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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伦敦

二十五岁时,我写过一本研究汉斯·克里斯琴·安徒生的薄薄的小册子。我那时年少气盛,自以为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诠释了这位丹麦作家个人生活与作品之间的紧密关联,然而我错了。多年以后,当我真正去读它的时候,我的意思是,像读别人写的一本书一样——对我来说它最终确实变成了无异于别人的作品,我被自己读到的东西震惊了。我记忆里那些中肯的分析,原来只是长篇累牍的、对孤独近乎抒情式的辩护。我仿佛听到一个年轻女人苦闷喑哑的声音,这声音来自当年的我,那个躲在书本后面的内向女孩,她又胆怯又骄傲,拼命把某种秩序强加给世界。在书里我谈到了安徒生贫困的青年时期,他在家乡无法解释的坏名声,他的童话里仿佛净化过的语言,他的剪纸天赋,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叙述一场抵抗,一种始终要忍受众叛亲离、只能在虚构的故事中得到赞美的人生。不过书里还不惜笔墨地(一百页的小册子有四十页讲这件事)讲了一件我自己彻底遗忘了的事:狄更斯与安徒生的决裂。两位作家相识于1847年6月,安徒生来到了伦敦,想制止自己的盗版书在英国出版。当时他在国外刚刚小有名气,在伦敦某人的客厅里初识狄更斯,似乎瞬间坠入了情网。这场柏拉图式的爱情照样有着排山倒海的力量,安徒生给对方写了一封封充满了孩子气的表白信件。然而查尔斯·狄更斯与他性格迥异,这位英国小说家给安徒生回了信,机械地、客套地邀请他来家里做客,却没有想到安徒生会信以为真。就这样,1857年3月,安徒生兴高采烈地出现在位于肯特郡的狄更斯家宅。他在此逗留了五个星期,时间长到足以遭到狄更斯全家上下,包括孩子们的一致厌恶。安徒生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这位朋友的任何消息。破碎的友谊,得不到回应的爱情,这就是我第一本书的真正主题。书写于1963年,那时我们在阿姆斯特丹的某座房子里已经共同生活了七年,并且还将继续在那里居住十多年,直到第一次分开。后来我们重逢,一起在另外一处房子里生活了十四年,最终痛苦地决裂。刚才我出门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在樱草山的街道上遇见你。你像是被魔法送到了我面前,手里拿着一个揉皱的褐色纸袋子。过了一会儿,你告诉我,里面有两个肉桂面包卷。你显然想问问我过得怎么样,想告诉我你的状况,然而,我日日牵挂不在身边的你,已经二十三年了,所以这次该讲话的不是你,弗兰克,这次让我来讲,我一个人,我要把一切都告诉你,就在此地,此时此刻,让我们就站在街上,我要从头开始把我们的故事讲给你听,因为我自己也需要听。弗兰克,失而复得的弗兰克,我看不够的弗兰克,让我开始吧!

尽管怎么也想不到会在伦敦遇见你,但当我在阿德莱德路看到迎面走来的你,我还是一眼认了出来。我叫住了你,拥吻了你,但当我仔细端详你,却仍然有点不能相信,自己怎么会透过这张不动声色的老年人的脸,一眼就把你认出。你对我说话,对我露出你那不可思议的微笑。我不由得心里计算着,你到秋天该满八十岁了。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几秒钟之后,我的眼睛就熟悉了你的新面孔,像一匹熟悉了各种路障的赛马,我透过你的皱纹和白发看到了你,未曾改变的你,让我痛心的你,弗兰克·爱泼道尔。二十三年以来,我无时不在盼望,在死去之前再见你一面,谁知道我们竟然居住在相隔不远的街区。在四月微凉的清晨里,你就这样站在我面前,穿着宽大的羊毛外套,像个上校,你的皮肤是古铜色的,耳朵上还能看到以前打耳洞留下的痕迹。你说着话,我能看见你的牙齿,右侧那颗在一次事故中磕坏的犬齿显然修补过了,那是哪一年呢?那年我没跟你在一起。是的,你说过,海伦,我跟你在一起从来不会出事,我跟你在一起就安全,你老爱这样说,好像有点后悔的样子。我最大的优点就是谨慎,可你对此嗤之以鼻。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父亲才同意把你托付给我,记得吗,虽然你比我还大几个月?我们决定一起去阿姆斯特丹的时候,是我一个人说服了我们的父母,因为我在他们眼里是有威信的。我未能永远保证你的安全,但我发誓自己尽力了。这真的是你,弗兰克,你没有变,八十岁的你,仍然是那个我记忆里的小伙子,然而见到你感觉又回到了故乡的城市,却满心遗憾地发现,原先最喜欢的建筑被推倒了,原地建起了星巴克咖啡馆。弗兰克,你变成了一个老头子。有我在,你就不会出事。我越谨慎,你越鄙视我的谨慎,我们之间总是这样。如果没有我陪伴你大半生,你也许早已不在人世,这就是事实。没有一个男人在他最好的女友眼里是英雄,弗兰克。

人们曾经对我说,衰老会夺去记忆,这不是真的。正如我十七岁那年,人们对我说,总有一天我会明白,真正的生活在书本之外,这也不是真的。我从不怀疑,自己在死之前会揭穿成人世界的一切谎言。今天跟以前一样,我集中注意力的能力仍然略高于平均水平。由于成年之前始终活在戒备之中——孩提时为避免被兄弟们杀死,少年时代为躲过他们共同对我实施强奸的计划,我养成了习惯,随时警惕周围发生的一切。我的父亲跟你的父亲一样是外交官,我很早就学会了辨别大人的言外之意,后来自己也变成成年人,或者说,变成世人眼中的成年人之后,也从未放松过这种警觉。作为在使馆长大的孩子,在我的世界里,第一要务是懂得规则,遵守规则,在对方都没有意识到之前明白他的意图。也许你想知道我怎么会在伦敦,那我告诉你,我在伦敦生活已经八年了。你看,我最终回到了父亲的祖国,变成了我曾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真正成为的人:英国人。在七十二岁高龄搬迁是件不寻常的事,但孤身生活至少使我免遭他人的困扰。除了几个自己也老得没法保护我的人,没有人替我担心。最后我只得找了搬家公司,他们什么也没问,干脆利索地把我的家具运到目的地完事。我在大英图书馆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公寓,终日在阅读中打发时光,正如我此生一直所做的那样。有时我不免对自己生活的地点感到惊奇,我望向窗外,不得其解地想:伦敦?为什么是伦敦呢?然后我记起来,在诺曼底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先是独自回到了阿姆斯特丹。我肯定失去了思考能力,这是今天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我只是去了一个我有栖身之所的城市,然而那座我们在里面度过漫长岁月的房子,对我来说其实是最糟糕的避难所。无法解释的是,我在那里一住多年,直到市政府决定在公寓的外墙上挂刻着你名字的纪念铭牌,我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行装,强忍住眼泪,然而我内心的某一部分却感到极其骄傲——何必再掩饰这一点呢?你去过那里吗,看到牌子了吗?那是一块厚实的方方正正的粉色铜牌,“画家弗兰克·爱泼道尔在这座楼里开始他的艺术生涯”[2]。这些字眼的含义,与它们没有说出来的意义,同样让我心绪难平。

世上还有两个人像你我这样彼此截然不同吗?你什么都不在意,而我敬畏一切;快乐是你的天赋,正如勤奋是我的本能;你开朗阳光,漫不经心,一切只凭兴趣,而我却能终日埋首书本,在一行行蝇头小字间疲倦双眼,并且总能给别人超出预期的满意结果,我对自己这种天赋感到无比自豪。我有动物一般的警觉和专注,能捕捉到别人注意不到的声音和气味,我的极度敏感使我变得善解人意,同时又会像暴君一样刚愎自用,因为我洞察一切,所以想指挥一切。多年后的一天,我丈夫带着戏谑的态度问我,因为那时他还觉得我有趣,他说,海伦,你有一个船长的灵魂啊,怎么会进了出版这行呢?答案很简单,一直很简单,因为一个出生在19世纪30年代末的大使的女儿不可能当船长。我想我丈夫其实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只不过他像那个时代大多数男人一样,对他交往的女人的生活,包括他妻子,并没有什么确切的了解。你也是这样,弗兰克,你也是那个时代的男人。我想你其实是个好人——在内心深处,也许你比我更好,只不过你眼里只有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其他的一切你都自动屏蔽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在我小小的领域里成了专家,你却是个艺术家。这正像你画的那些画,颜料一层层地涂上去,形象渐渐浮现,直到最后某一刻完全清晰地呈现在眼前。在我们身上发生的事情,也是这样经过多年慢慢成形,但我想,从一开始,我们的天性中已经蕴藏了你我的结局,也注定了一个无辜者的死亡。

我出生的那一年,英国首相内维尔·张伯伦为了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来慕尼黑进行外交斡旋。他会见了元首希特勒,并最终同意德国占领捷克斯洛伐克。我父亲是英国代表团的成员。张伯伦当时六十九岁,他的生命还剩两年。我父亲刚过四十岁,正是外交官的理想年纪。他是一战结束时进入外交部的,整个二战期间,他做的所有事情,我认为可以用一个词总结:撒谎。我不知道1938年9月的那些天里,他在巴德戈德斯贝格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那个时代是不能问父亲这种事的。除了每天喝茶的时候,把糖罐子递给他,几乎没有别的交流了)。我所知道的是,正由于他可疑的忠诚度,战争爆发后他就因安全原因被派驻瑞士使馆,整个战争期间他都待在顿斯特拉斯区当公使。在战后最初的混乱年代,欧洲惊魂未定,他又被派到雅典,在特里司特区的使馆任职。1950年,他终于得到了驻意大利大使的职位,到罗马上任。三十三岁那年,他曾因生意上的事去阿姆斯特丹旅行,也在我母亲哥哥的晚宴上遇到了她。那是1931年5月。两个月后他娶了她,然后在七年间生了弗雷德、马腾和我。我是他们最小的孩子。他是个坏父亲,却是个优秀的演说家,一个严厉、善辩的男人。每年的圣乔治节,聚集在沃隆斯基别墅的英国侨民们都会被他的讲话惹得眼泛泪花。你记得吗?我是这个男人唯一的女儿,却从来没学会讲话的艺术。我这一生在纸上写下过几十万个词句,然而把它们说出来,却始终是一件让我痛苦不堪的事。如果我能及时说出来那该多好,弗兰克;如果我说了哪怕一次,而不仅仅是在做,只知道做,一直在做,什么都做;如果我会使用那些我能游刃有余地写在纸上的词语,如果我能驯服它们,让它们发出我的声音,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对吗,弗兰克?所以我现在必须说,弗兰克,而你必须听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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