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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周朝露在市商业区勉强租下一间大约一百二十平米的店铺,与一位风尘女子合伙干起了乐器买卖的生意,那女子皮肉生意一直不错,在风口浪尖上好不容易攒下了几万元家底,与周朝露这位中学生音乐辅导教师有了一夜鱼水之欢后,惦念那份甜言蜜语,一时间被这斯文的先生的言语冲撞坏了脑筋,大半夜出了门在取款机前小心翼翼取出几十张崭新的钞票,见四下无人,便大大方方地交到了身后的周朝露的手里。

那天晚上周朝露还特意嘲讽她一番:“别人花了钱,赚了一夜快活,你一夜快活过去,倒贴了钱。”

女子面颊微红,兴许是早前喝的助兴酒起了后劲,她支支吾吾回答:“周老师,我就是贱骨头,哪能经得住您一番软磨硬泡啊,这钱我大概一个月就能赚回来了,只当是我这种人,有了正经想法了,话说投在您这儿,也未必就一定会血本无归呀。”

那微微一笑,算得上闭月羞花。

“已经选好了店面,商品也大多到位,过几天就能开张了,记得来主持。”

女子没有说话,从包里掏出烟自顾自点上,猛吸了一口。

周朝露突然萌生了想让她永远离开这种生活的念头,转头看到女子没有跟他打招呼就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他露出一丝讶异,问道:“黄紫烟,要走了吗?”

女子头也不回,上了车,车辆缓缓驶向远方。

第二天乐器店算是开了张,可是黃紫烟却没有出现,周朝露郁闷了一个早上,看着那些来凑热闹的顾客,他一点招呼的心情都没有,自己手底下的学生来了几个,都是些不学无术的小家伙,这让他更加恼火,店里热热闹闹,刚招来的两名店员看起来颇为专业,周朝露独自一人仰头看向街面,对面拐角的殡仪馆看起来冷冷清清,但是人家谈的都是实在的生意,不像自己的店,无论识货的不识货的,会用的或者不会用的,都是只问不买。

百无聊赖地坐到了傍晚,关了店,周朝露鬼使神差地走进了那家装修得十分漂亮的殡仪馆,一位穿着得体的女工作人员很热情地迎了上来,周朝露看着眼前年纪轻轻的妹子,打趣道:“吃这碗饭,小妹妹长了几个胆啊?”

工作人员毫不含糊道:“习惯了而已,您看需要点什么?”

语气中带着冰冷,但也不缺少对买卖的需求,周朝露很喜欢这么直接的对话,问道:“黑匣子有吗?”

“谁用的?”工作人员问。

“我自己。”

听到这里,工作人员有些狐疑地打量了一下周朝露,然后点了点头,“都在仓库里头,不过仓库离这里有点远,如果可以的话,我带您去看看。”

“不用了,就照着我现在这个样子,给我找一副,找到合适的就让它留在你们仓库里吧,日后要用到,我会找你的。”周朝露取出钱包,从厚厚地一沓钞票出取出十几张。

“匣子的颜色花纹您有什么要求吗?”工作人员接过一小叠钞票,走到柜台边,一边出单一边问道。

“不讲究,尺寸合适就行。”周朝露摇摇头。

买个黑匣子就当给自己留个心眼,时刻提醒一下自己,凡事不要疏忽了,否则躺在这里头的时间会比预料之中来得更快罢了。

出了殡仪馆,周朝露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很沙哑,像喉咙被石子堵住一般,“三哥,货到了,我们现在就在你的店门前呢。”

过了拐角,周朝露果然看到两个穿着白背心的中年男人站在自己店门口前的路灯下,天色已晚,行人渐少,周边的店面也都陆续下了班,在昏暗的路灯照耀下,两人的脸颊看起来有些狰狞恐怖。

周朝露一言不发地把两人带到店里,隔开八十平米的摆放商品的柜台,再往里几米有一堵墙,墙后就是周朝露的私人区了,没经过允许,任何人是不得进入的,小空间里,只有一张桌子,桌子底下一块雪白色的破布很惹眼,更别说那布底下盖不完的枪管子了。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饶有兴致地趴在地上,盯着那根黑黝黝的枪管子一动不动,另一名男子开口道:“三哥,货已经送到黄老板那里了,但是下一批有点难,现在风声紧,咱兄弟不敢下手太重。”

“不用你们担心,下一批就不要交了,我会去找他们谈一谈的,你们先去宁城玩一玩吧。”

“三哥,这宁城我是真不想去了,每次去都要花上一年半载才能回来,况且那里的水土不好,我和阿生都待吐了。”一直在欣赏枪管子的男子站起身,打量了一番这张黄花梨木桌。

“想死吗?”周朝露突然变了脸色,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就像拍在了那个一脸麻子的男子脸上。

那个叫阿生的浓眉大眼男子见势头不对,贴到周朝露耳边轻轻说了些话,周朝露听后压抑住自己的怒火,指着一脸麻子的男子,语气平缓道:“犬子,回去后上山把夹子全收了,记得带好反摄仪,要是再像上次那样,我这里就容不下你了。”

“放心吧三哥,上次教训太大,我记得可清楚了,保证不会再出岔子。”

“阿生,过几天朝水叔就要出狱了,你们先找个小旅馆住下,等我把他接来,叫上二哥,咱哥几个聚聚。”

“行,三哥,那我们先走了。”

直勾勾看着两人走远,周朝露思绪万千,从口袋里摸出阿生要送给自己女儿的手镯,仔细打量一遍,然后暗暗叹息了一声。

阿生虽然是乡下人,但是祖上却是落难的书香门第,或许是家族遗传,总让人觉得他自带一股书香气味,阿生长得浓眉大眼,人高马大,从小就跟着隔壁的老猎户李头上山打猎,打到野味,转手一买,挣了不少,后来因为好赌把家产都赔光了,老婆带着唯一的女儿改嫁,跟着后来的丈夫跑到了河市,阿生找到了周朝露,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女儿和自己近在咫尺,而且成为了这个小自己二十岁还与自己合伙干起勾当的合伙人的学生,阿生渴望能见女儿一面,周朝露为了安全起见,还是阻止了阿生,不过偶尔带着小礼物还是可以的,为了避免过多交集,周朝露没有说明谁送的,每次一送完扭头就走,久而久之,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女孩还以为老师喜欢上自己,每到上课,小脸蛋一红,两眼没敢放在周朝露身上,女孩双手总是不自觉地抓紧衣角,露出一副可伶可俐的样子,周朝露没有多想,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阿生女儿的表白信,这才意识到事有些一发不可收拾了。

想到这里,周朝露猛然发现,自己已经二十七出头,想想自己这些年来都干了些什么,脑子一热,又想起了那个被人抛弃后自甘堕落的风尘女子黃紫烟。

夜色中,婀娜多姿的身影摇曳在霓虹灯下,黃紫烟弹了弹落在裙边的烟灰,随手将烟蒂扔在脚边,用力一踩,然后吐出一口浊气,对着渐行渐远地两个中年男人碎碎念:“周先生,卖的什么药啊?”

犬子和阿生离开了大象街,在附近找了一家不大不小的旅馆,进了门,一位邋遢大叔微微抬起眼皮,瞥了两人一眼,一名中年妇女屁颠屁颠跑来,一脸谄媚地接待了两人,很自来熟地和两人东拉西扯起来。

阿生是个心思缜密的男人,往常这个时候,这条大街人满为患,最近却显得十分冷清,他装模作样地闻了闻空气,转头问犬子:“犬子,有没有觉得这空气中充满了一丝血腥的味道?”

犬子还以为阿生又想吓唬他,不置可否,扭头就要去找那个邋遢大叔聊天,阿生又道:“这家店死过人?”

声音虽小,却如钟声般洪亮地落在邋遢大叔的耳里,大叔神情不悦,将两人证件一甩,冷声道:“滚,爱去哪去哪?”

犬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一听这话,顿时就来气了,刚在三哥那里吃了瘪,转头不久又被人冷眼相待,这会儿气上心头,抽出腰间明晃晃的匕首抵住了老板的脖子,大骂一声:“王八犊子,你再说一次?”

被刀架脖子上,谁还敢出大气,邋遢大叔连忙道歉,态度无比真诚。

在阿生的劝说下,两人又找了另一家,这次阿生没有再说什么坏话,安安稳稳地躺到了床上,犬子还在气头上,擦了擦那把吸过无数血的匕首,问阿生:“你说三哥那把枪是不是真的?”

阿生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你不是经常跟老猎户上山吗,打猎的时候不是都用枪吗?”犬子讶异。

“那是三十多年前,那时候用的大多是火统子,现在的枪我都还没摸过呢。”阿生闭着眼,想象自己还端着枪瞄准猎物的样子,顿了顿,阿生又道:“还有,今天就是试一试你,没想到你脾气还是那么大,三哥让我告诉你,以后脾气再不见收敛,就崩想在跟他做事了。”

犬子略有不满,想起刚才阿生说的血腥味,他突然打了个冷颤,说道:“前几天我无意中翻开一张报纸,上面写了一起案件,你猜啥案来着?”

“啥案?”阿生睁开眼,一脸疑惑。

“杀人解尸案,上面写着,死者是个二十岁的女大学生,被人杀死后被肢解,肢体大部分都在卫河浅滩找到了,其它的像头啊,脚啊都还没找到呢,还有凶手也还没被抓到呢。”犬子说。

“怪不得才过了十一点,大街上就冷冷清清的。”阿生若有所思,突然点了点头,凑近犬子,小声嘀咕了一声,“不仅被人杀了还被尸解了,怨念很深,估计会变成厉鬼,厉鬼喜欢吃那些身上煞气重的人增强自己的道行,犬子,你说她会不会找上咱们?”

阿生知道,犬子最怕鬼了,从小到大都怕。

正在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在敲打着房门。

犬子打了个激灵,钻进了被窝里,一个大老爷们,干着在刀口上舔血的活,被一阵阵咚咚咚的敲门吓得浑身颤抖。

阿生去开的门,一位浓妆艳抹的女子站在门前,看到阿生,故意袒露出一条深沟,艳春美景映入眼帘,阿生愣了愣,转头对屋内喊了一声:“狗,来鬼了,是只艳鬼。”

“走开。”犬子瑟瑟发抖,用力捏住被角。

阿生微微一乐,转头看向正在缓缓褪下自己身上那件透明衣裳的女子说道:“出了三哥的店门,我就看见你了,这一路尾随,受了谁的嘱咐?”

“讨一口饭吃,您看上眼吗?”女子若无其事,继续挑逗的动作,妩媚的身姿,动人的眼神,着实是一个容易让人动心思的妖精。

阿生却不吃这套,摇了摇头,然后关了门。

见只是做皮肉生意的小姐,犬子一个鲤鱼打挺,坐在床上,直愣愣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一动不动。

沉默了很久,犬子开口:“阿生,你说多好一姑娘,二十岁,正值青春,怎么就遭了毒手,这是怎样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啊?”

阿生没有说话。

又想起什么,犬子又问:“你刚才在三哥耳边嘀咕什么呢?”

“没什么,接到消息,咱们那边要抽调人手到市里帮忙调查尸解案,我就跟三哥提议,大干一场,看三哥脸色,估计也在琢磨这事,我看十有八九成了。”这一次,阿生回答得很快,似乎这个问题没有让他纠结。

犬子脸色一反往常地平静,微微点头,轻声道:“干成了这票,希望往后安生。”

以往店面新开张,免不了开些亲朋好友包个红包祝贺一下,开张那天,思来想去,周朝露身边没几个,就没有再大张旗鼓摆什么酒席。在学校里,周朝露是出了名的冷漠,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新店开张,校领导倒是做了个形式,在校会议上点了点,走个过场,老师们鼓掌,这就可以了,一如往常,走出校园,大家都不愿理会这个只会埋下头走着自己道的年轻老师。

第二天天一亮,教师公寓楼下就站着几个老人,抬头望着三楼那个只挂了几件单薄衬衣的阳台,议论不停。

过了许久,周朝露慢悠悠下了楼,向这几位老人走了过去,一脸微笑道:“叔,伯,都来了,我在酒店定了位置,咱们这就去吃饭。”

周朝露看着几位老人悠然自得的样子,心中冷笑,在人群中,他看到了那个村里出了名的老赖,黄戴军,这个从小就拿石头砸自己玩的同龄人,他对他笑了笑,有意无意地点了点头。

其中一位胡子斑白的老人用自己的行山杖用力敲了敲地面,老气横秋道:“周三儿,成了老板可不要忘了本啊。”

“哪里哪里,黄老,这不是给忙忘了吗,没来得及通知各位父老乡亲。”周朝露赔笑。

“看来还是我们这些老骨头能让你多可怜可怜,听说村里的娃来找你,连根毛都没找到啊。”另一位老人搭话。

“这还不是忙着上课嘛。”

“你一天太阳出头到落地都在教室里头啊?”

“说不定又和哪个大老板谈生意去了。”

老人们你一句我一句,纷纷嚷嚷。

“行了,周三儿,带路吧。”满鬓花白的老人咳嗽几声,顿时安静了下来。

一路上无言,周朝露带着几位老人好吃好喝一顿,给他们每人包了一份厚厚的红包,又帮他们买了回家车票,一天下来,总算把几个意犹未尽的老人送了回去,临走时,黄老拉出自己的孙子黄戴军,又是一副长者为尊的老派模样,对周朝露说道:“我听说你店里缺人,正好小军辞去了工作,让他到你们店里帮帮忙吧。”看到周朝露在犹豫,黄老笑了笑,“我记得有一次小军偷偷把锅里的饭藏了起来,被抓到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是拿去送给你了,这小子对你不赖啊。”

周朝露这才想起来,小时候黄戴军在后山偷偷养了一条野狗,用大铁链子栓着,听犬子说黄戴军这小黄毛一直把家里的粮偷出来送进了那条野狗的肚子里,周朝露心里又是一阵冷笑,这黄毛,自己在他眼里还不如条野狗呢。

“三哥,我不会给你丢脸的。”这是黄戴军这一天下来第一句话。

周朝露突然对这个老赖起了好奇心,他问道:“先前没什么联系,也不知道你一直在干什么工作。”

“在木厂给人晒板,有时候还会操作一下破碎机,多挣点。”黄戴军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把头低得死死的。

“黄老,戴军就交给我了,您放心回去吧。”周朝露转头对黄老说道。

老人满意地点了点头,把黄戴军拉到一旁,偷偷将从周朝露那里得到的红包塞进了孙子的裤兜里。

等大巴车驶远,黄戴军把兜里的红包掏出,伸到周朝露面前,说道:“三哥,还给你。”

“别,这已经是你的了。”

看不出周朝露的表情,黄戴军一直端着的手也没敢放下。

“听犬子说你救了他一命?”周朝露问。

“凑巧而已,我路过叶子岭的时候,看到王德全正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我就把他背回来了。”黄戴军左顾右盼,想了一会儿又说道,“听说叶子岭那边两只熊争地盘,王德全估计是想去捡个便宜,就,就……”

“行了,钱你收好,看在你救了犬子一命,以后就老老实实在店里做事吧。”周朝露转身向一辆的士挥了挥手,背对着黄戴军,他的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一路上两人没有过多交谈,把黄戴军安排到员工宿舍后,周朝露带着店里两个员工一起,四个人找了个烧烤摊吃了一顿夜宵,然后就各回各的,临走时周朝露问黄戴军:“欠下的钱还完了没有?”

“银行的都还了。”黄戴军面色通红,说话吞吞吐吐。

“村里的叔伯,隔壁村的刘寡妇呢?”

“还没。”黄戴军面露难色。

周朝露取出厚厚一沓钞票,放到黄戴军面前,随后一言不发就离开了。

黄戴军摸着那些钞票,突然想起那个在大雨倾盆的夜里,有个孩子孤零零地躲在自家的屋檐下,一阵惊心动魄的雷电轰鸣之后,那个男孩敲开自己家的大门,伸出一口破碗,祈求能有一碗饭吃。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男孩是在为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小婴儿讨要吃食。

而这个小婴儿的到来,也慢慢改变着周朝露的人生轨迹,在人世大浪中,渐渐成为了一个心灰意冷之人的救命稻草。

十多年前,周朝露跟着阿生和犬子上山打猎,蹲伏一天,三人一无所获,灰头土脸地下了山,路过卫河上流,周朝露眼尖,远远地就看到平缓的河水中缓缓漂着一只竹筏,竹筏上有一个被白布包裹的小婴儿,周朝露大喊一声,甩下家伙什就跳进河中,可是一跳进去才知道,自己不会游泳。阿生和犬子后知后觉,连忙下水救人,周朝露扑腾着水面,一边咳嗽一边喊着,“那边,救……先救那边。”

周朝露和婴儿都得救了,周朝露还没甩掉身上的水就从阿生手里抱过婴儿,看着这个小生命,周朝露露出了他久违地笑。

“看来是弃婴,身子都还没来得及弄干净呢。”阿生翻开白布,捏住那一根软软的脐带。

“谁这么残忍,亲生骨肉都能丢弃。”犬子愤愤不平,语气粗重。

周朝露用手指点了点白嫩肌肤的婴儿,心里着急,转头问阿生:“阿生,怎么办?”

“养吗?”犬子问。

“谁养?”周朝露见阿生沉默不语,又问道。

阿生摇了摇头。

周朝露咬了咬干裂的嘴唇,摸了摸婴儿的小脸,下决心道:“你以后姓周,就叫周敬水吧。”

三十岁那年,阿生继承祖上传下的毛笔书法,在镇子开了一个对联店,小乡村一共十多个村几十个小屯,加起来一千多户人家,不过乡上的能买到对联的只此一家,阿生家的对联不仅纸质好,书写工整,火红的底色更让人喜欢,阿生因此攒了不少钱。

像往常一样,阿生坐在店里,正襟端坐,指导一些镇上的孩子写字,十岁的周朝露满头大汗跑到阿生面前,伸手向阿生说道:“阿生,借我钱。”

“箱子里头有今天卖出去对联的钱,是王村一家小犊子的赌钱,听说他把自己赌桌上仅剩的五百块钱拿来买媳妇了,娶了第二个老婆,是个哑巴,今天是他大婚的日子,你拿了钱,再去他家门口给他吆喝两声,点个鞭炮,兴许能蹭顿吃的,还能偷偷在兜里藏些糖果,拿回去冲水给小水喝。”

“那能不能顺个鸡腿猪腿什么的?”周朝露挠了挠头,“李奶奶说了,娃儿得吃肉,她说以前我娘为了给我吃肉,还跟我爹上山捕野猪呢。”

“你也不想想王犊子是什么人,一个嗜赌如命的穷鬼而已,家里都快掀不开锅盖了,要不是他老头拿命给他换来五石粮食,估计他现在早就饿死了,家里田还在,娶个哑巴新娘,不就为了有个人给他种个地嘛。”

“行,钱我算算,十,十一……二十块,阿生,我先拿走了,以后我一定还你。”周朝露闻了闻满是汗臭味的纸币,向阿生挥了挥。

“还有一事。”阿生按下一个个探出的小脑袋,“昨天镇上的老师找到我,说是你的班主任,让你回去上课,还说学校的贫困生补助金到位了,给你充饭卡里。”

“我肚子饿,太饿了,肠都绞在一起了,太痛了,我就跑回去了,明天我再回去。”

“你家里不还有几十斤米吗,早上去学校的时候把米炒一炒,中午在学校里拿开水泡一泡就可以吃了。”

阿生在镇上开店的时候就让周朝露放学后过来吃完饭再回去,每天一顿,饿不着周朝露,可是有一天阿生外出,做好饭菜让周朝露一个人待在店里吃,好巧不巧阿生老婆那天来赶街,周朝露被抓了个正着,阿生老婆把周朝露吊起来狠狠抽了几大鞭子,周朝露后背被抽得皮开肉绽,但他就是没有求饶,挺到阿生和他老婆扭打起来才晕了过去。

阿生第二次和他老婆打架,打起来比第一次更狠,几大耳光就把他老婆抽得血泪模糊,阿生说,这孩子有什么错?

阿生老婆脾气很倔,抓过鞭子又要抽周朝露,“错在他妈,生了他!”

阿生老婆和周朝露的娘龚宝琳有着不解之仇,周朝露一家刚搬到黄村的时候,龚宝琳在路上多看了一眼阿生老婆的意识不清的疯爹,两人对视一眼,那老人像看到鬼一样一路狂奔跳进了池塘里,就这么溺水而亡了,阿生老婆就认定了是龚宝琳害死了自己的老父亲,她找上门讨说法,反倒被周朝露他爹轰出门,就这么愤愤不平过了两年,阿生老婆又和龚宝琳在集市上为了一块小摊位大打出手,龚宝琳身子娇小,敌不过虎背熊腰的阿生老婆,只能两手乱挠,一阵挠攘,一不小心就把阿生老婆的衣带抓掉了,两座雄伟的山峰映入眼帘,周围看热闹的人不嫌事大,叫嚣声此起彼伏,阿生老婆无地自容,两手环抱胸前,抓住最后的理智逃回了家。

阿生老婆羡慕龚宝琳,羡慕她有个能为自己出头的男人。

“大人的事,不要牵扯到孩子。”阿生脸上被指甲划破的伤痕深刻见骨,血水沿着他的方脸慢慢流进喉咙里,他一动不动,不知道什么时候,阿生的手里多了一把菜刀。

阿生老婆走了,只是回了家,在村里想哭丧一般哭了三天三夜,连阿生女儿也跟着哭了起来,村里人都不知情,一概认为阿生这个出了名的软骨头受不了这个强势的女人,偷偷在外面有了人。

把周朝露送进医院,阿生又跑回家把女儿接到店里,刚见不到娘一会儿,女儿又哭闹着找妈,没办法,阿生在医院叮嘱了周朝露一番,领着女儿回到了村里,回到家,阿生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私房钱交给了这个女人。

阿生老婆拿着钱,从始至终没有正眼看到阿生一眼。

接下来的日子很清静,阿生老婆不闹了,周朝露在医院躺了半个多月就回家了。

直到现在,周朝露没敢再在阿生店里吃一顿饭,不管阿生什么叫都留不住他,今天来实属是迫不得已,听李奶奶说,镇上有专门冲水给婴儿喝的奶粉,喝上奶水可以让小孩子更健康,周朝露想买,但是他没钱,所以只能硬着头皮来找阿生借。

又跑了一趟王村王犊子家,混进去吃饱喝足之后,周朝露在破衣服里藏了两只鸡腿,作贼心虚,趁着夜色跑回了家。

回到黄村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李红秀奶奶家里看周敬水,周敬水刚学会走路,正处于牙牙学语的时候,一看到周朝露,用稚嫩的小指指着他咿呀呀地叫,周朝露开心地抱起她,在空中旋转了两圈,然后从系在腰间的白帆布袋里掏出一包白色的粉末,挤出一点倒进奶瓶里冲水,再用舌头舔舔溢出来的奶水,然后送到周敬水面前,周敬水学着周朝露的样子,有模有样的舔了起来,周朝露拿过来又朝奶嘴虚假地吸了两下,递给周敬水,小女孩从奶嘴吸出奶水,咽了下去,开心地晃动着小脑袋。

周朝露也跟着笑了起来。

“奶奶,我偷了两只鸡,给你俩补身子。”扶着还稳不住身子的周敬水,两只廋得几乎只剩骨头的水煮鸡从周朝露腰间划落,周朝露捡了起来,送到了李红秀的面前。

这个腿脚不利索的老奶奶微微一笑,抓住两只鸡腿把鸡拎进屋。

“老师说明天学校的贫困生补助金会充到饭卡里,到时候我找人兑成现钱,然后再买两只鸡回来。”看着周敬水使劲吸着奶的样子,周朝露笑了起来。

吃了一顿后,已是深夜,孤山宁静,夜色中传来蛐蛐的叫声,偶尔还有布谷鸟的呼声,周朝露怀抱入睡的小女孩,问正在给周朝露缝衣服的李红秀:“奶奶,二哥他能不能把小水的户口搞定啊?”

李红秀耷拉着眼皮,埋下头两一道口子叠在一起,“不知道咧,你二哥虽然在市里上班,但是现在还是个没有钱拿的实习生而已,他哪里说得动咱们镇上那些高帽子。”

“那以后小水要上学怎么办,我可不想让她穷一辈子。”周朝露攥着拳头,语气冰冷。

李红秀没有说话。

“要是娘还在多好,她肯定能把小水养得白白胖胖的。”周朝露又说。

老奶奶皱了皱眉,沟壑纵横的额头映照着月光,洒在花草中,山谷里的布谷鸟叫得更凶了,连同深夜的风哐哐砸在窗板上。

老村子位于一座山的半山腰,四年前,有了政府的扶贫,建房补贴,村名们陆陆续续搬离了老村庄,不出一年时间,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房子,老村子只剩下残瓦破柱,李红秀一家也是外乡人,很早以前从很远的地方逃难到了黄村,和周朝露一家一样,用身上剩下的一些钱向村里买了地,有了安身之所,村里人都不什么待见外来人,集体搬迁的时候,因为新村地址没有地,周家和李家就一直住在老村子里,新村和老村离得不远,但是老村荒废,很少有人再进来过,周朝露偷偷带回周敬水的事就只有那么几个人知道了。

一条通往老村曲折泥泞的小路上,犬子一路狂奔,两条竹竿似的小腿就像碾米机的转轮一样旋转,马不停蹄地飞奔向周朝露家。

用力敲了敲自己老宅的门,没有人回应,犬子迈开腿一脚把腐朽不堪的门板踢飞,然后大喊一声:“三哥!”

静谧的黑暗里时不时传来几声蛙鸣,犬子脑子一转,又夺门而去,飞快地跑向李家,大老远就看到了那点点星火,犬子挥动双臂大喊:“三哥,快!快跑,镇上的计生办突袭来了!”

双腿一软,犬子一头栽进了水坑里,用尽力气爬到李家门口,周朝露递出一件破衣,焦急道:“到哪里了?”

“到新村子了,正挨家挨户抽查呢。”犬子顾不得满身泥泞,拉着周朝露的小手,“快到黄长舌家里了,听我妈偷偷跟我说,那婆娘听见老村里有婴儿的啼哭声,要按这长舌妇的性格,计生办往家里一坐,她全都抖搂出来了,快,快收拾东西,上山躲躲!”

周朝露知道犬子嘴里说的长舌妇是谁,是村里算得上大户人家的的女儿,叫黄五亮,招了一个入赘的男人,生了第一个男孩,欢天喜地,敲锣打鼓,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生了个白白胖胖的男娃,再过一年,周朝露亲眼看见黄五亮挺了个大肚子在村头晒太阳,看来是怀上了第二胎,到了临盆那天,却没了半点声响,周朝露问阿生什么回事,阿生说生了,估计是个女娃,闷死了。阿生又说,要是个男娃,他家交得起钱,但是女娃,你也知道,黄五亮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

那个时候,周朝露终于明白为什么周敬水会被亲生父母抛弃了。

周朝露撒开腿跑向犬子老家,把能吃的能喝的都包在了麻袋里,栓在了背后,从李红秀怀中接过小女孩,又让犬子明天上山找自己,说完选了一条羊肠小道就钻了进去,消失在黑暗中。

犬子回到家,计生办的人刚检查完新村每家每户,检查得十分彻底,连猪圈马槽都不放过,但凡能藏住一个手臂粗的孩子的地,都没有落下,一盏盏灯亮起又灭,忽闪忽灭,星星点点,执行人员神情肃穆,开门迎客的人们表面嘻嘻哈哈,暗地里谩骂不已。

村里查完,一干人加上村长五个人气势如虹地奔向老村子。

村长先是带着众人来到周朝露的家门前,被火烧过的废墟堆里,有一个用旧木板盖起了一个小茅屋,村长把茅屋门拉开,一股腐朽味扑面而来,他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指着角落里一张床说道:“这娃儿现在在学校里呢,四年前一场大火,把他父母烧死了,现在就剩这小孩子住在这了,其实我们村里也集资给这娃儿在新村建了两层小楼,但是他就是不住进去啊,非得住在在废墟上面。”

“他不怕吗?”一名年轻的执法人员问道。

“夜路走多了,鬼见了都愁。”村长摇摇头。

“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费哪来的?”又一人问道。

“村里把他家的地补租了过来,按月缴费。”村长从腰间抽出烟杆,一名戴着眼睛的斯文人阻止他,说天气干燥,小心起了大火,村长只能作罢,又指了指远处,“那边还住着个老人,跟这孩子一样,都不愿搬到新村去。”

去到李红秀门口,无论怎么敲门老人都没有回应,大概是不耐烦了,老人在屋里一脚把脸盆踢翻,哐啷声响回响在山谷间。

村长连忙赔笑:“各位回吧,这老人脾气古怪,对外人没半点好脸色。”想了想,村长又补充,“现在太晚了,老人腿脚不便,咱们明天再来。”

李奶奶闭上眼,睡了过去,睡得很沉,就算现在天塌了下来,也没有人能叫醒她。

一行人就此离去。

周朝露和熟悉山里的情况,他调整了一下胸前的吊囊,让周敬水睡得更舒适,然后从裤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打开火机底下的小电筒,用微弱的亮光照亮前方,慢慢地在夜色掩护下进了山。

山里的蚊子多,周敬水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吊囊只露出些许小孔让人透气,周朝露就没那么幸运了,被叮了一身包,他知道山里多长有驱蚊草,全身挠了几遍,周朝露迈开腿走进山里的森林中。

山里有野兽,凶猛异常,特别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黑熊,周朝露步步惊心,动作十分迟缓,怕惊了山里的吃人怪。

走了很久,电筒电力耗尽,只能借着月光摸索前进,在一条小溪边,周朝露就地用些布垫在石头上,打算就此休息一晚。

溪水平淌,月光洒下,宛若明镜。

明镜之中,暗藏一抹红,周朝露走到溪边捧起溪水,舔了舔,一股淡淡的血腥夹杂其中,好奇心作祟,周朝露艰难地站起身,沿着岸边一直往上走去,走了没多远,溪岸边躺着两只白腹锦鸡,双翅有气无力地拍打着地面,鲜血从它们的脖子处滴落,流到了溪水中。

一阵风起,森林中传来一阵异响,周朝露听到有人在骂骂咧咧,听起来有些慌乱。

“妈的,差点裁了!”

另一个人沙哑的声音响起:“你个瘪犊子,早让你带上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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