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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本杰明·富兰克林

(1706—1790)

【作者与风格】 富兰克林这个享有世界声誉的伟大名字对我国的读者来说已不陌生,我们知道他是早期美国杰出的企业家、科学家、文人与政治家,美国独立时期的领袖人物与开国元勋,一生中从事过各种科学文化与政治外交活动,建树颇多。他是凭藉勤奋好学、艰苦努力,尤其是凭藉他的卓越识见与写作才能而跻身于世界名人之林的,正是因为这样,他一直被推崇为美国精神与文化的最光辉的代表。他的历史功绩还在于他是新大陆的最早和最重要的启蒙者之一。他对科学在推动、改进与完善人类社会方面的巨大作用曾做过十分出色的宣传与阐释,并以其个人的科学研究与众多发明而丰富了这一认识。在人文学科上他也具有较宽博的见地,他在不少政治论文中曾对王政政治、贩卖黑人以及歧视与屠杀印第安人等问题给予过强有力的抨击,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自1732年起至以后的二十五年间,他一直坚持出版了一种名为《理查的年历》的年刊,其中各类通俗科学、实用技艺,乃至哲理寓言、谚语故事等等,无不备载;他自己的不少散文著作便曾发表在那里,虽然有时也卑之无甚高论,但对当日美国人民的教育与提高确曾极有裨益,对美国散文文学的发展也起到过示范与推动作用。当时新大陆上的作家寥若晨星,其中富兰克林始终是那里最腾誉人口的一个名字。

富兰克林是美国文学中第一个最重要的散文作家。他的文章具有明白、晓畅、简练、亲切等特点,是最能符合当日实际需要的理想表达工具,同时又浅而不俗,具有一定的文学味道。另外在用字与造句方面也很准确老练,今天乍看起来虽似平常,但实际上则是一种经过长年严格训练并以广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基础的相当成熟的文笔。

·静生詹言[1]·

新英格兰报编辑大鉴:

不久前一次我与我那可敬的房客(出于敬重心理,这里姑尊称他为执事先生)于席间谈起子弟的教育时,我曾就是否有必要使我的幼子威廉享有高深知识,或者用我们流行的话说,进入高等学府的问题,向他做过讨教:他的回答是,这事一定要办,言谈之间他列举了所以必须如此的许多重大理由,并对我提出的各种反对意见一一做了答复;不仅如此,他还表示,他坚信我的孩子必能善用其所学,而不致如今天许多人那样,只是虚度了宝贵的光阴。执事先生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自不免对一所有名学府[2]的详情现状细细问了几句,只可惜他的介绍既不可喜,也不如意。

午膳既毕,我遂独自一人漫步园中,不过与执事先生的一番谈话此刻仍在我的脑际萦回不已;未久,行至一老苹果树下,这原是我的憩息之地,我坐了下来,闲以绿茵枕首,酣然竟睡。而适才醒时所思种种此时也都一并入梦。比及醒来,我已做了如下这个奇梦。

回忆睡梦之中我真不知游历了多少美丽怡人的良田草原,穿越了多少乡镇村邨,但是不拘走到哪里,那里都响彻着那座学问之宫[3]的盛大声名。那里每个农户,只要囊中还有几文,总要至少将其一子送往这所黉宫就学;在这件事上,他们照例总是只问自己腰包的丰啬与否,而不问其子女的才具如何。因此之故,我颇曾观察到如下情形,即在川流不息拥入那条路上的莘莘学子当中,颇有不少,甚至绝大多数都不过是些呆头呆脑的人。言念及此,又何可胜叹!最后我行至一平场,地至敞阔,其中央巍峨广宇一座,赫然在目:而那来自四面八方的众多青年正一齐向着这里拥来;于是我遂混入人群,徐徐而行,不久即来到殿门之前。

门首有健夫二人把守,这二人一名财富,一名贫穷,而这后者对凡不曾从前者手中获得准许的人则坚决不予放行;故我看到,即使那些已经拥到门首的人仍往往不得不废然折回,并不曾学得半点知识,理由为他们的资格条件不够。然而我作为一名旁观人员却幸蒙接纳,于是随着那余人一道,举步径入。

大堂中央设有高大宝座一具,状极庄肃宏伟,下有难登之阶台二重,攀此可至其顶。顶端但见那学问高踞其地,正襟危坐,衣冠全为黑色,周围则卷帙环列,多至无数,系遍用世界各国语言所著成。学问此刻似在一幅幅短纸之上匆匆书写,经询问,始知正属文一篇,名为《新英格兰报》。学问之右为英吉利语,面部笑容可掬,服着亦殊华丽;学问之左则为各种古老人物,俱著脸帕,难识真面。这些人物究为谁何,我一时也颇为迷惑不解,只是后来方才听身旁人说,那左手的几位即是拉丁、希腊与希伯来语,等等,而且他们一向总是异常深沉缄默,很少在此地露其真面,或者即使稍有泄露,也是仅对极少数人,尽管来此的人(因各个颇有学识,都能辨识其并非英语)大都装作对他们相当熟稔。我于是向身旁那人请教道,何以那些人物总是不去他们的面纱,尤其是在这类地方?[4]那人听罢,但以手向那宝座底部一指,于是我看到那里尚有懒惰及其侍从无知二人,而据身边那人的说法,那些面纱即是他们二人给罩上的,而且自罩上后,便从未取下来过。

霎时间,但见与我一道进入殿堂的一伙人众早已一拥而上,开始了向着那宝座高处踊跃攀登;然而这项举动对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们来说却是艰难之极,辛苦之极,因而不得不纷纷退了下来,仅以能达到那底部为满足,并与懒惰夫人及其侍婢无知厮混一起,虽然此时其中少数人或凭勤奋,或凭性情,也有快攀上那第一磴的。然而时光紧迫,如今达到这种地步,已不容他们不继续登攀,于是他们势不能不向走在前面的人乞求帮忙,而那些前者为图报酬,比如一品脱奶或者一片梅糕[5]之类,也自会对身后的笨伯们稍稍援之以手,庶几使这些人与他们自己能够同登大雅,并在世人的眼中更为可观。

这步既然达到,那更高一阶也就同样登上,于是最后典礼既毕,终告学成,而这时每个糊涂家伙对自己所学到的种种也似乎深感满意,尽管他们比起初来之际仍然不敏如故。但是此刻已是他们荣归之时,于是遂蜂拥而出,也为等候在门侧的另一批人腾开地方。而我自己既已饱览了这一切,也就匆匆出殿,然后对走在前面那群人继续追踪观察。

我观察到,这些人出门之后,经商者有之,闲游者有之,有的做这,有的做那,不一而足,甚至一事不做的也不乏人,而不少人则由于家无恒产可袭,以致贫困潦倒不堪,原因是这些人务农既干不来,行乞又拉不下脸,而靠招摇撞骗为生更非其所能。不过人群中有相当多数却走了一条宽广的熟路,这条路引向那平原的另一端,那里称为神学之殿。受雇于此处的人所从事的行业据说非常辛苦繁重,但现在竟有这么多人走这条路,实在令我惊异不置;而当我正在心里盘算这件事时,我突然瞥见帷幕之后财神正向着那群人招手示意,看到此景,我登时明白何以那么多人(当然并非全部)要走那路。这所殿堂本身并无特别值得称述之处,只是我在此对蒲莱吉亚斯[6]的种种欺世盗名手段却是颇多领教,至于说起这位先生,那么尽管他过去便曾因为这类诈术痛遭过斥责,此刻他却仍在忙着将狄罗特森[7]的精彩文章大段大段地誊录出来,以便给他自己装饰门面。

忽然我在梦中想起这已应是我返家时刻,于是一边迈步折回,一边对上述学子的父母的那番愚蠢还在思索不已,心想这些人对其子嗣之不敏不慧以及孱弱短智竟至如此缺乏明鉴,昧于察觉!于是徒因自己囊中颇有几文,便执意要将他们送进学问殿堂,但是由于他们并无才能,因而在那里除了学会了些走路进门的步法姿势(而这些只要进个舞蹈班子也尽够了),实在不曾学到什么,另外经过好大一笔费用与种种辛苦,从那里归来之后,他们又何尝增添了半点聪明,只可能是变得益发狂妄骄傲和自以为是罢了。

正当我仍沉溺在这种种不愉快的思索之中,那位执事先生(他此刻正手持一编在树荫下边走边读)却突然猛地把我惊醒,我遂将梦中所见一一讲给他听,听后他略不思索,即开始为我详梦。据他解释,这梦实为我对哈佛学院一篇至生动之写照,云云。

谨此,即颂

编祺

静生道格伍德

【注释】

[1]《静生詹言》为作者1722年为其兄詹姆斯的《新英格兰报》所写的一批小品文字,共十四篇,这里所译为其第四篇。其时作者年仅十六岁,尚在詹姆斯的印刷所充当学徒,关于这点可参阅后面作者《我的幼年教育》一文。由于担心他的幼作不被其兄采纳,作者遂编造了“静生道格伍德”这个假名,乘夜晚无人之际塞进印刷所的门内,这样竟巧妙地瞒过了詹姆斯,而被连续刊登出来。至于“静生”一词,原文为Silence,本是当日一本流行小说中一个女主人公的名字,这个人的特点是生性固执,多嘴饶舌,专门好播弄是非、吹毛求疵的长舌妇。作者利用这个名字不过是为了发挥他自己的戏谑与讽刺的才能罢了。在文章写法方面,作者继承了艾狄生与斯梯尔的传统,就一个聪敏的青少年所能看到的问题,对当日波士顿市的各类社会弊病乃至政治、宗教与教育等方面的腐败现象进行了十分辛辣的讽刺。

[2]指哈佛学院,为英国教士约翰·哈佛捐资所办,初建立于马萨诸塞州纽敦,后迁至坎布里奇,1869年后改为大学。

[3]仍指哈佛学院。

[4]既是学府,便理应以传播知识、广育人才为其不贰宗旨,而不应秘不传授他人。

[5]梅糕为哈佛大学社会游艺会上一种有名的传统食品,以其制作费高昂,极为人所珍视。

[6]这一姓氏系自当日一英国宗教家庇雷吉亚斯的名字化来。按“蒲莱吉亚斯”原意为厉疾与灾祸,这里作者以它作人姓名,实即明言这位宗教家乃是传播灾害的瘟神!至于庇雷吉亚斯所以受人攻击(加尔文派与清教派),主要因为在宗教信仰上他较多强调了个人意志的自由。

[7]十七世纪英国神学家,他在宗教上的许多温和主张曾遭到清教中保守派的攻击。

·致富之道[1]·

亲爱的读者:

我听说,最能使一位作家感到欣慰的事莫过于当他发现自己的著述获得他博雅同行们的郑重征引。可惜这种愉快我很少尝到;因为(如果这么如实说来不为炫耀的话)尽管作为那《年鉴》[2]的有名的作者我已经将它逐年编订了足足四分之一个世纪之久,我的许多同行却不知是由于何种原因,一直对它颇吝赞辞,另外也绝无作家给予过我以任何关注,因此如若不是拙作多少还结出了一些丰硕之果,这样一种冷遇亏待的确不免会要大大丧人意气。

后来我终于得出结论,只有人民才是我成绩最公正的裁判,因为他们肯出钱购买我的东西;此外,偶尔外出期间(这时周围并没有什么熟人),我也曾不止一次听到我的某个说法为人引用,引后总是加上一句,正如理查说的那样。这种情形往往给我带来很大欣慰,因为这不仅表明我的许多教言受到人们重视,同时也是对那讲话人的一种信服尊重;因此我完全承认,为了鼓励人们记住这些词句,有时候连我自己也常郑重其事地引用起它们。

这种深感满意的心情从下面我即将叙述的一件小事里也不难充分看出。最近我曾在一个拍卖会的人群面前停下马来看看。由于拍卖的时间未到,人们遂聚在一起抱怨时局问题。这时人群中有一人向着一名头发斑白但却颇为整洁的老者讲道,请问您老,亚伯拉罕大伯[3],您认为目前的时局如何?现在这种税收是不是叫人太吃不消?什么时候人们才能负担得起?您老认为我们必须怎样才好?——听到这话,亚伯拉罕大伯恭恭敬敬站了起来,于是回答那人的话道,如果你要问我的话,那么我的回答非常简单,因为对于智者,一言已足,空话再多,也归无用,正如理查说的那样。这时人们早已聚拢过来,想要听听他的高见,于是他便作了如下一篇讲话:

朋友们,乡亲们,目前的税收的确非常沉重[4],但是如果除了政府征收的这些之外,再无其他别的,那么这点税款还是不难打发;问题在于我们还有许多别的税款,而这些对于我们当中的某些人却更是要命。怠惰会使我们的税款再增一倍,骄傲再增两倍,糊涂再增三倍,而这些即使我们的税官想用降低税收的办法来对我们施行减免,怕也减免不了。现在重要的是能听取良言忠告,这样或许还能有点补救;上帝只帮助那些能够自助的人,正如理查说的那样,这话见于他的1733年《年鉴》。

一个政府如果在它的兵役劳务方面要侵占到它国民全部时间的十分之一,那个政府确实应说相当苛刻。但是怠惰对我们许多人的侵占却要更多,如果我们把荒疏懒散,也即是无所事事以及一些毫无裨益的嬉戏佚乐全都计及在内。懒散,由于常给人们带来疾病,是肯定会减少寿命的。懒散有如生锈,对人的劳损之速往往甚于吃苦费力,而一柄钥匙只有常用才有光泽,正如理查说的那样。所以你如热爱生活,便不可浪费时光,因为生命就是由时光所组成的,正如理查说的那样。再如我们花在睡眠的时间是否未免过长!这时我们完全忘记,一只睡狐捕不到鸡,另外坟墓之中不缺睡眠,正如理查说的那样。如果说时间在万物之中最为珍贵,那么时间的浪费,正如理查所说,也即是最大的浪费,这点,也正如他在其他地方说过的那样,失去的时光再也寻不回来;另外我们总是好讲时间富裕富裕,但却并未多出成绩:因此让我们大家全都起来动手干吧,而且要有明确目的,这样凭着勤奋我们就会头脑清醒,成效卓著。懒散常把工作变得艰难,勤奋才会使它变得容易,正像理查说的那样。因此迟起的人势必整天赶忙,甚至忙到夜晚也赶不上。正当那懒人逡巡不前之时,贫穷已经追赶上他,这话我们在理查书中即曾读到,那里他还讲过,你要督促事务,而不要受着事务督促;还有谁能每天早睡早起,谁就健康、聪明、富裕。

对于时局的种种美好希冀向往也是这样,如果我们奋发努力,时局就会变得更好一些。勤奋的人无需幻想,正如理查说的那样,而凭靠希望度日的人最后只会饿死。没有辛苦,便没有收获;因而既无土地,便得出力,而且即使有地,也会不堪重税。理查还曾讲过,一个人有了行业,即是有了恒产,另外有了职业,也即是有了可以获致名利的地位,不过这个行业必须尽心去干,这个职业也得认真从事,否则虽有行业职务仍将缴不起税。只要我们辛勤不辍,我们即不致有衣食之虞;正如理查说的,饥寒对勤劳人家是只敢窥户,不敢入内。另外税吏差役也不会登门,因为勤劳人家没有拖欠,但是沮丧的人却使自己债台高筑,正如理查说的那样。即使你从未寻觅到任何宝物,也从不曾从哪位老人继承到什么遗产又有什么关系?勤劳即是一切好运之源,正如理查说的那样,而上帝只赐富加惠于勤劳的人。因此,你必须深耕细作,莫学他人昏睡,如此才能有谷入仓,有粮上市,正如狄克[5]说的那样。要趁着今天未完就把活干下,因为到了明天也许便干不成,正因为这样,所以理查曾说,一个今天胜过两个明天;还有,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明天完成,那么最好今天就先完成。如果你是一名仆人,当主人发现你偷懒时,你能不惭愧吗?如果你一发现自己偷懒时立即感到惭愧,那你才能如狄克说的那样,称得起是你自己的主人。当着你下为个人家庭、上为国家国王有着那么多的事务需待完成时,你真是每天天还不亮就该起身;而决不能让那太阳说出,看看那人,这般时分还贪睡不起。操持器械莫戴手套;不可忘记戴着手套的猫捕不了鼠,正如理查说的那样。固然需要处理的事务确实很多,而你自己又能力不强,但是只要坚持不懈,你就能够见到巨大效果,因为日子久了,滴水也能穿透坚石;啃啮久了,老鼠也能咬断粗缆;斧斤不停,力小也能伐倒巨木,正如理查在他的《年鉴》中说的,虽然确切年月我已记不准了。

我听说你们之中有人讲了,难道一个人就不该使他自己有点闲暇时间?好了,朋友,我现在就将理查讲过的话转告给你。理查讲道,如果你想要获得闲暇,你就必须善于利用时间;另外,切莫因为一刹工夫把握不住,便把大片时间全都抛弃。须知闲暇也是为了做点有益的事,而这种闲暇往往是,勤劳者得之,怠惰者失之;因此,正如理查所说,一生闲暇与一生怠惰完全是两回事。难道你会认为,懒散带给你的快乐会比勤劳更多些吗?决不会的,因为正如理查所说,烦恼来自怠惰,痛苦来自偷懒,不愿劳动而只想投机的人终将由于自身空虚而最后垮台。然而吃苦耐劳却将为人赢得安乐富足与重视尊敬:愈是不求欢乐,愈能得到欢乐。辛勤的织工闲暇往往最多,而一旦你牛羊满圈,人们也就对你另眼相看,所有这些,理查都讲得入情入理。

但是勤劳而外,我们还必须兼备沉着坚定与耐心细致等良好品质,我们对所经营的事务一定要亲自操持检视,而不可事事依赖他人;因为,正如理查说的那样,

树木常移,住房常迁,

有何益处?贫困之源。

再有,搬家太多,甚于着火,再有,店铺不倒,吃着不了,再有,事要办好,莫惜腿脚,再有,

谁想力耕致富,

必须亲把犁锄。

再有,善指挥者,眼胜于手;缺乏细心比缺乏知识为害更烈;再有,疏于看管,钱袋漏完,靠人操劳,好事办糟;因为,正如《年鉴》里面讲的,生在我们这个世界,人的得救不是凭靠依赖,而正是凭靠缺乏依赖,因而能够亲自检点总会大有好处;因为狄克便曾说过,学问属于勤奋的人,财富属于精细的人,权势属于果敢的人,天堂属于有德的人。再有,如果你想得到一名忠实仆人,一名称心仆人,那么最好请你自己去充当这名仆人(自己伺候自己)。此外他还劝人在小事上也要细心周到,因为有时细小疏忽足以酿成巨大灾祸;他还讲道,这是因为,没了钉子,蹄铁即成无用;没了蹄铁,马匹即成无用;没了马匹,骑手即成无用,最后卒致身陷重围,惨遭杀戮,而这一切竟完全系于钉蹄掌用的一只细小铁钉!

朋友们,关于勤奋以及慎重行事等等,就先谈到这里,但是为了使我们的成就更加圆满,还须不忘节俭。一个人如果只知赚钱不知集攒,他就必然终身困乏,不值一文。生前好活自己,死后苦了儿女,正如理查说的那样,再有,

持家立业,贵在经营,

一味糜费,万难支撑;

女的不织,男的不耕,

偌大家私,转眼成空。

如果你渴望自己成为阔佬——《年鉴》的作者讲道,那你就不仅需要考虑收入,而且考虑积蓄:东印度群岛并未使西班牙变得富裕,因为这个国家的支出大于它的收入。所以快把你那胡乱挥霍的恶习抛弃掉吧,那样你就不致总是口口声声抱怨时局太坏、税收太多和家庭开销太大太高了,因为正如狄克说的那样,

狂饮冶游,赌赛欺诈,

家产荡尽,漏卮增大。

再有,一桩恶习浪费的钱足够养活两个儿童。你或者认为,茶叶好点,糕点精点,饭菜奢侈一点,衣着考究一点,玩乐不时来上一点,也许对你算不得什么;但是不可忘记理查的教导,积少将会成多,再有,细小费用也要谨防,一个小孔能沉大船;再有,口腹之贪,倾家荡产;尤其不可忘记,愚者治膳,智者赴宴。

即将结束,我还不免要再说几句:经验这所学校的学费是昂贵的,但是愚者却只能在这里学习,甚至在这里也不能学习;的确,我们能够提供良好建议,但我们却无法提供良好品行,正如理查说的那样;不过,请谨记这点,一个人如果不听劝告,也就无法得到帮助,正如理查说的那样;再有,你如果不听从理智的话,理智就要对你进行惩罚。

就这样这位老者结束了他那慷慨激昂的演说。人们聆听之后,也非常赞同他的许多道理,只是才一转身,便又开始各行其是,仿佛它不过是一篇普通讲道罢了。这时拍卖场的大门已经开了,人们也就胡乱抢购起来,至于刚才他的一番劝告以及他们对税收的顾虑等等早已抛置脑后。我感到这位老者对我的《年鉴》确曾作了一番钻研,曾将我这二十五年来在许多问题上零星披露过的不少看法都能很好消化吸收。他对我的话语的屡屡征引必然会使任何别的一位听者感到厌烦,但是由于虚荣心的关系,对此我却深感满意,尽管我非常明白他曾归之于我的那许多东西十有八九并非是出于我的心裁,而是拾人牙慧,是从古今各国掇拾来的,只不过经过仿制,或许更能增色罢了。说实在的,这时我也颇有心另置一套新装,但我还是毅然走掉,决意把这件旧衣再穿一阵。读者,如果你也能像我这样,我敢说你的光景也必将如我一样兴隆。耑此即祝

安好

理查·桑德尔斯[6]

【注释】

[1]1729年,亦即富兰克林二十三岁时,他已是一个印刷所的主人,以及《宾夕法尼亚新闻报》的发行人与主编。三年后(1732)他另办了一个“年报”,名为《穷汉理查的年鉴》,目的在于对当日的一般美国人进行启蒙、教化与提高的工作,关于这点可参阅前面“作者与风格”中对此书的简单介绍。自1732年起,他对上述《年鉴》的版面续加扩大,以容纳更多的“文学性材料”,并改名为《穷汉理查变富》,但办报的方式还是一样,主要为通过谚语格言以宣传通俗哲学。此报创立二十五周年之际(1757),作者特为这一期的出版撰写了《致富之道》这篇文章,以作为该期的前言,而其写法则是将过去二十五年间曾在这个年报上刊登过的精彩格言全部收入在一篇文章之中,然后用一个虚构的人物“亚伯拉罕大伯”的口吻重新宣讲出来。文章的重点在于说明勤奋、谨慎与节约对一个人在工作与事业上的巨大影响与作用;不仅异常生动而形象地概括了当日乃至今天所有实用主义的全部精髓,而且是一切商人与企业事业家奋斗成功与发财致富的最好经典,至于在它的具体表述上则更是十足的美国式的。因而文章刊出后立即受到美国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迅速被译成世界各国文字,同时也是作者除《自传》外最为人传诵的一篇名文。

[2]即《穷汉理查的年鉴》。

[3]关于亚伯拉罕大伯,参阅注[1]。

[4]这里显然是对英政府当年对美洲殖民地的种种横征暴敛的有力揭露,关于这点,另请参阅后面佩特瑞克·亨利《诉诸武力!》一文篇中注。

[5]即理查,狄克为理查一名的爱称。

[6]即富兰克林假托的《年鉴》的作者理查的全名。

·两种人[1]·

世界上总是有这么两种人,他们的健康、财富以及各种生活享受等都大体相同,但是一种人生活得非常幸福,另一种人却并不幸福。这点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们对人对事的不同看法,以及这些不同看法对他们的心灵所造成的影响。

人不论处于什么环境当中,那条件总是有顺利的,有不顺利的;不论与什么人群接触,那里的人物与谈吐总是有可爱的,有不可爱的。不论出席什么宴会,那里的酒肉总是有好有坏,菜肴有精有粗;不论来到什么地方,那里的天气总有明晦阴晴。不论什么政府,那里的法律总是有的制定得好,有的制定得差,而且行使之中也有差别。一位天才的作品里面常常是好坏不等,瑕瑜互见,另外在每一个人的面孔、每一个人的身上也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陷;既有长处,又有短处。

在这种情形下,上述两种人的态度是很不相同的:天性欢快的人只注意好的方面,环境的顺利,谈话中的有趣事物、好酒、好肉与好天气,等等,然后将这一切恣意尽情地享受一番。那不愉快的人却只考虑和议论那不好的一面。这样他们便总是闷闷不乐,讲起话来不是大煞风景,就是有伤和气,结果弄得到处不受欢迎。如果这种人的性情是天生的,那就更可悲了。不过这种太好吹毛求疵和总不满意的乖张脾气如果并非天生而只是后来沾染上的,又在不知不觉间成了习惯的话,那么尽管目前毛病较重,只要一旦认识到这事对他们自己的幸福极为不利,料想还是可以得到纠正。但愿这点忠告对他们不为无益,能够帮助他们改掉这个习惯,因为这事说来虽只不过是人头脑里的东西,却是后果堪虞,每每给人带来真正的苦恼不幸。既然这种人到处开罪于人,从来也得不到人的好感,人们对待他便也只是敷衍应付,冷冷淡淡,甚至连这也做不到;而这个反过来又会使他自己感到不快,因而常常与人陷入争执纠纷。这时如果他们想要追求什么名利地位,谁也不为他们进行祝愿,不肯出一点力,讲一句话去成全他们。如果他们不幸招来公众谴责或者个人耻辱,谁也不会出面去为他们解释辩护,不少人甚至会群起而攻之,夸大他们的过失,结果弄得他们体面丧尽。如果他们执意不肯改掉这种恶习,对于过得去的事物也从不认可将就,而只是一味从不利的方面去自寻烦恼和惹怒他人,那么避免多和他们往来倒也未尝不是好事;因为这种人的做法确实讨厌,甚至会引起种种不便,特别是容易涉入纠纷。

我的一位颇有哲学癖的老友因为涉世较深,在这方面变得特别谨慎,他从不与这类人过多亲近。正如其他哲学家那样,他的身边总是备有温度计一支来测量气温高低和气压表一个来预测天气阴晴。但是,对什么人有坏脾气这事因为迄今还没有发明出任何仪器可以凭它一望而知,因而为此目的,他竟异想天开,拿了他的一双腿来作仪器:这两条腿,一条生得很美,另一条则因为出过事故,呈现出畸形。如果一位生客和他初次见面时总是眼睁睁地盯住那条有残疾的腿,他便对这个人存了戒心。如果那人只提这条坏腿,而对那条好腿却全不理会,那么我这位哲学家今后是肯定不会和他再来往的。当然每个人不可能都具有这么一副双腿仪器,但只要遇事稍稍留心,这种太好吹毛求疵的性情还是不难发现的,这样也好打定主意,避免同沾有这类毛病的人过多交往。因此,我掬诚奉劝那些太好挑剔、争吵、不满和不愉快的人,如果他们还希望不但自己高高兴兴,而且能赢得他人的尊敬喜爱,那么今后就切忌只盯住那丑腿了。

【注释】

[1]本文作于1780年,亦即正当作者与法国签订联盟条约后不久,在巴黎任驻法大使期间。这篇短文与他的另一篇小品《蜉蝣》很好地代表着他作品中轻松与幽默的一面。

·略论北美野人[1]·

野蛮通常是我们给予这些人的称呼,理由是他们的举止行为与我们的不同,而我们的举止行为我们总认为是礼貌之冠;其实他们对自己的举止行为也是这么认为。

如果我们用不杂成见的眼光对许多民族的不同风习进行一番研究,我们即将发现,一个民族即使非常粗野,总不至于没有丝毫礼节仪式;另外一个民族即使非常文明,也未必完全脱尽野蛮痕迹。

以印第安人而论,他们年轻的时候都是猎手战士;年老以后则充当顾问;他们之间的事务是靠族中年高德劭的人商量解决的;在那里既无暴力,也无监狱,也没有官吏去维持纪律,惩恶罚罪。因而一般都有余力去研习讲话艺术,谁若口才出众便能享有极高威信。那里的女人则肩负着种田、烧饭、养育子女等重担,并且还要将族中的重大事件保存下来,传给后世[2]。上述分工在他们看来乃是完全自然的与正当的。由于物质需求有限,他们遂能以大量时间用于交谈,藉以增长见闻。与之相比,我们这一套沉重的生活方式在他们看来乃是徒自困扰,并不可贵;而我们的种种知识学问,尽管我们自视颇高,他们却认为琐细无用。下述一个情况颇足以证明这个问题。事情发生于1744年弗吉尼亚政府与六族[3]订立兰卡斯特条约[4]期间。主要议程既毕,我们的弗吉尼亚代表曾向印第安各族提出一项建议,大意为威廉斯堡[5]一所学院特为印第安青年的就学问题筹得一笔资金,六族当中有愿送子弟(六七名)去该校读书者,当地政府将保证其全部食宿费用,裨使与白人受同等之教育。这里便牵涉到他们的礼节问题,其中之一即是,凡遇正式提议,一般不得于问题提出的当日马上答复,理由为这样做法不免有失轻率,因而为了郑重起见,他们总要费些时间认真考虑。于是他们便将这事延至次日答复;第二天他们的发言人首先对弗吉尼亚政府作出上述提议的一番好意表示深刻感谢;“我们理解,”发言人讲,“你们对这些学院所教授的种种学识高度重视,而为了我们青年前去贵校就学所将承担的费用也很不低。我们深信你们的建议意在对我们有所帮助,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不过你们既都是聪明人,必然能够理解不同民族对于事物往往有着不同看法,因此如果我们对这种教育的认识与你们颇有出入,希望你们切莫见怪。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一些经验;我们这里的少数青年过去就曾在你们北方各州的学校里受过教育,他们在那里学习了你们的各种知识。但是回来之后,他们却丧失了奔跑能力,缺乏了林间生活本领,不但不能忍饥耐寒,不会造屋,不会捕鹿,不会杀敌;而且连本族话也讲不完全,这样也就当不了猎手、战士或者顾问;结果变成完全无用的人。不过我们对你们提出建议的一番好意还是感激不尽的,虽然我们不拟接受;而且为了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我们倒宁愿向贵方另提一建议,即是你们弗吉尼亚人如果愿意送来几名子弟,我们却将对他们承担起教育责任,将我们的知识全部传授给他们,把他们培养成人。”

由于需要公众来议事的情形颇多,他们在这类集会上逐渐形成了整套程序与必要礼节。照例总是年老的占据首席、战士居次,妇女与儿童坐在后面。妇女的职务是将会上议定的事准确地记忆在头脑之中(他们没有文字),然后传达给他们的子孙。这些便是他们的会议,如此口耳相传,他们所保留下来的各项会议条款竟可向上追溯到百年之遥;这些经与我们的文字记录互相比勘,往往发现准确无讹。再如每逢会上讲话,发言者总是首先起立,其余的人则严守缄默,侧耳恭听。讲毕坐下之后,一般仍给他五六分钟的时间继续思考,这时如果发现有何遗漏或需要补充之处,他还可以起来再讲。说话中间打断别人,即使是普通闲谈,也总被认为是极不礼貌的行为。试想这与那素称文明的英国众议院中的做法竟有多大不同,在那里几乎没有一天不是吵嚷不休,议长喊哑了嗓子也还维持不住会场秩序;另外这与欧洲不少文雅集会上的谈吐方式又有多大不同,在那里除非你把你的话语讲得飞快,否则对方早已半截将你打断,这时他正急着要说,哪有耐心听你把话讲完!

这些野蛮人在交谈方面的种种礼貌的确未免有些行之过度,比如在那里一般不允许当面驳斥或否定人家的讲话内容。靠着这种办法他们的确避免了不少争执,但是这么一来对方心里想的什么,或者你给对方留下了什么印象,等等,也就变得不易察觉。曾经向那里的人去招收信徒的教会中人大都认为这事乃是他们传教工作中的一项最大困难。印第安人通常对牧师们讲给他们的种种福音道理都能耐心静听,而且还不时以其特有的姿势作出种种赞同与认可的表示。好了,你也许会认为他们已经心悦诚服。哪里有这回事,这只不过是为了不失礼貌!

一位瑞典传教士曾经将塞斯卡哈那人[6]的酋长们召集起来,作了一次讲道,目的在使他们熟悉一下我们宗教的主要历史,例如我们最早的祖先曾因误食一枚苹果而遭到覆亡,后来基督为了补救这一过失而降临人世,他的种种圣迹以及苦难,等等。当他讲道完毕,一名长于口才的印第安人当即起身向他致谢。“您所讲的一切,”他说,“确实相当精彩。偷吃苹果的确不对。应当把它酿成酒喝。您不辞辛苦,远道而来,为我们讲了许多从您母亲那里听来的有益事物,对于您的一番盛情我们的确深为感激。为了报答您的好意,我这里也将我们母亲的教导讲述几件。起初我们的祖先只能依赖肉食过活;如果捕获不着,只好忍饥挨饿。一次我们的两名年轻猎手捕得一只野鹿,便在林中架起火来,准备烧吃。他们正待用来充饥,这时突然望见一位美丽仙女翩翩降自云端,然后便在山巅停了下来,这座山你从远处那苍翠的群峰之间仍能看到。见此他们心中暗道,这定是仙人闻到香味,想要分尝我们的鹿肉,现在我们便来享神。说着遂将那鹿舌捧献给她;尝罢,仙人对此深表满意,于是降懿旨道,‘尔等好意,将得报偿。十三个月后,可重来此地,那时你们将发现这里一些产物会使你们以及你们子孙万世吃着不尽。’他们遵照神谕如期前往,结果出人意料,竟在那里觅到一些从未见过的禾苗;自那时以后即一直广为栽种,泽惠人群,诚非浅显。他们在她右手下方寻到玉米,左手下方寻到菜豆,坐处那里寻到烟草。”听到这里,我们那位教士早被这个荒唐故事弄得厌烦透顶,于是讲道,“刚才我对你们讲的句句都是神的道理,但是你所说的却完全是捏造虚构,无稽之谈。”印第安人听了很不高兴,悻悻答道,“我的兄弟,看来你的朋友们在教育上没有尽到责任,他们没有使你学到礼貌规矩;你瞧,我们这些知礼守礼的人并不怀疑你们的那些传说,为何你便不信我们说的?”

当他们的人来到我们城镇时,我们一些人总是喜欢对人家围观盯视,甚至加以干扰,致使人家不得安宁,这件事在他们眼中乃是粗野的表现,是缺乏礼貌规矩所造成。“事实上,”他们讲道,“我们也和你们同样好奇,所以每逢你们来到我们那里时,我们也总是想法观看一番,但是我们这么做时,只是在你们路过时悄悄躲在树后观看,从不跑到人家跟前。”

他们进入别人村庄时也有一套规矩。一名旅客事先不打招呼便突然闯入他人村里的做法一般认为很不礼貌。因此每当他们进入到喊叫可以听得到的距离时,他们便停下脚步,声报到来,直至有人来引,方才入内。这时照例总有两名老人前来迎接,另外每个村里都备有空房一处,称为“来客之家”。这样安顿之后,老人即走家串户,通知村民有外地人到,可能需要食物铺盖,于是村民便将剩余吃食毛毡等送去供客人使用。待到来人饮食完毕,烟草也已燃起,这时会晤方才开始,谈话间自不免要对来人的乡里、行业、去处乃至各种情况等询问几句,最后一项照例是提供服务,例如来人是否需要向导,或者路上还缺什么必需物品,但是这番招待他们却从不索取分文。

这种待客之道在他们那里素来被视作一宗主要美德,因而人人奉行不误。关于这一节我们的译员康拉德·威瑟便告诉过我一些情况。他自己曾在那六族中间混得极熟,能讲一口流利的莫霍克话[7]。一次为向昂拿达喀族[8]的集会传达我们州长指示,往经印第安人地区期间,他曾顺路访问了一下他老友卡那撒特哥的住地。这位友人盛情接待了他,不仅给他座位铺上兽皮,而且拿来煮豆、鹿肉以及各类酒浆供他享用。饮食既毕,烟斗也已燃上,那位友人于是和他闲谈起来,询问自上次分手以后这许多年来他的情况如何,这次来自哪里,此行贵干为何,等等,而康拉德也都一一作了奉告;渐渐问答稀疏起来,为了不使话头冷落,这位印第安人随即讲道,“康拉德,你长年生活于白人中间,当然了解他们的习惯风俗;我自己有时也去去阿尔巴尼[9],在那里我注意到,每隔六天,人们便关起店门,聚集到一间大厅里面,请告诉我那是为着什么?他们在那里干些什么?”“他们聚到那里,”康拉德答道,“是去听人讲道,行好行善。”“我完全相信,”那印第安人道,“他们是对你这么讲的;他们对我也曾这么讲过,但我对这话非常怀疑,而怀疑也有我的理由。最近我就到过阿尔巴尼去卖毛皮,也顺便购回一些毡毯、刀具、火药和酒类。过去我总是和一个叫汉斯·韩生的打交道的,这次我却想试试别的买主。但我还是先找了汉斯,问他獭皮目前售价如何。他回答说每磅最多只能出四先令;‘不过,’他接着道,‘今天不能谈生意了,今天是我们前去聚会和行善学好的日子,而且马上就去。’我心想,既然今天生意做不成了,那我何不也到他们的集会去看看,说着就同他一道去了。到了那里,只见一黑衣人当众而立,怒气冲冲地在向着人群讲话。我听不懂他讲的什么,但看见他不时把目光投向我与韩生,我想一定是他不满意我在那里,于是我便退了出来,在附近找个地方坐下,然后点起了烟,等集会散了再说。不过我好像听见那个人讲话中提到过水獭这词,因此我很怀疑是不是这个就是他们集会讨论的内容。不久他们走出门来,我立刻对我那主顾讲道,‘汉斯,我想你可能已经同意比那四先令再多出点吧!’‘不行,’他回答道,‘再不能多出,我最多只能出三先令六便士。’我于是又问了几个别的买主,但都是异口同声——三先令六便士[10]。这一下完全证实了我的猜疑,不管他们的集会打着什么行善学好的幌子,那真正目的不过是为了串通起来在獭皮价钱上欺骗印第安人。这件事你只要稍想一想,康拉德,你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如果这些人聚到一起真的是为了学好,那他们早该已经学到了不少,不致像现在这样愚蠢。你是了解我们的做法的。凡是前来我们这里的白人,一旦进入我们家门,谁都会像我现在招待你这样去招待他的,受了雨淋,替他烘干;身上冷了,帮他取暖;拿来酒肉,为他消饥止渴;铺上毛皮,让他躺卧休息,但是这一切招待都不取分文。但是如果我到阿尔巴尼的白人家里去讨点吃食,他们劈头第一句便是,‘你的钱在哪里?’这时如果身上没钱,他们马上会说,‘滚你的蛋吧,你们这些印第安狗。’你看他们连一点起码的善行也没学到。我们并不需要靠什么集会来学这些,我们的母亲们自幼便把这些教给了我们。所以他们的集会绝不会像他们说的那样是为的什么这类目的,或能起到这类效果;他们只不过是串通起来在獭皮价钱上欺骗印第安人!”

【注释】

[1]本文著于1784年,属于作者后期的文字,所谈内容虽为民族间关系的重大问题,笔墨却较轻松闲适,中间且杂以对话与轶事,读来颇有小品文味道,予人以举重若轻之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对待异民族的礼貌风习上所表现的那种开明进步的观点。

[2]当然是靠头脑记忆下来,然后用口耳相传的办法传给后人,因为这个民族没有文字可资利用,关于这点见后文说明。

[3]六族指当日北美属于同一语系并在政治上采取联合行动的六个印第安部族,曾居住于纽约州西北部以及今日加拿大的魁北克与安大略省一带。

[4]1744年弗吉尼亚人与六族人就贸易问题在宾夕法尼亚举行的一次谈判。

[5]殖民统治期间弗吉尼亚州的旧都。

[6]美国河水名,流经宾夕法尼亚与马里兰州一带。这里显指居住于这条河水一带的印第安人。

[7]莫霍克为上述六族中的一个部族。

[8]六族中的另一部族。

[9]美国纽约州首府。

[10]这一段文字有力地证明了当年美洲殖民地的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压榨剥削曾达到了何等骇人的程度。

·费城制宪会议上的讲话[1]·

主席先生:

讲老实话,我个人对这个宪法也并不完全赞同,不过,先生们,这倒不一定我将永远不赞同它;我的年岁大了,因而颇有过这种体验,即是由于后来掌握的情况多了或者考虑得更为成熟,即使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也常有改变原先看法的情形,那些看法我曾经一度认以为是,而现在却认以为非。正是因为这样,我的年岁越大,我对我自己对他人所做的许多判断也就越缺乏自信。世上有不少人,世上有不少教派,总以为全部的真理都在他们自己手里,于是只要谁和他们的看法不同,那谁就一定是错的。斯梯尔[2]这位新教徒在他的一段献辞中就曾经对罗马教皇明白讲过下面的话:我们这两个对其自身教义的正确性都坚信不疑的重大教会的唯一区别即在于,罗马教会一贯无谬[3],而英国国教从来不错。不过,尽管不少人对其自身的无缪性的坚信程度绝不亚于一般教派,但在用语的自然上却都跟不上一位法国夫人,这位夫人一次在与她姊妹发生争执时曾说过如下名言:“我从未遇到一个人能像我这样总是正确。”“Je ne trouve que moi qui aie toujours raison.”[4]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先生们,我现在表示我同意这个宪法,尽管它仍会有着种种缺点——如其这些确实存在的话;这是因为一个共同的政府对于我们非常必要,另外,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只要行使得当,都会对于它的人民大有裨益;而且我还坚信,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当中,它都是可以为人管理好的,而如果它也将沦为独裁政体,正如以前其他政治形式那样,那也只是在它的人民已经变得腐败不堪,非独裁不足以行事的时候才有可能出现,因为彼时已经再无其他办法。再有,我很怀疑,如果我们采取了其他宪法就一定会比这个宪法效果更好;因为当我们将一大群人聚拢了来以收集思广益之效时,我们也必不可免地会将这些人的种种偏见、激忿、谬误,将他们的局部利益与利己观点等等,也都一并聚拢了来。试问从这样一个集体当中我们能指望它产生出什么完美的东西吗?因此,先生们,如果说这种做法便能使我们的宪法臻于完美,这就不仅要使我惊奇,也将要使我们的敌人惊奇,而他们此刻正信心十足地盼望着我们的会议已经像巴别塔[5]的修造者们那样乱作一团,另外我们各州也已濒临破裂,因而以后再要会面,那也只不过是为了互相厮杀罢了。因此,先生们,我同意这个宪法,因为我很难期望它会比现在更好,甚至说不定也许就是那最好的了。如果说我对它的缺点也曾有过不满的话,那么为了公众利益我甘愿放弃原来的看法。我从没有将这些向外界作过半点透露。意见是在这四堵墙内产生出的,但愿也能在这里面得到消除[6]。假如这里的每位代表在返回各自的选区之后仍将他自己的反对意见带了回去,并且拉人支持自己,那我们就很难使它为广大群众接受,而且这样一来,尽管我们取得了真正的或明显的一致,由于国内外对我们深表同情而必将产生的种种良好影响与有利条件却很有可能得而复失。一国政府的力量与效率,我这里指为人民谋求福利的力量与效率,主要来自舆论,来自对该国政府的健全程度及其官员的聪明智慧与廉洁奉公状况所形成的一般舆论。因此我希望,从我们自身的利益考虑(我们自己即是人民的一部分),从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我们能够立即行动起来,在我们的影响范围之内,满怀信心、群情一致地去拥护这个宪法,并将今后的考虑内容与努力方向转移到对它的有效行使上去。

总起来说,目前形势使我不能不表示这样一种愿望,即是我切盼会上每一位对这个宪法还有意见的人也能和我一样对我们个人的认识稍稍自以为非,并为了使宪法的一致通过获得明确表示,欣然将先生们的大名签署在这个文件后面。

【注释】

[1]制宪会议是美国一次制定宪法的会议。当时联邦各州代表五十五人,在哈密尔顿主持下,于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历时共三个多月。会议对当时的临时宪法——联邦条款提出修改,并在此基础上草拟和公布了“联邦宪法草案”。这个草案的重大缺点是它取消了人民的许多民主权利,以致遭到广大人民与民主派的强烈反对。1789年国会才又通过了对宪法前十条的修正案(即所谓“人权法案”),这个修正案连同1787年的“草案”遂成为后来的美国宪法。富兰克林这篇讲话即是在费城那次会议结束的当天作的,其时他已八十二岁。讲话的目的在于敦促与会代表对这个草案一致通过。讲话要言不烦,且富机智幽默,是美国演说文学中一篇很有名的作品。

[2]即与约瑟夫·艾狄生齐名的那位十八世纪初期著名小品文作者理查·斯梯尔。

[3]西方罗马天主教中素有一种“教皇无谬论”的说法,即认为凡教皇以其正式名义发布的各项言论命令都是绝对无谬的。

[4]这句法语即是其前一句引语的原话。

[5]据说古代巴比伦各族人曾想建造一座通天塔,以给他们自己扬名。上帝看到他们狂妄,于是派下天使,“变乱”了他们的言语。这样,建造者们由于话语不通,也就造不成了。“巴别”一词即是“变乱”的意思。事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第1—9节。

[6]据史家称,这次制宪会议是在“秘密状态中进行的”。准此,则文中“从未作过半点透露”与“四堵墙”等语也就找到了确切解释。至于为何需要这样进行,则显然与主持人哈密尔顿等保守派想要取消人民各项民主与自由权利的企图有关。

·我的幼年教育[1]·

我自幼即好读,手中偶有点钱便都用以购书。我爱读《天路历程》[2],我的第一部书便是班扬的这套小书。后来我又将这书卖掉以购买布尔顿[3]的“历史丛书”;书为坊间廉价小本,计不下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少量藏书多属于宗教论战性质,这些我也大都稍加涉猎,但日后每以此为憾事,因为正值我求知的欲望如饥似渴之年,却苦于无适当的书可读,而我此时已决定将来不做牧师。父亲书中我最耽读不倦的是普鲁塔克的《名人传》[4],唯有在这部书上我认为我的时光最不虚抛。那里另有笛福书一种,名《计划论》[5],以及马瑟博士书一种,名《为善论》[6],这两书对我都有开茅塞之效,对我日后某些重要作为发生过相当的启迪作用。

这种浓厚的书癖终于使父亲决定让我进印刷业,尽管此时他已有一子(即詹姆斯)在这行业。一七一七年詹姆斯携印刷机与字模等自英格兰归来[7],于波士顿开店营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较父亲强烈,唯下海当水手的念头仍未完全忘怀。考虑此事后果堪忧,父亲遂不再耽搁,立即催我去詹姆斯处做学徒。我推脱过一阵,但终于听从父意,正式立了字据,彼时我还不过十二周岁。按合同规定,学徒期满将为二十一岁,唯最后一年得领伙计工资。不久我对印刷一行已事事熟练,詹姆斯依重我如左右手。这时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好书。利用与书肆学徒相识关系,我有时竟能从那里借上一册小书,但每次必速看速还,不敢污损。有时一本书晚间借回,次日天明即须归还,这时我便一卷在手,连宵赶读,以防到时还不回去,叫人来催。

此后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商人常来我印刷所,其人颇聪明,于各类书籍庋藏甚富,得知我好读,因邀我至其书室中,慨然将我所欲读的书惠借给我阅读。此时我对诗的兴趣正浓,间或也稍有所作;詹姆斯以为此事或亦不为无利,对我稍加鼓励,因而我遂开始写时事诗,记得其中一首名《灯塔悲剧》,记船长威斯雷克及其二女海上遇难事;另一为水手歌,记海贼狄乞(绰号黑髯客)就擒事[8]。按两诗格调均不高,不脱克洛柏街腔调[9];印成后,詹姆斯命我去市上售卖。前一种销路极佳,以其事发生未久,人们的印象尚深。这事给了我很大鼓励,但父亲对我的作诗则大加嘲笑,说作诗的人大抵都是乞丐。因此我遂绝了作诗念头,实际上我即使作诗也不会成为很好的诗人;但文章对我则不同,它在我一生当中用途颇广,甚至可说是我日后的主要立身之阶,因此下文即将说明,处于我当时的环境下,我曾如何学到这点本领。

城中当时另有一位嗜书青年,名约翰·柯林斯,与我很熟。有时我们也争论一些问题,而且还特别喜欢这种争论和盼望有机会进行互驳。然而这种好辩,这里附带一笔,往往容易变成一种不良习惯,结果在人们面前也好呶呶不休,非常招人反感;不仅败坏谈兴,制造不和,甚至使人失去应有的友谊。我这毛病便是受了我父亲宗教论战书籍的影响。我日后注意到,有修养的人们从来便很少涉入争端,当然下述几种人则是例外,这即是律师、学人以及爱丁堡出身的各类人们[10]。

一次柯林斯与我发生了一场争辩,内容系关于妇女受教育有无必要,以及妇女是否具有这种能力的问题。他的看法是这种做法不够妥当;而且她们天生不适于学习。我自己则站在反对的一方,当然这也多少有点为辩而辩。他的口才比我流畅得多,而且词汇丰富,左右逢源;但我总不免认为,他的优势却主要来自言词,而不是来自逻辑力量。由于到分手时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辩清,而短期内彼此又不可能晤面,于是我便坐下来将我的论据详细写出,然后誊清寄去。他接信即复,我得复再答,如是书来信往,双方所作均不下三四通。一次父亲偶然见到了我的这些辩论文字,并仔细看了。看后,他没有涉及所论内容,而只就文字本身作了一些指点;他认为,在拼写与标点方面[11],我比我的对手好些(这点当然应归功于印刷所的训练),但在语句的雅驯以及条达清通等方面,我都显有不足,这些他都一一举出实例说明。我觉得他的批评颇能切中我的要害,因而从此更加留意文章写法,锐意精进,以期有成。

就在这时,我偶然遇到《旁观者》[12]的零本一册,书为第三卷。这书我以前从未见过。我把它购回反复阅读,读后心爱不已。我认为这书的文字极佳,因思有以模拟之。抱此目的,我遂取其中数篇,将篇中各句所表达的意思略加隐括,即置之一旁不顾;数日之后,不看原书而径行重述原文,方法即将隐括语中的意义一一仔细表出,其详尽须与原作无异,用字上则尽我所能,务求妥帖。然后拿我重写的《旁观者》与原文相比较,找出谬误,加以改正。然而我发现,我的词汇仍嫌不足,或用字想字时来得吃力,而这种能力,如其我不中辍作诗的话,早应不成问题;因为经常需要寻找同义但不同音(为了押韵)或不同长度(为了音律)的词汇这件事,势必要使我时刻去追求变化,并把这类事牢记在心,渐而至于精熟。因此,我遂把若干故事改写为诗;过上一段,当原文已经完全忘却,再把那些诗改写回去。另外,我有时还把我的提要有意打乱,数周之后,待我需要足句完篇时,再对这些进行一番认真整理。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会如何把思想安排得富于条理。然后,取来原作互相比较,发现种种纰缪,即加改正;但有时我觉得,在某些非关宏旨的细节上我竟较原作的写法与语言更稍胜一筹,因而不禁暗自庆幸,自忖将来或者有望成为一位不坏的英文作家,也未可知,因为在这事上我确是不无奢望的。我练习作文与读书一般多在夜晚工余与次日上工之前,或趁礼拜假日,这时我总是设法一个人躲在印刷所内,尽量逃避礼拜仪式,这一节幼时父亲对我的要求素来极严,而我自己也的确至今把它视作一桩责任,只是我有时感到我无暇履行罢了。

正当我一心为文的时期,我读到了一部英文法(记得为葛林伍德所著),书末附有讲解修辞与逻辑的短论二篇,后者篇末载有苏格拉底辩论法范例一则;不久我又购得色诺芬[13]的《苏格拉底言行录》,其中关于这个方法的例证则更为详尽。我对这个方法爱之入迷,并学着试用,于是废弃了我以前那种生硬反驳与正面辩论,而处处以一个谦逊的探询者与存疑者的态度出现。当时由于读过沙夫茨柏里[14]与柯林斯[15]诸人的书,对我们宗教教义中若干处早有疑义,故我感到辩论时采用这个方法对我极为有利,但对我的对手则颇具困惑作用;因而耽之不倦,并经过不断练习而日臻精熟,这时即使许多学问高于我的人也每每为我所屈,因为辩论的结局他们常常不能预见,致陷入窘境之中,结果每辩必胜,而实际上不论我的能力或主张都未必如此高明正确。这个方法曾连续用过多年,但也渐加放弃,而仅将谦逊的表达习惯保留下来;凡遇有所主张因而可能引起争辩时,“当然”、“无疑”以及显得自以为是的词语便很少出口,而宁可使用“我把某事理解为如此如此”;“由于某种某种理由,在我看来,或我不妨认为,如此如此”;“依我的想法某事或许如此”;或“如果我不错的话,某事可能如此”。这个习惯,我认为,每当我从事某种措施的推行,需要发表意见和说服人们的时候,往往给我带来极大便利。另外,既然交谈的目的无非为了提供情况,了解情况,使人心悦与使人乐从,因此我深愿一切好心聪明的人士切勿因为自己的主观自是态度而影响自己的应有作为,因为那种态度势必要引起反感,招怨树敌,甚至使我们处处遭到失败,这时即使是一副天生语言才能(亦即提供或接受情况与乐趣的才能),也必无济于事:如其你的目的在于提供情况,发表意见时过分自信与专断的态度每每容易产生龃龉,使人不能耐心聆听。如其你的目的在于从他人获取情况和增长知识,但同时对你目前的看法却又表现得十分拘执,厌恶争辩的谦虚人们必将望望然而去之,听任你错误如故。因此,以这种态度出之,既不能为你赢得听话人的好感,也不能获得你所争取者的乐从。

【注释】

[1]本篇出自作者《自传》的第一部分,也是整部书中写得最好的一个片段。《自传》共由四个部分组成,前后著于1771至1790年间,并非一时所作。这第一部分1790年最早以法译本问世,将近八十年后,亦即1868年,此书四个部分方才第一次以英文本出齐。由于疾病关系,这部《自传》仅叙述到1758年,亦即仅叙述了他的前半生,他后来的重要政治活动并未来得及被写入。但是通过这远不完整的记录,我们仍可以清楚看到富兰克林自幼刻苦学习、勇于任事及其艰苦奋斗的详细过程。由于这部书对青年们具有启迪心智、鼓励上进的积极作用,兼之叙事简明扼要,文章也好,它一向被视为美国文学中的一部经典著作。另外,自传这一写作形式也即是由富兰克林而创始的。

[2]《天路历程》,十七世纪英人班扬的著名寓言小说,出版于1678年。书假托梦境,叙述了主人公基督徒及其妻子等人虔心向道,遍历危厄险境,超凡入圣的艰辛经历。

[3]英国通俗历史书作者纳撒尼尔·克劳乞(1632?—1725?)的笔名。

[4]普鲁塔克(约46—约120),罗马时代的希腊语作家、哲人与历史学家,职业僧侣。所作《名人传》载有传记四十六人,详述希腊罗马的帝王与英雄生平,是一部以一个希腊人物与一个罗马人物对比的形式写成的“合传”,为西方古代传记名著,具有很高文学与历史价值。

[5]这是英国作家笛福1697年所写的一部关于促进与发展英国对外贸易等问题的经济学方面的书籍。

[6]当日伦理学家考登·马瑟于1710年发表的一部论著。

[7]詹姆斯·富兰克林(1697—1735)曾在英国习印刷业。

[8]二诗已佚。

[9]克洛柏街,伦敦昔日一条街道名,为雇佣作家、贫穷文士的聚居地。这里说克洛柏街腔调,意即诗作的质量不高,属于下里巴人之类的卑劣作品。

[10]爱丁堡为当日苏格兰长老派教士势力最盛的地方。这一派的教士以好辩著称。

[11]拼写形式与标点方法在当时尚远未统一。

[12]《旁观者》为英国文人艾狄生与斯梯尔于1711—1714年间所编的一个文报,在当日极有名。

[13]色诺芬(约前430—约前355),古希腊史家兼军人,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及门弟子。著有《回忆苏格拉底》,记其师的言行,文章晓畅雅正,有文学价值。

[14]沙夫茨柏里伯爵(1671—1713),英国哲学家,在宗教问题上持怀疑派观点,他在所著《人物志》中主张世上万事合理论。

[15]安东尼·柯林斯(1676—1729),英哲学家,自然神论者,著有《论自由思想》(17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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