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别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你,你伸出脏兮兮的手将一个染了些泥的馒头递到我嘴边。
黑夜让我看不清你的脸庞,那时我只觉得你很瘦,很瘦很瘦。
我没有名字,出生不详,以前安澜院当打杂的,后来被赶了出来。
她们说我是灾星,是祸害,想把我烧死祭天。我逃了出来,来到一个名为青水镇的地方。
但这里没有能养活我自己的生计,这里的很多人都会飞,他们很奇怪,打架的时候手里还发出了许多五颜六色的光束。
也是从那时起,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认识。我知道了那些光束是灵力,知道了他们是灵修。
可这些都没什么用,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会,只能在社会底层摸爬打滚,吃残渣剩饭,连粗布麻衣都没得穿,我还是会被打,只能苟延残喘地活着。
我的脸被划烂,那天真的很疼,很疼。
我甚至听到了刀子刺入我皮肉的声音有多刺耳,他们的淫笑声在我耳边回荡,我的衣服被撕烂,后来的事我不记得了…
新鲜的血液流到再流不出为止,原来这世间还有这么一种痛,叫深入骨髓。
意识模糊了许久,后来你来了,让我别哭,还给我披上衣服,递来吃的。
原来这人间还尚于我留有一丝温暖。
泪水浸到伤口里,只觉得千万蚁虫爬过,将我啃噬。
你自凡尘将我从地狱拉起。只是一次廉价是施舍,我却想将此生都卖给你。
可事实证明,终究是我食言了。
你行到何处,我便跟到何处。我以为你不曾发现,但每次刻意留下来的食物都证明了我的愚蠢。
不知何时开始,我发现我手里时常冒出一股黑色的气息。
这与我见过的灵力颜色都不一样,这难到这就是我被世间唾弃的理由?我害怕了。
那段时间我不敢见你,我花了许久才将它掌控住。
可它还是失控了。那天下着大雨,我路过一个巷子,瞥见一群混混聚在一团捶打着什么。
我本想冷眼走远,却看见被打的那人露出的小腿上那一块殷红的胎记。
我认出来了,那是你。
你可是我的人间星光啊,怎能被这般对待。
噼里啪啦的撞击声,嘲笑声,鲜血顺着雨水流到了我的脚边,刺伤了我的眼,剜进了我的心。
凭什么,他们凭什么这样对你…
他们才是罪人,他们才该死…
是啊,该死,全都该死…
我看见浓郁的黑色气体从我的掌心发出,顾不得其它,当即就对准他们的方向发射。
嘲笑辱骂声戛然而止,他们被黑气包裹到空中,剩下一摊血水。
雨水朦胧了我的双眼,我看不清你的神情,我慌了,我害怕,害怕你认为我是怪物,是不详。
我站在原地局促不安,我在颤抖,不知是被天冷冻的还是害怕的。
我不知你是何时走到我身旁的,我低着头,不敢抬起来看你。
“不,不是这样的。”
“我,我,我不是不是怪物。”
我想解释我的所作所为,可话到嘴边总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你的沉默让我更为慌乱,我想逃走,却僵在原地,怎么也迈不开步伐。
我睁大了双眼,你将外衫脱下披到我的身上,拥我入怀,紧紧地抱住了我。
“你不是怪物,谢谢。”我能听出你声音里那丝毫的颤抖。
你肯定…吓坏了吧。
雨还在下,地上的血水被冲散,我杀人了,三个。可我不后悔也不害怕,因为他们该死。
渐渐地我彻底控制住了这些黑色的气息,我用它保护自己,保护你。
“你叫什么?”
你的声音真好听啊,我默默想着。
“我没有名字。”
“唔,那你以后跟我姓可好。我叫钟意。”
“嗯。”
“那便叫钟漓吧。”
“好。”
我有名字了,叫钟漓,我很喜欢,只因是你取的。
……
跟着你洋洋洒洒过了两年,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两年了吧。
可变故来得太快,我总算体会到什么叫天有不测风云。
那日我带着刚在王阿婆那儿买回来的糖葫芦准备去找你。
你说过,你最喜欢吃甜的了。
看见糖葫芦,你会高兴的吧。
前方有几个奇奇怪怪的人,一袭黑衣,蒙着面。
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正准备绕过他们时,忽被拦住了去路。
我想趁机溜走,却感觉突然一阵眩晕。
糖葫芦掉到了地上,接着被踩碎,我的眼泪好像也落了下来,映射的是糖葫芦的影子。很快便没了意识。
刺骨的冷强迫我醒来,入目的便是阴暗的屋子。
钟意,你在哪儿…
我每天都被扔进笼子里跟魔兽缠斗,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受伤更是不可避免的。
可我知道,我必须活下去,我还要回去见你,还要给你买糖葫芦,买最甜的糖。
渐渐的,我知道了这个地方叫白日营,知道了修炼的方法,知道了我的灵力的属性。
后来我遇见了一个小女孩,那时的我自认为已经变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人。
可我还是动了恻隐之心,她叫苏白。
她眼里的澄澈与我在这里所见的人显得格格不入。
她身上是有光的,听她叫我漓儿姐时心里暖暖的,我想保护她。
阿白成长的速度令人咂舌,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天才,我很开心,但担忧也随之而来。
阿白的身上除了有暗灵力以外还有冰灵力,好在白日营那群家伙目光短浅,并未用测五灵力的水晶球测验。
时间和环境改变了阿白的性格,却并未让她的眼睛染上丝毫杂质。
其实这是个好兆头,在这个豪无人性的地方,狠辣与实力才是生存之道。
大概是十三岁那年,我终于有了出营的机会,这就意味着,我是不是可以来见你了?
你过的还好吗?
我很想你,你就是我的光。
我的心脏跳动的频率竟比之前快上许多。
要见你了,你还会认得我吗?
又或者说,你还记得我吗?
出营血月走了之后,我立即奔赴所有你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大概有四年多了吧,你可别忘了我啊…
我以最快的速度找遍大街小巷,可还是不曾见到你的身影。
我有些心慌,只祈祷你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可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如意。
我在咱们第一次相遇的枫树林找到了一封信,一座坟。
守墓的老人说一年前,你拖着满身的伤爬到这里求他留一封信,在遇见一个左脸有疤大概十几岁的女孩时务必交给她。
“那他人呢?”
“死了,信给我之后就断气了,我见他可怜,便将他葬在了此处。”
我不敢相信,死了?为什么死了呢?
我的心脏被绞地抽痛,竟是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钟漓,你真是个混蛋啊,不是说好了要保护他的么?你食言了啊…
我抬起头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
调整好情绪后我打开了信:
阿漓,见字如晤。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了吧,你可别哭鼻子啊。生死有数,这不是你我能决定的。
希望你不要对这世界充满太多恶意,光总是会有的,熬过黑暗就会迎来黎明,黎明之后便是曙光。
你以后的路还很长,可要好好走下去啊。
还挺遗憾啊的,我在这世间唯一留有的挂念便是你,很抱歉不能陪你走下去了…
钟意.
最后几行字写的有些扭曲,你当时一定很难再撑下去了吧。
钟意,你就是个傻子。
泪水打湿了泛黄的书信,我跑到埋着你的地方跪下。找了个木牌一笔一划地用指甲刻上你的名字。
手指被磨地血肉模糊,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疼。
钟意,你可知你便是我那人间的光?
若是连光都没了,我独自一人在黑暗里摸爬滚打又有什么意义呢?
真的,想死了啊…
我晚你一年去地狱,也还是有相见的可能吧。
“漓儿姐,血月快回来了,你在哪儿?”
是阿白的声音?若是我不回去,她肯定会被连累。
剩下的日子总是那么难熬,当听到肖仁对我和阿白说只能活一个时,我好像松了一口气,压在我胸口两年的大石头此刻仿佛得到了解脱。
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这会给你造成很大的阴影,可我想死在你的手上,阿白。
阿白,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啊。
钟意,我来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