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离,大千世界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我喜欢自由的生活,我喜欢在任何一个我喜欢的地方走走停停,过着并不富裕但却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后来,我终于停了下来,决定开一家咖啡店,就在我最喜欢的城市里。每天闻着不同牌子咖啡的香味(虽然不喜欢喝咖啡,但却很喜欢它的味道),在店的最里面,当然我还开设了塔罗牌的占卜席。每天有各种各样的人进入到我的店里,每天有各种各样的人来向我寻求不同的提示,每天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解答,我感觉这样的生活很好,我很喜欢。
可是,有一天,妈妈突然打了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准备找一个对象结婚。哦,结婚,我都忘了。原来不知不觉中我都已经32岁了,原来我坚持不婚主义已经10年了呢。身边的朋友也不止一次的问过我这个问题。
“离离,你怎么不尝试着再找一个对象呢?”
对象吗,这个既遥远又陌生的名词。
十二年前,在西安,那座充满着文化气息的城市里,又或者说是存在着一种压迫感的城市里,我竟无意中走到了一个地方,那里很繁华,人也非常的拥挤,各种各样的美食在那一条街道上层层展开,让人眼花缭乱,又让人食欲大开,听人说那里好像是回民区,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里让我眼前一亮,于是我就开始朝着自己喜欢的摊位走去,用树枝串着的羊肉串,现榨的新鲜石榴汁,还有各式各样的酸奶和各种风味小吃。就这样我一路吃过去,哪里有我喜欢的东西我就往哪儿走,而当我最终吃饱喝足了之后。我意识到,我,迷路了。
路痴这个头衔我不是刚刚拥有的,从小到大,串个胡同我都把自己弄丢,伴随着越长越大,我这毛病不减还增。更要命的是,我虽拿着智能手机,但却不会用导航。是的,我都被自己蠢哭了。
于是,我开口想问路,但是街上依旧熙熙攘攘,小贩忙于叫卖,场面热火朝天,我又不忍心去打扰他们的热情。于是,我开始跟随着人群兜兜转转,企图可以转出去,却没成想,把自己转的更懵了。我心里有点急,也有点慌了,可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一次开始闯荡,就因为迷路而遇上这种事情。这一瞬,我感觉自己像热锅上的蚂蚁,很急却不知道怎么办。慢慢的我感觉自己被这喧嚣排斥在外了,我在一个角落里,缓缓蹲下来,就这样充满迷茫的看着眼前自己并不熟悉的欢乐。然而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略显白皙的手突然伸到了我面前。
“hey,你怎么了?”
我抬头,入眼的是染着一头亚麻色头发的少年,大概和我一样的年纪,正面带微笑的看着我。
“我......”我不知道该不该接他的话,因为在陌生的地方突然出现一个陌生的男孩,还问你怎么了,这确实让我警惕了起来。
他似是看见了我眼底慢慢流露出来的警戒,又笑了笑解释道,我的朋友们在打赌,说转了几圈都看见你这样蹲在这里,就想知道你在干什么,很不巧我就是输了那个,所以被派过来问问你怎么了。说罢,他还指了指不远处站着的一群和他年龄相仿人,有男生也有女生。
“哦”我了然,既然如此的话,干脆问问他如何出去吧,反正现在这情形我靠自己也出不去了。于是,我心一横直接开口道“其实,我是迷路了。。但是既然你们都拿我打赌了,那不如带我出去吧。”说完,我赶紧低下了头,不去看他。
“哈哈,原来是迷路了呢”那个男孩子笑着说。
我听到他笑,便抬起头看着他,满心不服气,笑什么笑,不就迷路吗?一边想还一边瞪着他。这男孩子太招人厌了。专挑人家短板笑话。但终归还是靠他我才走出了那个地方。分别时,为了感谢他,我俩还互留了微信,原来他是在西安上大学的,比我小一岁,今晚是和朋友一起出来玩的。
后来,莫名的我俩的交流开始多了起来,可能因为他是这个陌生城市里第一个帮助我的人,也有可能他是我在无助时第一个向我伸出手的人吧。之后我还请他吃了饭,当是感谢他的搭救之恩。就这样一来二去的我俩慢慢熟络了起来。
直到我21岁生日那天,我在一个店里打工,下班时,他居然在店门口等我。
“怎么来店里找我了,今天你们不用做课题了,这么闲”。我有点疑惑。
“走,带你去看个惊喜”他兴奋的说,眸子里掩埋不住的光一直向外迸射。
我就这样被他拉到了一个饭店的包间里,桌上是点好的还冒着热气的菜,中间还放了个小蛋糕。
“离离,生日快乐。”他说,“这是你在这个城市过的第一个生日,也是你的第二十一个生日,希望你永远幸福快乐,无忧无虑,路痴的毛病也要赶快治好。”他说。说完后就那样直勾勾的看着我,满眼欢喜。
我怔住了,面前这个人是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遇到的第一个人,也是我第一次闯荡开始时遇到的第一个人,他陪我在这个城市里过了我的第一次生日。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眶居然有些酸了,我猜想,如果我可以看到我自己的眼睛,我觉得它一定红了。我不敢抬头看他,可一低下头,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冒。
这个时候,他忽然抱住了我,然后轻轻吻了吻我的眼角,之后慢慢的吻上了我的唇,我又一次怔住了,只能呆呆的睁着红红的眼睛看着他,看他的脸,感受他唇的温度,接着他轻轻说了句:
“乖,把眼睛闭上。”
就这样,我们两个人算是稀里糊涂的在一起了。
在一起后的生活,比我想象中的更甜蜜。每天起床后会听到他发来的语音说早安,然后提醒我“小懒虫,一定要记得吃早饭”(因为我总是嫌麻烦而不吃早餐)。上班时,他怕我会无聊和不耐烦,就会给我发语音讲几个搞笑的笑话,让我不禁捧腹大笑。晚上他依旧会来接我下班,然后看到我时先来一个大大的熊抱,然后问我累不累,还会说一句:“我亲爱的女朋友,辛苦了”每次这个时候,我总会觉得自己被甜哭了,并默默感慨,这是什么神仙男友。然后,我们一起度过晚上的甜美时光。我慢慢的发现,我不是喜欢上他了,我爱他。我甚至考虑过,不如我停掉我的闯荡计划,就在西安,和他在一起度此一生,也未尝不可。
可世事总是难料的,不是吗?甜蜜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热恋后的热情迅速褪却,剩下就只剩平淡的厮守。可是,在血气方刚的年纪里,谁又能不干点酷一点的事情呢?
就这样,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清晨里,我起床后,少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却多了一张陌生的纸条:
“等我,别问我为什么。如果10年后,你还喜欢我,那么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请相信我”
“老板,有位先生想找您占卜一下,您看有时间吗”店里的员工轻轻唤了我一声,让我一下子回神了。
“哦,请他进来吧”我站起来洗了一下脸,原来,过了这么久,回想起来还是会流泪啊。我迅速整理好精神,坐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敲门声响起,有人进来了,我起身替他去端了一杯咖啡,一边走一边说:“请问,您想要算些什么呢”
“我想,算一下,10年前我不告而别后,那个我爱的女人她还会等我吗?”我倒咖啡的手忽然顿住了,咖啡顺着杯子漫了出来,可是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就那样背对着他,呆住了。
我看到那张纸条,莫名的觉得讽刺,所以,我,到底算什么,不告而别,所有的联系方式都作废了,突然感觉,哦,原来小说也不全都是假的呀,最起码我不现在就遇上了吗。我就那样坐了一天,手里攥着纸条,一动没动,没哭,却笑了,笑自己傻的还真的准备放下计划,就这样在此度过一生。
那天之后,我收拾好心情,收拾好行李,怎么来的,依旧怎么去到了下一个地方。我走过了很多地方,遇到了更多的人,每到一个地方,我会拍照,会写一点东西给那个人(我私心里觉得他会回来),有时候其实我会想,他,到底是不是在骗我呢?我不想承认,我,真的是想他的。他会回来吗?
“小心,别被烫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男人已经走到了我身边,并且拿走了我手中的咖啡壶。
我转过去身,入眼的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有着一头亚麻色头发的少年,而是一个英气逼人,头发很短的肆意的男人。他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道疤,皮肤也不是当初的白皙,而是黑了好多,却出奇的让人看的很舒服。
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开口:
“哦,那...那坐吧当我”坐下后,我感觉我平静了很多,我想,凭什么他说走就走,说回来就会来,走到时候一句话不说,回来时依旧一句话不说。但奇怪的是,我更想问的是他去了哪里,经历了什么,那道疤怎么回事。可不知道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却是:“我算了算,估计不会了”
没意料到,他却笑了“离老师,我还没抽牌呢,你怎么算出来的,难道靠的是心算?”
我刚想继续开口,他却没给我机会,“我先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十年前的一天夜里,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导师说,让我赶紧去一趟,我以为没什么大事,就去了,结果是我的研究生课题被人盯上了,并且有人利用这个课题想要研制一批新型毒品,而我,很有可能被他们带走去研制这种新型毒品,导师让我赶紧离开,并且国家派了军人来保护我。我那个时候很生气也很着急,但更多的却是不能及时告诉我爱的那个女孩,我发生了什么。我给导师说我想再回趟家,可是只有二十分钟,我来不及告诉她任何事情,只能留下一张纸条。我希望我的女孩可以理解。就这样我走的路上,我忍不住思念我的女孩,我到部队被保护起来,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思念我的女孩,当时我的所有通讯设备都被收了,我只留了那个女孩的一张照片,我,在思念我的女孩。后来,为了配合军方工作,抓获这批毒枭,我去当了不算卧底的卧底,我被逼问时,我为了我的女孩,坚守住底线。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的女孩无形中给我力量,在最后的决战中,我的脸被弹片划到,我依然在思念我的女孩,我中枪倒地时,我心里想的还是我的女孩,我在ICU差点醒不过来的时候,我的女孩,我又想起了她。就那样我醒了。就这样,原来漫长的十年就这么过去了。我终于自由了,我飞快地跑回了西安,可是,我却没有等到我的女孩,我害怕,我担心,我所有的不安全部暴露。但我还是不相信,我就找啊找,终于还是在西安找到了我的女孩,离老师,我现在还想算,十年前的那个我爱的女孩,她还在等我吗?”
我已经泣不成声了,这十年原来他是这么过来的,可我呢,除了那一天外,却依旧潇潇洒洒,该吃吃该喝喝,甚至偶尔心里还怨恨着他,恨他的不告而别,还恨他原来是个渣男。可他经历这么多事情之后,就这么云淡风轻的草草概过,甚至一直在找我。我哭了,哭的很凶,但他依旧像从前一样,站起来抱住了我,他的怀里,依旧是从前的味道,没有变过.....
后续:我们结婚了,我不再是个不婚主义的大龄剩女。我有了他,未来可能还会有我们的宝宝,我现在感觉自己很幸福,不管走再多地方,我也不会再感到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也不会再一次迷路。
原来所谓的不婚主义,不过是没有等到那个你所深爱的人。
全文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