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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的舅舅 (1)

我舅舅上个世纪(二十世纪)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岁,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该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笔记、相片,除此之外,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是个肤色黝黑的大个子,年轻时头发很多,老了就秃了。他们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知道的只是:当时烧煤,烧得整个天空乌烟瘴气,而且大多数人骑车上班。

自行车这种体育器械,在当年是一种代步工具,样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两个轮子之间有一个三角形的钢管架子,还有一根管子竖在此架子之上。流传到现在的车里有一小部分该管子上面有个车座,另一部分上面什么都没有;此种情形使考古学家大惑不解,有人说后一些车子的座子遗失了,还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当时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生活,有座的车就属于他们。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权利,故而这种不带座子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对肛门、会阴部实施自残自虐的工具。根据我的童年印象,这后一种说法颇为牵强。我还记得人们是怎样骑自行车的。但是我不想和权威争辩--上级现在还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讨没趣。

我舅舅是个作家,但是在他生前一部作品也没发表过,这是他不受信任的铁证。因为这个原故,他的作品现在得以出版,并且堆积在书店里无人问津。众所周知,现在和那时大不一样了,我们的社会发生了重大转折,走向了光明。--不管怎么说吧,作为外甥,我该为此大为欢喜,但是书商恐怕会有另一种结论。我舅舅才情如何,自然该由古典文学的研究者来评判,我知道的只是:现在纸张书籍根本不受欢迎,受欢迎的是电子书籍,还该有多媒体插图。所以书商真的要让我舅舅重见天日的话,就该多投点资,把我舅舅的书编得像点样子。现在他们又找到我,让我给他老人家写一本传记,其中必须包括他骑那种没有座的自行车,并且要考据出他得了痔疮,甚至前列腺癌。

但是根据我掌握的材料,我舅舅患有各种疾病,包括关节炎、心脏病,但上述器官没有一种长在肛门附近,是那种残酷的车辆导致的。他死于一次电梯事故,一下子就被压扁了,这是个让人羡慕的死法,明显地好于死于前列腺癌。这就使我很为难了。我本人是学历史的,历史是文科;所以我知道文科的导向原则--这就是说,一切形成文字的东西,都应当导向一个对我们有利的结论。我舅舅已经死了,让他死于痔疮、前列腺癌,对我们有利,就让他这样死,本无不可。但是这样一来,我就不知死在电梯里的那个老头子是谁了。他死时我已经二十岁,记得事。当时他坐电梯要到十四楼,却到了地下室,而且变得肢体残缺。有人说,那电梯是废品,每天都坏,还说管房子的收了包工头的回扣。这样说不够导向--这样他就是死于某个人的贪心、而不是死于制度的弊病了。必须另给他个死法。这个问题我能解决,因为我在中文系修了好几年的写作课,专门研究如何臭编的问题。

有关历史的导向原则,还有必要补充几句,它是由两个自相矛盾的要求组成的。其一是:一切史学的研究、讨论,都要导出现在比过去好的结论;其二是:一切上述讨论,都要导出现在比过去坏。第一个原则适用于文化、制度、物质生活,第二个适用于人。这么说还是不明白。无数的史学同仁就因为弄不明白栽了跟头。我有个最简明的说法,那就是说到生活,就是今天比过去好;说到老百姓,那就是现在比过去坏。这样导出的结论总是对我们有利的;但我不明白我们是谁。

我舅舅的事情是这样的:他生于1952年,长大了遇上了文化革命,到农村去插队,在那里得了心脏病。从导向的角度来看,这些事情太过久远,故而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后来怀才不遇,作品发表不了。这时候他有四十几岁,独自住在北京城里。我记得他有一点钱,是跑东欧做买卖挣的,所以他就不出来工作。春天里,每天下午他都去逛公园,这时候他穿了一件黄色灯芯绒的上衣,白色灯芯绒的裤子,头上留着长长的头发。我不知道他常去哪个公园,根据他日记的记载,仿佛是西山八大处,或者是香山一类的地方,因为他说,那是个长了一些白皮松,而且草木葱茏的地方。我舅舅的裤子膝盖上老是鼓着大包,这是因为他不提裤子。而这件事的原因又是他患过心脏病,假如束紧裤带就会喘不过气来。因为这个原故,他看上去很邋遢。假如别人知道他是个大作家,也就不会大惊小怪,问题就在于别人并不知道。

他就这样走在山上的林荫道上,并且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来,叼在嘴上。这时候路上没有人,只有一位穿蓝色大褂的男人在扫地。后者的视线好像盯在地上,其实不是的。众所周知,那个公园的门口立着一块牌子,上书:山上一级防火区,禁止抽烟,违者罚款×元。这个×是一变数,随时间增长。我的一位卓越的同事考证过,它是按几何级数增长。这种增长除了体现了上世纪对防火的重视,还给受罚者留下了讨价还价的余地。那位穿蓝工作服的朋友看到我舅舅掏烟就心中窃喜,因为我舅舅不像会讨价还价的人,而且他交了罚款也不像会要收据。我舅舅叼着烟,又掏出一个打火机。这使扫地工的情绪激动到了极点。但是他打了一下,没有打出火,就把火机放回口袋,把香烟放回烟盒,往山下走去,而那位扫地工则跟在他身后。后者想到,他的火机可能出故障了,就想上前去借给他一盒火柴,让他点着香烟,然后把他捉住,罚他的钱;但是这样做稍嫌冒昧。

我舅舅在下山的路上又掏了好几次烟,但是都没打着火。最后他就走出公园,坐上公共汽车,回家去了。那位工友在公园门口顿了顿笤帚,骂他是神经病,他也没有听到。据我所知,我舅舅没有神经病。他很想在山上抽烟,但是他的火机里既无火石,也没有丙烷气。他有很多火机,都是这样的。这都是因为他有心脏病,不敢抽烟,所以把烟叼在嘴上,虚打一下火,就算是抽过了。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又有一个坏处。好处是他可以在一切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坏处是吸完以后的烟基本保持了原状,所以就很难说他消费了什么。他每个星期天必定要买一盒香烟,而且肯定是万宝路,每次买新烟之前,旧烟就给我了。我当时正上初一,虽然吸烟,但是没有烟瘾;所以就把它卖掉。因为他对我有这种好处,所以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老家伙喜欢用牙来咬过滤嘴,我得用单面刀片把牙咬过的地方切掉,这种短香烟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他已经死了多年,这种香烟的来源也断绝了很多年。但是我现在很有钱,不需要这种香烟了。

以上事实又可以重述如下,我有一位舅舅,穿着如前所述,1999年某日,他来到西山上的一座公园里。当时天色将晚,公园里光线幽暗,游人稀少。他走到山路上,左面是山林,故而相当黑;右面是山谷,故而比较明亮。我舅舅就在右面走着,用手逐根去攀细长的灯杆--那种灯杆是铁管做的。后来他拿出了香烟,叼在嘴上,又拿出了打火机,空打了两下;然后往四下看了看,转身往山下走。有一个穿黑皮茄克的人在他身后用长把笤帚扫地,我舅舅经过他身边时,打量了他一下,那人转过脸去,不让他看到。

但是我舅舅嗅到了一股麝香味,这种气味在上个世纪是香水必有的气味。我舅舅觉得他不像个扫地的人,天又晚了,所以我舅舅加快了脚步。但是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这当然是那位身穿黑皮茄克的扫地工跟上来了。在这种情况下,走快了没有用处,所以他又放慢了脚步,也不回头。走到公园门口时,忽然听到个浑厚的女中音在身后叫道:站住!我舅舅就站住了。那个穿黑皮茄克的人从暗处走了出来,现在可以看出她是个女人,并且脚步轻快,年龄不大。她从我舅舅身边走过去,同时说道:你跟我来一下。这时候我舅舅看了一眼公园的大门,因为天黑得很快,门口已是灯火阑珊。他很快就打消了逃跑的主意,跟着那个女人走了。

刚才的一段就是我给我舅舅写的传记,摘自第一章第一节。总的来说,它还是中规中式,看不出我要为它犯错误,虽然有些评论家说,从开头它就带有错误的情调和倾向。凭良心说,我的确想写个中规中式的东西,所以就没把评论家的话放在心上。众所周知,评论家必须在鸡蛋里挑出骨头,否则一旦出了坏作品,就会罚他们款。评论家还说,我的作品里众所周知太多,有挑拨、煽动之嫌。众所周知是我的口头禅,改不掉的。除此之外,这四个字还能带来两分钱的稿费,所以我也不想改。

我舅舅有心脏病,动过心脏手术,第一次手术时,他还年轻,所以恢复得很好。后来他的心脏又出了问题,所以酝酿要动第二次手术。但是还没等去医院,他就被电梯砸扁了。这只是一种说法。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医院不负责任,第一次心脏手术全动在胃上了。因为这个原故,手术后他的心脏还是那么坏,还多了一种胃病。不管根据哪种说法,他都只动了一次手术,胸前只有一个刀疤。除了这个刀疤之外,他的身体可称完美,肌肉发达,身材高大,简直可以去竞选健美先生。每个星期天,他都要到我们家来吃饭。我的物理老师也常来吃饭,她就住在我们家前面的那栋楼,在家里我叫她小姚阿姨。这位小姚阿姨当时三十岁刚出头,离了婚,人长得非常漂亮,每次她在我家里上过厕所后,我都要抢进去,坐在带有她体温的马桶上,心花怒放。不知为什么,她竟看上了我舅舅这个痨病鬼--可能看上了他那身块儿吧。我舅舅心脏好时,可以把一副新扑克牌一撕两半,比刀切的都齐,但那时连个屁都撕不开。

除此之外,他的嘴唇是乌紫的,这说明他全身流的都是有气无力的静脉血。在饭桌上他总是一声不吭,早早地吃完了,说一声:大家慢慢吃。把碗拿到厨房里,就走了。小姚阿姨举着筷子说道:你弟弟很有意思。这话是对我妈说的。我马上加上一句:他有心脏病。我妈妈说:他准备过段时间去做手术。小姚阿姨说:他一点不像有病的人。要是有机会,想和他聊聊。我妈说:他倒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只是有点腼腆。我说:他没工作,是个无业游民。小姚阿姨说:小鬼,乱插嘴,你该不是嫉妒吧。我妈就笑起来。我就离开了饭桌。后来听见她们嘀咕,我妈说:我弟弟现在恐怕不行。小姚阿姨说:我对那事也不是太感兴趣。我妈就说:这件事你要多考虑。我就冲过去说:对!要多多考虑,最好别理他。小姚阿姨就说:这小子!真的爱上我了!我说:可不是吗。我妈就说:滚蛋!别在这里耍贫嘴。我走开了。这是依据前一种说法,也就是我所见到,或者我舅舅日记里有记载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常常是靠不住的,故而要有另外的说法。

另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小姚阿姨就是那个穿黑皮茄克的女人,但是在这种说法里,她就不叫小姚阿姨了。她在公园里叫住了我舅舅,把他带到派出所去。这地方是个灰砖的平顶房子,外形有点像厕所,所以白天游人多时,常有人提着裤子往里闯。但是那一次没有游人,只有一个警察在值班,并且不断地打呵欠。她和他打过招呼后,就带着我舅舅到里面去,走到灰黄色的灯光里。然后就隔着一个桌子坐下,她问道:你在公园里干什么?我舅舅说:散步。她说:散步为什么拿打火机?我舅舅说,那火机里没火石。没火石你拿它干吗?我舅舅说:我想戒烟。她说:把火机拿给我看看。我舅舅把火机递给她,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塑料打火机,完全是透明的,而且是空空荡荡的一个壳子。现在好像是没有问题了。那个女人就放缓了声调说:你带证件了吗?我舅舅把身份证递了上去。她看完以后说:在哪儿上班?我舅舅说:我不上班,在家里写作。她说:会员证。我舅舅说:什么会员证?那女人说:作协的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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