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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此物叫做兔子

所有的人脸上,也自然就是脏兮兮的了,哪里还有人分的出男女呀?那个冬天,自己就坐在墙角,瑟瑟发抖,只觉得又冷又饿,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几天没有吃饱了。半个馒头有时候就是她最好的伙食了,还是一天的食物。那天微微有些下着雪,钟汶还是一件白色的衣服。

她只是觉得自己头顶上突然安静了一些,那些雪猛地都不见了,难道是老天爷知道自己冷,让雪停了吗?她是兴冲冲的抬起了头,没有得到老天的怜悯也就算了,她居然看见了她这辈子最大的孽缘。那个男子长得真好看,这是她心里想的。白白净净,打着伞,把伞放在了自己的头顶上,可是他的头顶上却是空荡荡的了。

她愣了一下,只觉得有些奇怪。只觉得这男子应该是贵家的公子哥吧,可是这公子哥真好,没有嫌弃自己,给自己打伞,还对自己笑的那么的好看。她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了。她在不知所措,可是公子却是笑了笑,对她就伸出了手:“小娃娃,要和我一起走吗?”

她那时候还不知道一起走是什么意思。只以为走在一起就是一起走了。大概是着公子不认识这里的路,想要自己帮他指路吧,她是这样想的。也就鬼使神差的把手伸了过去。看下自己黑乎乎的小手,看着对方白净的手。她有些疑惑了。伸过去的手也停了下来。

她不想脏了这个少爷的手。她在害怕,害怕自己弄脏了他的手,他就不会对自己笑的那么好看了。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公子也许是看出了自己的疑虑,直接伸手抓住了她的手。后来,他就把自己带回了家,其实她也不知道,那是不是他的家。

吃了一餐饭,被下人收拾干净了。自己欣喜的,看着他,只想让他夸奖一下。可是他却一副什么也不知道的模样,然后才发现叶千梨是个女孩子,他也是格外的惊讶:“原来是一个女娃娃呀,带回去吧。”,就让下人带自己去了那集训的地方。

自己一直在想着他,希望再见他一面。她努力的学习,也是因为他。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不知道哪里到底是哪里,她们学这些打斗杀人的技巧是因为什么。夫子说,他们是杀手,可是她真的不知道,杀手是谁,要做什么。她努力,也只不过是因为想要再见一次当初对自己好,不嫌弃自己的男子罢了。可是那个愿望,就这样实现了。

她是钟汶带回去的,分门派也只然分给了钟汶,一起分过去的还有五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一共七个人。钟汶还是穿着白色的衣裳,坐在椅子上,嘴角带着一丝丝温柔的笑容。她不舍就这样低头,不舍再也看不到这个男子,便一直盯着他看。

而没有同那些人一样,老老实实的低头,老老实实的唤一句香主好。她的心里还是在欣喜,好久不见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她是盯着他看,只希望他能够记得起自己。可是他却因为这个小娃娃的不懂规矩而皱眉了。

“你叫什么?”这是钟汶四年以来第一次对自己说话。而那一句话却是问自己叫什么!她有些失望了,四年了,他怕也是记不得自己了吧?小小的她,心里再次的充满了失望,悲哀,无助。就像是父母把四岁的自己丢弃在街上的时候一样。

即使这样,她也是苦笑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奴,没有名字,奴是乞丐,夫子唤奴八十八号。奴隐隐约约记得,奴的父母,唤奴小儿。”她低头,不敢把自己苦笑的样子给钟汶看到,因为那样的话,钟汶会更加的不喜欢自己的吧。

“你可认识我?”这是钟汶在再次见面后说的第二句话。却不是叶千梨想象的那一般模样。她以为他会说好久不见,以为他会说你长大了,以为他会说你也是一个大孩子了。可是却断然没有想到他会说一句……你可认识我。

这一句话无疑是在她千疮百孔的心上又插了几刀。叶千梨几乎是忍着哭,自己努力了那么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自己为了他而不断的学习,努力,跳舞。可是他呢?却轻而易举的把自己给忘记了。叶千梨也是一声冷笑,心里确实无尽的苦涩和嘲讽。

是呀,这个公子这样的不凡,怎么会记得小小的自己呢?他可是一个和自己完全不在一个世界的人啊,他有怎么会记得自己这一个小小的乞丐。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她是这么的卑微渺小,****在练功房里辛苦挥汗,却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棋子。她知道自己在这里的地位,那是最卑微的,也是最容易死去的种子。无数颗种子里只有那么寥寥几个能够活下来,成为优秀的杀手。也只有那么少数的几个才能和钟汶并肩而立。

她,果然还是不能入了他的眼吧。

“奴见过主人一次,四年前,奴才六岁,还是一个乞丐,奴是缩在墙角,饥肠辘辘,主人问奴愿不愿意同主人走。奴同意了,主人便把奴带了回来,给奴吃的,给奴穿新衣服。您最后对奴说的话,却是:原来是个女娃娃。”柳清欢只觉得自己有些无助,只觉得自己好累。可是面对他,她心里却还是觉得开心。

纵然他不记得自己了,自己还是觉得快乐。四年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自己终于是见到了,这走何尝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呢?柳清欢也只能苦笑罢了。她还记得当年的心愿,不管怎么样,见一面就好了,现在真的见面了,那么就好了,不用再管其他的想法了。

十岁,她只觉得自己的心情很奇怪罢了。无奈,欣喜,悲伤,无助,快乐,全不都在她的心里,像是烟花似得,炸了一个五彩缤纷。只觉得是自己太无用了这才导致他不记得自己。可是钟汶看着跪在地上的柳清欢,也是皱眉。他捡回来的孩子太多了,不说别的,乞丐也有那么几个,他实在是不记得哪里有这么一个乞丐了。

但是钟汶并不是柳清欢那般天真的孩子,他是一个成年人,并且是一个武艺高强善于玩弄人心的成年人,若是柳清欢在长大一些,或许就能透过他虚伪的笑容看出他的假意来。或许不会,因为钟汶是一直以来她心中唯一的支柱,她迷恋着这个男人,迷恋到根本不去想他是不是用过真心。更何况她现在才不过十岁,即便受过无数的训练,仍然是个孩子。

只见钟汶笑了笑道:“我记得你。”这一句话,钟汶是无意的,可是却是让她格外的兴奋!恨不得直接蹦起来大喊万岁。她猛地抬起头,看着他,眼神里算不都是期望。

只觉得自己是值得的,这个温柔的大哥哥还记得自己,自己对大哥哥还是有用的,不然大哥哥怎么会记得自己呢?想到这里,她只觉得自己的心里暖暖的。她看到钟汶的笑容是那般的温柔,好像将全世界的温暖都汇聚到了这个微笑之中一般,亮眼的让人想要流泪。

而钟汶看见她这幅模样也不惊讶。像她这样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他已经惯常于应付她们了,也非常明白应当怎样应对她们,也知道应该要用什么样的手段能将他们收为己用。

但是不知为何,他总觉得眼前的这个孩子似乎比起其他的孩子有些不同,其他人再怎么激动感激他,也不曾流露过那样的眼神。这样干净纯洁的眼神几乎让钟汶有种错觉,自己是世上最亮的那颗明星。钟汶笑了笑,心想自己何时变得这般婆婆妈妈了?

自己猛地想给她一个新名字了他的嘴角又从新挂起了一抹笑容:“记得你,八十八号,在班里是最认真的孩子,你学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考试也都是第一名,可是你却从未杀过人,甚至都没有碰过动物,你独树一帜,却是在这个圈子中不好的。因为,这里是舔着刀剑过日子的。也罢,也总不能一直叫你八十八号吧。以后我给你取一个新名字吧。叫柳清欢可好?”

原来,还是没有记住自己,原来,自己也只是八十八号而已。自己何尝是不想跳舞,何尝不是不想杀人。人!?自己也是人,自己又怎么忍心下手呢?自己可以为了他跳舞,可是实在是不想杀人。可是他给自己起名字,也是让她格外的兴奋的。

柳清欢,她不知道这个名字到底有些怎么样子的寓意,只觉得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而且,这个名字是他自己的,是他给自己的第一件东西。如果,名字也算是东西的话……尽管如此,她的心情依旧很好,因为他对自己说话了,他给自己名字了,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是他心中的八十八号了。自己是他心中的柳清欢:“谢主人。”

从那天以后,她就叫柳清欢。让她更加高兴的事情是,钟汶没有给剩下的六个人取名字,依旧叫他们多少多少号。这又何尝不是另外的一种特殊对待呢?

原来,自己已经在他的心里了呀?原来,自己已经不一样了呀。想到了这里,她也是更加的开心了。只觉得自己是不一样的。可是她也发现,自己的确是不一样的,因为自己的刀刃没有碰血,他把自己留在他的身边,给自己上了这两辈子最重要的一堂课,只觉得受益颇为深沉。

那一节课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让她学回了什么叫做残忍,什么叫做舍弃,什么叫做活下去!有时候为了活下去,又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呢?只要能活下去,又有什么不能舍弃呢?只要能够活下去!

因为只有活下去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若是任务还没有完成,就是只有一口气也要吊着,绝对不能就此死去!

也就是因为这样,钟汶给自己上课了,让自己怎么手刃和自己在一起相处的极好的事物,让自己学会了什么叫做残忍,什么叫做活下去。

那一天,钟汶给了自己一只兔子,白色的,红眼睛,小小的一个,不过她小小的两个巴掌的大小。她从未见过兔子,不知道兔子是什么样子的。兔子,本来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家里没有家养的,山上也有野兔子。只要是平常人家的孩子,又有几个不知道兔子的样子呢?

不说人手几个,可是总是认识的吧?可是接到兔子的时候,她却格外的兴奋,她冲着钟汶就问这问那,完全忘记了自己和钟汶的身份是不同的:“这个白白的球是个什么东西?它看起来像是生病了,眼睛居然是红色的,耳朵也是冰冷的。要不要带它去给大夫看看?还是说她以及病入膏肓了?真可怜,明明还是一个小小的小东西,那么,它吃什么呀?竟然已经救不了了,就给它吃饱了,让它上路吧。”

让它上路吧,这么可怕的一句话,从一个十岁的小娃娃的嘴巴中说出来也就罢了,眼神中还透露着一股子真挚,这才是恐怖的地方!

很单纯,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死也是一种解脱。很简单,不为什么,只觉得死了也是极好的。没有任何的杀掠动作,没有什么杀掠心理,就说出了这么一句残忍的话。钟汶笑了笑,这也是自己看中她的一点,因为这个孩子简单,只要控制了,那么不管是什么敌人,她不会多问一句,只会杀掉,因为死,在她的眼中也是一种解脱。

纵然她不杀人,不杀动物,可是她好歹也在那里培训了四年,被养育了四年,纵然不想杀那些,可是她也全然不会善良到哪里去了。毕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她早就不知道生死是什么了。只觉得时间,生命,都是一种很飘渺的东西。有时候,一瞬间,你便觉得那是一辈子。有时候,一辈子,那也是一瞬间的事情。生死,她早就不在意了。

即使面对这个已经被自己定论为快死了的可爱的小玩意,她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感觉。只觉得死了便是死了。与其死的格外的痛苦,还不如死的轻松一点,就这样离去了,安然的,没有痛苦的走了也是极好的。

在那一刻,她居然看见了钟汶眼中的不舍,还有疑惑,也许是到了自己这个年纪居然还不认识兔子,实在是有些奇怪吧。可是到了后面,钟汶也是笑了笑:“此物名叫兔子。是一种动物,生来就是白白的一个,家养的,也多都是白的。不过野生的,会是灰色的罢了。也有变异着,黑白花的。它们生来就是红色的眼睛,冰冷的耳朵。它们吃草,野菜,生菜叶子也吃一些,会吃胡萝卜。这东西我今天就送给你了。你可要好生的养着,我也是要时不时来看看的。”

即使不关心生死的她知道了这可爱的小东西死不了,也是格外的开心的。只觉得活着终究是比死了的好一点。再者说,这可是钟汶给自己的第一件东西,重点也是,这个东西是钟汶给自己的!他给自己的!柳清欢也是乐的欢喜,抱着那名为兔子的东西便是各种的挑逗,各种的喂食,关照的也倒是极好的。可是她不知道,这是那一堂课的课题,更加不知道,这东西让自己的刀见了血……

钟汶给自己的自己自然是要养好的,有事没事就把它放到院子中去,让它吃草,也省的自己去拔野草了,这在某种方面上也算得上是一种方便吧。不过她要小心的盯着,免得它吃到那些珍贵的花花草草,毕竟那是钟汶的心爱之物,也是自己的心爱之物。

可是到了后面,一切都不一样了。慢慢的,钟汶给自己的食物是越来越少了。她曾经好奇过,可是却又不敢去问。生怕自己在他的心里变成一个要饭的,说白了。还是一个乞丐。有时候,她们甚至是不给自己送饭了,她饿。可是却不敢去问谁要吃的,更加不敢去厨房偷吃。若是被抓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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