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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荒石部落的阴谋

那卡独自躺在床上,全身的伤口依然隐隐作痛,医生在刀子上涂了红色的药粉,和那卡的头发颜色差不多。究竟他们是怎么找到了那卡,恰好在那个关头把她救下来的呢?而且,大部分的蛮族都适用红羽的箭,荒石部落却和帝国一样使用白羽箭,荒石部落,到底是一个怎样的部落呢?

那卡累了,至少现在还能安全一点,她躺在温暖的驼鹿皮上,帐篷中间的篝火之上架着一口铁锅,锅里散发出一股驼鹿奶的香气,这种甜腻的味道让人昏昏欲睡,那卡想起了小时候和婆婆一起挤驼鹿奶熬粥的日子,周围的帐篷布上面也有那种深色的花纹,看起来和那个年轻人胸口很像,锅里的药奶越煮越浓,那卡也再次逐渐的睡着了。

而这个时候,距离那卡几十步远的一个尖顶的大帐篷之中,库玛单膝跪在长老的面前,长老今年四十多岁,坐在狼皮大褥子上,赤着脚,一头从未洗过的黑发,编成细辨子,顶端用一个个的小金属环固定起来,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皮裙,露出胸膛和大腿,从脚趾到额头都纹满了黑色的,像蛇一样的花绣。

“她真的是一头火红色的头发么?”长老一口饮尽手中鹿角树酒,两只像鹰一样的黑色的眼睛低头看着酒杯。

“没错,她只是剃了头发,几个月内就能再长出来了。”库玛不敢抬头,长老是个阴晴不定的人。前脚还和你说话,转身就拔出刀来。

“帝国的很多哨站最近都守备空虚,这消息属实么?”长老抬了一下左手的食指指,他的第三位妻子就从他身后的床上走上前来,手里端着一个盛肉的盘子,光着腿坐在他敞开的怀里。库玛见了这幅模样,只好低了头看着自己的脚。

“千真万确,我带着十几个战士去进攻白色哨站的时候,就只发现了三条帝国狗。只是——”

库玛正要往下说,面前却传来一阵笑声,盛肉的盘子滚了下来,一盘碎肉掉的到处都是砸在库玛的面前。“只是她是个非常有价值的战士,她全身的筋肉都很结实,而且其中一具尸体的眼睛上插着两支红羽的箭,不会错的。”而且库玛自己今年才刚满二十岁,还没有娶亲。

长老听了这话,突然安静下来,一把推开了自己的妻子,从狼皮大褥上起神,走到库玛面前蹲下。

“我可不在乎现在你打算对那头母鹿做什么,但是明天一早你就要服从我给你的那个命令!”长老用自己粗糙而满是伤疤的手捏起库玛的下巴,鹰一样的眼睛狠狠瞪着他的眼睛,长老的第三位妻子却在对着库玛撩开了自己的领口,一双玉手顺着自己的身体向下抹去。库玛却已经吓得眼睛都不眨了。长老却似乎没有发觉,继续说道:“两个月以后,她除了嫁给我,替我生出一个红头发的儿子以外,没有任何出路。”长老把一只手放在了库玛肩上,库玛的呼吸都暂时停下来了,甚至都能听到了长老拔出短刀的声音,虽然他很清楚在帐篷里长老的手中从来都不拿长刀,但是他在腰上一只别着一把切肉的短刀,随时准备把胆敢违背他的人的眼珠子挖出来。

长老的第三位妻子也收起了浪态,低头捡肉去了,库玛已经没有选择了。只好离开。

“是,长老。”库玛又磕头拜了一拜,就起身走出去了,长老在狼皮大褥子上躺了下来,他的第三位妻子脱掉了上衣,爬到了他的身上。

库玛是一个骄傲的荒石部落战士,他的梦想是继续带领其它的战士们攻击帝国的哨站,割下他们的脑袋,而不是整天待在部落的营地里面,做部落长老的一位妻子的守卫。虽然长老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地步,但为了自己的荣耀和梦想,他不会这么轻易的放弃。

一个拥有一头红发的蛮族战士就是战神阿卡的转世,几百年前,一个人单枪匹马,仅凭一头红发就有能力召集起一支部落,荒石部落最早也是这样建立的。但自从一千年前,战神啊卡去世之后,各国蛮族部落中红色头发的人就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同时,帝国却步步紧逼,甚至攻下了战神阿卡的圣山,圣山陷落之后,人们也就逐渐对此不抱希望了。靠着一头红发统一部落的梦想也已经成为了不靠谱的传说。但是现在,荒石部落已经是仅存的各个部落之中人数最多,领地最大的一支了。距离长老统一整个北方,只差一个噱头。

那卡自然就是长老需要的答案,如果这件事情真的成了,所有部落在长老和那卡的联合下走向了统一,那么再次会师南下,夺回阿卡的圣山也不是不可能。

那么,库玛就更有必要走上前线,而不是待在帐篷后面,整日里就替这个女人打洗澡水。

库玛不会放弃,从长老的帐篷里面走了出来,一头黑发披在脑后,趁着夜色消失了,他要离开人群,去寻找自己的战马,在外面凉爽的沙地上面睡一个晚上,因为他已经遵照长老的命令把自己的帐篷让给了那卡,他明白长老到了第二天就一定不会改变主意了,为了自己的满腔热血,现在就需要想出一个办法。

夜空一片清朗,完全看不出一丝白天沙暴的痕迹,“白鬃”正在沙地里面打滚呢,它是一个才刚满十岁的年轻小伙子,看到库玛走来就抬起了头,甩了甩长长的白色鬃毛准备站起来,它遍体雪白,强壮结实,虽然在沙暴减弱以后,已经载着库玛在沙尘之中奔跑了整整一个下午,它看起来却并不疲惫,反而精神抖擞,跃跃欲试,像是几天都没出去过一样。见到了自己的好兄弟,库玛暂时放下了心中的烦恼,快步走上前去,抱住了“白鬃”的脖子摩挲一番,然后背靠着它的肚子,躺了下来。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两年后的今天我们就能一起南下,踏上战神阿卡的圣山了。”库玛想了想,他不想一开始就让它和自己一样情绪低沉,先说出了这件事之中的好消息。

“白鬃”摇了摇头,嘶了一声。

“哎,要是我是部落的领袖就好了,我也能娶四五个女人,让年纪又小,腿又好看的那个整天喂东西给我吃。”

“白鬃”完全躺了下来,它的呼吸均匀,鼻孔里面冒出热气,看来这一点它倒是完全赞同。

“从明天开始,我就不能再见你了。”

有几只苍蝇飞来,在周围嗡嗡的转,“白鬃”稍微抬了一点头,然后甩了甩尾巴。好像库玛的话他都没有听进去。

“果然,你也难过呀。”库玛却不知道,伸手摸了摸“白鬃”的脖子,他和其它战士赛马赢了的时候,都会这样摸摸它。

“白鬃”又嘶了两声,那几只苍蝇不仅没走,还叫来了好几个伙伴,它们闻到了库玛身上的碎肉味道。

“哎,从明天一早开始,我就是那个女人的贴身护卫了。”库玛转了身看着“白鬃”的大脑袋,“明天开始,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库玛的脑海中浮现出了那卡的那匹马,它的那点外表和力量与自己的“白鬃”完全不能比,而且还是一匹很老的马,至少二十几岁了,虽然北方沙漠的马体格强健而且耐力持久,但是沙漠中的条件这么艰苦,一匹马最多活到五十岁,甚至大多数的马到了三十几岁的时候,就只能拉拉车子,随时准备去死了。看她带着的那个老家伙,虽然脖颈上的鬃毛还没秃,但一口牙齿都长的快伸出来了。一想到自己就要放弃“白鬃”,整天过去照顾那个老家伙,库玛怎么能安下心来呢?

而且,虽然说这是为了部落的未来,保护统一北方大业的希望。但是让他放弃骑着战马,挥舞长刀的进攻帝国的荣耀,而是让自己穿好一身衣服,端着酒壶和尿壶的照顾长老的下一位老婆,任何一个心怀荣耀,一身横肉的蛮族战士,都不可能咽得下这口气。

况且,库玛还是整个荒石部落之中最为优秀的战士。

“白鬃,你知道吗,战神阿卡没有留下任何后代,他是在战场上出生,也是在战场之中战死的。”

也许还有办法,库玛睡不着了,扶着“白鬃”的身体坐了起来。“白鬃”看到主人起来了,自己也翻身四蹄跪了起来。

“小伙子,我们一起去打猎吧。”库玛拍着“白鬃”的背,它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像一只灵活的小鹿,库玛跑了起来,“白鬃”也在他旁边撒开四蹄,库玛左手拽住“白鬃”的缰绳,右手扶住鞍座一趁,轻轻的跳了上去,大喊一声,“白鬃”就张开四蹄,飞一般的向着远方的地平线狂奔而去。

旁边的几匹战马也仰起了头,跟着嘶鸣了一两声。

库玛看了一眼鞍座上的长刀和短弓,他知道附近都没有帝国的营地,而如果他能再深夜里独自猎到一头野生驼鹿,证明自己的勇武的话,也许长老就能突然醒悟,改变主意了。夜已经深了,库玛知道白天驼鹿总是三五成群的躲在鹿角树的阴影之下,正在地上用头上的角挖沙子呢。像荒石部落这样靠近帝国领地的部落因为土地过于贫瘠无法大量驯养驼鹿,要么劫掠帝国哨站,要么就出去打猎。也正因为如此,在所有部落之中,荒石部落的战士是最强大的。

面前有一座沙丘,“白鬃”已经闻到了前方野驼鹿身上散发出来了臭气,放慢了脚步,库玛轻拍了一下它的脖子,从马鞍上取下短弓和两支箭,跳了下来。

库玛已经战死的父亲在他小的时候曾经对他说过,“如果你用两支箭都射不中的话,那么带着一百支箭也白搭。”库玛弯下腰,悄悄的爬上沙丘,在视野的边缘出现了远方鹿角树高大挺拔的身影,猎物就在那里,但是沙漠中的驼鹿拥有又大有粗的鼻孔,灵活而柔软的耳朵,就算它们都低着头,敏锐的眼睛被自己刨起来的沙土遮蔽了,但如果库玛处于风向以下,它们就能两三百步之外闻到库玛的气息,而且,它们头顶不停的转动的耳朵也能注意到几十步之外的轻微异常。想要成功,库玛就需要悄悄靠近到几十步以外,手中的短弓才能穿透驼鹿的脑袋和脖颈上常年被沙土磨的粗糙不平的皮肤,将它放倒,而如果瞄准其它地方,两支箭肯定是不够的。

库玛屏住呼吸,爬到沙丘顶端,回头一看,“白鬃”仍旧乖乖的留在原地,他放了心,于是抓起一把沙土举到面前,看了一看风向,风是从西北往东南吹的,和往常一样,而面前的鹿角树大概是在自己的南方五六百步远的地方,往西稍微偏了一点,如果想要靠近而不被发现的话,他需要顺着沙丘的侧面向东走一百多步,然后转身直直的往南走四百到五百步,才能转到驼鹿们的下风处。库玛勒紧自己的腰上绑的短弓,把两支箭轻轻咬在嘴里,然后弯着身子,手脚并用的爬下沙丘,面前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沙漠,如果他顺着浅坑和浅坑的边缘行动的话,就能完全避开驼鹿的眼睛,免得被一些找到了鹿角树苗,抬头四处张望的驼鹿偶然发现了。

这就是现在的库玛最需要的,暂时忘记心中的烦恼,全神贯注的打猎。夜晚的空气中有些寒冷,库玛从腰上扯下一张兽皮,想要绑在自己的脖子上盖住肩膀,防止自己被风吹得发抖,从而暴露自己的行踪,兽皮又硬又有韧性,不是那么好绑,库玛一不小心就把一支箭咬断了。真是倒霉!但就算骂了自己是个蠢货,也只好丢掉断箭,然后用一只手揉了揉有点儿僵硬的下巴,沙土之中不时出现浅浅的痕迹,库玛知道那是北漠苦蝎经过的痕迹,要是中了它们的毒可不是开玩笑的。

库玛数着步子,不时扭头看一眼西南方向的鹿角树,驼鹿们还在继续刨着,完全没有意识到逐渐迫近的危险,库玛从腰间解下短弓,箭还咬在嘴里,他已经往南走得够远了,现在就是转向往西靠近驼鹿的时候,也是整个捕猎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因为风向的关系,野驼鹿群总会派一两头负责下风口方向的警哨。

库玛需要小心翼翼的,躲在沙子的后面悄悄前进,但是这里的沙地非常平坦,只有一丝一丝被风吹拂的痕迹,库玛只好把弓和箭都插在背上,然后一点一点的匍匐前进。

距离目标还有一百多步,库玛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把箭和弓用自己脖子上的兽皮裹了起来插到自己的腰带里面,只好又紧紧腰带,然后匍匐着继续前进。

沙子里还有一丝白天太阳留下来的温暖,但是也在迅速的消褪,库玛两手握成拳头,抬起头来,两眼死死盯着眼前刨沙子的那头驼鹿,一寸一寸的往前爬,幸好这群驼鹿总共只有三头,所以并没有负责放风的警哨,库玛小心翼翼的前进,周围的空气更加寒冷了,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库玛全身上下居然一滴汗野流不出来,感觉自己胸口和腹部之间的皮肉都要被沙子磨破了。

就这样,库玛靠近了五十步的距离,终于松了一口气,两只手靠在一起揉搓掉手掌上面粘着的沙粒,躲在沙子里休息了一下,抬头一看,一头驼鹿已经挖出了鹿角树苗,抬起了头。

运气真好,幸亏现在自己停了下来,猜没有被发现。库玛只好再等一会儿,等那头驼鹿吃完了,再次挖地的时候,才能继续往前走,再前进二十几步的距离就够了,库玛重新握起拳头,继续往前爬,后腿一用力才感觉到自己的腰上已经被锋利的箭头磨出了一道口子,真是倒霉!但他也只好继续往前爬,现在,距离最近的驼鹿只剩下二十步了,库玛的右手摸向背后,侧过身子,左臂继续带着身体往前挪,只要再靠近一小步就够了。

而这个时候,他的手却碰到了某种莫名冰冷的东西,库玛吃了一惊,难道有只蝎子已经爬到了自己背上么?已经没有时间了,眼前的那只驼鹿已经停止了挖掘,正在用牙齿咬住鹿角树苗,快要把它从沙土里面挖出来了。

库玛不愧是个老练的猎手,他当机立断,左臂撑起身体跳起来,右手一把捏住背上的蝎子丢到三步以外,然后顺势拔弓,左手扯弦放箭,这一系列动作下来,不过两秒钟,嗖的一声,那头的驼鹿的气管就被库玛的箭射穿,倒在了地上喘气。而此时的库玛立刻丢下自己手中的弓,从靴子里面拔出吃饭用的短刀,一刀把那只向着跑过来的蝎子的脑袋钉到了地上,它的扭曲而狰狞的尾巴扭动,着想要做最后的挣扎,但也已经无能为力了。

终于结束了,其它的驼鹿已经跑了,库玛全身一身冷汗,其余的驼鹿早就跑了,而他终于可以喘一口气,过去把那头驼鹿扛在肩上。

如果自己能在明天一大早把这头驼鹿献给部落长老的话,说不定长老就会同意让自己保留“白鬃。”就算库玛已经不再需要骑马了。

库玛走过去,看着倒在地上喘气的驼鹿,伸手盖住它的眼睛,一刀结果了它的性命,这样就不会流出太多的血,引起狼群注意了。这头驼鹿至少有两个成年人那么重,就算库玛有足够的力气,也不能傻的在沙地上拖着这家伙一路回去找“白鬃”,于是,他将两只手合在一起,对着沙丘的方向大声吆喝自己的伙伴。这么远的距离人肯定是听不到的,但“白鬃”一定能听到。

库玛把手放下,正打算把地上的柔嫩的鹿角树苗用一双大手拧成绳子的时候,却听见一声嘶鸣,“白鬃”居然就在自己面前一百多步的地方!它怎么会跑的这么快呢?库玛定睛一看,这才注意到在“白鬃”的四蹄踏起的烟尘之中,有一个相对低矮却身手敏捷的黑影。

一声幽怨而刺耳的嚎叫声传来。

那就是北方沙漠中的狼,以往部落都是在白天出去打猎,而且还会安排几个战士留下来保护战马,有时候都会收到狼群的袭击,而今天库玛是一人一马擅自跑出来的,果然就被狼群盯上了。

在库玛的心中,这种事情他当然也有种预感。只不过碍着自己荣耀而自负的心,他却没有带上更多的武器。

现在,库玛手中只有一把短刀和没有箭的短弓,虽然“白鬃”背上即有长刀又有箭袋,但是“白鬃”虽然是向着自己跑过来的,这么快的速度库玛是不可能拿到箭的。

它的后面还有那道甩不开的阴影。

怎么办呢,手上这支稚嫩的树苗帮不上忙,那头驼鹿脖子上的箭已经穿透了它的喉管,就算能拔出来也很有可能会被折断,离“白鬃”跑过来还有一点时间,如果那狼丢下“白鬃”直接扑向自己的话,唯一能挡住它的办法就是驼鹿的鹿角了。库玛连忙拿出刀来,拼了命的砍驼鹿的角,可是,虽然新鲜的鹿角的表面有血管而且柔软,但是,内部却是比骨头还要坚硬的实心钙化层,库玛手中的这柄短刀是平常吃饭切肉用的,才砍了两下就卷了刃。库玛焦急的站了起来,他本不想放弃自己刚刚杀死的驼鹿,而现在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虽然他没有看到后面的狼群,但是他知道这一定是狼群的侦查兵,只要再拖一会儿,听到消息的狼群就会蜂拥而至。库玛对着“白鬃”又叫了一声,然后背起弓来,向着鹿角树奔去。

“白鬃”闻声就跑了过来,身后跟着的狼并没有理会倒在一旁的驼鹿的尸体,库玛现在趴在树干上,那道黑影就跟着“白鬃”跑开了,如果论速度的话,战马比狼快许多,但是要比灵活性,爬坡或者转弯的话,狼就强过了战马。“白鬃”也只能就这样跑开,说实在的,要不是库玛和“白鬃”的感情够好,它早就跑没影了。

库玛继续往上爬,他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但“白鬃”还会折回来,直到狼群重新聚集起来,无路可逃的时候,而在这极为短暂的一段时间之中,库玛必须想办法骑到“白鬃”的背上才能脱险,这里离部落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想凭双脚回去是不可能的。

但是有一头狼跟在“白鬃”屁股后面,它是不可能慢下来让自己上去的,而在沙地上面,就算是自己跑的再快,可以追得上全力奔跑的“白鬃”,也有被马蹄直接踩倒的可能,库玛明白,现在除了想办法干掉那头狼,他没有别的选择。

但是,就算自己手中拿着长刀,想要干掉一头奔跑中的狼也一点都不容易,甚至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就算没有奔跑,一头狼就这么扑上来,用自己的体重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扑倒。无论是狼爪还是獠牙都比库玛手中的已经卷刃了的刀子强多了,难道现在自己只有一个办法,把那支箭用这刀子一点一点的割出来么?

如果这样做的话,那头狼随时都可能转移注意力,直接冲着库玛找过来,那个时候可就真的跑不掉了。可“白鬃”已经从远方跑来了,来不及思考了,库玛松手跳了下来,连滚带爬的跑到驼鹿的尸体旁边,手中的小刀虽然卷刃了,但尖端依然锋利,库玛左手扶住驼鹿的脑袋,右手持刀从下巴切入,撕扯出一个口子。

那只箭穿过皮肉,刚好从气管软骨之间的缝隙穿过,看来库玛的运气还不错,如果他能把用刀顺利的把软骨之间的缝隙切开,然后处理一下两端的皮肉的话,这支箭就能被他完好无损的取出来。

库玛开始兴奋了,他已经恍惚听到背后传来的马蹄声,他左手拼命剥开模糊的血肉,拿着刀子撕扯驼鹿坚韧的皮毛,终于,箭尾那一侧终于松动了,而在这时,阵阵狼嚎从四周传来,狼群已经到了,只剩下箭头一侧了,库玛只好拼命加速,慌乱中一刀切到了箭杆上面,他的心仿佛都听到了箭杆折断的声音,完蛋了!看来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库玛已经放弃了希望,左手一扯箭尾,没想到居然就把这支箭扯了下来。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库玛都能感觉到溅起的沙子洒到了自己身上,就在身后!“白鬃”扬起四蹄,从库玛的头顶飞跃而过,库玛再次弯弓搭箭,那匹狼就冲着自己扑了过来,就在一步远处的空中,离弦的箭呼啸一声,顺着那狼张开的大嘴从喉咙飞了进去,穿透血肉从背后射出,库玛就被狼扑倒了,但那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狼群越来越近了,数十个黑影已经爬上了沙丘,直直的向库玛奔来,“白鬃”折了回来,放慢了脚步,库玛左手提起狼的尸体,他今天一定是要打点什么东西再回去,扔到“白鬃”背上,右手抓住马鞍跳上马背,狼群从沙丘本来,就在几十步远的地方了,库玛只好扯住缰绳让“白鬃”拼命的跑,差点就被追上了,先往东跑,然后再折向北方。而那些畜生闻到了自己同伴的气味,就一边哭嚎着紧追不舍,库玛不时回身射箭。拖住狼群的步伐。

一个时辰以后,当库玛看到面前不远处的营火的时候,才终于安下心来,负责岗哨的战士们在木棍上绑着火把赶走了狼群,库玛才拉住缰绳,从“白鬃”背上下来。

“白鬃”浑身上下都冒着热气,库玛拍了拍它的脖子,又从它的背上拿下自己的长刀,这才让它去休息,自己却扛起狼的尸体,向着营地走去。

本来想打一头驼鹿,现在却打了一头狼,长老肯定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

毕竟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

但是,当库玛扛着狼的尸体,走到长老的帐篷钱面的时候,却被门口的两个守卫用刀挡住了,里面传来了几个女人的笑声,库玛没有办法,把背上的狼放了下来,拔出刀来逼住两个守卫,大叫出声。这个时候,部落首领的第三位妻子从帐篷门帘的里面伸出一头乱发,丢下一句话就回去了。

“长老说了,让你守到新娘子的门口去。”

听了这话,库玛的心中就涌起了怒火,自己怎么也算是个部落的战士,怎么会沦落到了被首领的婊子呼来唤去的地步!而且她还说库玛已经是那个女人的护卫了。这种事情库玛怎么能忍呢?为了证明自己,库玛差点连命都丢了,难道部落长老都不愿意见它么?而且就连那个婊子也是自己带人救下来的,库玛可是立了大功的人,难道还要再受这种娼妇的气不成?

而且,明天就来不及了。

于是,他假装回身,左手攥起拳头直直的砸在了一名守卫的脑袋上,那人立刻倒了下去,抱着脑袋呻吟,旁边的侍卫立刻拔出长刀,但是奈何库玛的反应更快,早以抬起一只脚把他拦腰踹倒,摔到帐篷里面去了。既然事情已经闹大了,长老肯定会亲自出来面对自己,库玛索性丢了长刀,右手揪住狼的脖颈儿,向后跳了两步。两只脚稳稳分开,站在空地中间。

但是,两个护卫的大声呻吟引起了周围警卫的注意,敲起了鼓。人们也纷纷从帐篷里面钻了出来,聚在库玛周围,正在这个时候,全身上下一丝不挂的部落长老也提着长刀走了出来,他看着周围聚集起来的人群,两只眼里冒出火光。

“你想干什么。”他的语气居然十分平静,牙齿却咬的硌崩硌崩响。

库玛知道自己把事情闹大了,但是在盛怒之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面对的危险,只是高举手中的狼的尸体,给人群看那支从背后穿出来的箭头,大声说道,“我只是来献狼的,却被那两个人无端拦住。”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那两个守卫是长老的守卫,没有人可以对他们动手。

长老听了这话,回身看了一眼周围的人群,这才看着库玛,给出了自己的判决,“你殴打了我的侍卫,就是意图不轨,照理说我就得亲手杀了你。”

听了这话,人群之中响起了呼喝和刀剑碰撞的声音,部落长老已经拔出刀来了,但是库玛却还不应战,长老见状将手中的长刀高举过头顶,一个守卫就拔出了自己的长刀丢到了库玛脚下。

如果想要质疑自己的领袖,就要和他把话说清楚。

库玛这才醒悟,他知道现在他如果想要保住自己的荣耀已经不可能了。虽然这是无比的奇耻大辱,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住自己的性命。

周围的人群继续起哄,越聚越大,就连在外围守夜的人也赶了过来,有几个醉鬼已经先动了手,在人群中打起来了,而长老也一脸狞笑,歪了歪头,躬下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围着库玛绕起圈子,就等库玛拿起刀子了。

于是,库玛单膝跪了下去,人群一阵欢呼——

但是,他却迟迟没有拿起刀来,只是就这么跪着,一副懦夫的样子。但是人群怎么能答应呢,立刻从地上,身边找出任何东西砸向的他的脑袋和身体,五十石头,粪便,生的鹿肉,甚至一只血淋淋的人手都丢到了库玛四周。但是库玛还是跪着,他就这么跪着。因为他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长老丢下了手中的刀,走了过来,一脚把库玛踹倒,让他仰面躺在地上,接着站直身子,两脚踏住库玛的胸膛,把一泡尿尿在库玛的脸上。

这就是最大的耻辱。

一个蛮族的战士在对手面前却不敢拔刀,就代表他已经失去了一切。

只不过,至少库玛还活着,如果他真的战胜了长老,就会因为杀掉了长老被旁边愤怒的人群撕碎,而如果他未能战胜,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人群欢呼起来,长老捡起地上的刀,转身随便从人群中搂住了两个女人回去了。人群顺势一哄而散,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库玛在一天之内不仅失去了自己的梦想,还为了生命,失去了仅存的尊严,以及所有的一切。过了许久,库玛才流出了眼泪,他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去,失去了所有的一切,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然后,库玛从地上扯起一段破布,遮住了自己背上的纹绣,他已经配不上这些代表战士的纹绣了。他跌跌撞撞的爬起来,走到了那卡的营帐门口,坐在地上,里面的那卡已经被吵醒了,全身的伤痛也她难以再次入眠,库玛坐在地上,全身上下除了几处青肿以外没有伤痛,但是,他也呆呆的坐着,心如刀绞。

他也许一直都不是自己心目中的那个令人骄傲都部落战士,只是从未输过罢了。

而在这个时候,长老在几个女人的身下达到了高潮,他突然决定要把婚礼提前,就在下个礼拜举行,但这个时候,那卡却依然什么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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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幸运的,选择了真爱。她又是不幸的,被茫茫历史潮流湮没。
  • 始皇尊

    始皇尊

    《拾遗记》卷四一记载道:有宛渠之民,乘螺旋舟而至。舟形似螺,沉行海底,而水不浸入,一名论波舟。其国人长十丈,编鸟兽之毛以蔽形。始皇与之语及天地衫开之时,了如亲睹。本文将要描述的,便是一个不一样始皇的传奇一生,且看嬴政如何从初入蓝星的懵懂少年,成就一代千古一帝,征战沙场,荡平洪荒!朕统六国,天下归一,筑长城以镇九州龙脉,卫我大秦、护我社稷。朕以始皇之名在此立誓!朕在,当守土开疆,扫平四夷,定我大秦万世之基!朕亡,亦将身化龙魂,佑我华夏永世不衰!此誓,日月为证,天地共鉴,仙魔鬼神共听之!朕为始皇尊!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弄巧成拙

    弄巧成拙

    人生不能没有欢笑,笑是人类共同的语言。幽默是一个人的成熟、睿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