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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他又说:“我十岁时你一岁,我给你换衣服的时候见过。”

“……”

“不信的话可以问问你爸妈,他们也许还记得我,不过那时候他们忙得快要忘记你的存在了,记不得我也正常。你爸妈那时候正忙着酒店生意,哪有时间管你?你就是我们这些大小孩一人抱一天抱大的。”熊凛一只手托着后脑勺,望着天花板说。

他说的这些是真的,但我真的从未听说过他。

“那你现在骗我来这里是为什么?”

他理所应当的回答:“报恩。”

“我这人从不感恩。”说完,我又补充道,“因为我没良心。”

熊凛:“所以换个方式——被迫报恩也是报恩。”

“……”

这晚过后,我在心底里完全将熊凛当成了不熟悉的老朋友,至少知道他并不会伤害我。

可我也不傻。

我问他:“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所以才这样。

当时他说:“我女朋友C罩杯。”

我冷嘲着开玩笑:“我还以为是-C呢!”

他顿了顿,转眸看着我说:“别担心。”

×××

后来结婚后,我才真正的领悟到什么叫做:睁着眼睛说瞎话!

而且那句“别担心”后面还漏了一句“你就算是-E我也有办法。”

这狗男人从套路我到我被骗进狗洞以来,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我爱你”,甚至一句“我喜欢你”都没有,求婚……更不可能。

毕竟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

小男孩第二天就醒了,我如释重负,这一刻我感觉我瞬间年轻了9岁,重新回到了21岁的少女年纪。

我先喂他吃了一些粥,他很乖,三四岁的小孩很少有这么乖的。

粉粉嫩嫩的,想必爸妈基因很好,他一直看着我,小脸微红。

我边喂边问他:“从现在姐姐问你问题,答对了有糖吃。”

“我不吃糖。”他说,“我看着姐姐的脸就很甜了。”

我:“!!!”

小小年纪,竟是个撩妹高手,长大了还得了!

不过他这话真是说的我心头掀起一片涟漪(海浪)。

不过我还是得治治他,让他顶着这张脸要学会高冷:“好,答对了姐姐请你吃苦瓜。”

小男孩:“苦瓜也掩盖不了姐姐的甜,不过姐姐有什么我就吃什么,宝宝不挑。”

我:“!!!!!”

这小孩到底是什么天使?不如我收作干儿子!

我向来不喜欢小孩,小孩在我眼里全都是恶魔,因为我不招小孩喜欢,我也说不来好听话哄小孩。

可是眼前这只……

我真的动心了!

我问他:“宝宝叫什么名字?”

“池新。”

“宝宝的爸爸妈妈在哪里?”

“池新的心里。”

“……”

“池新的爸爸妈妈叫什么?”

“就熊……爸爸熊妈妈。”

“……”

我孜孜不倦:“池新的家在哪里?”

小男孩嘟嘟嘴,在心里抱怨:小叔叔没告诉我要回答这么多问题……

小男孩看了我许久,最终摇摇头。

我看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只能报警了。

但小男孩没让我走:“姐姐,我想谢谢昨天的叔叔。”

熊凛的高烧不知道退没退,我先去隔壁看了一眼。

他醒了。

我推门而入,熊凛依然发着烧,他问我:“那两个星期到底算不算数?”

他问的是照顾他两个星期那件事。

“我赔钱给你。”我说。

“不愿意就算了。”他这话说的又臭又冷。

我总觉得这男人是对我使苦肉计,所以我还是没有上当,既然他都这样说了,那就算了。

“小孩要来谢谢你。”我又说。

“不见!”他已经转身背对着我了,语气比刚刚的还差。

我看见他这样,突然没由来的心虚,真是奇怪。

“我……”

我才想说什么,他就打断了我:“我累了。”

我出去了,又跟小孩解释了一下,我出了医院。

七月的天太热了,我在外面买了一大盒冰激凌坐在街上的犄角旮旯里吃。

这里有一颗大树,我可以乘凉,边吃边想,我是否在熊凛这件事情上太不近人情了?我要不要照顾他几天……

冰激凌很快就被我吃完了,我嫌不够凉,又买了一盒走在去警局的路上吃,好像要让冰激凌把我的心冻成冰块才觉得舒服。

《高老头》里说:你越没有心肝,越高升得快。你得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让人家怕你。有朝一日你动了真情,千万要保守秘密!在没有弄清楚对方的底细前,绝不能掏出你的心来。

熊凛距离我对他掏心掏肺太遥远了

在警局立完案,我去超市买了两箱牛奶,一箱给熊凛,一箱给小孩。

回来后发现小孩妈妈已经在小孩医院了,我不善于说什么客气话,但还好有熊凛,他不仅跟小孩妈妈解释了事情经过,还将责任揽到了他自己头上。

那一刻我想起了我爸爸。

熊凛很帅,虽然我一直都在忽略他的英俊,但此刻他在我眼里发光。

他眼角处有颗泪痣,眉毛很浓,皮肤不太白,长得显年轻,站在人群中我可以一眼就看到。

既然小孩好了,家长也来了,我留下五千块钱功成身退。

病房里,我收拾东西时,熊凛一直看着我,他手上的点滴都回了好几次血,看来他是真的不想让我走,可是,为什么?

我以为他会拦我,但他没有。

他说:“你要走我不拦你,但你独自回去我不放心,我送你,好不好?”

“不用了,谢谢,你好好休息。”这次回答他我很礼貌。

我再次来到琉璃湖,心里总觉得有些空,其实我很少欠别人的,而熊凛……

我背着书包在琉璃湖发了很久的呆。

其实,Y市是我初恋的老家,我可能脑子坏了才会填了这里的志愿。

我不确定那天在医院里的是不是他,不过现在,我确定了,他站在距离我十米远的地方看着我。

他叫徐易。

这个男孩长成了男人,他比我大两岁。如今他穿着休闲套装,挺帅的,跟大明星胡歌有些像,否则当初我怎么在他一追我的时候就答应了呢?

我转身走了,不想看见他,更不想看见和他十指相扣的她。

他又有女朋友了。

2012年8月24日,Y大开学了。树叶在校园里簌簌的打着转。

熊凛一边帮我拎着行李箱,一边牵着我的手。

是的,我和熊凛在一起了。

但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2012年7月底,熊凛亲自来我家找我,他说他妈妈今年7月出了车祸,需要血源。

很巧,他妈妈是熊猫血,我也是。

他这么一说,那么之前的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我答应了。

虽然我知道这个男人很心机,但他值得我去这么做。

只因为他是律师。

交往是我对熊凛提出来的。既然徐易能交无数个女朋友,那我为什么要站在原地哀嚎?

只不过我提出交往时我不知道熊凛为什么答应的这么快。

我知道我是个不讨喜的人,我嘴笨,还没良心,我从未施好心去帮助任何一个人,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是充满恶意的。

从小到大,喜欢我的男生挺多的,但往往不到一个月就变心了。

大学一年级,有男追我,不到一个月,那人发短信来骂我:“你简直是良心喂了狗!”

起源是这样的:英语系学霸在宿舍楼底拉了一条横幅,写着:顾琉,我喜欢你。

他不帅也不丑,其实并不是所有学霸都如青春偶像剧那般帅的迷人。

但我不喜欢他并不是因为这样,当初我想的是,若是这人对我的心思,我就跟了他。

但他是个极其偏执脆弱的人。

第一天追我,我没有给他任何回应。他心里觉得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经过室友的鼓励,他后来坚持不懈的每天站在楼底下对我表达他自以为感天动地的爱意。

只是我这人根本不看重这些。

我爸从未跟我妈说过我爱你,但几十年了,只要有他们在的地方我每天都在吃狗粮。我妈抱怨过我爸嘴笨,我爸就赌气说:“隔壁家那老倌每天都说情话,你要喜欢你去跟他过。”

隔壁老倌会打媳妇儿。

我爸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说出的、做出的是最实际的事。

但我知道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没有硬要把每个人都和我爸作比较。

学霸第三天追我,将我的舍友都收买了,我依然无所动容。

第五天追我,下雨天,他冒着雨给我送礼物。

五天时间,他觉得他的行为已经足够让我对他死心塌地,他从小就是学霸,是家长眼中的榜样,但其实这样的人最经不起失败。

第20天,全校皆知他喜欢我。

可能他喜欢万众瞩目的感觉吧,所以站在学校楼顶对我说:“你不做我女朋友我就立马跳下去!”

我拿着我爸给我买的相机将他的所有丑态录了下来,像个专业的摄影师一样,彻底伤了他稚嫩的自尊心。

第26天,他在医院里跟他母亲告状,这事从他妈亲自来找我时得知的。

他妈爱子心切,我理解,但她在语言上冒犯了我:“我儿子怎么会看上你这么个不要脸的东西!”

我说:“这个年纪情欲旺盛,和当年你儿子他爸看上了你是一个道理。”

他妈:“……你!”她好像觉得我是在骂她不要脸。

其实应该去掉“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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