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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魔法之都阿尔法,范某

“呵……呵……呵。”我不断转换音调,不断变换旋律,不断想着新的节拍。

我哼出的歌就像没有加工过的原石,看上去全是杂质,其实里面的内容何其饱满。一旦经人剖析,将其加工,一定会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歌谣。毕竟,我哼出的调子就是从一首动听的歌曲上简化过来的。

这首歌不符合当下的场景,因为雨天的歌一般是比较悲情的。毕竟,下雨时,天总是黯淡无光的,再配上一首忧郁的歌曲,可以说是曲景合一,感人肺腑。

但是,我就是想唱欢快的节奏。因为,我不喜欢雨天。这就和我不喜欢睡觉一样,睡觉让我讨厌,所以我宁愿天天喝圣水也要熬夜。下雨让我不能看到远处的风景,那么我就唱自己喜欢的歌曲来消遣此时的乏味。

不喜欢的东西我就是不会去做,我不喜欢地婆婆的贤者预言,我不喜欢爱乐丝被人欺凌,我就直接捣乱,让他们明白我的感受。我不喜欢那个说我是魔物的盖亚,我就是仗着我人高马大去制他。后来他让我稍微喜欢上他,我也乐意给他取一个名字。

我不喜欢贤者马特斯给到我的感觉,我也不喜欢他用贤者预言来绑架我,所以,不管他说得多么天花乱坠,我都没有直接表态我要帮他除掉爱德华。后来,我不喜欢那个第一骑士,我就一直没有原谅过他,我不喜欢爱乐丝生活在这么危险的地方,所以我才去解除这场危险。

所以,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做我喜欢做的事情。不喜欢做的事情,我只会通通否决掉,实在不行,我就将其解决掉。

不喜欢一个东西,我从来不会是顺应,喜欢一个东西,我也不会吝啬自己的宽怀。就像我喜欢爱乐丝一样,我喜欢她,我愿意为她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我喜欢她,我才会把自己的命交给她,我才会不愿意看到她被人侵犯。

还好,我是勇者,否则,我真不知道怎么才能留住这个让我喜欢的人。

歌声在我思考的时候停了下来,爱乐丝也睡醒了,雨,也停了。

从中午出发,到雨停,这段时间,我们并没有走多远的路。可以说,这段路程还赶不上爱乐丝背着我走半个小时候的路程长。

但是,我享受这种感觉,爱乐丝也喜欢,所以,我才做了这么决定。

三天时间,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在我和爱乐丝的直觉一致认可下,我们肯定,我们的目标不会变动,就是去往阿尔丘帝国的腹地——帝都梵天。

那里,将在三天后举行一次女神祭典,似乎是为了感谢上苍女神降下勇者来拯救世界的仪式。

听,听听,仔细听听,女神,勇者,感谢,祭典。整个大西北还有什么重要的人不聚集在那里呢?所以,我要找的人,十有八九就是在那个祭典上。

我都已经想好了,到时候我亮明勇者身份,在祭典上挥臂一喊,还不得把那人给我喊出来?所以,对目标有了明确方向之后,我们并不介意浪费时间,毕竟,有爱乐丝在,她全速前进只需要大概一天的时候就可以赶到帝都,何必这么紧张呢?

再说,连续几天的赶路,我已经有过山车恐惧症了。我得先缓一缓,爱乐丝也不用再这么风尘仆仆地赶路。偶尔休息休息,也是不错的选择。

爱乐丝在我做这个决定的时候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她心里还是开心的。不然,她也不会在看到马厩的时候这么兴奋,我也不会花这个一个冤枉钱买下一匹懒马,我只是想满足她对事物的好奇心。

毕竟,真的按我们这样的速度走下去,我估计,没有几个月的时间,肯定是到不了帝都的。

虽然听村里人说,在前方有一座城市,里面有专通帝都的魔法阵。但是,魔法阵啊,超远距离传送的魔法阵啊,要很多,很多钱的啊。

所以,为了不让爱乐丝舟车劳累,满足她看到魔法阵的好奇心。还有,就是为她找一个魔法导师,所以我才选择了这个办法。

大概在日落时分,我们就可以到那个名叫阿尔法的魔法之都了。

爱乐丝刚刚清醒,就发现我色眯眯地用手搂着她,她被吓得直接对我来了一巴掌,导致我的脸现在肿起一块。

“不许勇者大人用圣水疗伤,等我什么时候高兴了,我再帮勇者大人治好。”爱乐丝在打完我之后,不由分说,直接命令道。

“好。”我鼓着个腮帮子,委屈道。

我搂着她只是不想她睡觉的时候,因为车厢晃动睡不好觉而已。再说了,你自己把头靠过来的,我还好心保护你,我还一点歪心思都没有想。你就把我打成猪头饼,你要我怎么见人啊?我还是不是勇者了。

带着埋怨的小情绪,我被爱乐丝踢出了她的闺房。我本来还想死乞白赖,赖在里面的,但是看到她在掏那把三十九米长的大保剑,我十分绅士地、头也不回地溜走了。

坐在潮湿的车辕上,我顿时从心凉变到臀凉。唉,什么时候,什么世道,一个勇者,还过得不如一个少女。

那匹懒马显然很懂我的心情,它“嘶”一声,甩起了头发,然后把我全身弄湿了。

靠,你不敢欺负她你就来欺负我?看来你是想改善我们的伙食了。我一脸贪婪地看着它,它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自那之后,它对我的态度有了七百二十度的反转。

追随着太阳落山的脚步,我看到了那个几乎于太阳齐高的钟塔。城市隐约的样子浮现在我面前,我知道,阿尔法城近在眼前。

几近日落,我们终于赶到了这座魔法之都,在城门口向几个身穿盔甲的士卒缴了入城费用,我们终于是进到了这座魔法气息浓郁的城市。

这是我第一次踏进人类的城市,我和爱乐丝兴奋不已。

骑着慢马,看着街边张灯结彩,我们来到了一个招牌上写了个斗大的“住”字的小旅馆。之所以选择这里,就是因为这里够偏僻,偏僻的同时,这里距离魔法阵的位置够近,还有,就是这里的魔法氛围并不浓郁。

这些客观因素加起来,总结出了一个结论——没钱。

是的,我的钱袋里只剩下不足十枚银币了。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这家旅馆的收费超过一枚银币,我就直接厚着脸皮找一家民宅,亮明我的勇者身份,去投宿一晚。

实在不行,我就去旁边的小教堂,去那里请人家施个恩。

做好一切准备,我和爱乐丝打点行李,把马车丢在一边,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请问是打尖还是住店啊?”一个声音从柜台那里传来。

我靠,好亲切,好感慨,好不做作,这就是魔法世界吗?爱了,爱了。

“店家,来一间单人房。”我走到那个正在算账的男子面前,将小臂横在柜台上,身体前倾,一脸霸气道。

“客官,你们两位住一间房,不合适吧?”那个算账的男子终于抬头瞧了一眼我和爱乐丝,看到我们一身严实的打扮,他突然凑到我面前,小声说道。

“怎么个不合适法?”我问道。

“客官别介意,范某年幼时曾学过观气之术,刚才我略微看了一眼二位,我看得出两位都是龙未游水凤未成凰,简单点说,就是都未经人事,所以才说不合适。要不这样,你租一间,我送一间,客官觉得如何啊?”这个男子一看就是老油子,居然通过看就能看得出我和爱乐丝身上的异常。

我看了看他身后的挂着的钥匙,我总算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热情了。管他怎么想的,他愿意做赔本买卖我又不亏。

“好,一间单间多少钱。”我问道。是于费用了终于赶到了这座魔法之都,在来了只好毕竟,爱乐丝还有余生

“一间单间一晚两枚银币。”那个店家伸出了两根手指比了个剪刀手。

靠……超出预算了,走人。正当我打算离开的时候,突然间,我听到了隔间有人大喊。

“爸,你又在坑人。”一个比爱乐丝高一点,但是没她好看,但比她活泼的女生走了出来,她气冲冲地看着那个店家。

“哎呀,老爸在做生意,你就别打岔啦。”这个店家急得只拍桌子。

“所以你才租不到一半房间出去。”她瞪了她老爸一眼,然后她对我鞠了个躬,带着歉意道。“我爸早年去过南方研究异术,刚才没有吓到两位吧?”

我轻轻摇了摇头。

“其实,一间房一天只用一枚银币,我爸刚才是故意坑你们的。你们只需要一间单间吗?”这个女生客客气气道。

“嗯。”我对她的态度很满意,关键,好看的姑娘,怎么说都是对的,哈哈。

“爸,快点,把钥匙拿来给我。”女生兴奋地抬起头,然后,对着她爸命令道。

可怜的小老头连忙拿过一间大号一点的房间钥匙递到这个女生手上。

她冷冷地哼一声,然后带着我和爱乐丝上了楼。

“唉,还是继续看我的道德经吧。”原来,我还误解了他,他居然不上在算账。

随着女生的脚步,我们终于来到了我们的房间,谢过她之后,我们也就住了进去。

待她下楼,她的老爸开始抱怨起来。

“范范啊范范,你怎么就专门跟老爸我作对啊。”那个自称姓范的店家摇着头,也不知道他是不解经中的意思,还是不解女孩的心思。

“老爸,父亲,父亲大人,你可不可以叫我本名范·艾丽娅,都是因为你这个样子,老妈才离开我的。”这个叫范范的女生本名为范·艾丽娅,其他的一概不知晓。

“哎呀,范某真是造孽啊,妻不贞子不孝,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啊?”这个范老爹不依不饶,他开始闹了起来。

“老爸,你只要不沉迷于没用的杂学,好好当你的大魔导师不就没这么多问题了。”范·艾丽娅一脸皱眉,她对她老爸会这个样子十分厌恶,但是,她又不能对他不管不顾,所以,她才会陪着他在这里经营这家倒贴钱的生意。

“范范啊,你知道爹刚才可以做一件劫富济贫的大事,你为什么要阻止爹地啊。”范老爹责怪道。

“又劫富济贫,你知不知道你算错多少回了。”范·艾丽娅头疼道,要不是她还跟在这个疯子老爸身边,她真不知道他还要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那个少年,天庭饱满,内藏真龙,这种天人之资,是你老爹我第一次遇见,可以说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那个小姑娘,看似消瘦无力,其实也是凤凰盘天,以后定是一边的天后。再看那小子身上的衣着,外缠魔衣,内贴软甲,就是一只小肥羊。现在魔物横行,他们却跑这避难,我不宰一宰,怎么能对得起黎民百姓?天下苍生?”这个范老爹说得是振振有词。

“我晕,老爸,不和你扯犊子,我去把他们的马喂一喂了。”说完,她出门就去牵马。

“傻丫头,傻丫头,你爹我没看错的话,他就是勇者大人。我不宰他一下,怎么好意思将你送出手啊?接下来,就看你的气运了。可惜了,可惜。”那个范老爹看到自己女儿离开,他故作老成地拨弄自己的小胡须,然后伸手掐了掐,一脸遗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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