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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Isadora Duncan 伊莎多拉·邓肯

踏上永恒的光荣之路

1927年9月14日,一场骇人听闻的车祸在法国尼斯(Nice)街头发生:一个女子坐在一辆疾驰的敞篷车上,她脖子上的一条艳红的大围巾被卷入车轮,汽车戛然而止,女子的颈部被紧裹在围巾中,喉部已经被挤碎,脖子已经被折断,命也已逝。这个离奇死去的女子,就是著名的美国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死时,仅50岁,死后,被葬在拉雪兹,墓上仅写着:

“伊莎多拉·邓肯(Isadora Duncan)1877~1927”

落款:

“巴黎剧院芭蕾舞学院”

但令我诧异的是,如此著名的一个人,死后却没有自己独立的一个墓,而是葬在拉雪兹的骨灰堂里。在这里,四面的墙上是密密麻麻的、同等大小的墓碑,墓碑背后则是骨灰盒。邓肯就是这其中之一,死后的她拥有的仅仅是一块大概30厘米见方的黑色大理石墓碑,为何如此,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并不妨碍热爱她的人们前来瞻仰她。

邓肯1877年出生在美国旧金山一个贫寒的百姓之家,据说,母亲怀她的时候,总感觉难过和坐立不安,除了冰冻的牡蛎和香槟酒之外,什么也不想吃,母亲预料将会生个怪物。结果,没错,在她还是个婴幼儿时,家人把她放在桌子上,音乐一起,她随便就手舞足蹈起来。后来有人问她从何时开始跳舞,她回答:“在母胎时便已开始了,因为母亲吃的牡蛎和香槟酒,是美神阿芙洛狄忒的食物。”

这个天生的舞蹈家,6岁就已经在家里教比她更小的孩子跳舞,10岁时便谎称16岁,和姐姐办起了她生平第一个比较正式的舞蹈学校,赚钱养家,也从此开始了她革新舞蹈之路。

而她最初的两个老师,一个是她的母亲,热爱音乐和文学的母亲,从小就给她们弹奏贝多芬,给她们念莎士比亚、雪莱的诗;另一个老师,则是大自然,她在自传里曾多次提到,她最初的舞蹈灵感和冲动就是来自那奔腾不息的大海、微微颤动的鲜花、翩翩飞舞的蜜蜂和展翅翱翔的鸽子。

因为崇尚自然,热爱自由,所以她对古典芭蕾非常反感。母亲曾经把她送到一个著名的芭蕾舞老师那里学习,当老师要她踮起脚尖跳舞时,她问这是为什么,老师回答因为这样美,邓肯反驳说,这很丑,不自然。她认为这种称为舞蹈的,只是一些僵硬而陈腐的体操动作,完全是反自然的。所以她跳出来,在芭蕾舞当道的时代,竟然向世人宣布说:“芭蕾一点儿也不美!”她认为:“最自由的身体蕴藏着最高的智慧……将来的舞蹈家必须是肉体与灵魂相结合的,肉体动作必须发展为灵魂的自然语言。”

于是,她毅然抛弃了当时最流行的古典芭蕾舞紧身衣和脚鞋,第一个赤足登台,脱掉束胸衣,身披薄如蝉翼的宽松衣服,自由舞蹈,把身体完全释放,把舞蹈彻底恢复到纯真自然的境地。这在当时,是一种彻底的革新。

但是,她这种自由的舞蹈在美国并没引起重视。当时,他们一家的经济已经非常拮据,为了她的舞蹈理想,他们从旧金山去到纽约,到了最后,连旅店的钱都给不起。邓肯决定离开美国,也许在其他地方,她能够实现她的理想。靠着她游说了一个又一个百万富翁的妻子,竟然凑足了一笔旅费,全家前往伦敦。

果然,她在欧洲成名了,先是伦敦,然后是巴黎,接着是维也纳和慕尼黑,最后在布达佩斯,引起了最大的轰动,从此便名震天下。在被芭蕾舞垄断的舞蹈世界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矮小的女子,以前所未见的服装和舞姿舞动世界,宣告一个新的舞蹈时代的开始,也就是现代舞的开始,她最终也以“现代舞之母”名垂千古。

伊莎多拉后来在自传里回忆当年在德国的情形:“在演出之后,我离开那些疯狂的观众。我穿着长长的白色裙子,身旁放着一杯白色的牛奶,我便坐在漆黑的深夜里,自己完全进入了康德的《对纯理智的批评》。”——受母亲的影响,文学是她的另一爱好。她的自传被称为“人类史上最迷人的女性自传”,林语堂老早就说过:“(《邓肯自传》)坦率得令人发窘,生动得让我们感到一个亮丽生命的耀现”。

她们一家随后则一直定居巴黎,并在巴黎开办芭蕾舞学校。邓肯有一段时间也混迹蒙巴纳斯,跟当时那些波希米亚艺术家在一起,和杜尚、玛丽·罗兰珊等都曾同甘苦、共患难。据说,初到巴黎的时候,她每天五点就起床去卢森堡公园练舞,然后在巴黎四处游荡,在卢浮宫一待就是大半天,研究那些古希腊花瓶上的人物,她要从这些古老的艺术品中吸取养分。

最终,她成功了,她用原始的、自然的舞步,复活了古希腊艺术,有一段最恰如其分的评论说:“看邓肯小姐跳舞,你的思绪和精神会回到那混沌初开的远古时代,回到这个世界的黎明时刻。那时人类伟大的灵魂在美丽的身体上找到了自己的自由表达;那时动作的韵和声音的律和谐一体;那时人体的动作与海合而为一;那时女子的胳膊美妙一摆是玫瑰花瓣的开放,而她落在芳草地上的脚则是落叶在地球上轻盈地飘浮。”

在绚烂的舞蹈人生之外,邓肯的私生活也一样多姿多彩,当然,你也可以说她行为不端。她简直像一个存在主义者,蔑视一切传统道德和世俗伦理,换情人如同换衣服,把做爱当吃饭,这其中,有男人,甚至也有女人,而且都是社会名流、文艺名士。她反对婚姻,但最后她疯狂地爱上了俄罗斯天才诗人叶赛宁,于是向他求婚,嫁给了他,成为俄罗斯公民——一个美国人变成俄罗斯人,这在当时,简直是离经叛道之举。

关于她和叶赛宁的故事绝对是传奇。1920年,应新成立的苏联政府邀请,邓肯前往莫斯科创办舞蹈学校,结识了叶赛宁,一见面就被他疯狂吸引,虽然两人根本就语言不通——为此她还专门请老师学俄语,并要求学习能够求爱的语言,把老实巴交的老师直接吓跑了。有一次她专门为叶赛宁跳舞,结果叶赛宁通过翻译告诉她:“你的舞跳得——很糟……我能跳得比你好!”但在爱情游戏中,征服是最诱人的挑战。邓肯用舞步征服不了叶赛宁,却用热情、用身体最终使这位比她年轻17岁的诗人拜倒在她的裙下。但他们的婚姻不过两三年,就草草收场,叶赛宁也在不久之后,1925年,年仅30岁就自杀,死在他和邓肯曾经住过的一间旅店房间里,身旁是一首用血写成的诗——我想是写给邓肯的诗:

再见吧,我的朋友,再见

亲爱的,你永在我心间。

命中注定的互相离别

许诺我们在前方相见。

再见,朋友,不必握手诀别,

不必悲伤,不必愁容满面——

人世间,死不算什么新鲜事,

可活着,也并不更为新鲜。

但叶赛宁只是邓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她的一生与太多男人纠缠不清了,对于她,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她太喜欢孩子,她想要孩子。她曾经有过三个孩子,但有两个溺死在塞纳河里,有一个刚出娘胎便夭折。这对她来说是何等致命的打击啊,对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之后,她曾经跟多个男人要求过要跟对方生个孩子,包括尼金斯基,包括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据说,她曾经给萧伯纳写信说,我有第一美丽的身体,你有第一聪明的脑子,我们生一个孩子,再理想不过了。结果萧伯纳回信:如果小孩儿生下来,身体像我,而脑子像你,那不就糟了吗?最终,至死,她都没有再生过孩子,也没有再结过婚。

她在临死前,也就是我们开篇写到的那一幕悲剧发生前,说了一句话:“朋友们,再见了,我将走向光荣。”是的,她确实走向光荣了,永恒的光荣。她整个的一生都是熠熠生辉的,连死都如此与众不同。

虽然同为舞蹈界的翘楚,但我觉得,面对人生,她和尼金斯基却是截然不同的,一个积极主动,一个消极被动;一个是女人却很坚强,一个是男人却很软弱;一个精彩一生,一个昙花一现。但同样的,他们都是天才,他们都算是从巴黎走向世界,死后也都安眠于巴黎。我想,此时此刻,也许在巴黎的上空,化作天使的他们仍在欢快地舞蹈着,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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