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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赋得国庆

天祸疑古,灾其右手,十多天以来,终日用药水、棉花、油纸、绷带,把五个指头捆在一起,医生吩咐除换药外不准解开,弄到吃饭不方便,写字不方便,上课写黑板不方便,甚至连中秋应吃粽子的问题也只好让伏园先生代我发表。唉!我的右手哇!你真是“天鹅绒的”呀!

二十天以前,伏园先生来信叫我给《京·副·国·特》

做文章,那时我手尚未“天鹅绒的”,自然满口答应。现在,手是“天鹅绒的”了,而交卷截止期却逼近了,谚有之曰,“老虎追在屁股后头”,其斯之谓欤。呜呼!“苦矣!”“怎么办呢?”

阿!有了!我一想起中国的社会,总是要“懊恼乌糟”的。所以一开口,一动笔,既不会祖述妓女之打情骂俏,宪章篾片之胁肩谄笑,并且不会上律学者之高谈道妙,下袭牧师之从容说教:只会行动鄙野,不是狂叫,便是乱跳;言不雅驯,不说狗吊,即说龟溺。——既然如此,今天何妨再把几句讨人嫌的老套头话搬弄出来敷衍塞责呢?

主意打定,便再瞒过医生一次,偷偷的解开绷带请出右手,拿起笔来瞎三话四一下子(云“再”者,昨天已经偷解一次,给《国语周刊》写了一千多字也):

国庆国庆!国者何?中华民国也。庆者何?喜庆也。

民国纪元前一年十月十日为中华民国呱呱坠地之第一日,故定是日为国庆日也。

——呸!这个谁不知道!要你来说废话!

——哈哈!大家都知道了吗?好哇!知道中华民国有国庆日而向它庆贺(虽然大都是牵了线来庆贺的)的人们,据我的瞎猜,总该是赞成中华民国的人们罢。

要是我瞎猜得不错,那倒要来赘几句老套头的废话。

民国与帝国,虽然只差了一个字,可是因为这一个字的不同,它们俩的政治、法律、道德、文章,不但相差甚远,简直是背道而驰的。帝国的政治是皇帝管百姓,民国的政治是国民相互的一种组织;帝国的法律是拥护君上而箝制臣下的,民国的法律是保障全体平民的;帝国的道德是“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民国的道德是“兼爱”;帝国的文章是贵族的装饰品,讲究屁款式,鸟义法,民国的文章是平民抒情达意的工具,应该贵活泼,尚自由。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帝国民国一切文物制度,可以说是无不相反。要民国,惟有将帝国的一切扔下毛厕;要帝国,惟有将民国的一切打下死牢:这才是很干脆很正当的办法。

从民国纪元前一年十月九日倒数上去,一直数到那荒诞不经的什么尧舜时代,都是帝国;所以这数千年中无论什么书中所讲的道理,都是帝国的道理,在民国无一适用的。不必说什么孔二先生、孟老头儿的议论了。请看那位单名一个“行”字的许老爹,他叫大家都要种田,总算是很讲究平等的人了,所以今之“车军”少年中竟有人说这位老爹的学说有合于苏联的劳农政治;然而他却说,“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原来他不过要请皇帝(诸侯就是一个地方的皇帝)也去种田罢了,他只希望皇帝肯种田,皇帝这样东西他还是要的,所以他还要“治”。像他这样一位“异端”还不敢说不要皇帝,则“圣道”中的君子们更无论矣。民国是无论如何,绝对的不作兴有皇帝的(总统只是国民雇用的一位公仆,我们因为民国人民应该一律平等,不愿意称他为奴才,为底下人,但他的地位,不过是一位帐房师爷而已;一班“车军弹”称他为“元首”,为“极峰”,真是狗放屁!),所以帝国时代的学说,无论其为“圣道”或为“异端”,简直没有可以适用于民国的。

因为如此,所以吴稚晖先生主张把线装书扔到毛厕里去,乃是绝对不错的话。不过吴先生规定它安寓毛厕的期间为三十年,我以为容易启人误解。我知道吴先生的话是对于整理国故而言的;吴先生是说国故可以整理,但须迟至三十年以后。我则以为整理国故,倒不必有这样的限制。现在“车军弹”虽多,而如胡适之、梁任公、顾颉刚、徐旭生、唐擘黄诸位先生肯来整理国故,乃是很好的事情;有他们来整理国故,则青年学子想知道中国历史(广义的),就可以看他们整理成就的著作,不必白费气力去看那万难看懂的古书了。讲到三十年以后,虽然现在的遗老(广义的)大概都死尽了;而现在大批“遗少”“遗幼”

之制造方兴未艾,大有“日新月异而岁不同”之蓬勃气象,则三十年后“车军弹”未必便会比现在减少乃至灭绝,或者还要加多些,也未可知。至于国故里面的道理,则我们要严厉的对它说:“汝不得活!”岂独三十年!三百、三千、三万……年后,它也没有复活的希望!它应该永生永世安寓毛厕之中!

真是好笑又好气,“民国肇建,十有四稔”了,居然还有人来提倡国粹,鼓吹东方文化,他们竟没有想到“民国”这样东西,压根儿就为国粹之所无,压根儿就为东方文化之所未有。若提倡国粹,鼓吹东方文化,出于康有为、罗振玉、王国维诸人,那是很对的,因为他们是要皇帝的;今乃出于赞成中华民国的人们,实属出人意表之外之表。于此可知他们开口民国,闭口共和,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民国共和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大概以为民国纪元前一年十月十日的革命还是和什么汤武革命一样,不过换个朝代罢了。他们大概以为除了皇帝改称总统以外,其他都不必——而且又是不该——改动的。所以有人公然主张民国可以祭天、祭孔、读经,甚而至于可以恢复科举,恢复御史台,乃至认种种顽固腐臭至于不可向迩的龟屎鳖血为救时弊之药言!呜呼!民国国民之“车军”竟一至于此,还有什么资格来做民国国民!还有什么脸来纪念国庆!干脆去做遗老罢!干脆去向爱新觉罗府上的仪哥儿装矮子扮叩头虫罢!这样,虽然悖逆,主义倒还是一贯的。

这一类讨人嫌的废话还想再写几段,可是手不挣气,只好作搁笔之想了。姑且用几句话来结束此文吧:

要中华民国,要认民国纪元前一年十月十日为国庆日,则请赶快将国粹和东方文化扔下毛厕。要国粹,要东方文化,则请赶紧叫仪哥儿再坐龙廷,或叫什么人来做皇帝,承天建极,传之万世;而大清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盗起湖北”,犯上作乱,宜申天讨,处以极刑,什么民国,什么国庆,当然取消,说起它来,应加以“僭伪”

“草窃”字样,庶足以正人心而端趋向。

这两条路孰吉孰凶,何去何从,惟同胞自决之。我当然是主张走前一条路的,但有人要走后一条路,我觉得倒还是有一贯的主张的,总比又要赞成民国又要保存国粹的人们高明些。

我向不会写文章,今日尤不会写文章,写时因为手不舒服,以致刺激神经,心里烦闷,信笔乱写,写得真太不成东西了。在许多“赋得国庆”的文章中,我这一篇一定应该考四等倒数第一名。

一九二五,双十节前二日。

(本篇发表于1925年10月10日《京报副刊》国庆特号,署名疑古玄同。)§§§我“很赞成”“甚至很爱”双十节这个名词

双十节的晨报副刊上有一位奚若先生做了一篇文章,名叫“双十节”,痛骂双十节这个名词,说它“不通”,说它是“仿效那昆曲、滩簧的滥调”,“只弄出一种江南靡靡之音”。又对于“多数人向来恐怕就很赞成这个名词,甚至就很爱他”,表示大不满意。——然而“曲终奏雅”,忽又用转笔曰:“听说双十节这个名字是吴稚晖先生起的。

如果属实,那我何能深怪?”好一个“那我何能深怪”,真是“黄绢幼妇外孙与臼”!

我绝不是要跟奚若先生打笔墨官司(我从来就极不高兴又极不愿意跟人家打笔墨官司),何况近来我的右手很有“天鹅绒的悲哀”,写字颇不方便?而我现在忽然要写下面这几段白话(遵稚晖先生教,不加“文”字)者,一来是我觉得要说几句话,二来近日对于一班年纪轻轻的老前辈那种严气正心的态度实在有些看不上眼,三来是要把双十节及其他的来历说一说。假使奚若先生看见了不睬我,这是我很高兴的;假使他要睬我,我除了那时或者又觉得要说几句话之外,恕不奉答。

我要“开门见山”的说:我就是“很赞成这个名词,甚至就很爱他”的一个人。“我的意见”,“只能代表”我自己(虽然或者也有人跟我意见相同的,但我绝不想代表他们,因为他们并没有委托我做代表)。奚若先生跟他“代表”的“极少数人”,“尽可牢守他们的意见,我却也要坚持我的见解”。我“很赞成”“甚至很爱”双十节这个名词,就因为它是“仿效那昆曲、滩簧的滥调”,“只弄出一种江南靡靡之音”的缘故;就因为它不是“一种高远雄伟的名字”的缘故。滩簧真是至美至正的文学。它是平民的文学,是白话的文学,是自由活泼的文学:这种文学,比陈通伯的更要“恶滥”,比梁漱溟的更多“芜词”,比梁任公的更来得“鄙俚”,比徐志摩“琐琐序其为晨报副刊之故”、跟陈通伯吊刘叔和更要“不免于纷淆驳冗之讥”,比《水浒》《石头记》《儒林外史》诸书“记淫盗琐屑”处更多,这才值得给章士钊骂为“杀天下之文思,隳百家之道卫,反国家于无化,启人类之淫邪”:——因为如此,所以我说它是至美至正的文学。不过“一个革命纪念日的名字”耳,居然有滩簧的气息,这是何等可“爱”呀,我真非“赞成”不可啦!

奚若先生主张改称双十节为“革命日”,这倒还有些意思,因为这个词儿可以使“车军弹”们“太害怕”也。但他又说:“应该仿照美法两国平铺直叙的办法,叫他做‘十月十日’或‘十月十’一面既可与美法的‘七月四日’和‘七月十四’同例,一面可与我们原有的‘正月初一’和‘八月十五’彼此互映。”这几句话,我忍不住要用章士钊的话评之为“思俭如是,至可骇人”了。夫“双十”之与“十月十日”及“十月十”,竟如此其大不同乎?

然则十六两之与一斤,二五之与一十,朝三暮四之与朝四暮三,其大不同殆亦犹此乎?此已出我意表之外矣!然而妙绪犹未尽也。奚若先生又说:“不但‘双十’两个字不行,‘节’字更不通。这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纪念日,有甚么节不节呢?我问你那天吃的是年糕,是粽子,还是月饼?”忽然是“含义至深,影响极广的大事”,要“刻(当是讹字)起一种奋发有为的精神,去做那革命未竟的工作”,应该有“令人起敬令人幽思的庄严气象”,忽然又“简简单单”起来,此一奇也。“节”与“纪念”不同之点,只在吃不吃年糕、粽子、月饼之类,此二奇也。这都还不算奇。最奇者,称为“双十节”而与吃月饼之中秋“节”相比拟,据说是“更不通”;但称为“十月十日”,便“可与我们原有的‘八月十五’彼此互映”了。你道奇也不奇?还有美国、法国、中国的“革命日”,居然可以与中国废历的元旦中秋(恕我不会懂得“元旦”“中秋”

与“正月初一”和“八月十五”的区别)“彼此互映”,你道奇也不奇?凡此诸奇,实在不胜出我意表之外之表之至者矣!

其实呢,“何能深怪”?无论讲什么话,那怕意义是完全一样的,别人(尤其是小孩子、平民、“暴徒”;可是“车军弹”之老头子们则一定除外)说了就是狗屁,自己说了就是圣训,这本是古之老前辈的行径。时移世易,至于今日,稍变古矣:盖古之老前辈往往为头童齿豁之流,今则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年纪轻轻、举止翩翩之少年也都会得效法古之老前辈之行径矣。猗欤盛哉!盛哉猗欤!

至于“双十节”这个名词,确乎是吴稚晖先生“起”

(?)的,稚晖先生还有一篇文章登在元年十月的《民立报》上。而且“格末叫巧”,奚若先生痛骂“双十节”之名为“仿效滩簧的滥调”,恰好吴先生在元年曾经用了“滩簧的滥调”做过一篇文章,似乎是提倡救国储金的(记不真切了),也登在那年的《民立报》上(大概在六七月间)。夫吴先生也者,江南人也;而滩簧也者,不仅“滥调”,且系“靡靡之音”也。吴先生而做滩簧,竟是十足的“江南靡靡之音”矣。不知奚若先生是否又要“那我何能深怪”吗?

奚若先生又说:“民国开幕已经十四年,不曾弄出一个像样的国歌。”关于这个,我倒又知道一些故事。原来现在被一班少年老前辈所大不满意的以《卿云歌》作国歌这件事,又是吴先生主张的。好像最初是汪荣宝所主张,而吴先生乃极赞同之;五年冬天上海的《中华新报》上有吴先生一文,主张以《卿云歌》为国歌;大概吴先生现在的主张还未曾改变吧。不知奚若先生是否又要“那我何能深怪”吗?

一九二五,双十节后一日。

(本篇发表于1925年10月13日《京报副刊》第296号,署名疑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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