作案都是挑选的刚从学校回来的学生,目的性很强。
十几岁的孩子还未步入社会,不会轻易对自己认识的人产生怀疑,所以死者应该都是认识凶手的,凶手才有机会利用禁曲来迷惑警方。
薄繁敲了敲桌子,说道:“再加一点,凶手极有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受到刺激后会激发另一个人格,平常都是正常人,所以不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怀疑。”
这一点也得到了其他的认可,有了这几条信息,警方马上就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而符合信息的只有一人。
那个人长得跟个行走的螳螂一样,干瘦干瘦的,眼窝深陷,像是已经很久没有睡好觉了一样,头发长而凌乱,不修边幅,这个人看起来很邋遢。
他整个人没精打采的坐在堂屋板凳上,里面住着一位精神抖擞的老人,看样子是他父亲。
但他的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井井有条,所有地板都拖得仿若一面镜子,能跟清晰的照出每一个人的倒影,所有家具也都被擦的纤尘不染,足以看得出主人家应该是个很勤奋的人。
这个男人身高一米七七,体重约摸还不到一百斤,但他的脚非常小,穿着一双比他脚大很多的拖鞋。
这个人名叫杨建义,是雾城本地人,据邻居说,他这个人老实本分,很是孝顺,为了照顾年迈的老父亲不仅没有娶妻,就连雾城都没有离开过,是十里八乡有口皆碑的老好人。
杨建义在看到警察来访时明显表情不对,他很紧张。
“昨天晚上你在什么地方,可有人证明?”林福生长得高高壮壮的,不笑的时候有些像黑脸的张飞,凶神恶煞的格外唬人。
杨建义情绪低迷,无论林福生怎么问,他都不主动说话,只是点头跟摇头。
余长曦一个人待在院子里,目光落在了一双女士圆头皮靴上,她突然笑了笑。
余长曦嘴角的笑容浅薄,却冷的刻骨。
“抓人吧。”她朝薄繁喊道。
舒薇出来后戴着一双布手套,用手轻轻提起那双圆头皮靴,放在众人面前,仔细端详着。
只见鞋底有一层厚厚的黄泥,是村里最常见的土质颜色,仅凭这个还不能让杨建义俯首认罪。
余长曦接过鞋子随便抠下一块泥看了看,又闻了闻,然后看着杨建义说道:“这几天你还去了不少地方啊。”
鞋底有一种只在盘溪山那一带才生长的野花,紫色的花朵,带着清香,花瓣呈椭圆形,叶子很小,小到只有小指甲盖那么点,但花却很大,其余地方根本就没有这种花。
这种花薄繁他们在探路的时候发现过,生长在路边,一大片一大片的生长,活像一片紫色花海。
杨建义低着头不说话,一直待在里屋的来人杵着拐一步一步走了出来,他声如洪钟:“你们这帮无能的警察,抓不到人就拿我儿子开刀,你们有什么证据抓他?”
“证据就在你家里。”余长曦对袁文源吩咐道:“袁文源,现在该你出手了。”
袁文源有些犹豫,他们现在除了一双鞋,其余什么证据都没有,如果在他家找不到那首曲子,那极有可能会让本就僵持的警民关系变得越发紧张。
“你去吧,有问题我担着。”薄繁突然站出来鼓励道。
余长曦的目光开始变得十分奇怪,她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薄繁的时候,那还是十年前,她还叫余长曦的时候。
那时候的少年才十六七岁,就因为亲眼看到了余长曦从凶案现场出来,也不管她究竟是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杀人魔,也不担心自身的安危,愣是跟了她好几条街,只是为了知道她的去处,最后还勇敢的站出来出庭作证,跟顾白一起将她打入深渊。
记得那天阳光明媚,天气很好,她就在家里默默地等着那一刻的到来。
她知道自己一定会被“逮捕归案”,但从未想过带队的会是一个仅一面之缘却不知道姓名的十六七岁少年郎,与那个同她朝夕相处十余年的人。
那个少年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目光凌厉,小小少年明明心里怕的要死,眼睛却像鹰隼一样死死的盯着余长曦,对带头的那个警察说:“就是她,我亲眼看见她从那间房子里出来的。”
那个时候的少年浑然不知什么叫做眼见不一定为实,什么叫做死亡,只是用那满腔热血,一身正义行自己认为对的事。
反观现在的薄繁,俨然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警察,年纪轻轻就稳坐高位,前途不可限量,目光还是那么的坚定。
袁文源放佛受到了莫大的鼓励,不顾老人的阻拦直接找到了杨建义房间的电脑,通过破解,果然在一个加密文件中找到了那首曲子,通过网页恢复,也查出了他曾经跟五名死者分享过这首曲子。
经过DNA鉴定,确认死者苏晴指甲里的皮肤组织确属杨建义的,而杨建义的手臂上也留有一道相符的抓痕。
在证据面前,杨建义也不否认。
他承认那几个孩子是他杀的,但却不是他自愿的,而是因为他的身体里住着另外一个人,那个人格将带有水银的食物给了那几个孩子,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食了,所以才死了。
余长曦喃喃道:“在这个世界唯有人心最不可直视。”它比太阳更毒辣,它比黑暗更令人恐惧。
林福生据理力争:“你这话就不对,人心是最善良柔软的,它承载着千千万万个家庭对父母和子女的爱与期望,哪里可怕了?”
余长曦转过头,望着林福生,伸手扶了扶眼镜,她低声啧啧道:“事不关己时,人人都是正义的使者,理所当然的对那些所谓的异类口诛笔伐,不依不饶,危及自身时,又恨不能一一撇开那些恶意,生怕沾染上半分,这难道不可怕吗?”
薄繁默不作声。
林福生愕然,低头与余长曦对视,隔着一层薄薄的镜片,像是裂开的一条鸿沟,凭空隔出了两个世界。
后者面不改色,前者兴致全无。
在这浩瀚宇宙中想要求同存异,何等困难。
林福生当然不否认余长曦的话,但要他欣然接受,并为之喝彩附和,对不起,他做不到。
他林福生上学的时候虽然成绩差了点,后来当了警察脾气爆了点,职场沉浮间早就磨平了棱角,也消磨了曾经的满腔热血,久而久之已经变得不那么力争上游了,但唯有一点没变,那就是初心。
他是一个拥有正义感的警察,为人民的健康安全而生,警察是不允许犯错的,也容不得他们犯错。
几个人各自回到自个的房间,薄繁和衣而睡,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的脑子里一直都在回荡着余长曦说的那一句句看似漫不经心,却暗藏情绪的话,思绪飘得很远。
而仅仅一墙之隔的客房里,余长曦靠在床背上,轮椅被放的远远的,哪儿还有半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废样。
她的思绪也很远,远到一眼望不到头,她的思绪又很近,近到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她曾经也有信仰。
阳光下的五星红旗是爸爸的信仰,而爸爸是她的信仰。
但最后她拼尽全力想留的人留不住,不想见的人却偏偏对她笑脸相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