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作为资本原始积累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对于弥补投资与储蓄、进口与出口的缺口,打破由于资本不足造成的经济发展中的恶性循环具有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战后都曾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转型以来,俄罗斯政府借债的主要用途是为了弥补预算赤字和偿还旧债,而在关系到经济持续发展的生产部门投入的资金却是少之又少,从而影响了国家经济改革的步伐,甚至酿成了严重的债务危机和政府信任危机。俄罗斯独立以来连绵不绝的经济危机可以说与俄政府债台高筑也是分不开的。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CED)和世界银行(WB)等4家国际机构联合组成的国际外债统计工作组做出的定义,外债是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负债。俄关于外债的定义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1992年的《俄罗斯联邦国家内债法》规定,国家内债和外债按货币标准进行分类,即根据产生债务的货币划分为内债和外债。随着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化的发展,以及逐渐取消办理外汇业务的限制,1994年通过的《俄联邦政府对外借款和俄联邦向外国政府、法人和国际组织提供国家贷款法》做出规定,外债是指从国外借入的、产生国家财政义务的贷款。此后,随着经济情况的发展,俄罗斯内债和外债逐渐融合起来。由于在国内发行以外币标价的有价证券,一方面,使非居民的资金大量流向短期国债和联邦债券这类内债工具市场;另一方面,产生了以“国内外币债券”形式存在的“国内外币债务”。
随着欧洲债券的发行及其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配销,两种国债的融合过程进一步加快。
目前,俄国内使用的外债定义是:俄联邦政府从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私人公司借入、尚未清偿的,或俄联邦政府和其他组织担保借入的、尚未清偿的全部贷款及利息总额。
债务负担沉重是俄罗斯经济改革的重大失误之一。普京在2001年7月的国情咨文中指出,债务,特别是外债过多是国家衰弱的表现之一,也是在改革时缺乏一贯性的结果。尽管经过多次重组,外债问题仍然对俄国家发展构成着现实的威胁。
俄罗斯的外债问题始于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后。在此之前,苏联原外债总额只有10亿~20亿美元。1985-1991年的7年中,苏联向西方国家大量举借外债,数额达到635亿美元。主要债权人是联邦德国(约占苏对外债务50%)、意大利(20%强)、法国(约10%),其次是美国、奥地利、瑞士、瑞典等。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承担了苏联的全部外债(相应也继承了其全部海外资产),偿还期限大约为整个20世纪90年代(根据同西方达成的协议,1992年偿还200亿美元,1994年偿还16亿美元,1995-1998年320亿美元,还本付息共930亿美元)。俄罗斯政府还承担了苏联对前经互会成员国的债务。这些债务是由结算制度产生的,据俄财政部估算为290亿美元,到1996年底为160亿美元。从1992年起,在苏联外债的基础上,俄罗斯对外债务急剧增加。1992年744亿美元,1993年1127亿美元,1994年1216亿美元,1995年1204亿美元,1996年1284亿美元,1997年1327亿美元,1998年1508亿美元,1999年上升为1670亿美元,2000年则为1584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自2004年以后,随着俄罗斯经济的强劲复苏,外债偿还的数目也在直线上升,截至2006年10月1日,俄政府所欠外债总额仅为501亿美元,远远低于安全线。
根据同西方国家达成的贷款协议,1999-2010年的12年中,俄每年要偿还的外债本金和利息共1600亿美元。如果不进行债务重组的话,从1999年开始,俄每年偿还外债的支出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相当于联邦预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或占国民储蓄的30%左右。据俄罗斯前经济部长亚辛博士估计,在未来10~15年中,只有俄罗斯经济达到年均增长率为4%~5%时,俄罗斯才能完成上述还债任务。但是,俄经济要达到这种增长速度,还需至少6-7年时间。如果俄罗斯经济运行良好,每年用于还债的支出也不应超过30亿~40亿美元。因为一旦超过此数并达到70亿~80亿美元,俄罗斯经济高速增长的开始时间要推迟3~4年,即到2010年左右。可见,债务,尤其是外债问题,已成为制约俄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俄罗斯有关专家提出,在最近3~5年内,俄联邦预算是偿还外债的重要来源。最低限度每年应从预算中拨出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3%的资金用于偿还外债。为此,增加预算收入的重要方面就是增加税收收入和外汇收入。为了保证税款如数到位,俄对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把税收重点从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扩大税基,取消和减少部分税收优惠,以增加政府预算收入。扩大外贸出口是增加外汇收入的重要渠道。俄罗斯从1992年以来,对外贸易连续多年保持增长势头和巨额的顺差,为国库提供了大量的外汇收入。减少预算支出的重要方面是限制国债的增加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的增加。为此,俄政府规定必须逐渐减少国家借款数额,稳定国债占GDP的比重。另外,努力减少国家预算赤字,1997年,俄罗斯预算赤字占GDP的5%;1998年降为3.6%;从2000年起,实行了无赤字预算。
除预算资金外,俄罗斯的重要资金来源,就是想方设法制止外汇资金外流。
据估计,俄每年流往国外的资金(通过合法和非法渠道)达200亿~250亿美元。俄有关专家认为,如果能够制止资金外流,俄原则上有能力偿还外债。另外,为了防止资金外流,1998年金融危机之后,俄罗斯政府规定,出口商必须把出口收汇的75%(1995年规定为50%)在规定期限内卖给国家,否则从严处理。
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卖给国家的外汇并没有增加多少,这一措施的效果不大。
1992年以来,俄罗斯以银行透支的方式解决财政赤字。1995年5月以后,改为靠发行国债(内债)、举借外债、拖延支付等“软赤字”办法弥补。俄联邦安全会议于1996年10月批准的“俄罗斯联邦安全指标清单”规定,靠外国贷款弥补预算赤字的比例为30%。但实际上,俄罗斯靠举借内外债来弥补赤字超过一定的“度”和原则,造成一些重大失误,结果虽然暂时抑制了通货膨胀,但使俄存在随时爆发债务危机的威胁。
(二)惊人的数字奇迹
1998年金融危机之后,俄罗斯不再大量举借外债,并从2000年开始停止借债。俄政府之所以采取如此果断的措施,是吸取历史经验后,在主客观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做出的。
首先,由于旧债到期,俄政府往往无法及时偿还,不得不推迟偿债。而推迟偿债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导致利息和外债不断增加,形成恶性循环,并造成俄在国际社会的信誉下降。
其次,为了国内经济建设,俄不愿意把钱都用来偿债。普京曾表示,俄在举借新债的问题上要慎之又慎,不能因借债而影响自身的经济改革计划。俄罗斯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库德林也指出,俄必须摆脱对外债的依赖。由于连续数年国际石油价格上升,使俄罗斯的外汇收入迅速增加,据俄中央银行统计,俄现在的外汇储备创纪录地达到了2700亿美元(2006年1月数据),居世界第3位,已具备了足够的偿债能力。但俄政府仍坚持在逐步分批次地偿还外债,而将外汇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国内百废待兴的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