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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情LOVE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读懂这一生爱情,你只需要九分钟

待月西窗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王实甫《西厢记》

作家张爱玲曾说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也就是说,在大多数的人眼中,不管曾经代表着爱情的红玫瑰或白玫瑰有多么美好,都会因为加了“时间”这个维度后(尤其是进了围城),而逐渐失去了芳香,继而成为《围城》里方鸿渐对孙柔嘉所说的“娶的另一个”。

然而,如何让时间这个催化剂对爱情的影响最小呢?这就涉及一个有技术含量的保鲜问题了。

说到保鲜,首先需要明白保的是谁的鲜?即爱情到底是什么?

对此,每个朋友(这里面甚至还包括我那刚上小学的小侄女)都会有自己的理解。所以今天,我们这里暂且不说爱情是什么,而是来探讨一下它不是什么吧。

首先,爱情不是性爱。

性爱当然是一种好东西,但不是爱情,顶多是爱情的一种润滑剂。据我所知,有些同性之间是没有性爱的,但也有着欢快而至死不渝的爱情。

说实话,想要性爱保鲜,无异于让雪糕在烈日下不要融化,因为你是在跟人类几百万年的生物性做斗争。

日本著名的情爱作家渡边淳一曾分析过,男人具有一种超乎大家想象的性欲,不过一旦得到了性爱之后,便会迅速地降低对对方的关心。

其实男性的这种现象,在动物界一点都不陌生,比如说有一种牛羚,一年只在一天性交十二次,每次都尽可能和不同的雌性。在那一天里,如果已经交配过的羚羊凑过来,它就使尽力气踢走人家。

类似的情况,科学家们在雄性老鼠的身上也发现了。当然,人不是羚羊和老鼠。

其次,爱情不是感情,更不是左手拉右手般的亲情。

感情跟酒一样,越久越浓,但爱情不是。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人跟一只猫、一条狗、一件衣裳甚至一本书处久了,也会有感情,但绝不可能产生爱情(恋兽癖或恋物癖暂时不在此谈论范畴)。

有感情的家庭可以说是温馨和睦,有爱情的家庭才能叫幸福甜蜜。

感情,是一种生物作用。爱情,则是一种化学、物理甚至反人类作用,正如诺兰的电影《星际穿越》曾说:“爱是永恒不变的力量,能够超越所有维度。当我归来,你已垂暮,我一次呼吸,划过了你一辈子的岁月。”

当然,爱情也绝非慈善。

如果你一味地迁就、退让,百依百顺,甚至是像雷锋像南丁格尔般无私奉献,就算能够换来对方的感动和怜悯,而让你们暂时在一起,但这绝不是爱情。因为你是在做慈善,慈善的结果一般有两个:让人在离开你的时候有愧疚,或者让人在愧疚的时候离开你。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在移动公司上班,长得清秀而雅致,属于古典美女的类型。另外,她还是个爱情主义者,拒绝了不少高管土豪,放弃了“朱门酒肉臭”的富太生活,找了个同公司的穷小伙子做男友。

后来有一回,公司给了一个名额调市局(属于高升),机会原本是给她的,可她大方地让给了男友,说男人的事业更重要。平日里,她像是老妈子一样,和风细雨般地照顾男友,私下里更是省吃俭用,给男友置备各种撑场的行头。

男友去了市局后,各方面的待遇都好了很多,再也不用过以前的穷酸日子了。但与此同时,他又认识了一个富家女,并胡搞在了一起。当然,他也很顺势地抛弃了我朋友,真实地出演了一回“陈世美”。

所以,千万要记得,爱情绝不是做慈善、做公益、做自以为伟大而愚昧的牺牲,而应该是相互尊重、相互欣赏。

基于这个前提,双方才能在磨合中互相影响和改变,正如作家冯唐所说的那样:“爱情是什么?就是你不爱吃羊肉,但是他爱吃羊肉,你就也开始吃羊肉……就是在一起做一点坏事,狼狈为奸,祸害人间。”

另外,爱情也不是单纯的恋爱。

周杰伦在《简单爱》曾唱道,“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

如果你抱着这样的心态去渴望爱情,我打赌你肯定会失望,而且还愿意赌十块钱。

的确,爱情是两个人过浪漫的日子,但日子是前提,浪漫是定语。

所谓的日子,不仅仅是风花雪月。风花雪月的日子是韩剧,是镜头前的真人秀。

真正的日子,必须包含着一份责任和担当;一份相濡以沫的决心;一份偶尔撕破了脸,嘴上喊着不再爱你了,心里却从未想过分开的坚守。

最后,爱情更不是买卖与交易。

“宁愿在宝马车里哭泣,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对此金句,最恰当的解释,其实是这样的:坐在宝马里的女孩之所以哭泣,是因为想起了当年一起拼搏坐在单车后面的苦日子总算熬到头了,而非姑娘薄情寡义,舍弃了单车男,直奔宝马哥去。

须知道,鲜花和珠宝堆积出来的爱情,最终也会被珠宝和鲜花湮没。

当然,作为一个爷们,送得起的时候这些东西还是得送,作为爱情的保鲜附加分,姑娘们都爱这个,不分古今中外、围城内外。

总的来说,爱情虽然像是罐头一样,有着一定的保质期,但也绝非商品,可任意买卖。

好了,聊了这么多的非爱情,至于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相信每个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依笔者之拙见,爱情一定要等爱情来的时候你才会知道,而且还坚信那就是爱。如果我这样说,你非要觉得我在狡辩的话,那么这里再补充一首诗,符合我对爱的基本理解和诠释。

这首诗是我有一次在广州的一家书店发现的。书店是24小时不打烊的那种,诗则写在店里的留言本上,而且从字迹上判断,一定还是个年轻的长头发的眼睛大大的姑娘:

林深时见鹿

海蓝时见鲸

梦醒时见你

人生没有重来

贪婪有何不可

我从未爱过这世界

我只喜欢你

——2015.11.26周四雨夜

能把性和爱分开的人,才是真的爱你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诗经·关雎》

(1)

朋友,你一定认同这么一个观点吧:

女人习惯把性、爱连在一起,在把身体交出之前,先掏出心。

男人则是下半身动物,性、爱分开,可恣意任性,酒后乱爱,哪怕是初次见面。

其实,从基因学的角度,这一观点完全站得住脚:雄性的天性是把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看到任何优秀(比如颜值高、女性特征突出等)的异性,都期望产生一场延续基因的交往。

所幸,文明社会不允许恣意妄为。

所以弗洛伊德曾说过,文明压抑了我们的性欲。所谓的文明世界,其实到处游弋着内心和肉体肿胀的文明人:

在人的潜意识里,人的性欲一直是处于压抑的状况,社会的道德法制等文明的规则使人的本能欲望时刻处于理性的控制之中。

然而,对于欲望,人类除了被动地束缚于文明的枷锁,还有一种东西,能让我们心甘情愿地为之降服,那就是爱,真爱。

(2)

渡边淳一在复旦大学演讲时说过这么一句话,让我颇有感触。

当癌症患者在深夜开始发作时,我注意到当时唯一能够拯救病人的就是爱。

也就是说,爱本该独立存在,它既不是肾上腺激素,也并非荷尔蒙和多巴胺。它不需要跟性结合,却足以跨越空间,甚至生死。

在电影《星际穿越》里,宇航员们组团去茫茫宇宙,探寻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

后来,他们找到了两个可能宜居的星球,但燃料仅够去其中一个,于是便开始投票。让人惊讶的是,由安妮·海瑟薇扮演的女宇航员居然建议去一个数据显示并不是那么宜居的星球,因为她坚信有一种爱的力量在牵引着她:

爱不是人类发明的东西,它一直存在,而且很强大,是有意义的。也许意味着更多,更多我们还无法理解的,也许是某种证据,来自更高维度文明,而且我们目前无法感知。我风尘仆仆穿越宇宙寻找一个消失了十年的人,我也知道,他可能已经死了。

……

爱是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超越时空的维度来感知它的存在。尽管我们还不能真正地理解它,能见到艾德蒙斯的机会再渺茫我也不放弃,这不意味着我错了。

虽然以上这番发自内心的动情演讲,最终都没能说服其他组员——大家都认为她在意气用事,缺乏了科学家该有的客观精神,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她的判断才是正确的。

如上所述,那个愿意把性、爱分开,并非垂涎你可餐的秀色,而是发自内心地想跟你厮守终身的人,才是真正地爱你。毕竟,每个人都有年老色衰,失去性吸引力的时候。

(3)

在我老家,有这么一对年轻夫妻。小两口很恩爱,同时也非常勤恳,男人包了个林场,女人则持家有道,家业很快就兴旺了起来。不到几年,就成了镇里数一数二的富裕人家。

不幸的是,女人一直无法怀孕,而且对性生活有一种天然的反感和抗拒。男人带她看了很多不同的医生,均无果而终。

后来,女人很内疚,提出了两个解决的办法:一是让男人跟她离婚,再娶他人;二是男人去外面找个“小三”,生个儿子,抱回来养,甚至把“小三”接回家也行。

如你所知,在中国农村,“无后为大”的思想根深蒂固,所以男人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女人则承受着各种流言蜚语甚至指责谩骂,不堪重负。

无奈之下,男人决定,去外面“领养”一个孩子回来。

然而,正当他们要行动的时候,故事出现了转机。他们在电视里看到还有试管婴儿这一方法,于是决定尝试一下。

不管尝试的结果如何,我可以坚信的一点是,他们一定会克服困难,幸福地走下去。而我之所以知道这故事,是因为这小两口是我的远房亲戚,而且他们还拜托我在广州的医院打听过试管婴儿的事。

如你所知,性功能正常的有钱男人和没怎么读过书的农村老百姓,都能够真正把性和爱分开,违背几万年来积累的动物性,扎扎实实地风雨同舟,这才叫真爱。

(4)

前不久,有一个读者跟我说,她跟男友马上大学毕业了,目前在忙着找工作,非常累。但更让她心累的是,男友最近总是想跟她发生性关系。

对此,她曾以各种理由(刚好例假,肚子不舒服,面试完太累,等等)拒绝了。可没想到,男友前阵子却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这样下去,就要重新考虑两人的关系了。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也知道,我是绝对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她知道男友的潜台词是分手。她很难过,但不知道该不该妥协。

我告诉她,把对你的爱建立在性的层面的男人,终将会因为失去了性而失去对你的爱。在这种事情上,时间是检验真爱的唯一标准。

虽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弗洛伊德也曾说过:

当我们毫无阻碍地便可获得性满足时,例如在古文明的衰落时期,爱便变得毫无价值,生命也呈现一片空虚。

而真正爱你的人,是不管你愿不愿意跟他/她偷尝禁果,无论你乐不乐意今夜宽衣解带,尽享鱼水之欢,也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地跟你在一起……

当然,你一定会说,这是理想主义的爱情。是的,但这也是我们遇见了就值得一生守望的爱情。因为所谓的爱,“从来就不是互相凝视,而是注视同一个方向”。

爱不是觊觎,而是给予,更是际遇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柳永《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

(1)金兰之交

前几天,表妹跟我说,她最近被一个好友折腾死了。

这个好友是她的大学同学,人长得是个“冰冰”脸,脾气却像“建宁公主”,跟宿舍里的人相处得不太愉快,成天1V3“撕×”(宿舍总共四人),甚至还一度闹到自杀(被窝里囤了十几盒安眠药,而且还是纯进口的)。

表妹是个善良的孩子,那时候课不上,男朋友不找,日日夜夜陪着她,照顾她,既当男友又当闺密的,直到她康复为止,两人由此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当然,“冰冰”对表妹也挺好的,天冷给她送暖手袋,天热给她买哈根达斯,去图书馆给她占位置,病了给她床前当奴婢,床外跑腿……

可后来上了大三,表妹的社交圈子慢慢大了,也认识了一些其他朋友。

这本来是好事,但“冰冰”就不乐意了,开始抱怨、责备,甚至还因爱生恨,具体表现是:几乎天天去表妹宿舍,有时候还一天去几次,一旦见她跟朋友出去“鬼混”,就纠缠着不让去。

此外,她居然还跑到微博和微信里,义愤填膺地怒斥表妹忘恩负义,背叛感情……

刚说到这儿,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妹子不会刚好是个LES(“女同性恋”的别称)吧。但其实不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更荒谬的是,她男朋友还帮她一起声讨表妹的种种“恶习”——搞不懂的还以为我表妹是曾经拆散过他们的“狐狸精”呢。

如此一来,表妹和“冰冰”算是彻底闹翻了。无奈之下,表妹找了辅导员介入,找了热心学长介入,甚至还找了自信满满的学校心理老师介入……可效果均一般,“冰冰”依旧我行我素,任性地闹腾着,也不知道何时是尽头。

其实,友情这种东西,贵在相互尊重,互相支持。无谓的觊觎,只会让友谊的小船翻得更快。总觉得自己对别人好,别人一定要对你好,而且非得用这种“好”去绑架对方,结果只会自讨苦吃。

须知道,人生苦短,能够走在一起的,本身就是缘分。至于一起能走多远,就看彼此的际遇了。

(2)血浓于水

在韩国电影《母亲》里,著名导演奉俊昊塑造了一个“伟大而有献身精神的母亲”,她强烈而偏激的爱,以及在这份厚重的亲情下面所深藏着的控制欲。

正是因为这种畸形的溺爱,最终造就了儿子泰宇的“停止发育”:身体虽然在不断长大,但智力似乎永远停留在了小时候,鄙弃了独立人格,以满足对母亲的依赖和顺从……而这正是导演想通过电影所表达的:

“我看到了伟大的母爱中的控制。”

对此,我们应该都不会陌生。从小到大,有多少人是在口口声声的“为你好”的绑架下长大的。

据报道,当下的小朋友,背负着太大的压力,而且有50%以上的压力来自于父母,来自父母所谓的爱和期望。而且,在变成大朋友的过程中,他们还会陆续面对“高考志愿填报、毕业就业方向,以及恋爱对象选择”的重重压力。

君不见,租个爱人回家过年的故事随处可见,催婚催到自杀的新闻更是比比皆是。

为什么爱会变成压力,甚至成为逼死儿女们的诱因?

那都是因为,这里所谓的“爱”,都不是那么纯粹,本质上是一种畸形的期待:

期待儿女早日找个归宿传宗接代,而浑然不顾其是否合适;

期待儿女找个稳定工作衣食无忧,而不是支持其对理想的追逐;甚至如电影《母亲》里的那个母亲那样,仅仅是一种骇人听闻的控制欲而已。

此外,养儿防老在我们国家依旧是一种普遍的观念。诚然,百善孝为先,但如果只是为了老有所依,这何尝不是一种赤裸裸的功利主义?须知道,培育孩子本身就是家长的义务,我们有什么理由把义务简单而粗暴地绑架到回报中去?

所幸的是,随着更加开明的“80后”“90后”成为家长,越来越多的孩子,在得到爱的同时,也得到了尊重,能够更加野蛮而自由地生长。

对孩子而言,家长不再是压力的源泉,更多的是陪伴,做孩子的大伙伴,亦师亦友,鼓励多过责备,护栏多过枷锁,而且一旦孩子成年了,就任由孩子去勇闯天下,快意江湖。

(3)相濡以沫

据某知名相亲网站统计,在失败的婚姻里,大概有9%是因为“小三”介入,而有40%以上是因为觉得对方不够爱自己,继而产生矛盾,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也就是说,我们总喜欢提前设定,对方会怎么样。总觉得自己付出了,就一定要获得回报,要不心里就不平衡。对此,印度著名的灵性导师克里希那穆提曾说过:

自由与爱是并存的,爱不是一种反应,如果我爱你是因为你爱我,那么这只是交易,爱变成了在市场上被买卖的东西,那显然不是爱。爱是不求回报的,甚至不感觉你给予了什么,只有这种爱才能使你了解自由。

也就是说,爱情不是天平,既然选择了爱对方,就应该不计回报地给予。不想爱了,就停一停,收一收,甚至转身离开。

记得几年前,我有一个同事,是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女孩。有一阵子,她对我非常好,上班时总给我买很多零食,下了班也等我一起回去,有时候地铁人多,她宁愿陪我多坐几站再绕回去……弄得全公司的人都以为我们在一起了。

私下里,我跟她说过很多次,我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你也不要对我这么好了。最主要的是,我有心上人了。

谁知道,这位“小太妹”也是任性。她这样跟我说,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喜欢你啊,跟你没关系呀——当然,你要是能被我感动,就再好不过了。

如你所知,这样的爱是如此的洒脱、惬意,一如《我爱你,与你无关》,不带任何的觊觎,颇有侠女气质。恰似《武林外传》里的祝无双,虽然一直恋着吕秀才,但只是不断地给予和付出。直到后来,秀才选了芙蓉,无双便潇洒离去,留下一句:“有些人血里有风,注定要一生漂泊。”

(4)爱是际遇

著名作家张小娴曾经说过:

无论你对家人、恋人和朋友付出多少,无论你做得多好,不要期望回报。

等待回报是多么寂寥?相识、相爱、成为家人,都是今生的因缘。

尽了自己的责任就是惜缘,你是这样流着泪狠狠地珍惜过,无愧就好;唯其如此,你才不会失望和伤心,也才不会抱怨。

也就是说,不论是友情、亲情还是爱情,只要用心给予便好,不要过于期望回报,因为你不是在做生意,搞投资,买股票……你付出的是一颗真心,一段真情,不需要考虑太多的投入产出比。

佛家有曰,花开花谢,因缘际遇。意思是说,正如花开花谢一样,缘分也是有定数的,不能过于强求。

最后,想特别补充的一点是,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也不管是小爱还是大爱,哪怕再弥足珍贵,都只是人生里的部分际遇而已,替代不了你那广阔而明媚的人生。一如席慕蓉在《际遇》中所说的那样:

在馥郁的季节

因花落

因寂寞

因你的回眸

而使我含泪唱出的

不过是

一首无调的歌

却在突然之间

因幕起

因灯亮

因众人的鼓掌

才发现我的歌

竟然是

这一剧中的辉煌

“70后”聊初吻,“80后”聊初恋,“90后”聊初夜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诗经·邶风》

(1)“70后”聊初吻

任何一个时代,都有着自己的特点。

正所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之长,茫茫的世界都足以换个天地,何况是对爱情的理解。

记得我刚毕业时,上司是一个典型的“70后”,跟刘强东同龄。总的来说,是一个开明、勤奋而且还有些文艺气质的人,深得下属们——尤其是女下属们的喜爱。

盖因那时的他,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奶茶妹妹”,却拥有好几套房子,开宝马5系的车,戴浪琴的表……典型的“钻石王老五”。

有一次出差在外,泡温泉,我突发神经地问他,你不会是喜欢男的吧?其实当时我是代表公司的所有单身女性去问的。

上司笑着说,会,但不会对你感兴趣。

我愕然,脑海中顿时划过王家卫的《春光乍泄》。

所幸,他随即补充道:我们这一代人是深受集体教育长大的,对团队的认同感非常强,对于小家庭的组建,也是希望一站到底。所以这些年来,与其说没有找到合适的恋人,倒不如说没有看上适合的家人。

当然,早些年间,也曾遇到过好姑娘,不过一来不懂浪漫,二来缺乏幽默感,另外还习惯了小心谨慎地面对感情(要我说,最大的原因是那时还不够有钱),所以很轻易地错过了。

总之,上司渴望的爱情,是可以长相厮守、共度余生的那种——这种感情跟浪漫无关,却有着朴实的意义。

记得那天,聊到最后,他还意味深长地引用了一句话,有些意思,我一直记到现在:

以前的东西坏了,都会拿去修。现在的东西坏了,几乎都是第一时间想到换。

总的来说,“70后”的爱情整体比较含蓄,走的是“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婉约风,习惯用行动表达,而非甜言蜜语,更非直抒胸臆。

另外,“70后”这代人,接受的思想正处于变革和对立之中:他们一方面会觉得“60后”的人过于保守腐朽,另一方面又会反感“80后”的过于开放自我。他们相对传统,但又不得不接受现实,他们既没有父辈的轰轰烈烈,也无法像“80后”那样,可以恣意地彰显个性。

(2)“80后”聊初恋

著名的自媒体人罗振宇曾在其节目《罗辑思维》里说过,“80后”是比较辛苦的一代人:

这一代人既没有赶上“70后”的下海创业潮,也没有迎来“90后”的信息革命潮。整体来说,要成功突围,非常之难。

正是这样的一代“苦逼族”,他们要不为“70后”打工,要不为“90后”汇报。所以他们的爱情观也有着不一样的特点,比如说房子。

其实爱情原本跟房子无关,可房子却成了大多数“80后”心中无法绕过的痛。

总的来说,“80后”的爱情,虽然有着“70后”的担当,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却也拥有一颗永远骚动而追求自由的心。

他们喜欢浪漫的活动,愿意去尝试不同的方式,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爱情。可是一旦拥有了爱情和婚姻,又往往觉得下一个转角遇到的才是真爱。

个人觉得,张爱玲的这段名句,从某种程度上说,更能代表“80后”的爱情观: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3)“90后”聊初夜

为了让本文更接地气,我还特意找了一群荷尔蒙分泌旺盛的“90后”,聊了一下他们这代人的爱情观。

他们普遍认为,以前的日子慢吞吞的,“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现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信息爆炸的时代,方便面的年代,什么都快,“不是我看不懂,而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以前十年才能感受到的变化,现在可能一年不到就刷新了甚至毁了三观。

在如此高速发展的社会里,文明就像是一辆高速前行的列车,里面承载的爱情自然也很快。上一周还爱着某人爱得死去活来,下一个月已经重新跟另一个Mr/Ms.Right甜蜜蜜地羡煞旁人了——没准还是跟同性。

另外,他们还说,在中学的时候,班主任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抓学生早恋。也就是说,早熟早恋已经成了“90后”的主流爱情观。其中一个妹子,还说了这么一句话,特别值得玩味:

在宿舍,“80后”一般聊的是初恋,“90后”则是聊初夜。

当然,你要说这是一家之言,也无可厚非。但总的来说,“90后”的爱情像是一辆快速行驶中的巴士,外面的风景不断更换,上下车的人也不断变换,你以为旁座的人会跟你一路同行到终点,结果你自己下一站就下车了。所幸的是,分手后恢复的时间也不需要很久,因为很快就会有新的人上车了。

此外,他们普遍比较早熟,对性的理解比“70后”和“80后”开放,不再有强烈的处女情结,也更会享受性本身所带来的快乐。“享乐主义和及时行欲主义”从这一代起开始盛行,“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的思想基本不适合这代人。

(4)真正的爱情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如你所知,这首七夕诗出自著名的宋代词人秦观,描绘的是牛郎和织女间每年一次的约会。

另外,秦大人还是一个典型的“40后”(生于1049年)。然而,诗词中所描述的爱情,却是如此美好,即便是放到几百年后的今天,也能轻易地让人沉醉。

其实我想说的是,爱情虽然有各自的时代特点,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年代,真正的爱情都应该回归其本质:

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如胶似漆,相濡以沫。分开后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唯有望穿秋水,睹物思君,“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倘若情深缘浅,劳燕分飞,有情人难成眷属,则难过得心如刀割,懊恼不已甚至痛不欲生。“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然而,如今这世道,君不见相亲节目里那一批批年轻貌美的正在等待着自己爱情宿命的女郎;君不见婚姻登记处人来人往离婚率连年攀升……

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剩女”和“光棍”同时横行的时代,这更是一个宁愿高唱欢乐颂也不愿写不二情书的年代。

或者,最好的爱情应该是这样:像“90后”那样甜言蜜语,像“80后”那样注重浪漫风情,同时也像“70后”那样,相濡以沫地恪守一辈子。

日久见人心,不如旅行见真情

嫁给你?YES,I DO!不过先跟我走一趟吧。

众所周知,眼下所处的这个时代,更新换代太快,以致有些光怪陆离了:

一方面流行“闪婚”,快餐式的爱情,结婚比结拜快;另一方面,又死活要等真爱,哪怕枯老一生,亦无怨无悔;要不就是“恐婚族”横行,打死也不愿意说“我愿意”。

不过话说回来,确实也不能怪大家,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和“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正如木心的诗所写: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可现在呢,我们哪有这么多时间,好好地熬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浓情汤”?

别说进入社会后,心力交瘁,“二月新丝五月谷,为谁辛苦为谁忙”。就算是在大学,作为成年后最有时间谈情说爱的学生党,也不是想着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慢慢地水到渠成,而是一来二去的就想着拐去校门口的小酒店。

此外,学乖了的人们,早已习惯了戴着面具生活,个个都是演技派,爱你的钱还是人,图你的色还是心,当真没个准。都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倒是事实。可如上所述,我们哪有这么多路遥和日久,有的只是父母逼婚和身心肿胀。

当然,也不是没有权宜之计的。最中肯的办法,其实就是跟你的另一半,郎情妾意地去一趟远方:拉萨或大理,曼谷或里约,实在不行跑一趟省内游也行。爱或不爱,嫁或不嫁,心里立马笃定。

(1)了解对方的优点

说到旅行,最基本的内容包括吃、住、行三方面,每一个方面都有讲究,以此为镜,便可管中窥豹地看到对方的优点。找爱人吧,当然要对另一半的各大卖点如数家珍了。

首先说到吃,这个最直接了,民以食为天,吃什么,哪里吃,哪时吃,等等,在旅行的过程都能够见人品。

一般好的爱人,肯定会咨询你的意见,然后再根据你们的旅行环境和经济条件,综合做出决定。

当然,你有什么禁忌或不爱吃的,他也会事先了解,然后再给建议,而不是自作主张,甚至自以为是地一定要吃什么。

住呢,这个最讲究了。如果你是一个妹子,跟对方正处在微妙的暧昧期,男方并没有猴急地订个豪华大单间,然后再跟你说surprise,说明他还是一个比较尊重女性的绅士。

但如果你是男性,跟刚交往的女友出行,你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消费习惯,订了你认为合适的房间,对方一开始表示无条件认同,可后来又屡屡嫌弃,那你得想想,要么是你们经济上不门当户对,消费观念有差异,要么是对方没想着跟你好好过安生日子。

至于行嘛,那更是旅行中逃不开的元素了。一个贴心的男友,肯定会考虑女性的身体条件,尽量选择不让你累的出行方式。一个通情达理的女性,也不会动辄出门打专车,远行就飞机,怎么舒适怎么来。

(2)暴露彼此的缺点

众所周知,旅行具备两大特性:一是疲惫,二是无常。

如果说平时还能装个子丑寅卯,可一旦人累了,习惯就会很快流露出来了。是骡子是马,让他/她搬一晚上砖就知道了。而且本人强烈建议,一起浪漫出行,还是自助游比较靠谱。因为自助游往往更累,也更容易见真情。

另外,旅行的过程中,“无常”也是最主要的旋律,比如说下雨、迷路、天价饭菜、钱包被偷,甚至遇上变态等。碰到这些突发情况,他是耐心地解决问题,还是突然就怒发冲冠;她是絮絮叨叨,还是大耍公主脾气,很容易就知根知底了。

(3)性格是否匹配?

我大学时有一个好友,初恋谈了个外院姑娘,平时上下课自习什么的,一起骑辆单车耳鬓厮磨的,看起来还挺恩爱。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毕业旅行去北京游玩的时候,一共玩了七天,却冷战了三天。

当然,不是说他女友不好,也不是好友脾气太差,而是他们的性格实在不合:一个人喜欢慢条斯理地游玩,看山看水看自然;另一个人则喜欢人文或人造风景,风风火火逛京城……由此折射出来的价值观很不一样。

我当时就跟好友说,你俩肯定不合适,别陷太深。他还不信,非说我妒忌(我当时跟初恋分手不久)。

结果一语成谶,毕业没多久,他们就分手了。好友心碎了一地,难过了一年多,至今还单身。

所以说,在旅行中,我们很容易就看出两人的性格是否匹配:点餐时,是否你比较随意,他很有主见?游玩中,你们是否都觉得尽兴?有些人喜欢看山,有些人偏爱戏水;有些人看到小桥流水古道西风很惬意,有些人则喜欢繁华都市灯红酒绿……

(4)邂逅更真实的自己

对于安徒生来说,旅行是恢复青春活力的源泉。对于培根而言,旅行是教育的重要部分。而我们的南宋大诗人陆游则认为,名山如高人,岂可久不见?

确实,行走的路上,也是一种自我成长的过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收获。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够更加认清自己。

正所谓“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跟读万卷书方知人间百态一样,行万里路才更能体会世间疾苦,从而邂逅一个久违的自己,一份更真实的初心。

继而更明白,人生的这个阶段,是需要找一个爱人,先成家后立业,还是不想这么快稳定,且看且珍惜。你没准儿还能在旅行中,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呢!倘若如此,那还是赶紧分手吧,别挡着自己追求真爱了。

记得钱钟书曾在《围城》里写道:“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共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架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确实,关于婚姻,钱老早有洞若观火的见地,值得我们细品。但凡一个人,通过短暂而曼妙的旅行,了解了另一半的优缺点,知道了你们是否门当户对,并且还清楚了现阶段真正想要的东西,你还会不知道,这是不是你要的人?

想出去旅行的(准)恋人们,赶紧做攻略吧!千万别在乎人多,人越多,越能考验彼此。也别担心钱不够,借钱也要走一趟,要不以后亏得更多……情路漫漫,就让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一起在路上吧。

你无法左右男人,但可以左右你的口红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张籍《酬朱庆馀》

(1)

有这么一个说法,大家一定很熟悉,说好男人都是培养出来的。

但如你所知,要想真正地培养一个人,哪有这么容易,而且这个人还恰好是“来自火星的以死要面子而著称”的男性。

也难怪,著名的美国女演员海瑟·洛克莱尔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后,终于幡然醒悟,发出这样的感叹:

你无法左右男人,但可以左右你的口红。

之所以要拿口红说事,其实有两层意思:

一是把自己妆扮得更漂亮些,“盈盈醉眼横秋水,淡淡蛾眉抹远山”,心情自然会更好,既然改变不了对方,也不要灰心丧气,更不能灰头土脸,任由“渣男”雨打风吹去吧。

二来是让自己更有风韵和魅力,甚至性感,“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自然能让男人为你动容,甘拜裙下。

也就是说,一个女人要想真正地改变一个男人,还是得从自身出发,拿自己开刀,走“曲线救国”的道路。

如果你的着力点是对方的话,结果只会适得其反,非但吃力不讨好,没准儿还会毁掉一段旷世的好姻缘——这一点,我算是有强烈的感触。

(2)

记得大学时,我舍友有一个交往多年的女友,而且还是初恋,中学时就已经在一起了(其实我跟他们也是同一所中学的)。

高考结束后,他俩居然没有顺势分手,而是考进了同一所大学。最可恶的是,还继续跟我同校。这小两口的感情真是励志啊,我这个“小三”也够有韧性。

老实说,舍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帅哥,脾气也不错。但其女友却是典型的嘴欠的人,对男友的口头禅是:

你怎么这么不成熟啊?!

你怎么天天打机啊?!

你怎么这么不会照顾人啊?!

……

有时候甚至还会在公开场合指责他,可谓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把他调教成如意郎君”的机会。

可惜的是,这厮非但没有积极改正,而且还暗地里跟我抱怨其女友的诸多不是——由此可见,这货还真心有些不成熟。

我也曾劝过他女友,说他迟早会变得成熟的,对于迟早会发生的事情,不需要太急嘛。这样老逼着他改变,有些揠苗助长啊……就差没说你老这样逼他,肯定会分手的。

结果一语成谶,携手风雨了八年的他们,在临近结婚时,突然就分开了,原因是我舍友遇到了一个学妹,很乖巧并且对师兄很崇拜,两人很快就“闪婚”了,他前女友直到现在还单身一人。

如果你从这个故事中,读到了一个男人的变心,当然也无可厚非。但我更想告诉大家的是,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最忌讳的是,老盯着对方的不足,希望对方改变这个、改变那个,浑然不顾其原本的样子。

这让我想起了罗伊·克里夫特的一首诗《爱》,该诗被常年引用于各大婚礼现场:

我爱你,不光是因为你的样子,还因为,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样子。

(3)

我曾经看过这么一个电视节目,有关情感问题解答的。

有一个颜值不错的姑娘,提问说自己的老公不是很爷们儿,有点儿小气,更有点儿娘,做起事来不是很自信,甚至还有些自卑,想请教一下,如何改变自己的老公,让其更爷们儿?

在场有三位专家解答,其他两个讲什么我早忘了,第三位心理专家给出的建议,让我眼前一亮:

这种现象均是你的错觉。我劝你不要去改变谁。譬如冬天下雪地面湿滑,你非要改变路况,劳师动众。其实你只需要穿摩擦力大的鞋就行了,不需要改变大自然啊。

其实很多男女朋友都有这种现象。或许你并没意识到,正是由于对你的容忍或者你的某种强势,才使你老公变得更加娘。因为女人和男人的心理不同,男人与女人相处久了,女人心性的多变会天然消耗男人的心力。男人之所以有阳刚之气,在于心定。

贤妻有如补药一般,即便她们再有智慧,也不喧宾夺主,而是暗中辅助,存有敬重之心。事后,男人反过来也会感激而奋进。这才能使生活更好。

所以,要想真正地改变这个情况,还是得先想办法改变自己的思想和做法吧。

由此可见,有些时候,问题未必出自对方,而是自身——著名的法国哲学家萨特就曾说过,如果你试图改变一些东西,首先应该接受许多东西。

(4)

《圣经》的《创世纪》第二章里,曾提到过,女人是由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做成的。

上帝用亚当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名叫夏娃,她是亚当的配偶,主要是来帮助亚当的;

上帝没有用头骨造夏娃,是不让女人骑到男人的头上;

上帝也没有用脚骨造夏娃,是不让男人将女人踩在脚下。

有关肋骨之传说,其实有两层意思:

一方面女人是男人的软肋,是男人的弱点所在;

另一方面,从进化心理学上分析,远古时期,男人外出狩猎,女的则在家耕织,一半主外,一半主内。于是,在潜意识上男人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

与此同时,每个男人都有追求更好的内驱力,希望自己变得更强壮,但又不愿承认自己有缺点、不完美,更不愿意被女性改变。当然,你非得要说这是男权主义思想作祟,那也不为过。

最后,想补充的一点是,爱情里最忌讳的就是用自己的好来绑架对方,总觉得自己做了什么牺牲,对方就应该做出什么样的改变。

要我说,就算你在某个阶段成功了,拿下了对方,可一旦你们过了蜜月期,矛盾也会暴露得一览无余,甚至变本加厉。

所以,与其处心积虑地琢磨着改变对方,直至叹息“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倒不如好好地把自己收拾一下,随缘不变,变化随缘。须知道,让自己男人变得更好的最佳办法,无非是让自己值得拥有一个更好的男人。

或许你该嫁一棵香蕉树

命是弱者的借口,运是强者的谦辞。

前几天冬寒,难得清闲,跟老妈窝在家里看电视。电视里播的是歌唱类节目,我妈虽然平时对唱歌没什么兴趣,但却异常地喜欢看人唱歌,而且还略有着迷,认识的歌手居然比我认识的姑娘还多。

那天刚好看到香港的某个新生代女歌手,具体就不点名了,歌还没唱到一半,我妈就一脸肯定地说,这女人的面相看起来就很克夫!

我虽然也不太喜欢这个人的模样(透着一股黑社会老大千金而且脾气坏到随时准备甩你一大嘴巴的横劲),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句公道话:光看面相怎么能知道一个人的命运呢,而且还是她未来老公的?

我妈不屑地笑了笑,脸上露出一副世事沧桑但洞若玄明的表情,说你不懂,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故事发生在我们老家,南方的某个小镇,虽不是什么大城市,但也绝非未开化的蛮夷之地。有一对刚恋爱不久的小年轻,男孩是个富二代,而且还是独生子。家里承包了几个林场,靠山吃饭,吃得异常滋润,也吃得高高瘦瘦和阳光健康的,形象足以入选“小镇F4”。

此外,男孩虽从小集七大姨八大婶等的宠爱于一身,却丝毫没有公子哥的毛病,私生活也检点,作风正派,勤劳踏实,爱岗敬业,长期盘踞在镇里的十大劳模之首。

女方则是一个颇有几分颜值的姑娘,心地善良(漂亮的妹子一般看起来都善良),脾气温和,家境一般,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无买包买醉之恶习。本来这种情况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的好事,却遭到了老人的反对,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女孩子是“断掌”。

说到断掌,“女断掌,吃穷郎”的观念在老一辈那儿非常流行。也就是说,断掌的女子会克夫,轻则影响财运和健康,重则夺其性命。

虽说如此,这对苦命鸳鸯却没有相忘于江湖,而是依旧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抗战多年。眼看都要双双奔三了,最后没办法,老人家们熬不过,抱孙心切,也就默许了。

眼看迎来一个大团圆的结局,造化却在这时跑出来弄人。在新婚宴席的当晚,新郎很开心,非常开心,一半被动一半主动地灌了不少的酒,回到家,说累了要冲个凉,结果冲凉的时候就再没有出来。

如此噩耗,男方家自然是无法接受的,悲痛之余还集结了一大帮亲朋好友,服饰统一(披麻戴孝)地跑去镇委会,去警察局,去女方家……怒气冲冲地叫嚣:断掌女人是罪魁祸首,要立即偿命。所幸局里面还是讲法的比较多,很快就将这个“非法民间组织”给瓦解了。

当然如你所料,他们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再次召集人马,在小镇内外四处宣扬,说此女子是“天煞孤星”,是恶毒的“黑寡妇”,谁跟她好就不得好死……妹子无奈之下,只能背井离乡。

后来据说此女子去了东莞的某个叫常平的镇里打工,期间被害染上毒瘾,被迫从事“技师”工作,如今多年未归,下落不明。当然,这个传闻也有可能是男方家造谣出来的。

如你所知,上文是一个有关“克夫”的人间悲剧。说到“克夫”,“专业人士”分析,除了看掌纹(一般男左女右)之外,还有几种看法。最常见的就是面相了,比如说鼻梁露骨,唇薄,口角下垂,胸大屁股大,等等,但凡有这些特征都不太好。如果脸上有痣,长在某个地方,也会有“克夫”的嫌疑(为避免有些读者朋友对号入座,这里就不知识普及了)。

众所周知,三国时期,有一位著名的美女——貂蝉,贵为中国四大美女之一,具有闭月之神奇技能。此女子也是个奇葩,先跟了董卓,结果董卓被宰了,后跟了吕布,结果吕布被宰了,她的第一个主人王允,也是一样被杀。

乍一听,这似乎是一个简单而玄乎的故事,结论就是:跟貂蝉亲密的男人,都没有好下场。换言之,这位美人是个典型的“克夫命”。然而,真实的情况又是什么样的呢?

我又看到了这么一个版本,把貂蝉理解为是一个革命斗士,为了大局,明里是嫁董卓,暗里又许配给吕布,从而让他们结怨争斗,最终双双毙命,继而艰巨地完成了组织上派给她的任务。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组织上也会有牺牲(比如说王允)。结果,我们的大美女貂蝉从此背负了“克夫”的恶毒名声。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要是有一个美女,平白无故,突然就想跟你腻在一起,一定要照照镜子或看看钱包,免得给“仙人跳”摆一道就不好了;

第二,别说是听来的故事,就算是赤裸裸地写进了教科书的历史,也应该抱有一定的怀疑精神。

在我们的隔壁印度,有这么一个有趣的说法,说只要是绝色美女,都有“克夫命”。对此,著名的宝莱坞第一美女艾西瓦娅也很困惑。当然,套用我们中国人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说法,这样的佳丽别说是断掌“克夫命”,即便是倾国倾城的褒姒命,也有成千上万的王子诸侯、优质男将她奉为女神。

所幸的是,印度的老百姓跟咱们中国人一样,也是非常具有生活智慧的。他们给这种所谓的“克夫命”找了一个皆大欢喜的解决方式:在正式嫁为人妻前,先与一棵香蕉树举行婚礼,即可破除“克夫命”。

结果,艾西瓦娅就开开心心、风风光光地先嫁给了一棵幸运的香蕉树,然后再“二婚”给自己的男神,后来还生了一个胖胖的女娃,如今老公活得好好的。至于为什么是嫁给香蕉树,而不是苹果、雪梨树呢,其实也很好理解,大家可以自己去猜。

正所谓“命是弱者的借口,运是强者的谦辞”。对于老家的那对鸳鸯,我宁愿相信男方是喝多了酒,开心过度导致死亡,或者是压抑多年彻底释放以后心脏承受不了,甚至是狗血般地有人在酒里下了药……也不愿意相信,所谓的命运,是由女方手上那与生俱来的掌纹决定的。

当然,这只是本人的愚昧观点。如果坐在文字前面的某位朋友,真要相信“克夫”之说法,而且还恰好有类似的掌纹和面相的话,也不需要太悲观,只需要找棵帅气的香蕉树嫁了就行了。

马拉松式的恋爱,如何跑到终点?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画堂春·一生一代一双人》纳兰性德

(1)

客官,你的身边一定有这样的情况吧:

一对年龄相仿的恋人,看似感情深厚,如胶似漆,“你是风儿我是沙”。可一旦谈到结婚,男人就支支吾吾,说要等自己的条件更好,更成熟,要不就等买到房子再说。

结果如你所料,女孩慢慢就成了“逼婚姐”,春去秋来,逼走了夏蝉冬雪,逝水流年,逼旧了如花容颜,直至从“黄花闺女”逼到了“黄金剩女”,“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结果却还是,花开灿烂有余,正果一枚难修。

总而言之,一对恋人,如果恋爱太久,没结成婚的话,分开的概率就会很高。只因时间长了,彼此之间熟悉了,激情也基本消失殆尽了,很容易就到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地步,进入“烦了累了腻了”的“三了模式”。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说短跑靠的是荷尔蒙和脑门发热;中长跑靠的则是相互扶持,连拉带拽,一起熬到终点。可一旦跑起了马拉松,就没那么简单了:

一来,双方的道行深浅不一,体力也各有千秋,很难保证持续同步前行;二来,途中又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雨、际遇、诱惑、岔路,以及妖魔鬼怪……也难怪,最终能熬到终点的人,寥寥无几。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有一种物质,专门负责爱情,被称为phenylethylamine(苯基乙胺),简称PEA。

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只要你的头脑中能够产生足够多的PEA,丘比特就会射来爱情之箭——俗话说的“来电”,就是PEA的杰作了。

值得一说的是,视个体和环境的差别,一般来说,PEA的浓度高峰可持续6个月到4年左右的时间,平均则不到2.5年。换言之,一个人的PEA浓度一旦下滑,就会从迷醉状态中恢复过来,然后就像我们常说的那样,失去了爱的感觉。

如你所知,一旦到了临界点,恋人还未成婚的话,很容易分开,“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成为那个最熟悉的陌路人。

(2)

近日,国内某著名的婚恋网站,就“马拉松式的恋爱”发起了问卷调查,对象是其1000多万名单身会员。

结果有53.3%的会员认为,恋爱半年到一年内结婚最好;约39%的人则支持,恋爱1~2年内结婚更合适;而支持恋爱2年以上结婚的人仅为7.7%。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人都不赞成马拉松式的恋爱。但话说回来,漫长到近乎乏味的恋爱,未必就不能收获完美的归宿,比如说拥有24年恋爱史的刘德华和朱丽倩,恩爱20年的梁朝伟和刘嘉玲。

记得,在2008年的不丹婚礼上,刘嘉玲曾公开表示,“我希望从我们身上带给大家一种承诺、互爱、坚守的信念:婚姻可信!承诺可信!”

确实,他们用亲身行动证明了,马拉松式的恋爱也能够跑到终点。其实,从科学的角度去看,这样的恋爱模式,也有其理论基础。

科学家认为,在轰轰烈烈地爱过之后,我们需要另外一种爱情物质:endorphin(内啡肽),来填补激情。内啡肽主要是用来降低身体的焦虑感,给人一种安逸的、温暖的、亲密的和平静的感觉。

虽然这并不能让人激动和兴奋,但这种温馨的感觉,一样能使人上瘾。一般来说,当一对稳定恋人交往的时间越长,这种状态也就会越牢固,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恋爱的双方已经习惯了内啡肽所带来的平静。

由此可见,让马拉松式的恋爱跑到终点的关键在于:在PEA之类的激情物质消退之前,在爱情彻底退潮之前,恋人之间能分泌出足够多的内啡肽。

(3)

我认识一对情侣,两人都是清华大学的高才生。小两口毕业后工作、创业、失败,一人继续工作填补家用,另一个人再创业,创业成功,身家百万、千万、近亿……当然,我只是从他们的房子、车子和平时发的微信红包来估计的,未实际瞟过他们家的银行账户。

重点是,两人从大学开始恋爱,毕业后9年,才正式结婚,典型的马拉松式恋爱。婚礼是在美国的一个大峡谷举行的,动用了两架直升飞机来接亲。

有一次,我很八卦地问他们(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是作者的好奇心),你们现在虽说不是一把年纪,但也是奔往不惑之年的路上,怎么看起来还像大学恋爱时一样呢?男人对女人呵护有加,女人在男人身边又是如此的小鸟依人。最重要的是,男人这些年过来,没少遇到诱惑吧,怎么还能长情至今?

这样的问题,男人自然要充当官方发言人的,只见他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似乎早已习惯这样的疑问,然后说道: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有着同样的世界观:不管是走过的坎坷路,还是看过的美好风景,抑或是遇到过的人神佛兽。这些年来,我们几乎都在观着同样的世界,彼此鼓励着成长过来的……”

(4)

记得仓央嘉措曾在《问佛》里说过,“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也就是说,人世间的爱情,结果自然重要,但过程亦不容忽视。其实,以本人之拙见,要想让马拉松式的恋爱成功地跑到终点,需要在过程中做好以下三点:

拥有共同目标

无论是一所房子,还是一份车贷,两个人都必须拥有共同的目标。当然,个人的价值,需要跟这个共同的目标绑在一起。这就有点像是一个公司了,公司发展,必须有一个远大的愿景,但又必须跟每个人的目标联系在一起。也只有这样,两个人才能保持更持久的激情。

建立平衡机制

科学表明,一般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最为稳定的——当然,这里的三者,不是世俗意义的第三者,而是某种精神的寄托,两个人都很喜欢,愿意倾注感情的那种,比如说婚后的宝宝,婚前的某个宠物,或是一个共同的兴趣爱好。

同步“打怪升级”

共同进步,保持同样的步伐,相互欣赏,做对方的铁杆粉丝,就像是马拉松,一起扶持着前行,千万不要一个人跑很快,一个人则一直掉队,甚至干脆不跑了,专门搞后勤工作,结果两人的心理距离越来越大。

最后,还想补充的一点是,虽然每个人都想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早日与有缘人“洞房花烛夜”,但正所谓“因缘际遇,缘起缘灭”,倘若当真遇到了暂时不想结婚的有缘人,也只好陪他/她一起成长了。

当然,再长的马拉松,也要给自己一个终点,实在等不了,那就一拍两散吧。如果一个人不想进城,另外一人却拼命想结婚,连拉带拽地把对方带到了终点,甚至还给他生个娃,当作大奖,结果只会两败俱伤。

须知道,瓜熟自然蒂落,夏热尽自然秋风起。万物皆有四季,凡事也皆有时令,勉强得来的幸福,终究会食之乏味,难慰往后的漫漫风尘。

一辈子不长,谈三次恋爱就够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元稹《离思五首·其四》

(1)

最近,流行这么一种说法,说一个人活一辈子,谈三次恋爱就够了:

一次懵懂

一次深刻

一次一生

对此,我代表“离我而去的前女友和未来的家人”表示非常认同。须知道,我已经活到了足够大的年纪,懵懂的爱情早已经历,痛不欲生且垂泪到天明的感受也深有体会,接下来是期待一生一世的“爱相随”了。

一辈子不是很长,活着活着就老了。在真正地变老变酸之前,还是尽可能地谈够三次恋爱吧:

一次是懵懂不知,如青苹果一般,涩中带甜。像是爱情,又仿佛只是彼此间的好感。时而不确定,时而又非常笃定,正如经典电影《怦然心动》里的朱莉和布莱斯,若有若无的情愫,美好而单纯。

一次是飞蛾扑火的深刻,如李清照般婉约的爱情,任由相思“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分开时“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重逢时又“忍把千金酬一笑?毕竟相思,不似相逢好”。

一次是一生一世,“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跟你一起慢慢变老。

……

正是因为懵懂,才知道爱有多美好。只有经历过深刻、顿悟,甚至刻骨铭心,才知道爱有多让人心碎。

当我们体会了爱的美好和心碎之后,方能练就一双慧眼,于人海茫茫中,寻得那个值得生死相守、一生相随的爱人。

倘若颠倒了顺序,或是省略了某一次恋爱,都可能造成难以预料的结果。

(2)

我有个表哥,在一家知名的国企上班,年方而立,月薪2w+,住着150平方米+的大房子,有一对可爱的双胞胎……

但前不久见面时,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他跟我哭诉(当真是抱头痛哭的那种),现在的生活真是生不如死啊。

盖因他妈从小就管得严,让他没有太多的自由,更别说接触异性了。加上自己是个学霸,常年不问风月,只求学成,结果一直没有机会恋爱,直到大学毕业后,才认识了现在的老婆。

当时,我们觉得那个女子有诸多恶习——别说是结婚,连恋爱都不适合。比如说非常懒,而且还非常虚弱,外加有不小的大小姐脾气(家里的独生女),最重要的是非常胖,毫无“颜值”可言。

可当年我那个青涩懵懂且情窦初开的表哥,却一口咬定此女子就是他的真命天女,嚷着要结婚过一辈子,浑然不顾我们的建议和阻挠。

他妈一辈子朴实善良,到菜市场都没跟人吵过架的中国好妇女,居然都威胁道,要是敢娶此女子,就不让其进家门。可还是无济于事,反而加快了他们的结婚节奏。

结果,“闪婚”不到两个月,蜜月期都未过,小两口就因为各种事情吵吵闹闹,一直磨合到了三年后的现在。以后还有一辈子那么长,但愿他们吵着吵着就习惯了吧。

(3)

在小说《欢乐颂》里,五个女子的爱情观均不一致,比如说“曲妖精”出手抢人男友毫不犹豫,却能够心安理得秀恩爱……但后来都算是修成正果,唯有“胡同公主”樊胜美例外。

盖因她把青梅竹马的王柏川当备胎,一心想找个有钱的老公,飞上枝头变凤凰,可结果呢?

她被那些有钱的老男人轻慢、冷落,被富二代拿出去当男人间消遣的对象,在深夜之中喝醉酒痛哭,悲伤于自己无助的命运,同时又不甘心委身于一个普通人。

正是因为她对自己的爱情没有正确的定位,在经历过懵懂和深刻的伤痛后,依旧错过了本该值得一生托付的好男人。

对此,“曲妖精”在剧情里有这么一句台词,似乎是对樊胜美最贴切的讽刺。在樊胜美跟一帮男人觥筹交错时,恰好被曲筱绡看到:

她以为她是这个桌上的主宾,其实她是这帮男人的主菜。

(4)

从进化论的角度去看,一个人恋爱三次,也是完全符合生物本性的。人终究是一种爱比较的动物,“挑三拣四和朝秦暮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未必是缺点,而是天性,甚至可以说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必要。

正是因为有比较,才知道哪个更优秀,继而把自己的优秀基因遗传下去。

众所周知,柏拉图有一个经典的麦田爱情理论。有一天,他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

老师让他去麦地里捡最大最金黄的麦穗,而且只能捡一次,不能回头。结果他两手空空地出来了,心情非常沮丧。

后来,有一天,他又去问老师,婚姻是什么?

老师让他去森林,砍最大最茂盛的树,结果他吸取了上次恋爱教训,砍下了一棵不算太差也不是非常茂盛的树。如你所知,这棵树其实就是柏拉图值得一生去爱的人了。

(5)

著名畅销书《拆掉思维里的墙》的作者古典曾经说过:“你需要一见钟情很多人,两情相悦一些人,然后才白头偕老一个人。”

也就是说,要想白头偕老一个人,一生一世一段情,前面起码得有两层以上的爱情修行。而依本人之拙见,最好的办法无非是经历一次懵懂和一次深刻。

其实,生物学研究表明,雄性本质上是一种喜新厌旧的动物,总是希望可以找到更多的雌性,将自己的优秀基因遗传下去。也就是说,采用的是“多尝试、群撒网”的遗传政策——当然,道德文明暂时不在此讨论范畴。

所以从某种角度去说,一个真正的男子,要想真正地安定下来,要不就是没有能力造次,要不就是曾经有过故事。倘若真心要他死心塌地,最好的办法还是经过一次懵懂和一次深刻的爱情: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你能够真正确定,身边的那一位就是你的Mr/Ms.Right,在他/她一个人的身上,也能够感受到懵懂、深刻甚至一生,而且对方也是这样想的,那么一定得恭喜你,好好珍惜吧,“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倘若不是,那还是老老实实地谈够三次恋爱,修够爱情积分吧。须知这世上,非但成功没有捷径,爱情也不应该有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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