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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序章

大汉无中策,匈奴犯渭桥。

五原秋草绿,胡马一何骄。

命将征西极,横行阴山侧。

燕支落汉家,妇女无华色。

转战渡黄河,休兵乐事多。

萧条清万里,瀚海寂无波。

——《塞上曲》

“嘤——”兀鹫长鸣一声,展开双翼,在空中又绕了一个圈,它巨大的身躯在高空中显得那样渺小,而在灰蓝色的天空中一点棕黑却又那么扎眼。这只兀鹫已经在这片天空中盘旋了很久,始终不愿离去,仿佛有东西深深吸引着它。它只偶尔扇动一下翅膀,发出一两声尖鸣,就像一个来回踱步的人,在急不可耐地等待着什么。

狼族人相信兀鹫可以预见死亡,而且追随着死亡,它们是死亡的使者,因而有它们的地方必然充斥着死亡的气息。此时此刻,长生狼主正骑着马,静静伫立在一座草丘的顶上向南眺望。北风狠狠地吹过,夹杂着细碎的冰花,紧紧裹挟住狼主的熊皮大氅,油亮的毛皮翻滚出漂亮的波浪,像一头棕熊抖动着身体,狼主也确实像棕熊一样有着雄壮高大的体格,即使他已年逾花甲,但岁月也掩盖不了他曾经勇武的事实。

兀鹫又是一声长鸣,折了一个大圈回来。

狼主并不关心这些,他紧锁眉头,粗犷的脸上绷出横肉,如同围猎时发现了猎物一般死死锁视远方的地平线。身后随从已有些不耐烦,但他不敢明言,胯下的骏马却轻轻跳了一下,显然它和主人有着同样的心情。其实他们花费时间这样等待是冒着极大风险的。自从伏羊丘一战大败之后,撤退的狼族大军就被迫分割成好几路,每一路都处于敌军的追击之中,他们这一路自然也不例外。如果派出去的斥候们迷失了方向或者已经被追兵擒杀,那么他们现在就无异于等待追兵的来临。

一想到此次南下的失败,狼主的心总是一阵绞痛。

随从用力勒了勒缰绳,让马重新平静下来。狼主回头看了一眼随从,终于张开嘴发出沙哑沉闷的声音,问道:“等了多久了?”

随从还没来得及回答,狼主就像被火烫一般扭过头去。顺着狼主的目光望去,南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十余个黑点,正朝这边快速移动。“少狼主回来了!”随从用马鞭指着说道。

狼主凝视了一会儿,便策马转身驰去,随从连忙跟上,紧随其后,两骑跨过山脊,向山坳驰去。在山丘另一头狭窄的山坳中,几千号人和几千匹马正拥挤在其中,如泥浆般混浊在一起。这些人大多带伤,聚在一起,或交谈,或饮马,或处理伤口,或费力地嚼着风干马肉,用冰凉的雪水冲下肚子。不管是身穿父亲的皮甲,腰挂弯刀,毫发无损的小伙儿,还是丢盔卸甲,奄奄一息的老爹,他们脸上无一不是惊恐万分的表情,但还表现出一丝重获新生般的沾沾自喜,仿佛刚刚从一场灾难中逃离出来——他们确实刚刚从一场灾难中逃离出来,两天前的一次遭遇战让他们丢下了数百具尸体,好在狼主率军奋力斩杀了敌方的将领,终于击退了追兵。看到狼主从草丘上下来,一些人站了起来,更多人停止交谈,齐齐把目光投向狼主。他们迫不及待想要出发。

随从从山丘上飞马驰来传令,在扬起的泥块与草叶中,所有人都上了马,几千人马排成三队,整装待发。山坳入口处的马队骚动起来,队伍散开让出一条路,十余骑飞驰而至,在狼主面前停下。为首一人是一个年轻的壮小伙,身披着灰色狼皮,腰挂一把长弯刀,胯下骑一匹高大的红骏马,骏马正喘着粗气,口吐白沫,鼻孔中喷出白色的汽雾,显然刚刚经历一场生死竞速。小伙跳下马,摘下铁盔提在手中,露出两根小辫,就像两条细蛇温顺而整齐地从头顶垂下。少狼主伊浑尔是长生狼主的长子,也是他的唯一继承人,在这样危急的时刻,少狼主主动要求前往后方刺探敌情,着实令狼主感到后生可畏,他将会完美地继承他的大位,成为一个强大的狼主,长生狼主心中暗想。“阿爸大人,”少狼主走到狼主面前,左手握拳置于胸口,深鞠一躬,“我们需要加快速度,夏人追得很紧,他们刚刚袭击了骸骨部,离我们已经很近了。”

狼主示意随从,随从当即拿出号角吹出一阵长长的闷响,闷声响彻山坳,紧接着马队便缓缓移动起来,三队次第走出山坳进入广袤的草原。刚出山坳,凛冽的北风便扑面而至,天空下起了小雪,雪花在寒风的压迫下切割着众人的皮肤。狼主不由地裹紧他的大氅。

“伊浑尔,骸骨部能够抵挡多久?”狼主问道。

“我离开时,骸骨部已经开始溃败,现在战斗可能已经结束了。不过夏人可能不知道我们就在附近,否则他们一定会绕开骸骨部而袭击我们。”少狼主伊浑尔略做沉思,忧心忡忡地说。他考虑得很有道理,狼主心中赞同。

一路无话,队伍一直向北,离开崎岖的草丘地带,雪停之后,队伍进入一片广阔绵延的大草原,日头偏西,阳光透过云层使草原显现出一种浑浊的黄绿色。走了大半天他们已是人困马乏,而且还没有吃任何东西。也许我们该停下来休整一会儿,追兵大概已被我们远远地甩在身后,又或者再派人前去刺探?狼主的不安始终无法得到平息。

这种不安令他感到羞耻,狼主不喜欢。他自小就能把大他几岁的孩子打下马,年轻时奴役烈马如同征服女人般得心应手,后来他成为了灵狼部族的首领,率领兄弟与部下转战四方,征服了狼族二十四部,成为了第一任大狼主,号称长生。而面对柔弱的夏人,他起初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可是自从那一日黑鸟旌旗升起,狼主一生中首次感到如此不安与恐惧,随后便是惨败、撤退、没命的逃。

一声尖锐的禽鸣传来,刺得狼主耳膜生疼,他猛地抬起头,那只怪物般的兀鹫居然一直跟着马队行进,在他们头顶盘旋。狼主皱起眉头,忽然觉得这只大鸟似乎通了人性,想取他的性命,若不是飞得太高,他一定要把它射下来。或许他应该把它射下来,这只大鸟的存在无疑为追兵标记出了他们所在的位置。

“狼主!”随从轻喊,他看见随从和伊浑尔都怔怔地定住,侧耳仔细听着什么。

“是只兀鹫。”狼主对他们的举动感到很奇怪,难道他们连兀鹫的叫声都没有听过吗?

“不,阿爸,你听,是狂奔的马蹄声,从很远的地方大军冲锋的动静!”伊浑尔突然紧张起来。

“呜——呜——”号角声从第三队的方向传来。“右翼——敌袭——”马队顿时炸开了锅。一骑从队伍后方飞驰而来,禀告道:“狼主,夏人的追兵,有几千人!”狼主听后暗道不妙,自己的灵狼部族在这方圆百里内有两万余人,这几千人是怎么一下子就追上自己的?这只兀鹫难道真的是夏人的斥候不成?伊浑尔已经率领着数十卫士向后方而去。

狼主暗暗赞赏伊浑尔的反应速度,他下令道:“立即派人向附近的其他部族求援,伤员全速前进,其他勇士列队集合!”说完,他也掉转马头向后方驰去,几十名近卫紧跟上去。在队伍的后方,伊浑尔和三百多骑集结在一处平缓的草坡上,已经做好战斗准备,只等命令便可冲锋,狼主来到军前,找到伊浑尔。远处,一条黑线正变得越来越粗,越来越亮,渐渐可分辨出人形,“他们来得太快了!”随从惊呼道。是啊,来得太快了,这一直是狼主给这些黑色骑兵的第一标签,但“快”的并不是他们的速度。狼族的马永远是世界上最好的骏马,几百年来,他们闪电般地袭击村落,洗劫市镇,涂炭所有生灵,然而近十年来,他们每次出猎总是一头撞上在猎场静静等待的黑色马队,他们的攻击迟缓却猛烈得可怕,如同抡圆的巨锤顶着长钉砸进血肉,数千骑兵便可让他们几万勇士血流成河。他们是这样的“快”,以至于总是提前做好战斗的准备。这次他们人数比我们多,狼主明白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

“在这附近有两万勇士,只要等援兵赶到,就能够击退他们。”狼主对伊浑尔说道,“孩子,我要你回去,带领勇士们回家!”

“阿爸!”伊浑尔反驳道,“你是狼主,应当由我来断后……”

不,你是族人的未来,应当由我来断后。

“你是少狼主,以后也会是狼主!现在,族人们需要你的领导。”狼主打断儿子的话,“而且你从来未曾真正战斗过。”

“那就让我在今天完成第一次战斗!我会斩下敌将的头颅献给你!”伊浑尔情绪激动,大声吼叫。

你会死的,狼主痛苦地摇头。远方敌军的身影已经十分清晰,数千人都披着精良的铁甲,战马的步伐稳健有力,队列整齐划一,他们擎着长矛与大旗,几千杆长矛怒指苍天,几百面黑色旌旗随风剧烈舞动,铁蹄践踏之下,大地都被翻了个面。他们全军都染着冷峻的黑色,幽邃可怖的眼神隐藏在面甲之后。阵中一面最高的黑旗上,一只昂首怒飞的凤凰刺痛了狼主的双眼。这些黑鸟带给狼的似乎总是毁灭。就目前情况而言,黑色骑士对上他这些残兵,一切显得不言而喻。“伊浑尔,这是命令!你必须服从,否则我叫人把你绑回去!”狼主厉声说道。

伊浑尔还想争辩,身后两人却拉住了他,他怒睁双目,十分不甘,但也只得恨恨离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显然是希望狼主能改变主意。

将来你一定要洗刷狼族今天的耻辱。狼主决心不看儿子。随从清点了人数,断断续续已有两千多人集结在此,而敌军,他感觉像是有几万人。地面开始微微震动,他抽出腰间的佩刀,刀身如镜面般闪亮,刀柄由狼骨制成,握在手中,他能感觉到一股野性与嗜血的冲动在体内汹涌。这把弯刀是他在这次南下前专门新造,至今未曾染血。父辈常说:宝刀就该染血。它和伊浑尔一样渴望战斗,渴望舔血。“援兵大概要多久赶到?”他问道。

“萨夫大人的五千勇士离我们只有三十里。”随从回答。

狼主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军队,几乎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简直是一群待宰的羔羊。他咬咬牙,头顶,那只该死的畜生依旧在盘旋。它不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吗?还不离开,是想看他长生狼主暴尸荒野吗?

敌军距此已不过三箭之地,此时他们正变换阵形,十分灵巧地分成三路,就像巫神祭天时的舞蹈一样,那么简单,那么快捷,那么训练有素,三个楔形阵像钢叉一般来势汹汹。狼主举起弯刀——他已有十余年未曾亲自冲锋陷阵,虽然他知道自己已然垂垂老矣,但对自己的武力还是有相当信心,这么多年来,直接或间接,死在他手中的人命绝对不比眼前这支敌军人数少。他应当能活到援军来到,夏人不是说什么“老当益壮”吗?至少,他要给自己的新弯刀染上鲜血——宝刀生来就该染血。

狼主仰天发出一声尖锐凄厉的狼嗥,紧接着所有勇士都发出同样的声音,这是狼族的传统,在围猎和战斗时用于惊吓对方,助长声威。年轻时的狼主每每听到这种声音,上涌的血液便会染红他的眼睛,随后便会用敌人的鲜血染红他的双手,此时狼主却觉得这声音孱弱而可笑,像是老狼在被射杀前发出求饶的哀号。他狠敲一下马腿,全军发起冲锋,呼啸着从缓坡上冲下,洪流般向前涌去。

狼主策马狂奔,觉得这辈子都没有这样痛快而绝望地飞驰过,这大概是为他一生几十年来的屠戮杀伐算的总账。两军相距不到百米,透过前面几骑间的空隙,他清楚地看见前方敌军一马当先的骑士,那竟是一个高级将领,骑在一匹非常高大强壮的黑色战马上。此人身披的铠甲并无特殊,而头盔上极长的黑色羽毛状盔缨则标志着他职位不低,护面遮住他的脸,但仍能看出他正发出怒吼。他手持一杆缠有红色绶带的长矛,冲得那样靠前,仿佛要凭一己之力对抗所有狼勇士。他就像是年轻时的自己。狼主感到一滴紧张的汗液流进嘴里。

几十步的间隔,只需一眨眼的功夫,两军交兵,那骑士纵马直冲,狼主看见他左手一举盾便挡开一人的劈砍,顺手却将长矛捅进另一人的胸膛,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宛如杀戮舞蹈。他拔出矛,微微侧身,径直朝自己而来。

狼主有些慌乱,一阵前所未有的压迫感袭来,本能举盾准备格挡。两骑相遇,电光火石间那人将矛端平直刺过来,狼主看得真切,蓄满了力要挡下这一击,矛尖却没有如预想那样朝自己而来,它划过一道弧线,狠狠捅进他胯下坐骑的胸膛,“噼啪”一声,长矛应声而断,两人也在此刻擦身而过。狼主抓住机会劈出一记重斩,弯刀却仅仅砍中骑士右肩,迸出火星,震痛了他的虎口,骑士安然无恙。

利刃切开马的胸口,喷出血雾,可怜的畜生发出一声哀鸣,脚下一软,身体横飞出去。这使得狼主重心不稳,栽下马来,倒在了乱军之中,只见前方铁蹄的阴影天塌地陷般向他涌来。

“我那会儿可是看得明明白白的,结果你猜怎么着?”大个子用力扳开尸体的最后一根手指,将一杆长戟从尸体手中拽了出来,扛在肩上,“那gou niang养的,真有两下子,居然躲开了,不过头儿从侧面给了他一下,把他打趴下了,我赶快上前,就这么剁了他。”他用戟对尸体做了一个劈击,戟的尖锋浅浅地刺进尸体的皮甲。

“得嘞得嘞,赶紧的吧,头儿说一个时辰内要找到。”另一人不耐烦地说,他快速地在尸体身上搜索,想要找到能够证明尸体身份的东西,他在尸体的腰间找到一块骨质的令牌。

“他娘的,百夫长。头儿说的那个至少是部落首领。”

两人丢下尸体继续向北搜索,方圆数十里的战场内星星点点满是尸体,穿黑甲的士兵正穿梭其间打扫战场,乌鸦与兀鹫起起落落,怪叫着啄食尸体。太阳落山了,夜幕已悄然降临,暮光笼罩的战场充满诡异的气氛,每一具尸体周围都凝结着瘆人的怨气,死人流出的屎尿臭气熏天,阴曹地府大概也就是这样吧,大个子心想。他其实并不像他的体型看起来那般强大,然而运气使然,每次冲锋他都处于殿后的队伍之中,否则他可能早已成为尸体当中的一个。这次战斗结束,校尉大人传令他和徐老四找一具特殊的尸体,至少得是个首领级别。他俩大概走了半里,检查了不计其数的尸体,这些人生前也许都算是狼族中的有钱人,可是没一个可能是部落首领——听说狼胡的首领都长着狼头。他们搜索到战场中心,这儿的尸体相当密集,相互堆叠在一起,大多已被马蹄践踏得不成人形。他们环视四周,并没有哪具尸体有狼头的形状。

“看那!”大个子指向一个方向,那儿安静地躺着一具伟岸的形骸,一只同样巨大的兀鹫正在其上享用。

他们走近,大个子挥戟赶走那只大鸟,兀鹫怪叫一身,跳到一旁,居然没有飞走,充满敌意地打量着对方。

“这个应该是了吧,看他的铁盔,还有铜盾。”徐老四总是能快速判断物品的材质,他声称他摸过的黄金比别人见过的铜板都多。只有大个子知道徐老四以前是当铺的学徒,偷了东家的钱,被发配到北方充军,因为身手灵活,有点力气,又会骑马,才入了北原军。

“先不管,把它带回去,这很有可能是个首领”大个子捡起掉落在尸体旁的一把弯刀,长刀弯成一道优美的弧线,宽阔的刀面光可鉴人,刀柄似乎是骨质的,配重上镶着一块红色的玉石。

“这一定是摩兰铁匠做的。我晓得这种宝石。”徐老四的口气很坚决。

“放屁!又是摩兰,鬼才信你这些鬼话。”大个子不以为然,从小就听他娘跟他讲摩兰的种种奇闻,他也曾以为世界上真有这样一个国度。而现在,他只知道北原城里的老鸨总是声称她的姑娘们有摩兰亲戚。

他俩抬起尸体,大个子拽着尸体的手臂——如果这段被踏扁的肢体还能被称为手臂的话。两人走过他们来时的路,向着远处的一座草丘而去,草丘上插着一杆黑凤旗,迎着晚风猎猎舞动。

黑旗下坐着两个将军,立着一队士兵。其中一个将军背对他们,正仔细擦拭着一杆长戟,戟上缠着一条红色绶带,正随风轻舞。头儿立在他身前低声汇报着什么,两人都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到来。另一个将军却站了起来,打量着他们,他身形修长挺拔,生了一张俊朗的面孔,此刻沾了一些血迹与尘土,可还能看出他五官端正,唇上与颌下蓄着一些不太长的胡须,竟有些仙风道骨。大个子不禁联想到以前来北原城云游的那个方士,他是他们的骑射都尉,名叫孙羿。

他和徐老四放下尸体,在将领面前单膝下跪行军礼复命。

“都被踩烂了,不过看样子像是个不小的头领”将领走到尸体前,蹲下身来从尸体的脖子处取出一只挂坠。

“阿卯,这是不是灵狼石?”他将挂坠展示给那坐着的将军,脸上满是惊喜。

大个子听说过灵狼石,小时候便知道灵狼石是狼主佩戴的饰品,相传佩戴灵狼石的人便可以驾驭野狼,因此狼主总是带领狼群而来,掠夺村寨,掳走牛羊。如果这个晶莹剔透,透着绿光,像黑夜中恶狼瞳孔一般的石头真的就是灵狼石,那么这具尸体便是长生狼主无疑。他转头看向徐老四,徐老四也一样惊讶,伸长了脖子想看清灵狼石的样子。

黑旗下的将军拄着长戟站了起来,走来接过石头,仔细端详。

“灵狼石是狼族的传家宝,相传佩戴它能驾驭狼群,灵狼部当年就是靠这个震慑狼胡各部。”徐老四小声向大个子解释道,“要是这样,那公子可是立了大军功,咱俩也都要跟着沾光。”

大个子知道击杀敌国主将,立为上上功,可封伯子爵。而此次战斗的主将,正是面前这个全副武装的年轻将领,而他就是北原侯卫永的儿子,北原侯公子卫子卯。还记得大军开拔时,他率军猛进,长驱直入数百里,当时全军上下哗然,却只得依令而行,五日之后便与敌军遭遇,卫子卯作为全军主帅,每战却必定率军作为前锋,自己身先士卒。

“子羽,你怎么看?”卫子卯解下头盔,露出他仍带着稚气的脸庞,对那方士一样的将军说道。与孙羿相比,卫子卯的长相更加硬朗,多了一份自信与尊贵的气质,甚至有几分王者的姿态,尽管他的两颊与唇上只稀疏长了几许绒毛,尽管他仅仅只有十九岁。在他眼睛里,大个子看见了让他不得不服从的东西。看到他,大个子不敢回忆自己十九岁时是什么样子。

“想知道真假,找几只狼试一试不就行了?”长得如方士一样的骑射都尉笑道。

卫子卯也笑了,却将目光看向远方的山丘。大个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远处的草丘上,一骑静静伫立,从身形上看并非北原骑兵,四名骑兵奉命前往查看,向山丘驰去。

“漏网之鱼。”方士将军满不在乎。

大个子却不这么想,他觉得那骑士很不一般,他眯起眼全力想看清那人。草丘之上,那骑身披灰袍,胯下一匹红马。

少狼主伊浑尔默默注视着山丘下父亲的尸体,默默注视着部族的圣物被敌人把玩,他永远记住了今天长生狼主死于敌手,伴随着两千勇士全军覆没,记住了敌军的进攻如汤泼雪,记住了族人逃亡时的惊心动魄,也记住了那杆缠着红绶带的长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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